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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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巨星-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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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树洞

最近几天叶晨不是每天都去酒吧演唱了,他一边忙着酒吧的事情,一边忙着家里餐馆的生意。

毕竟最终这酒吧还是要靠徐巍撑着的,叶晨不可能一直待下去。

在酒吧经常演唱的曲目中,加入了崔健的《一无所有》《花房姑娘》和《假行僧》。

崔建前几年在轩辕国超火,虽然最近有些沉寂,但音乐的质量在,依旧可以让这些客人燃起来。

对于不远处的袁朝派对,叶晨也是有关注的。

袁朝派对最近的客流量一直在减少,舞姬请了几回,袁仁也就不再请了。

毕竟请与不请到最后赚的钱没多少差别。

更何况请舞姬会将顾客的消费热情带到一个偏执的方向,一旦顾客形成那种消费习惯,再想改回来就不容易了。

毕竟他们袁家开的是酒吧,不是迪厅。

轩辕国对迪厅的排查力度很严,这年头迪厅不好做。

袁朝派对的安静让叶晨觉得有古怪。

可叶晨也没多想这事儿,毕竟都是靠实力的,谁更吸引顾客谁就有生意。

若是袁仁想要再使坏,叶晨也只需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倒是也不畏惧什么。

袁仁那边,知道玩儿阴的干不过叶晨之后,他倒是也没在私底下搞小动作,这次袁仁想要玩儿的是阳谋。

···

···

此刻已经过了凌晨一点,在天海市东江区一处看似普通的酒吧里依旧灯火通明。

若是不走近了看,谁都会以为这里很普通。

走进了才会发现,这是一处极为别致而奢华的酒吧。

这间酒吧的奢侈不在于它有着多好的装修,也不在于它的酒水多么的昂贵。

其中真谛,完全在演艺区。

此处酒吧的演艺区是酒吧最为华丽的所在。

演艺区中放着几把吉他、贝斯、架子鼓、键盘,应有尽有。

懂行的一看就知道,这里的乐器可都是极为考究的牌子货,这些乐器演奏出的效果,甚至会令作品提升一个档次。

这酒吧仿佛将钱都花在了乐器上,其他方面只能用陈旧和简陋来形容。

低矮的建筑已有些年代,已经暗淡的墙面甚至有些起皮,陈旧的桌椅被摩挲的油漆都掉了一层。

除了那明亮的灯光以外,还真找不出其他可以吸引人的地方。

而正是极尽奢华的乐器与这些陈旧事物的对比,才凸显出了酒吧主人的理念。

这间酒吧侧重点就是音乐本身,这是种纯粹的音乐,商业性没那么重。

此处算是东江区一处较为偏远的所在,距离繁华的商业中心较远。

可在这间陈旧的酒吧里,却是坐满了人。

都已经这个点了,也没谁想着离开,倒是有人不时的走进来。

酒吧客人之间不时微笑,很绅士的打着招呼,这些人显然是熟客了,这间酒吧对顾客的吸引力很长久。

此刻,所有人都安静的望着演艺区,虽然桌椅陈旧,酒水也只是中档,可这些客人的素质却都是不低。

这里没有那种歇斯底里的叫嚷,更不可能有像袁朝派对围观舞姬时的疯狂,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从容,那样温暖。

演艺区闪烁着一块招牌,上面书写着这间酒吧的名字------树洞。

这低矮陈旧的建筑,给人的感觉还真如树洞那般。

这间酒吧的老板就是乐队主唱本人。

原本乐队是没有名字的,因为这间酒吧叫树洞,久而久之,人们就习惯了称呼他们为树洞乐队。

说起树洞乐队,经常混酒吧的人很少有没听说过的,特别是那种喜欢中高档酒吧,偏于安静、偏于文艺气质的男男女女。

毕竟这个社会足够浮躁了,他们需要在浮躁之中找到一丝内心的安静。

树洞乐队有着一群对音乐很专注的家伙。

树洞酒吧是他们的根据地,而为了传播音乐,一年到头他们在树洞酒吧呆的时间连一半都不到。

毕竟在酒吧这个圈子里,他们太有名气了,即便是推掉一部分商演,依旧有接不完的邀请函。

这一日他们接到的邀请函是来自袁朝派对的,这次邀请,树洞乐队没有推却。

毕竟都是天海市,不会耽搁多长时间。

再者,那片区域树洞乐队还没去过,所以也很期待自己的音乐可以在那里传播。

今晚是树洞乐队离开树洞酒吧的最后一个晚上,已经与袁仁谈好了时间,就在明天。

今晚的树洞乐队,演唱的曲目依旧是客人们熟悉的旋律,这首歌是乐队主唱一个月前创作出来的,客人们的反响很好。

只是酒吧这个圈子终究是个小圈子,所以虽然是好歌,还到不了轩辕国人人皆知的地步。

此刻在演艺区,乐队演奏的就是这首曲目。

歌曲的前奏已经响起,演艺区的乐队成员其中一人在弹着吉他,一人拉着手风琴。

乐队主唱正低着头,酝酿着情绪。

随着前奏不断的递进,乐队主唱缓缓将话筒朝嘴边靠近了一些,他撩了撩自己的头发,开口唱了起来:

