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看着我高高大大样子忠厚就觉得我头脑简单,那就大错特错了。
晚上的宵夜不用做菜,一般都是炒米粉炒河粉或者蛋炒饭。所以不用上全部厨师。今天是我第一天开工,德叔让我值夜班跟着看看,熟悉一下。
我到厨房的时候,德叔已经在了,今晚值班的是吴哥和海哥。吴哥三十八岁,身材矮小瘦弱,但力气很大。海哥就稍微高点,但也是瘦瘦弱弱,基本上南方人很少有北方那种大胖子,应该是地理气候的原因。
厨房里除了马飞和我,其他的都是潮汕人,都是德叔的同乡,这家食堂就是德叔承包的,我们都是给德叔打工。
德叔是个细心的人,事无大小全部亲力亲为,就像今晚宵夜,完全可以交给吴哥去办,他却要自己统计人数,计算用量,最后下令,今晚蛋炒饭。
所谓蛋炒饭,是把前两天的隔夜饭全都弄出来,配合剩菜,混合鸡蛋,用红油爆炒。红油就是提炼油,也就是后来的地沟油前身,味道不好闻,所以里面会放大量食盐和豆瓣酱掩盖气味。这样做成本能节约不少。
要说地沟油有害,德叔和一班厨子也是照吃不误,可能是当时我们的健康观念没有那么强吧。反正第一次吃地沟油炒饭我觉得挺香,连吃两大碗。
第十三章 出事了
厨房的工作简单而枯燥,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上班第二天我就开始掌勺,提着只有在老家挖土才用的铁锹,在两米宽的大锅里乱搅,也不在乎生熟,大部分都是水煮菜,能吃就行。
除去做饭,其他时间都是空闲,可以在厂区里随便转悠。像吴哥海哥他们,一有空闲就去宿舍打牌,而我则喜欢骑着自行车去镇上发廊乱逛。
自行车是借保安的,去发廊的目的也不是想玩妹仔,而是去找人。
我是去找阿莲。
我也不清楚为什么要去找她,明明她已经明确告诉我那一夜只是一场交易,但我就是忘不了。后来我跟马飞说起这事,马飞一针见血的指出,“这就和女人永远也忘不了自己第一个男人一样,你有恋处情节。”
“什么?”
“因为那个女人夺走了你的第一次,所以你才对她念念不忘,这很正常。”马飞煞有介事地点起一根烟对我科普,“就像我的第一次是给了阿玉一样,你们再觉得阿玉不好,但在我眼里她都是可爱的。”
我白了马飞一眼,说你懂个屁。
然后我自己在内心里自问了一下,最后得出结论,我之所以对阿莲念念不忘,完全是因为她那冰火两重天真的能让人欲仙欲死欲罢不能,我都想好了,一旦找到阿莲,立马先让她给我来一个两重天,哪怕再花三百块钱。
马飞说这还不简单?两重天而已,发廊里面的妹仔那个不会?说完我们就去了一家按摩店试了试。结果出来后马飞大呼过瘾,我却频频摇头。
马飞问我怎么了,我说她们会个屁的两重天。
日子一天一天过,很快整条红灯街上的妹仔们都知道我在找一个叫阿莲的鸡婆,每天我一过去,她们就会笑着跟我打招呼,“阿发找阿莲啊?阿发你还没找到阿莲?阿发我就是阿莲……”
八月中的某一天,马飞兴冲冲地冲进宿舍,热切地对我道:“周发,大老板回来了,我们要开始行动了。”
马飞说的行动,是针对现任食堂老板德叔的一次进攻,他要把德叔克扣工人伙食费的事情捅到大老板哪里去,让大老板发火,收回德叔的食堂承包权。
计划很简单,他要引起工人和食堂之间的冲突。
大老板是香港人,每个月只在大陆呆三天,这三天就是关键。
这里必须说明一下,大老板在大陆的这三天,也是全厂伙食最好的三天,这三天内的菜基本上就是鸡,鱼,排骨等硬菜,鸡蛋也是不要命的发,并且还有餐前饮料和餐后水果供应,每个工人的饭盆里都浮着厚厚的一层油,必须用洗洁精加热水才能洗干净。不像平时的菜,用清水一冲就比脸还净。
公司后勤部的几个管理也被德叔收买,大老板问起来自然是天衣无缝,更何况德叔经营了两年多已经获取了大老板的信任,大老板只关心财务报表,根本不问食堂伙食怎么样。
唯一的突破口就是宵夜。
因为到了晚上,大老板会去酒店,根本不在厂里,这时候夜宵差点工人也不会抱怨,毕竟白天都吃了两顿好的。
晚上十一点半,工人准时来吃宵夜,海哥和吴哥值班打饭,我在后面洒水拖地,德叔则在按计算器,一切都和往常一样进行。
忽然间,打饭窗口吵闹起来,一个卷毛骂骂咧咧地指着海哥鼻子,德叔赶紧停下计算器,跑过去问怎么回事。
卷毛晃着碗里的红油炒饭质问德叔,“这饭是人吃的吗?米都馊了。”
德叔见状奇怪,伸手抓了一把炒饭放在嘴里嚼,脸色很难看。
放了四天的米当然馊了,这是马飞一早就准备好的陈年隔夜饭,平时舍不得用,就等着今天派上用场。
德叔眼珠子一转,回头对海哥道:“架锅,重新做。”
外面的卷毛却不依了,一整个饭盆全部扣到德叔脑袋上,口里大骂:“做你妈啊做,等你做饭老子不要开工啦?”
