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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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药师-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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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往后,就是艾叶堡j□j。
  老王爱德华驾崩,新王柯帝士继位。皇家骑士团毫无征兆的出现在艾叶堡,老公爵夫妇深蓝色的眼睛突然蒙上了一层灰色,以可以被察觉的速度迅速苍老和萎缩下去。两个兄长一改平时专横跋扈,乖巧温顺得像两只乳猫。
  柯帝士以新主人的身份走过城堡的大小房间,然后宣布自己的亲爱的叔叔,艾叶堡公爵谋反,下令处以绞刑。
  屠杀毫无征兆的开始了,皇家骑士团与公爵的亲卫队在城堡内血战,而赛斯自始自终站在柯帝士身边,挺拔得像一颗白桦树。不管人们称呼他为叛徒赛斯——西西莉亚,其实你知道,根本没有什么叛变。赛斯接受柯帝士的命令,以流浪骑士的身份在艾叶堡潜伏了五年,直到他的主人继承王位,再在合适的机会清除老王爱德华的残余势力。西西莉亚,你大概听说过,人们传说柯帝士是杀了自己的父亲取得王位的。现在我肯定的告诉你,真相逃不过人们的眼睛。
  因此与其像兄长一样懦弱的死在敌人剑下,我拔出剑和皇家骑士团战斗。直到最后退到了城堡最高的塔楼上,体力不支,取出曾经在赛斯教导下配置的毒药,一饮而尽。
  毒药很快麻痹了感知,幻觉中我甚至看见赛斯匆匆穿过窗外的空地,向我所在的塔楼跑来。我甚至感觉他抱住我伤痕累累的身体,把额头贴在我的额头上,为这具苍白没有生命力的躯体擦拭伤口。
  西西莉亚,你或许觉得我这么说很可笑。
  如果你也曾被自己深爱着,信仰着的人伤害过,死亡的幻觉中也会受到上帝垂帘,感觉到安慰的幻象。
  感知最后抽离我时,赛斯取出自己身佩戴的剑,刺入我的心脏,轻吻这具身体的额头,低声说:“阿德尔森兰开斯特勋爵,并未死于仇人之手,而是死于爱他之人剑下。愿他永沐圣光之中,与主同在。”

  七

  梦醒时床头有玫瑰的香味,我已经被从地牢搬运到一间阳光充足的房间,药师刚刚走,留下了草药和一朵白色的玫瑰花。
  银色面具靠在窗前,吸吸鼻子:“太难闻。”
  “是你不适应这种高雅的香气。”我说。
  他将熏肉,牛奶和粥放在床头:“明天就要把你转移到石楠山谷接受审判。一定要吃饱,说不定是最后一餐哦。我们对待贵族还是礼数周全的。”
  我叫住他:“你认为真的能将我送到石楠山谷吗?”
  他挑起眉毛。
  “龙类的感知能力远远胜于人类,如果幼龙长期跟经过迷失香驯化的母龙住在一起,母龙会将小龙认为是她自己的孩子。不管距离多远,它能够感知到幼龙的方位。我带着一只小龙来的。”我端起装牛奶的木碗,“你知道皇家骑士团的第一骑士赛斯埃尔伯德侯爵吗?他现在应该带着一只成年母龙,找到我们这附近了。柯帝士一直在找自由党在北方森林的根据地。”
  “我以为你是来找安斯艾尔王子的!”
  “不,”我将牛奶慢慢喝完,接下来需要攒积体力,“我是在和埃尔伯德侯爵合作,消灭北方森林里的自由党。”
  窗外突然喧哗起来,村民从山谷中向这个自由党人聚落蜂拥而来。我听见有人呼喊:“巨龙来了,暴君的巨龙来了!”
  巨大的羽翼滑过山谷,像云层一样投下大片阴影。
  阴影之下是燃烧的火焰,巨龙喷出有毒的气体,焚烧着这片富饶的山林。
  巨龙身后,是皇家骑士团十三只精锐山骑兵。
  银色面具没有慌张,他取出佩剑,凝视了片刻纯白色的剑身,转过身体。
  “你不杀我吗?”
  “公爵大人,杀您不仅会弄脏我的剑,还会为我的人们沾染仇恨。”他又深深看了我一眼,“看见您成为腐朽的贵族中一员,莱恩布莱克先生要是还活着,一定会心碎的。”
  “你要做什么!”我突然有些紧张。
  面具下的嘴角弯起来:“为我的人民……斩龙。”
  他敏捷的一跳,消失在窗外的日光里了。作为自由党的囚犯,我一只手还被绑在床柱上,只能祈祷赛斯的龙不会把火喷到驯化它的主人床上。
  直到有人捡起落在地上的白玫瑰花,轻轻嗅了嗅,说:“公爵大人,我来迎接你了。”

