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错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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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错三生-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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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后的希望也破灭了。这一切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而我在这个不属于我的世界里苦苦挣扎等来的却是更不堪的下场。忍辱偷生,还不如玉石俱焚!我假装不敌,节节向床上退去。一手奋力抵抗,一手摸向枕头,下面压有一把精钢所致的防身匕首,是现代科技留给我不多的依靠。我杀心已起,看准机会便向他的颈大动脉割去!
  
  一切结束的那么突然!鲜血喷涌而出,喷向我的脸再顺着头发流到床上,四周一片猩红,口鼻里灌满的腥气令我作呕。我无力将他沉重的身体推开,就那样被他压着直到他的血将近流干。报应。我想。救了一个不该救的人,杀了一个不该杀的人。我已是罪孽深重。
  
  然而现在还不是伤心的时候。明天一早,看病的人们就会发现凶杀现场。我就会被关进大牢,失掉我仅有的自由。我必须在天亮前离开,而且,毁尸灭迹。
  
  我从未这样有行动力。推开他沉重的身体,我用破碎的衣衫擦拭脸上的血迹,然而头发已经被血凝成一团一团。我看了看四周,迅速收拾了打算带走的细软,还好不是许多。我将所有可以燃烧的东西收集起来,用一口薄铁锅做了个简易的炸弹,将尸体摆在上面,希望可以炸碎。将修房子时扒下的旧稻草从院子里拉进来,幸好雨还没开始下。准备好一切,我换了件黑色的衣服,将那件带血的破布扔进稻草中心,开始点火。
  
  很快室内火被我点起来了,然而外面又开始下雨,莫非是天要绝我?我回头再望一眼这住了五年的房子,来不及留恋。我开始在黑暗中冒雨狂奔,冰冷的雨水让我的眼睛模糊一片。远远的似乎有一群人马朝村子赶来。坏了!莫非是孙家的人?我一翻身跳到路边的水塘里,双手不受控制的发抖。又一声惊雷,闪电将天空撕开一个大口,那一群人从我面前疾驰而过,我隐约认出为首的那人似乎是凌云!
  
  他怎么来了?他是为我而来么?我要不要相认?还是赶紧离开?然而来不及犹豫了,只见他未等马停便一跃而下,朝我火光冲天的房子冲去。
  
  “凌云!”我大喊追去,然而我的声音淹没在雨中。拉住他!拉住他!老天爷听到了我的祈求,或许是火已太大,进不去人,凌云在门口焦急的转圈,将衣服脱下来在水缸里一浸,批在头上就要再次往里冲。
  
  我这辈子从没有跑过这么快,心恨不得要从喉咙里跳出来!我飞一样穿过马群,终于在他冲进去之前一把抱住了他的腰!
  
  火光之下,他回过头,脸上从惊讶到狂喜再到心痛。火光之下,我浑身湿透,脸颊高肿,头发淌血,狼狈得像个鬼。轰的一声,什么东西炸了。凌云将我埋在怀里,我们一同摔了出去。漫天飘忽的火焰,落下,再熄灭。我的四肢忽然像被抽空了力气,再也站不起来了。
  
  恍恍之间,我被扶了起来,一人策马走进,将衣服脱下来递给凌云。我抬头,发现是凌志,怎么他竟也来了。凌云用衣服将我包住,抱到马上。凌志对他说了什么,我已然听不清。只知凌云也翻身上马,让我靠着他,向村外奔去。
  
  我大约是累得睡着了,睡得极不安稳,睡梦中孙员外的管家变成好几个,一齐围着我笑。到了李家,凌云不让我下地,一路抱我去浴室,把所有人遣退,亲自守在外面。当温暖的池水顺着我的头发浇下,我才感觉自己活了过来。我看着肮脏的自己,奋力用皂角洗了又洗,然而怎么洗,都回不到过去那个干净的蓝雨寒。
  
  过了许久,凌云进来站在幕帷后轻轻的说,“姐,你的衣服。”我用长巾擦干了自己,伸手穿过幔帐,拿进来一看,怎么是一套襦裙?我仅着内衣,看着那套复杂的裙装,为难的说道,“我不会穿。”凌云低低的叹了一口气,掀开帷帐进来,目光尽量躲避。我不介意在他面前赤身。我们一同游泳的时候,他便看过我仅着内衣的样子。然而他对女孩子的衣服所知也有限,红着脸在我身上忙了半天才把裙子穿好。这是我第一次穿襦裙。宽松飘逸的裙摆在胸前束紧,没有外衫,肩膀便整个露着,真是大胆。
  
  “大哥说,你最好换回女装,掩人耳目。”我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只是没想到凌志早就知晓我是女子。“你们是怎么知道的?我出事的事。”
  
  他笑笑说,“你新搬来的邻居,是我们的人。大哥特意交代他有情况要飞鸽报信。”
  
  难怪。
  
  他面色一变,小心翼翼的遣词酌句,“姐,那男人他——”我浑身一哆嗦,别开眼去。我该告诉他人已经被我一匕首干掉了吗?还是该哭哭啼啼的像个弱女子那样羞愤欲死?他没再追问,转而问到,“姐,你打算怎么办?”
  