“静静的村庄飘着白的雪”

“阴霾的天空下鸽子飞翔”

“白桦林刻着那两个名字”

“他们发誓相爱用尽这一生”

···

那个低着头用情演唱的主唱名为朴素。

这首《白桦林》在朴素的口中娓娓唱出,就像叙述这那个发生在苏-俄二战时期的动人故事。

《白桦林》的曲风就是苏俄小调,这是一个爱与战争的故事。

二战期间,苏军浴血奋战,一步步将德军逼出边界,其中一个苏军侦察队深入德军内部不断获取情报。

虽然最终的情报被传到了最高统帅部,可这些苏军却是被德军包围,在一阵枪声中,这些生命归于平静。

这个时候的苏俄国内,一个姑娘正在一片白桦林前翘首企盼,望穿秋水。

她扶着的那棵树上面写着两个名字,这两个名字,她每天都会看。

日复一日,姑娘等待着心上人的凯旋。

最终,姑娘等到了军队的凯旋,只是那个小伙子,却是永远离开了她。

朴素用词曲叙述着这个令人潸然泪下的故事,那些客人们就这样静静听着,静静感受。

···

第八十六章跟我学做菜吧

这一天,叶晨已经有三日没去过霞菲路37号了。

因为最近晨斐餐馆的确生意很忙。

有叶晨和斐儿这两块招牌在这里,客人想不多也不可能。

毕竟baby那首《奇妙》太火了,而优豆网又是国内一流的视频网站,斐儿那段视频哪怕是过去了那么多天,依旧有着不错的点击量。

毕竟那场浩浩荡荡的模仿《奇妙》活动,就是由斐儿那段视频引起的吗。

原版视频,当然有许多人看。

这就像地球上前不久风靡you-tube的那段《可爱颂》。

韩国妹子那段《可爱颂》在中国也是超火,虽然有了许多版本,什么女交警版,名校校花版,甚至连少女时代林允儿,4minute金泫雅都有进行过模仿。

可许多人在搜索这段视频的时候,总是喜欢在输入时加上“原版mv”的字样。

叶晨当然希望靠着妹妹和自己的影响让家里的生意变好,只是在这种实在忙不过来的情况下,还是要雇一些员工的。

叶晨想过,自己和妹妹今后会去上学,不能一直在这里帮忙,而叶爸沈妈这个餐馆的规模也有必要扩展。

如此一来,就更需要雇佣员工了。

初步算了一下,叶晨觉得就现在的规模,要先雇佣两个服务生,一男一女。

若是将那三十万投入进去,经营规模扩大了之后,就要雇佣两个厨师,六个服务生。

毕竟叶晨不想让沈妈一直这样忙,能雇佣厨师的话,沈妈只是在忙不过来的时候帮把手就好了。

在地球上时叶晨去过的地方很多,见过的人也很多,虽然最终也没混成明星,可对于识人,叶晨却是有着独有的心得。

说起来这心得故人就已经总结过了,而只有经历的人多了,才能将这些古言吃透。

古代识人,是很有讲究的。

“通则观其所礼,贵则观其所进”

“富则观其所养,听则观其所行”

“止则观其所好,习则观其所言”

“穷则观其所不受,贱则观其所不为”

当然,这多是涉及到个人品德的,雇佣员工除了人品以外,叶晨还要看这些人的个人能力。

毕竟叶爸和沈妈都是实在人,叶晨不想在用人上让二老操心和吃亏。

···

···

“嗯,斐儿最近做菜的手艺是越来越好了。”

叶晨嗅着锅里红烧肉散出的香气说道。

斐儿甜美的笑着,瞪大了眼睛对叶晨问道:

“傻哥哥,你没有骗我吧。”

想了想,这妮子忙得说道:

“嗯,傻哥哥先等一下,这菜就要好了。”

说着,叶斐熄灭灶下的火,将红烧肉盛到了盘子里。

她望着盘中的红烧肉道:

