《缘错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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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错三生-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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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雀堂在长安也有一家铺子”,他缓慢的开口,“那边也需要一个能顶事的主子。我本想过两年等凌云再老练些再放他出去。”“不!”我打断他,我知道他心里盘算着什么。“我会自己照顾好自己。谢谢你们帮我这么大忙,接下来的路还得我自己走。我愿意把黄金留下,当作谢礼。”这句话说的无情无义,我面上有如火烧。然而这样才好,表明我以后与李家两不相干的决心。但我发现自己还是无法承受沉默中令人紧迫的责备,只好再加上一句,“我一个人带那么多金子,路上也不方便。”
  
  这显然不是他关心的重点。李凌志立刻双臂环起,严肃的问我,“那凌云怎么办?”“什么怎么办?”我试图装傻,结果被投射过来的怒意正中心脏。“我跟他不可能。”我只好纵肩老实答到。“我已经27岁了,又有案子在身。我不信你会愿意我跟他在一起。”
  
  “我不愿意是因为——”他突然把话又吞了回去,“这件事已经摆平了,你不用担心。只要不换回原来的装束,没人知道会是你。”
  
  我低头拽了拽繁琐的长裙,低声吐出几个字,“这也不是我。”
  
  凌志长叹一口气。我想他多少了解一些我的纠结。几个月的治疗让我们朝夕相处,暗生出来的默契是连凌云也没有的。
  
  “凌云知道了吗?”我摇摇头,努力扯出一个自嘲的微笑,“我不知道怎么跟他讲。”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在我走之前都不要让他知道。他会伤心,会痛苦吧。但那只是暂时的。一时的失恋总好过进退不能的纠缠。何况他还年轻。
  
  “我可以不告诉他,但你必须得去长安,或者哪一个有我们分铺的地方。我会派人接应你。分铺也需要有个靠得住的大夫。你的金子我收了。我会叫分铺按月给你诊金。”我笑了,不仅是我很高兴被他称作“靠得住的大夫”,而是这男人总能把事情办的出乎你意料的漂亮。我不介意有这样一个老板。我忍不住想起自己团队里的老大,一个完全不同类型的男人,但却同样的利索、可靠,如果他没把我弄丢的话。F*CK U!老大,我在心里默默竖了个中指。Miss U!老大。
  
  “你想什么时候离开?”“越快越好。”于是三天后我已经在去长安的渡船上了。凌云知道我背着他离开时是什么表情,我无力想象。抚摸着手中的金簪,我本想把簪子也留下。凌志却说拿着吧,怎么也是一片心。
  
  长安比洛阳更加恢弘,不愧为多朝古都,大明宫之所在,人口比东都洛阳还要多的多。有了李家的照应,在巷间坊内开个四方小铺,治些个头痛脑热的小病,自给自足,也不是什么难事。我恢复了半男不女的装束,在这风气开放的大唐国都,也不算什么惊世骇俗之事。我又养了条狗,因为想念肉肉在夜里相伴的感觉。狗与狼不同。狗可以一辈子待在你身边,而狼,注定是要离家闯荡的。闲来无事的时候,和朱雀堂的掌柜扯扯闲篇儿,和伙计们磨磨牙。啊,忘了告诉你们,我已经改了名字,叫做宇涵了。

☆、第七章

  古代的日子过得真是慢长。偶尔有一两个急诊,待我赶过去人已经咽气没救了。看多了生死,到觉得早登极乐也算不错,像我这样活的毫无意义,才是一种折磨。这天我被一个慌里慌张的中年男子拉去家里。他老婆正难产,产婆已经束手无策了。哎呀我的神,产科我可是一点经验都没有。我还没生过孩子呢!
  
  这家已经有了两个女儿。男人哆里哆嗦的把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翻了出来,哭着求我说,“大夫,快救救我内子!”这倒是少见。大多数的男人都会说,“大夫,快救救我儿子!”说实话我没有一点把握。剖腹产根本是不可能的。孩子倒着出来,看得出是个男孩。典型臀位先露,胎头娩出困难。孩子浑身已经泛青,就算生出来恐怕也已受到影响。我看了看产妇的情况,一边吩咐产婆给我热水刷手,一边对那男人说,“孩子怕是保不住了。保大人还有希望。”那男人眼神暗了一下,随即坚定的说道,“大夫,无论如何救救我内人!”
  
