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一字并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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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一字并肩王-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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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一字并肩王》

作者 千叶大师

  简介

  《经史全解》?不要。

  《治国方略》?不要。

  《农事全书》?不要。

  《房中秘事》?不要,

  额?还带插图的?

  先留着!

  

  第一章 猎杀?穿越

  引子:我叫千叶,是一名杀手。

  

  二十七岁,干了近七年特种兵。

  经历过很多,也失去过很多。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欠着我一些东西,那些东西,于别人来说或许无足轻重,可对于我来讲,却是弥足珍贵。

  我并不会干出些滥杀无辜的愚蠢事情,那是杀人魔的工作,与我没有关系;我的任务,就是将这样滥杀无辜的恶魔们送去地狱,面对阎罗忏悔!

  人们只知道这世界上有个神秘莫测的杀手存在,人们也仅仅只知道,他自称——猎人

  第一章 猎杀?穿越

  

  非洲,(金),热带雨林。

  这是一片茂密的森林,因为雨水充足,这里的植被茂密异常,天气多变是这里的常态,时而艳阳,时而下雨,闷热无比。

  一只蚂蟥爬在一片“树叶”上,或许是饿极,想要吮吸“树叶”上的树汁。只见它身形微躬,硕大的吸盘紧紧的吸在这片“树叶”上,然后使劲一咄,它的腹腔顿时变得丰满起来,可是诡异的是,随着这片树叶流出来的却是一缕缕红色的液体。

  千叶,赏金猎人,接到任务到现在为止,他已经拿着狙击步枪在这片原始森林中埋伏了两天两夜,作为一名出色的猎手,他此刻化身为一块石头,一从灌木,一动不动,为的就是那扣动扳机时的心动,为的就是完成任务后的快感。

  这里有一条小径,非洲的毒贩往往通过这里往外运送毒品,这批毒贩装备精良,更有武装到牙齿的私人运毒武装随行,此行凶险万分,但是接了雇主的订单,那么再难也要完成任务,再危险也必须冒险一试,毕竟,他可是从来没有过失手的记录啊。

  两个月前,他从自己的赏金猎人网上通过经纪人接了一个订单,订单是一位女士发出的,当时她掏出了整个家族的财产,只为给自己的死去的丈夫和那刚满一岁的儿子报仇。

  这些凶狠的劫匪在一天晚上冲进了她的家里,绑架了她的丈夫和儿子,而自己则被留下来筹备赎金,等到赎金筹备好交给这帮人后,她得到的却是自己丈夫和儿子的尸体,她绝望了,家庭破碎碾碎了她一切的希望,她将所有的家产拿出,只为了换取那帮武装分子的人头。

  他们该死,运毒,绑架,勒索,无恶不作,天不收你,他千叶来收。

  “噗,噗,噗”“咔嚓,噶擦!”踩水的声音和枯枝断裂的声音时不时的传来,而且非常紧密,正在闭目养神的我此时全身一紧,开始用准心搜索整条小径。

  “一共十五人,直线距离五十米,可自由射击,不用计算风速与湿度。”千叶心中默念,望着准心中锁定的一个明显是头目的脑袋,右手食指开始慢慢扣动扳机。

  热带雨林就是这样,植被茂密异常,只是稍微的休息一下,敌人便已经走到了前方五十米处,隐隐约约还传来一声声喝骂。千叶,作为一个独来独往的赏金猎人,不习惯带观察手,他对自己的思维与身手有着绝对的自信。

  “噗!”,12。7毫米口径的CB…1367型无声狙击步枪口中喷出一条火舌,五十米的距离,一枪爆头。

  “噗,噗。”两枪连发,两名黑人匪徒应声倒地。

  悍匪之所以被成为悍匪,是因为他们悍不畏死,而又训练出色,在经过突然的打击后,剩下的十二人立马趴在了地上,朝着子弹飞来的方向自由扫射。

  “呸!”吐了口唾沫,在击毙三名毒贩后,千叶将狙击步枪往地上一丢,从胸前取下一枚手雷,抽出保险销,小心的用狙击枪柄压住了手雷的保险片,一颗诡雷就这样诞生了。

  “这把可是现在最先进的特种狙击枪了,我不信他们不要,嘿嘿。”阴笑一声,千叶便往后一蹿,不断的在雨林中,蛇形穿梭,而此时毒贩的子弹也应声而至,“哒哒嗒,哒哒嗒。”ak47独有的节奏声,迎着子弹贴着千叶的脑袋飞过。

