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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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巨星- 第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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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灵儿在两年前就已完成了砍竹功课,不再去了,所以这两年来张小凡大都一人上山,不过田灵儿有时闲来无事,也跑上山来与他一起玩乐。”

“今天张小凡没看见田灵儿的身影,也不在意,独自上了山路,再过一个多月,他便也要结束了这砍竹功课。”

“他现在每日已能砍断两根黑节竹,但仍是远远逊于田灵儿,当初田灵儿快结束时一日便可砍上十数根黑节竹。”

“一个月前,他终于修成了太极玄清道玉清境的第一层,随之宋大仁传了他第二层的诀窍。”

“他修习了一个月,虽然比第一层深奥了许多,但不知怎么,他隐隐觉得,反而比第一层容易。”

“比如第一层要的控制全身孔窍,他足足练了三年才有小成,而第二层要求“化气为精”,令引入体内的天地灵气在经脉中化作精气。”

“按大师兄的说法,这比第一层难了不止十倍,但张小凡自觉竟是出乎意料的轻松。”

“究其根源,似乎与那套‘大梵般若’有些关系。”

“这三年来他每日修习大梵般若,从不间断,内气运行已然颇有火候,而精气便属内气,有了那三年基础,张小凡进境竟是极快。”

“只是他自己却不相信自己,当初旁人练了一年自己却要练上三年,这次多半便是错觉了。”

“所以他也不在意,反正每日按时修习,也无人前来打扰过问。”

将第九章敲完,叶晨直接传了上去。

这九章内容大致是写青云山下一个小村庄有个叫做张小凡的普通少年。

机缘巧合,一位天音寺名为普智的高僧在临终前传授给张小凡天音寺不外传的真法---大梵般若,希望能在张小凡身上圆自己佛道双修、参透生死的梦。

后草庙村遭到血腥屠杀,全村除了张小凡、林惊羽两个小孩和一个叫王二叔的樵夫外,无一幸免。

青云山上的青云门见此惨案,不忍,于是收留了他们。

林惊羽天资聪慧,被“龙首峰”首座苍松道人收为徒。

而张小凡性格敦厚,为人木讷,资质一般,无人喜爱,在推让中,“大竹峰”首座田不易收其为徒。

之后张小凡佛道双修,但依旧修为进展缓慢。

田不易的女儿田灵儿与张小凡关系很好,两人经常一块去后山砍黑竹,张小凡的生活,就这样平淡的过着。

在表面的平淡下,由于他的佛道双修和普智给他的那颗佛珠,一场奇遇,已经在悄然酝酿了。

这一天叶晨是先写的《诛仙》,毕竟幻剑三万字就可以申请签约,若是不过,到六万字的时候还可以申请,之后依次是十万字,十五万,二十万。

《诛仙》上传完第九章,字数已经够三万了。

所以叶晨在后台提交了申请签约。

之后他关掉了作者后台,签约申请的结果,估计要过几天才能回复。

写完《诛仙》第九章,叶晨在脑海中想着《1988》,很快,1988就出现在了他的记忆里。

这种感觉很奇妙,每一个字都记得很清楚,一切就像历历在目,只需要叶晨将这些文字搬到电脑屏幕上就够了。

在此之前叶晨已经看过了围脖关注和评论。

靠着作品的质量,虽然没有什么名人推荐,可关注的粉丝数量依旧超过了一千。

其中许多人都是被自己的朋友安利来的。

叶晨也在评论里与几个网友互动留言,其中就包括小敏和邓朝,毕竟这两个人留言比较多,更容易被叶晨看到。

小敏已经看完了叶晨昨天写的第七第八章,她在叶晨围脖下留言:

“我觉得娜娜即可怜又可爱,她的眼界被局限着,只能生活在那个肮脏的圈子里,这样的人生是可怜的。”

“只是这样一位从小的梦想就是当妈妈的女孩,又是可爱的。”

小敏在评论下,还截取了《1988》中的一段:

“娜娜,你听我说,你去找那个男的,现在就打电话,我也给你一点儿钱,你加起来,应该能把孩子生下来了。”

“你想办法借一点儿,把孩子稍微养几个月,然后回老家,到时候你的父母肯定能接受,老人都很喜欢小孩的。”

“娜娜决绝道,我不回去,我不要你的钱。”

“我说,那你怎么教育这个小孩呢?你教育小孩的钱从哪里来呢?”

“娜娜说,还是出去卖啊。”

“我说,那你对这个小孩子的未来有什么打算呢?”