  我将他们全部轰了出去。这等残酷之事,还是少几个人围观的为好。我一手抓住孩子的双足,一手探入产道,牵引,旋转,调整孩子的体态。没有经过专业训练,每一个动作都可能给这个弱小的生命造成致命的伤害。可是孩子,你是个乖乖的小天使。你的妈妈已经无力将你生下,只有委屈你来保全她。
  
  一抬眼撇见产妇的眼泪,我喝到,“哭什么哭!有劲留着往下使!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狭小的房间里,浑身湿透的产妇和满头大汗的我,还有那还未来得及出世就要夭折的孩子。
  
  经过一轮奋战,终于将孩子拉了出来。小小的身体已然青紫,我顾不上他,连忙处理产妇。就在刚刚,一个小小的生命经过我的手,飞升去极乐世界了。妈妈的情况还算不太糟,然而还不到盖棺定论的时候。这个年代杀死产妇的往往是感染。我向家属交代了一些基本的护理知识,生死有命,我能做的也有限。
  
  从感恩戴德的丈夫手中接过诊金,我顺便去街上打了半壶酒。晚来夜风萧萧,边走边饮,醉生梦死。推开家门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临走时难道忘记锁门?怎么还掌了灯?
  
  看清屋里的人影时,我想我大概是真的醉了,醉到幻想凌云出现在我眼前。我倚着门框笑着问:“你怎么来了?”他皱着眉看着我,“怎么又养了一条狗?又喝酒!”
  
  什么叫“又”?我心中不悦,酒倒是醒了大半。我才发现肉肉趴在他的脚边,努力的卖着萌,显然已经被收买了。没错,我本来想给它起个其它名字,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肉肉顺口。
  
  我甩甩头,好像这样就能清醒一些似的,认真地观察他的脸。我曾努力不去想象过他来找我的样子,焦急,愤怒,还是伤心,不管怎样都会刺痛我的心。然而此刻他的脸上丝毫没有流露出这些情感,反倒让我无措起来。半年的时间,说短不短。或许他已经放下对我的执着?只有我一人还在依依不舍。
  
  “你怎么会在这?”我走进去,肉肉便摇着尾巴过来和我打招呼。
  
  “你又怎么会在这?”他反问我,令我一时语塞,嗫嚅了一下才说,“凌志还是告诉你了?”
  
  他摇摇头,“他只说你走了。我猜他一定把你藏了起来,就一家家分铺的查账本。终于让我抓到了破绽!”
  
  士别三日,真当刮目相看。失恋让人成长,我没想到他是用这种方法找到我,“别怪你哥哥。是我不让他告诉你的。”我的内疚从心底泛滥成灾,对凌云的,还有对凌志的。
  
  “为什么瞒着我?”他抿着嘴冷冷的看着我,那给人压迫感的神色像极了凌志,让我一瞬间甚至产生了错觉。“我做错了什么你要不告而别?”
  
  我突然觉得心被人搅动了一下,却仍是假装平静地告诉他,“不为什么。你知道我们是不可能的。”他危险的眯起眼,站起来一步步逼向我,“是我大哥赶你走的?还是,你根本爱的就是他?!”我感觉到一种切身的威胁,只好诚实的解释道,“不不,你忘了我说过,我不能与外族人通婚。我不可能嫁给凌志,也不能嫁给你。”
  
  这句话显然起了作用。他愣愣的站在那儿,稚气又在那张年轻的脸上活耀过来,“那就不成亲,也不用躲开我啊!我们可以一起等你的族人,再让他们同意把你嫁给我。”
  
  不可能的,我怎么忍心误人误己。我把脸别了过去,无奈的问,“你哥哥知道你来我这里吗?”
  
  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我只说要去查汴州的铺子,查完晚几天回去。”天呐,汴州在洛阳的另一侧!南辕北辙,连他哥哥都瞒得这样仔细。看来是我小看了他。“罗掌柜他们知道你来吗?要不要去铺上打个招呼?让他们安排你住个几天。”
  
  “不用,我明天一早就回洛阳。回去还要赶两天的路。”从洛阳去汴州,再从汴州来长安。这一路有多辛苦,我心知肚明,也显而易见。然而现在怎么办?我惶恐起来,把他赶出去睡客栈?实在说不过去,若是让他留宿,那一切岂不是又回到了原点。
  