  怎么办?我亦茫然。我本该藏身深山里,或已在离开洛阳的路上。我呆呆的望着前方,喃喃的说,“怎么办?离开这里。找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从头来过吧。”
  
  “姐,那你的族人就更难找到你了,难道你要一个人躲躲藏藏的过一辈子?”凌云急道。
  
  他说到我的痛处,我的眼泪就下来了。我蓝雨寒从不知道怕这个字,但现在我却无助的像个胆小鬼。他一见我哭,便抱住我,恳求道,“姐,留下来吧。我跟大哥会处理好一切的。你总要找一个人依靠的。只要你愿意,这里就是你的家。”
  
  我知道他的意思,然而我不能。不仅是我不能嫁与一个古代人,而且我也不甘心嫁做人妇,从此洗手作羹汤,更何况对方还是小我五岁的孩子。我推开他抗拒的摇头,没注意到凌云受伤的神色。
  
  “我还是得尽快离开。能不能给我一匹马?你放心。你们给我的金子我都带上了。我会没事的。”我的背后一紧,是凌云抱住了我。这怀抱说不上伟岸却让人着迷,带着年轻的涌动。他的气息吹拂在我的后颈,热辣辣的一片。他的双手环住我的肩膀,不让我逃脱。他的嘴唇摩擦我的后背,我登时觉得心里有把火在烧。
  
  水汽朦胧,纱幔重重。他吻着我的颈子,吸吮我的耳朵,真是诱惑。我心里明知不该,身体却极度眷恋,每一寸皮肤都渴望着爱抚,我竟不知自己已如此饥渴。这襦裙穿起来虽繁琐,解开却易如反掌。身后被他轻轻一拨,裙子便顺着我的腰滑落。他的唇欺上来时,我的大脑轰的一声彻底沦陷了。我尽我所能的回应他,纠缠他,就像他尽可能的撩拨我,纠缠我。在这个雨夜,在无人的浴室,我与他抵死缠绵,用彼此的身体填补蚀骨的寂寞。

☆、第六章

  次日清晨,当阳光刺痛我的眼睛,我才惊觉已过了辰时。身体被人八爪鱼一样紧紧缠着,略一动,便惊动了旁边熟睡的男人。他的睫毛微微扇动,在这张供人更衣的短榻上,我们就这样胡乱过了一夜。该怎样向他告别呢?若我悄悄的离开,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他会不会将昨夜当成一场绮丽的春梦?
  
  然而没这种可能了。他已经欺身上来,似睡非醒的搂着我步入另一场翻云覆雨。而我,无耻的再次贪恋这短暂而又醉人的快活。待我们重新收拾清爽,他霸道的在我的左肩上半啃半吻的弄出一片殷红,又在上面亲了一口,心情大好的笑道,“给你盖个章。”真是幼稚。
  
  我试图板起脸,质问道,“一上午都在这里鬼混,你也太清闲了。”他嘚瑟道,“谁说我在鬼混?我在做一件大事,就是把你留下。”
  
  我拉好衣衫,昨日的阴影在脑海中盘旋不散。与他在一起,我竟差点忘记自己刚刚成为杀人犯的事实。“你大哥呢?”他耸耸肩,“大哥估计已经处理好了,他一向厉害。”活生生的一条人命,怎么可能这么简单。
  
  我见到李凌志时,他抿着嘴盯了我好久,我也浑身别扭,大概是这女装的缘由。毫无身材可言的我,穿起襦裙,致多可称为“飘逸”,却一点没有盛唐妇女雍容华贵的样子。更别提那随意挽起的头发,比起时兴的高耸如云的发髻,实在另类。
  
  我轻咳一声,打破尴尬,谢谢他肯出手相救,又寻问他现场的状况,他轻描淡写的说,发现一具烧得面目全非的男尸,已向衙门确认死者是住在那里的蓝大夫了。看来我的土制炸药并没有发挥效力,而他的处理,比我计划的要好太多了。
  