  千叶并没有远遁,而是在距离第一次开枪大约二十米的地方趴了下来,用地上的枯枝落叶往身上一盖,便观察起了毒贩的动作。

  只见毒贩一阵扫射后,便分出九人,三人一组,往前面搜索前进,剩下三人,一人穿着花格子外套,另外两人则统一穿着制式的军装,此时千叶明白,那穿花格子外套的,估计就是正主。

  “轰!”一声炸响,显然是千叶布下的诡雷被激发了。手雷的有效杀伤半径是四到七米,对于这种三人一组,背靠背搜索的小队,很是有用,巨响带走三条生命的同时,也吸引了另外两个搜索小队的注意。

  “毒贩们,欢迎参加猎人游戏,”冷冷一笑,千叶拔出了腰间的左轮****。

  ……

  尼泊尔军刀割下第十四个武装运毒份子后,留下了最后一个穿花格子外套的人,千叶没有看错,这就是雇主所指的目标,玩弄着尚带鲜血的军刀,千叶面带邪气的看着坐在地上瑟瑟发抖的目标。

  “完了,完了,这趟货走不成,我就要陪上全部,现在我一无所有了,一无所有了!”这个人似乎神志都已经不清晰了,只知道胡言乱语。

  不管敌人如何疯狂,但此时的千叶全身放松,在千叶眼里,这个人就像一只被困在笼子里的老鼠,而千叶就是那只猫,千叶享受这种敌人在他脚下颤抖的感觉。

  “既然这样!我们一起死来!”突兀的,那人身上腾起一股烟雾,倾尽全身力气抱住了千叶。

  “该死的!”不待千叶骂完,绑在毒贩身上的自杀炸弹便被引爆了,随之而来的便是永恒的黑暗与孤寂,这种状态不知道持续了多久。

  待千叶费力的睁开眼睛时,刺目的阳光刺激着双目,仿佛整个世界全不瞬时停滞,只有无穷无尽的白炽,下意识的,千叶立马用双手遮住了自己的双眼,可是等千叶适应过后,眼前带给他的震撼让他的内心久久不能接受这个事实。

  四处断壁残垣

  尸首堆积成山

  漫天的乌鸦不断的在天际盘旋,仿佛在嘲笑着世间的一切。

  千叶虽说不算个好人,更是杀人如麻,但何时又见过如此多的死人,密密麻麻的堆积在一起?

  ……

  突兀的,一股带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被泼洒在千叶身上,“是油!不好!他们要焚烧尸体!”

  经过观察后,千叶发现自己正被压在一处死尸堆中,直到这股味道冲入千叶脑海,才让千叶本能的清醒过来,千叶使劲的搬弄着尸体,但终因身体的无力而放弃,他嘴巴大声的呐喊,希望唤起周围的人注意,但嘶吼了半天,嘴巴中始终只能发出,“嗬嗬”的声音。

  “队长!队长!先别点火,这还有个乡亲活着!”一个声音喊叫着,于千叶而言却似乎天籁,随后几个士兵模样打扮的人开始七手八脚的把他从死尸堆中刨了出来。

  “这位公子,你怎么样,哪里受伤了?要不要救治!”看到死尸堆中居然还有活人,周围的士兵“呼啦!”一下全都围了过来,看得出,这帮人都很热情,不多久,其中便有一个军官模样的人走过来问道。

  对于他们的呼喊,千叶无动于衷,心中有的只有震撼,是的,震撼,他自认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但眼前的景象,你是要闹哪般啊!

  千叶的整个身影都颤抖起来,此刻他才发现,自己穿着的并不是自己最喜欢的迷彩,而是一身破的不能再破的绸布衣服,而就在他旁边站着的却是一群群手持兵刃,身着盔甲的战士!他漫无目的的在身上摸索着,直到摸到背后尼泊尔军刀,他才稍微的打起精神来。

  摸索着军刀刀背那独有的弧度,千叶喃喃自语道,“老伙计,只有你还一路陪着我么?!”