  或许是我的紧张太过明显,他干脆当着我的面自顾自把外衣脱了,滚到床上去了,一边滚一边抱怨,“你的床怎么这么硬?这样怎么睡人?”哼!真是个少爷。
  
  “脏死了!下来洗脸!”我上前拉他,却不成想被他一使劲跌进他的怀里。他的吻炽热而缠绵。当他的吸吮我的双唇时,我所有引以为傲的理智、智商轰的一下全都消失了。我发觉我期待他身上的味道,比期待明早的太阳更甚,而这太可怕了!上帝将这一份欲望写进你的基因里,你便这辈子都解不开。肉肉哼唧着过来凑热闹,被凌云一脚踢去墙角乖乖趴着。接下来的事,啊!我记不清了,只记得他的手放在我的腰上,他低低的笑着,“不错,胖了。”
  
  每个清晨的第一道阳光都会让我纠结。我需要先研究一下天花板,看看四周,确定一下我在哪里,再在爬起来之前思考一会儿要怎么打发这鸡肋的一天。这个早上尤为如此。我的过去,我的明天,我的将来,搅成一团麻,让我更加无所适从。我可以将自己交给命运吗?可以就这样随波逐流吗?若等不到组织救援,我一个人大概会在这异世里孤苦致死。若嫁做人妇,组织一旦发觉,会放过我吗? 还有我的朋友,我的铁杆儿闺蜜,虽然各自再婚却偶尔还会惦记我的父母。在这里过得久了,过去倒像是一场荒诞离奇的幻觉,毫无真实感。
  
  身后的呼吸开始浓重,“嗯。”他慵懒地拖着鼻音,“有什么饭吃?我饿了。”
  
  我连忙起身,生火,淘米,做饭。于厨艺上我向来不怎么上心,不过好在也算说得过去。总不能顿顿对不起自己不是。一张小方桌,两碟素菜,两碗饭,两副筷子。于我而言,已算奢侈。我心不在焉地陪他吃着饭,想着怎样开口,才能让他认清事实,别再来找我。
  
  “我暂时不会来了。”
  
  “啊?”我嘴张成O型,玻璃心碎了一地,合着是我想多了?
  
  他大口大口地扒饭,看来真是饿得狠了。插空才跟我交代,“江南开了两家分号,我得去盯着。过一阵子才能回来。你也别跟柜上说我来过。就当不知道。”“我给你留点银子。没事去置办套像样点的铺盖。我可不想每次都睡硬板床。”
  
  我正要说话,却被他抢过去,“还有,别惦记搬家。长安我比洛阳还熟。”
  
  之前准备好的说辞尽数噎在喉咙里,我愣愣的望着他,“你当搬次家容易么。”
  
  我像个贤惠的妻子那样打点他上路。当一个人披星戴月往返五日只为了看你一眼时,你无法不去想他路上吃什么,睡哪里。“你的马呢?”我送他出门,伸手拉平他的衣领。
  
  “托给客栈打理了。”他揽过我的腰,在我的颈间温存半天,才恋恋不舍的离开了。“记得想我!”他说。而我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不禁开始审视自己,是从哪一刻开始,这一切开始由不得我了呢?
  
  匆匆一别杳无音讯。我不曾想成为街坊四邻小有名气的妇产科大夫,而且仅仅是因为大唐的风气还没有开放到容忍女人的私密处被男人诊触,于是我这“半男不女”的身份倒是成了粉丝众多的“妇女之友”。还凭着半吊子手艺又混了个“神医”当当,这全得归功于往日妇检医生在我耳边的各种碎碎念。
  
  凌云的离开比我以为的要久得多。我本担心他隔三差五就跑来令我为难,果然是自作多情了。像他这样的家世,又身在洛阳那样美女如云的城市,我一个毫无女性魅力可言的穷大夫,有什么资本让他对我痴情。有时去铺里出诊,从罗掌柜那听到一两句李家的消息。说是李二公子前一阵病了,希望只是感冒发烧之类的,不要有什么大碍才好。世事说来可笑,不相干的人不知治过多少。让你挂心的人却半点帮不上忙。
  
  不知不觉,又一年树叶飘落。我摸摸肉肉的头,告诉它这已经是我来大唐的第六个年头了。

☆、第八章

  一日我来铺上找账房先生领月银,从门外跳进几个胡人女子。长安胡人甚多,这是我喜欢这里的原因之一,颇有国际化大都市的味道。波斯人、印度人、突厥人,穿着不同民族的服饰,在长安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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