  六

  白玫瑰文森特威廉,皇家骑士团里唯一的治疗师,我的同行,用剑砍断割断坚韧的鹿皮锁。他捡起那朵白玫瑰,重新佩戴在我的衣襟前,问:“现在我们去哪里?”
  从某种意义上说,文森特是个变态。他是威廉家族中的异类,在宫廷里做见习骑士时曾经因为爱上一位灰蓝色眼睛的,负责礼仪的龙族巫女而被驱逐回家。那时他才十五岁。龙族不会衰老,永远是少女的模样,但是据说实际年纪不止他的两倍。文森特的爱情夹杂着浓重的j□j,当事情发生时,被迷失心智的巫女躺在堆满白玫瑰的花床中,j□j,而文森特正在努力脱自己衬衫。直到柯帝士继位,他才获准重新回到皇家骑士团。
  他对白色玫瑰花有着莫名其妙的执着。
  因此早上醒来,看见药师留在的白玫瑰时,我就知道他来过,皇家骑士团已经到了山谷附近。
  我曾经问过他这段情史,文森特毫不掩饰:“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还会再尝试一次。我爱她,疯子一样想得到她。”
  “现在她在哪里?”
  “在我回家反省的时候,已经生病去世了。龙族不会变老,然而会生病,并且很难医治。”他叹了一口气,“为了强行将她留在这个世界上,我成为了药师,然而现却只用来和你一起为柯帝士驯服巨龙。”
  “难道不能忘了她吗?”我问。
  “可以,等我得到她以后。”文森特眯起眼睛,顺手从药箱里拿出一朵白色玫瑰花,伸到我鼻子底下:“香气美吗?”
  我其实并不喜欢白玫瑰的香气,闻起来莫名其妙让人感到烦躁,有时候情绪会脱离自己,嗓音不自觉的提高。有时候我甚至怀疑,不是讨厌白玫瑰,而是他一定恶作剧的在玫瑰花上放了迷惑神智的药。
  他将白色玫瑰j□j我领口,单膝跪下来,吻了吻我的手:“您的眼睛很美,是我喜欢灰蓝色,我的公爵大人。”
  回到柯帝士身边后,这种香气就一直萦绕着我,挥之不去。
  锁链解开以后,我开始把熏肉和奶酪装进鹿皮口袋里,然后搜寻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统统装起来。文森特在旁边看着,似乎觉得很好笑:“公爵大人,我们现在要去哪里?”
  “继续柯帝士王的任务,寻找安斯艾尔王子。”我告诉他。
  “我以为你的任务是剿灭自由党。”
  “不,我们的任务是得到王子的心脏。只有得到丹顿直系继承人的心脏,才能过真正驯服成年巨龙,为新王组成巨龙战队。总不能一直派人蹲在深山的悬崖上偷幼龙蛋,然后看能不能幸运的孵化一只小龙,驯养长大吧?时间太长了。”我收拾完所有的东西,“所以我们在这里汇合,然后深入北方森林。”

  七

  