  就这样我被李府藏了起来,以一个侍女的身份。梳妆打扮后,连下人也认我不出。然而我不能再叫蓝雨寒了,也不能继续行医。我彻底变成一只井底之蛙,守着不属于我的枯井。凌云有空就来与我厮混,男人啊,得手了便再不顾矜持。有时他怕我无聊,去朱雀堂的铺子里公务也带上我。我好奇的看着那些真金白银被能工巧匠打磨成凤钗环佩,一件件雍容华贵。凌云得意的说,“你若有喜欢的我便帮你留下,将来留着当新娘时带!”我便翻一个白眼,凉飕飕的说,“我可没说过要嫁给你。你可别为他人作嫁衣裳。”
  
  说真的,我没想嫁给他。我们毕竟是不同时代的人,何况他又小我好几岁。有时候他显露出对我的亲密,凌志便会以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我们,让我心虚。我努力将注意力集中在那些首饰上,缠着画工师傅问这问那。那些饰品样子勾起了我的兴趣,我便要来纸笔,画上我喜欢的模样,问那银匠师傅能不能打制。我勉强会一点毛笔,但并未学过国画,画出来的东西,实在难登大雅之堂。凌云得空过来瞄了一眼我的花样,一头雾水的问道,“这是什么?”
  
  “这是簪子。”
  “上面这一勾是?”
  “是一只朱雀。”
  “我怎么看不出来?”
  
  我便给他讲解,这朱雀如何成回首状,哪里是嘴哪里是眼睛,哪里是翎羽哪里是羽毛。“你们既然叫朱雀堂,怎么能没有朱雀的饰品呢?我这个就是帮你设计的主打品。”他的眉毛拧成一团,“这么奇怪的设计,摆在柜上会毁了大哥的生意吧?”我哼了一声,不与他一般见识。说不准挖掘出我珠宝设计师的天赋,从此改行也未可知。
  
  过得几日,他趁四下无人的时候神神秘秘地递给我一只锦盒给我,我看他那兴冲冲的样子,便当着他的面打开了。盒子开启的一刹那,艳光四射!里面竟赫然躺着我设计的那只朱雀金簪!一只纯金打造的朱雀在簪头回望,简洁的线条,写实的细节。蓝宝石做的凤眼在飞眉下半睁半闭,翎羽倒背,细长的颈子弯成好看的弧度,细腻的刻画了每一片羽毛。似白鹭袅袅,如飞鹤回眸。
  
  说不感动绝对是假的,实际上我目瞪口呆的愣在那里半晌。我为难的说,“太贵重了,我不能收。”他却装作兴师问罪的样子,“师傅照你的样子打了出来,结果卖不掉,你得负责!”说着执意插在了我素得不能更素得发髻上。
  
  我望着他的眼睛,那年轻的闪闪发光的眸子里我读出了兴奋、得意、以及,我一直试图忽视却越来越令人无法忽视的情感。它叫爱情。
  
  然而我承受不起这样的爱,也不配拥有这样的爱。从心底涌上来的不安快要把我淹没,我能用什么来回应这样的爱情呢?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多么顺理成章啊!正因为如此,李凌志才允许我在李家混吃等死,出面帮我摆平外面的暴风骤雨吧!孙家的事着实折腾了一阵,幸亏凌志早早将尸体埋了,还立了一块署名是我的墓碑,才没有引起更多的怀疑。
  
  此恩此情无以为报,又怎么忍心再徒增伤害。真的是应该离开的时候了。一直以来是我自私,倦鸟一般贪恋屋檐下的温暖,恨不得烧掉自己的羽毛。然而我注定要独身在这异世上飘泊,不能有牵绊,不能有眷恋,才能在那个期盼已久的瞬间到来时奋不顾身的回到未来,一睁眼,仿佛一切都未曾发生。这一夜,我赶走了凌云,一个人把玩着这只金钗整夜未眠。当晨光再次照亮我的脸时,我逼退心中的懦弱,主动去找了凌志。
  
  凌志早已起身。自从他的腿康复之后他便急切的开始练功,似乎要把这几年荒废的时间一口气补回来。得知我要离开的决定后,他头一次将惊讶一览无遗的展露在脸上,“凌云惹你生气了?”
  “不是。”我别过脸,“是我自己的问题。我是个大夫。我需要工作。”他凌厉的眼神在我的脸上搜寻,我装作不在乎而又坚定的样子。
  
  “朱雀堂在长安也有一家铺子”,他缓慢的开口,“那边也需要一个能顶事的主子。我本想过两年等凌云再老练些再放他出去。”“不!”我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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