“娜娜说,不用出去卖啊。”

“我说,但如果是个男孩子呢?”

“娜娜说,我要送他出国。”

“我说,你怎么送他出国,你有什么能力送他出国啊?”

“娜娜说,我不是和你说过了么,我可以卖到四十岁。”

叶晨回复了小敏一句,还对小敏加了关注。

邓朝这货还没有看第七第八章,他的留言还是那条:

“操,我原来不是一个植物,我是一只动物。”

叶晨对邓朝这么帅怪我咯的账号回复到:

“那一定是个很帅的动物了,你是想看姗姗呢?是田芳,还是娜娜。”

同时叶晨也关注了邓朝的围脖。

···

···

此刻,叶晨在敲击着九章,十章,邓朝这货也正在看第七章八章。

他想看娜娜,此刻,这货就在看着娜娜发笑。

娜娜正在对路子野畅想自己孩子的未来:

“娜娜明显很高兴,道,那我当然不会让她看见我做的生意。”

“我就把她弄得漂漂亮亮的,去好的学校念书,从小学弹钢琴,嫁的一定要好,我见的人多了,我可会看人了,我一定要帮她好好把关。”

“如果是个男的,我就送他出国,远了米国法-国什么的送不起,送去邻国念书还是可以的,比如朝-鲜什么的。”

“我不禁异样地看了她一眼。”

“女孩子在构想未来的时候总是特别欢畅,娜娜始终不肯停下。”

“到时候,他从朝-鲜深造回来,学习到了很多国外先进的知识,到国内应该也能找个好工作,估计还能做个公务员。”

“如果当个什么官什么的就太好了,不知道朝-鲜的大学好不好,朝-鲜留学回来当公务员的话对口不对口……”

“我情不自禁地插了一句,对口。”

邓朝觉得这一段特搞笑,去朝-鲜学先进技术,能说出这话那得对国外多了解啊。

可邓朝觉得这又特可悲,他觉得娜娜就像被流沙桎梏的植物,她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是不真实的。