  八

  赛斯有自己独特的方法,让你忘掉一个人。
  皇家骑士团在北方森林的大本营里,有一间专门为公爵大人搭建的独立帐篷,带有火炉、床和羊毛地毯。赛斯帮助我从巨龙背上下来后,关上了帐篷的门帘,添上炉中炭火。以前在艾叶堡时,他经常做这种事情,坐在躺椅上看赛斯半跪在炉火前添木材,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
  他将贴身衬衫在炉火边烤热,然后帮我换下。
  不提过去的往事,是我回到柯帝士身边后和他达成的默契。
  但是那时我没有忍住:“我已经在艾叶堡死过一次了,被你亲手放进棺材。我不会接受自己仇敌的怜悯和施舍。”
  赛斯没有说话,只是坚定温和的脱掉我的染血的外套,为我换上柔软的干净衬衫。
  我勃然大怒:“你认为我看不穿你的卑鄙和虚伪吗?!”
  摇椅忽然翻倒了,赛斯压在我身上,他的手压住我胸膛,碎发垂在我额头上,低头看我眼睛:“少爷,难道在您心中,我一直是卑鄙,虚伪和无耻的代名词吗?”
  就好像一头凶猛的野兽,忽然有一天对猎人笑了。
  “那不如卑鄙无耻到底。”他的手开始解开没有换完的衬衫纽扣:“做很多年来,我一直想做的事情。这样如果有一天不幸失去您,我也不会有遗憾。”
  赛斯让你忘记一个人的方法是不停的侵犯,直到你的思维和身体一起疲惫停顿。
  炉火熄灭了。
  黑暗中他掰开我的腿。
  我反抗,他将我的手用鹿皮捆起来,然后轻吻手心。
  然后是头发和脸颊,他把鼻子埋在我的头发间,大口大口吸气,就像贪婪的酒鬼吮吸酒香。
  然后顺着身体一直吻下去,掰开我的腿。
  身体因为被贯穿而发出撕裂般的疼痛,他安慰我:“公爵大人,我很快会让您感到什么是快乐。”
  我知道赛斯在自己的城堡里收养过娈童,但是没有想到他会如此深谙这种罪恶,仿佛已经预先在思想里排演过无数遍一样。
  身体因为疼痛而绷直,又因为愉悦而舒展开来。
  他扶着我坐起来,黑暗中强行换了又一个姿势,直到我的身体因为过于疲惫而失去知觉,不论快乐还是痛苦都无法回应他。
  “你会受到上帝惩罚的。”我告诉他。
  黑暗中他竟然似乎认真的思考了片刻:“我愿意。”
  人们总是说,兰开斯特公爵和他的老朋友赛斯埃尔伯德侯爵关系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糟糕。公爵甚至不用男仆,每天赛斯会把烫好的衬衫和外套送进来,亲自为他穿上。
  我恨他。
  他每天早上道貌岸然的出现在我床头,像一个训练有素的骑士对待主人一样,帮我将衣服穿上。他的眼睛甚至不在头天晚上强行侵犯的痕迹流连,偶尔看见,也面无表情,单膝跪在床前。
  我恨他,但是莱恩死了。如果一个人经历了两次爱人的死亡,那么也会变得连恨一个人的力气也没有。
  我无法忍受自己的自责,试着结束这段生命。
  第二次调配有毒草药时,赛斯出现了。他推翻了滚烫的坩埚,忽然抱住我,就像最初来爱叶堡时,抱住那位孤僻倔强的小少爷。
  “公爵大人,丹顿需要您。您要活下去。”他的拥抱紧得让人窒息,“因为丹顿的未来不是柯帝士的,也不是当年谋逆的老兰开斯特伯爵的,也不会是自由党人的。”
  他松开我,单膝跪下,手放在胸前。
  头深深低下去。
  “它是您的,安斯艾尔王子。我的王子。”

  九

  老兰开斯特公爵并没有私生子。
  他的亲哥哥,爱德华王,有一位和女仆诞下的男婴。爱德华王有一位自私且家族势力强大的王后,和一名盛传将继承王位的儿子。于是老王将男婴送到兰开斯特公爵的城堡,恳请成年之前,由弟弟将他抚养长大。
  他从遥远的北方封地,为自己儿子寻找了一位贵族骑士。
  老王告诉年轻的骑士,他的使命是辅佐年幼王子,直至长大成人,继承王位。因为他这位不成器的兄长,完美的继承了其母亲奢靡和骄纵的性格,不适合坐上丹顿的宝座。
  骑士第一次见到自己的王,是在艾叶堡大厅的穹顶之下。
  他像一只孤癖的小猫,躲在自己名义上父亲身后,防备的看着每一个人,袖口因为剪裁不合适而短一截。一瞬间他明白了,小王子的叔父并没有将自己的侄子作为未来的王而抚养,只是在随意敷衍。
  因为艾叶堡公爵有自己的打算。
  爱德华王已垂垂老矣,当他死后,王位由自己取而代之。
  年轻的骑士向年幼的王子单膝跪下,宣誓忠诚。
  年轻的骑士留在艾叶堡五年,教小王子骑马,跳舞,吟诗,写字。他看着少年,日渐成长为漂亮英俊的青年,有着一双海面上天空一样的灰蓝色眼睛,和春日微风里轻轻拂动的浅金色头发。
  整个灵魂都被这烟水晶般的灰蓝色吸引了。
  他不想去思考未来,也不愿提及过去。
  只要能并肩策马在开满鲜花的山岗上,能在指导他跳舞技巧时手扶上他的腰,能在看他写字时俯下身嗅他短发上阳光的味道,就感觉上帝在眷顾自己。
  老王死得很突然。
  还没来得及为几乎长大成人的私生子正名,就死于长子有毒的红酒。一直密谋取兄长之位而代之的老兰开斯特公爵开始蠢蠢欲动。
  这位骑士做了一个权衡和抉择。
  为了完成爱德华王的遗愿,他投靠暴君柯帝士,绞杀了身在艾叶堡的兰开斯特公爵势力。下一步将控制皇家骑士团,除去暴君柯帝士,扶持安斯艾尔王子登上王位。最后利用皇家骑士团,清剿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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