“嗯,这菜的分量挺足的,盘子里也盛放不了,锅里面剩下了几块,来,傻哥哥快尝尝。”

说着,斐儿亲自用筷子夹起一块红烧肉,往叶晨的嘴边送。

这待遇让叶晨很满意。

他往前凑了凑,眼睛盯着自家小妹。

从斐儿那乌黑的眸子里叶晨能看见一种期待与渴望,看来这妮子对自己的厨艺好坏真的蛮关心的。

或者说,这妮子很在意哥哥对自己厨艺的看法。

当然,叶晨从斐儿眸子里除了看出渴望之外,他还看见一个正在不断靠近的脸,那张脸张开大嘴,一下将夹着的红烧肉吃了进去。

叶晨吃的是毫不犹豫,毕竟这菜嗅起来真的很香,于是,叶晨选择相信自家小妹。

“嗯,这···的确不错,肥而不腻,小妹,你是不是就是为小厨娘而生的啊?”

叶斐瞪了叶晨一眼,再次夹起一块红烧肉就要往叶晨嘴里塞:

“快吃快吃,吃着都堵不住嘴,要不等有空了专门为傻哥哥做一锅。”

叶晨虽然嘴里还嚼着肉,可依旧含糊不清的说了一句:

“嗯,你很有想法,跟我学做菜吧。”

这将叶斐听的一愣,不知道这傻哥哥在说什么。

当然,这妮子怎么可能知道呢,这可是地球上的梗。

叶晨将两块红烧肉咽下,再次对斐儿说道:

“我想好了,以后找女朋友一定要找小妹这样的。”

叶斐被叶晨这话一下说愣了:

“傻哥哥,你···这话什么意思?”

说话的时候,这妮子的脸上有些绯红,身上有些微热。

“当然是厨艺好的咯,我还是喜欢在家里吃饭的,毕竟很有温馨的氛围。”

叶晨很随意的说着,随即问道:

“难道斐儿你还想到了其他的什么吗?”

“没,没啊,人家还能想什么呢。”

见到斐儿的娇俏,叶晨故意朝着她靠近一些,悄声说道:

“若是找不到厨艺这样好的,小丫头你说今后我该怎么办?”

这话令斐儿的小脸一下变得绯红,她慌张的朝不远处的沈妈看了看,见沈妈正在忙着做菜,并没有朝这边瞧。

之后这妮子娇嗔一声:

“哎呀,傻哥哥你赶快去上菜,人家客人都等急了。”

说完,她就娇羞的不再理会叶晨。

叶晨见这妮子的娇羞,顿时很有成就感。

等叶晨走出后厨,斐儿这妮子痴痴地笑了起来。

她轻声嘀咕着:

“哥哥之前那话是有口无心,还是,还是有某些意思呢···”

一旁的沈妈见叶斐一边做菜还一边傻笑,于是问道:

“傻丫头想到什么开心的事情了。”

叶斐忙得收起了笑容,慌张的答道:

“哦,妈妈,没什么了,就是,就是之前哥哥夸我的菜做得好。”

“哦,对了还有,哥哥说我很有想法,让我跟他学做菜是什么意思啊?”

听叶斐这么说,沈妈也是笑了:

“哦,是这事儿啊,说起来晨儿做菜也蛮不错的,前些年晨儿还小那会儿,我就在路边做过餐饮小贩,那时候晨儿还没少给我帮忙。”

一听这话叶斐一惊:

“啊,原来傻哥哥会做菜啊,那也不见他展露一手,不行,待会儿傻哥哥进来的时候一定要让他做一道。”

沈妈望着叶斐可爱的样子笑了笑,什么都没说。

这时叶晨已经打着电话走了进来,电话那头的人正一阵慌张的说着。

“叶老板,哎呀,你赶快回来吧,要不咱们的霞菲路37号就撑不下去了。”

打来电话的是耿正。

耿正称呼叶晨为叶老板也是有原因的。

因为叶晨在观众面前许下了承诺,每半个月出一首新歌。

可沈心妮觉得不能让叶晨这个新歌白出啊,所以这妮子就想着,让叶晨入股,入技术股。

这也就相当于资金方面的投入都是沈心妮出的,而叶晨的歌曲作为必不可少的技术,也将占有一定的股份。

叶晨想着让这妮子白白接受自己的歌曲也是不可能的,那样反而会令这妮子心里不坦荡。

若是每首歌都给钱,也不是最好的选择,想了想,就入股这事儿还算是比较靠谱的。

叶晨同意了入股,可在股份比例的决定上,与沈心妮又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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