  为了了解此刻自己的处境,千叶拉过了旁边站立的队长,只见队长很有礼貌的朝千叶敬了一个礼道,“公子,您这次可是吓的不轻啊,这是里龙腾国平凉县,你应该是去洛都赶考的举子吧,快上路吧,这里不太平,匈奴国时常过来打草谷的,从这里往东过邺城,再往南渡过淮水,就到洛都了。”

  千叶心中不由一声苦笑,开什么玩笑,这是穿越么?早就听说特种兵很容易穿越,没想到真有这么回事,看这身装扮,据这位军官说还是位进京赶考的举子,唉,除了朝天空竖起我的中指,我竟然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

  “公子,您这是什么意思?”一名士兵模样的人突然出现在千叶面前说道。

  “我艹,你走路不带响的啊!”千叶被突然从身后伸出了的脑袋吓了一跳,不由得开口就喷到。

  “这不是帮您找到了您的书囊么,给,祝公子考个好前程。”那大头兵略微尴尬的笑道。

  “哦,谢谢,刚被你吓到了,我这个姿势是代表祝福的意思,我朝天指着,就是说感谢上天让我重获新生。”对于这大头兵表现出的善意,千叶同样报以微笑道。

  “我艹!公子,祝你考个好前程咧!”谁知那大头兵伸出中指,朝千叶比划,同时真诚的说道,这一刻,千叶怎么感觉见到了许三多。

  ……

  “刘经纬,陇右安定人,本县举人,功名在身,身世清白,身长八尺,体型略单薄,面白无须,身材挺拔,容貌俊俏……”手上拿着个烧饼,千叶边咬边看手上的户籍证明,“嘿,这是身份证么,没有照片还带描述的,这样我不就是个小白脸?”

  “好吧,以后我就是刘经纬了,去他妈的千叶,龙腾国,我来了!”千叶丢掉手中硬的能崩掉牙齿的烧饼,大声喊道。

  “通关证明,兹有安定县举子刘经纬,赶赴洛都科考,请所过关卡放行。”看完户籍证明,千叶,哦不,现在的刘经纬继续摸索着书囊,看能否发现在这个时代有用的东西。

  “《经史全解》?不要。”

  “《治国方略》?不要。”

  “《农事全书》?不要。”

  “《房中秘事》?不要,额?还带插图的?先留着!”

  最终,刘经纬的书囊里只剩一本书,一份通关文牒,一份户籍证明和几个烧饼外加五两银子,“这样就轻松多了嘛!”

  

  第二章 邺城·黄家

  

  邺城,是抵达洛都的前哨,龙腾国自古有天子守国门的说法,所以洛都离对抗匈奴的战区并不远,而邺城也是洛都的一道有利防线,是龙腾国实力最为强大的兵镇。

  夜晚的邺城市呈现出一种病态的繁荣,处处灯红酒绿,处处鲜衣怒马,流动的商贩,穿街而过的士卒,摇着扇子的书生,战争与生存在这里完美的结合在一起。

  刘经纬漫无目的的走在繁华的大街上,异世界的一切对他来说是那么的新鲜。

  “娘,娘,我要我娘,你们放开我!”一声凄凉的喊叫声将他的视线拉了过去。

  只见三个一身短打装扮,戴着黑色家丁帽子的男人从一处民宅匆匆跑出,手上抱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子,明显看的出这三人是强行劫持了这个女孩。

  但奇怪的是,街上的行人只是加快了行走的步伐,似乎对这一幕视而不见,只有一群士卒和摇着扇子的粉面公子不断的指指点点,脸上还带着笑意。

  “放开我家妞妞,我不要你们的臭钱!”此时房子里面冲出一男一女,应该是这小女孩的父母。

  这男的将五六张银票朝着那三人扔了过去,拿着一把菜刀,顺手就要去抢夺那个被挟持的小女孩。

  “哟呵,低等的下贱贱民,居然敢反抗了。”其中一人目露凶光,从腰间抽出腰刀毫不犹豫的朝着男人的头上劈去。

  “不要!阿达!!”女人的惨叫传来,刘经纬皱了皱眉头,停下了脚步。

  “爹,爹!!”女孩子见到自己的父亲倒在了血泊中,张口就咬在了挟持自己的那人的手腕上,那家丁吃痛,手上一松,女孩子迅速的冲向了倒在血泊中的父亲。

  “贱人,我家老爷看中你家妮子是你们贱民的荣幸,居然还敢反抗,给我打!”被咬的那人似乎是三人中领头的,他抱着被咬的手腕直接叫人开打。

  女人将男人的尸体和小女孩死死的互在自己的身下,从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哼。”一声痛吭声传来,母女二人倒在地上没了动静,鲜血染红了地上的银票,路上漠然的行人终于有些人动容了,但是出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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