第一百三十八章天涯

此刻,叶晨正倚靠在座位上,放松的伸着懒腰。

斐儿这妮子实在是个乖乖女。

虽然餐馆儿已经招到了员工,即便是叶爸沈妈两人都不怎么忙,可这妮子还是每天都会朝餐馆儿跑。

当然,有这妮子在,店里的生意总是能好上不少,毕竟许多人都是冲着斐儿的签名去的吗。

哦,当然还有一些家伙是冲着合影,其中有男生,还有女生。

那些女生还好,那些男生,甚至是冒着晚上在女朋友面前跪榴莲的危险来求合影的,这种大无畏精神,实在是榜样的力量。

这妮子对叶晨说,开学他们就要去另外一个城市读书了,所以她想要跟叶爸和沈妈多呆会儿,多陪陪他们。

这让叶晨感到一些羞愧。

都说女儿是贴身小棉袄,看来就是比他这个当儿子的更贴心。

只是叶晨也清楚,虽然自己有着之前那个叶晨的记忆和身体,可终究不是原来那个叶晨了。

他也爱叶爸和沈妈,可这种爱,比起斐儿或许真是有些差别的。

不过叶晨也是每天都往餐馆儿跑的。

斐儿这妮子不怎么喜欢睡懒觉,每天早晨几乎七点多些她就会起来了,约么八点钟她就会去餐馆儿。

叶晨早晨都是将近九点钟才起的。

倒也不是他赖床,只是晚上叶晨经常去霞飞路37号帮忙,所以每天睡觉也都是在两点后了。

斐儿也是不时的去酒吧玩儿,可叶晨不让这妮子呆的太晚。

叶晨老是说熬夜会变老的,到时候就不萌不可爱了。

斐儿也是不时反驳说怕什么,反正我还小嘛。

不过叶晨在这一点上还是蛮霸道的。

每次斐儿去酒吧,叶晨都会在十二点之前将这妮子送回来。

而那些斐儿不去酒吧的晚上,叶晨回来后连灯都不开,生怕将已经睡着的小丫头吵醒了。

叶晨和斐儿两人的房间里有一盏很暗的小彩灯,每次睡觉这灯都是开着的。

借助着昏暗的灯光,叶晨总是能见到这小丫头熟睡时安静而美丽的小模样。

每当这个时候,叶晨都想要在这小丫头的小脸上轻轻捏一下,弹弹的,滑滑的。

只是,他又怕将这小丫头吵醒了。

虽然这小丫头看上去睡得安静,可叶晨却是知道,天冷的时候,这妮子还是不时蹬被子的。

不过现在是夏天,还好。

叶晨只需要将薄薄的毯子朝斐儿的小肚子上搭一搭就好了。

这几天来,叶晨都是早晨在家写小说,下午的时候再去餐馆儿,晚上不时去酒吧。

酒吧那边经营状况根本不用叶晨操心了,有朴素他们的加入,树洞乐队毕竟是经营树洞酒吧多年的,要说起来比老板沈心妮还要会经营。

沈心妮现在都不太像个老板了,更像是驻唱。

每天晚上的演唱都分为三拨。

许巍与耿直一拨,树洞乐队一拨,沈心妮各种乐器伴奏都精通,所以,许多时候都是这妮子一个人独唱。

一些需要较多乐器伴奏的,树洞乐队都会帮着完成。

沈心妮唱的许多歌都是叶晨之前创作的,《南山南》,《私奔》,《再见吧,喵小姐》。

当然,这妮子最近还在爱唱网上,又给叶晨要了一首歌。

叶晨当时还觉得奇怪,自己时常去霞飞路37号的,为什么还要通过爱唱网,这不是多此一举吗,又不是当初不认识。

叶晨当然不知道沈心妮是在想什么。

这妮子是在追求一种感觉,当初与盛夏晨风最初接触时的感觉。

在已经知道了叶晨就是盛夏晨风的情况下,再次通过爱唱网邀歌,感觉却又是另一番风味了。

叶晨虽然忙着写小说,可还是精心挑选了一首歌给这妮子发到了爱唱网上。

此刻,叶晨的电脑上就在播放着这首歌,当然,这是沈心妮录制好后发给他的:

“风到这里就停,雨到这里无声”

“它也在笑我多情”

“影子陪在身旁,细数那些过往”

“多少年快乐和忧伤”

“谁把月缺变成月圆,我用未来换你我的缘”

“从来风花雪月无常,我却不能笑着遗忘”

···

这歌当年叶晨是很喜欢的,这是爱乐团的一首老歌,当年这歌可是红的一塌糊涂。

这首《天涯》在2005年发行,现在想想也有十年的光景了。

这十年下来,爱乐团也没有了当年的风光。

只是这歌响起来,叶晨还是有些唏嘘不已。

那时的他就是独自一人走天涯。

听老歌就是这样,熟悉的旋律会让你想起当年听这歌时候的情景,之后,就是长长的叹息。

当然,除了《天涯》,爱乐团之后还出过几首传唱度不错的歌,其中《放开》和《秋天的童话》,也都是叶晨比较喜欢的。

爱乐团的歌总是能在最初听的时候就抓住听者的心,而长久听之后,也算是比较耐听的了,

叶晨给沈心妮这《天涯》,关键还是觉得这首天涯能唱的爽。

这妮子与斐儿不同,斐儿的性子就是小清新,唱小清新的歌曲对斐儿来说本身就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可沈心妮就像是被厚厚的冰霜覆盖着的火山。

她那纤细的身子里,其实是有着一个小宇宙的,还是随时都能爆发的小宇宙。

所以,叶晨也不希望这妮子一直唱《南山南》,《奇妙》这种,也不能让这妮子冰霜下的火山一直憋着啊,那么,就用这首《天涯》来爆发和释放吧。

“迎着太阳看着远方,我只要你的一个承诺”

“无论你这话是真还是假”

“是我心中完美的天涯”

“迎着太阳看着远方,我只要你的一个承诺”

“无论你这话是真还是假”

“我愿陪你走天涯”

叶晨这里正听着音乐在那闭目养神,突然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紧接着,就是一串清脆的声音:

“傻哥哥,保送的最终名额下来了,快看看吧。”

等这妮子走进屋见到叶晨那慵懒惬意的样子,小姑娘又嚷道:

“哼,傻哥哥,原来斐儿不在家的时候你就是这么享受啊。”

这妮子扮出一副气愤的模样,她走到叶晨近前,对着叶晨鼓了鼓嘴。

叶晨觉得有些无辜。

自己之前可是一直都在码字的,这也只是码完字才靠在椅背上歇息了有十分钟,这个时候斐儿这丫头就来了。

“嗯,不过呢,这歌还蛮好听的,是什么歌啊,谁唱的?”

小丫头下一刻就笑了起来。

毕竟她不是冰霜少女,装深沉是装不了多大会儿的,再说了,人家沈心妮那也不是装的,那是骨子里自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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