我清楚地看到,卷毛穿的是深蓝色工装,这表示他是个小组长,手底下管理着二三十个人。工厂有规定,宵夜时间半个钟,半个钟后就得开工。卷毛作为一个基层管理,他要对生产进度负责,现在食堂说重新做饭,肯定会耽误生产进度,他发脾气也是有原因。
错就错在,他不该用饭盆砸德叔。
作为德叔的衷心手下,我是绝不允许任何人对德叔不敬。因此不等海哥吴哥有反应,我就抓着一颗土豆扔出去,正中卷毛眼睛,砸的他哎呦一声。
霎时,卷毛手下的工人就炸毛了,他们一起冲着厨房窗口来,海哥和吴哥吓坏了。我却拎起铁锹上前,口里大喊一声,“保护德叔!”
工人进来一个我拍一个,进来一个我拍一个,剩余的工人就不敢再进来。
卷毛看看我,怒了,回身抓起食堂的椅子扔过来,椅子砸中打饭窗口的玻璃,我趁机往后退,工人们就冲进后厨来。
但毕竟大家还有理智,工人们只是将我们团团围住,并没有动手。这时卷毛拨开众人进来,恶狠狠地盯着我,“你他妈的敢打我?”
我将铁锹横在胸前,“谁敢动德叔我就拍死谁!”一副为了德叔准备随时献身的大义形象。
德叔很感动,躲在我后面劝道,“阿发,放下铁锹先,不要把事情闹大。”
我点点头,把铁锹放下,回头对德叔道:“德叔,我读书少,人也笨,帮不了你太大的忙,今天我只说一句,只要我活着,绝对不让任何人碰你一根汗毛!”
话没说完,卷毛抬脚就是一踹,正中我小腹,他口里还顺带一句,“去尼玛的!”
我当然不会让他得逞,顺势抓着他右脚向后一拉,跟着朝他眼上眉骨一记摆拳。
先前说过,我对打架很有研究,眉骨这个地方呢,皮肉很薄,骨头却很硬,同时毛细血管也多,稍微用力得当,就能撕烂一道口子,是的,撕烂。
当拳头以弧度和眉骨皮毛发生碰撞时,就很容易将皮毛撕烂,因为毛细血管多,瞬间就会让对手血流如注,并且遮挡他的视线。
最最最关键的是,这个地方不会致命,出血多也是一时,缝几针就好,不缝针贴几块创可贴也行。
卷毛显然没料到我会还手,并且还能将他打出血,第一时间捂着眼蹲下,他后面的工人却不满意了,乌压压地冲过来。
我将德叔挡在身后,铁锹乱舞,口里叫道:“德叔快走!”
说完我还怕德叔不走,回头看了一眼,卧槽!德叔什么时候跑到后门外面了?
我只看到,德叔骑在摩托车上,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发动摩托,一溜烟的走了。
我再回头,几个工人抓着椅子向我逼来,吴哥和海哥各自抱着头蹲在锅下索索发抖。如此情景不由得我不拼,同时心里万分焦急,强哥的保安队怎么还不出现。
四五把椅子向我飞来,我用铁锹挡开,工人一时近不得身,但他们气势很足。我看到窗户外面已经有人开始拆餐桌上的金属管,不免心里发慌,强哥再不出现,这里就要出事。
按照原计划,只要我把卷毛打出血,强哥就带人赶到,控制场面。结果这里都快打死人了,强哥的保安队还不见踪影。
事后我才知道,食堂打架的同时,在工人宿舍也发生一起斗殴,并且比这里的阵仗大,是湖南老乡和江西老表干起来了,双方都属于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的性格,大部分保安都跑去宿舍,一时间把这里给忘了。
卷毛是马飞交代好的,只说让他带头闹事就行,完事给他两千块做报酬,却没告诉他会挨打。现在好了,卷毛摸着半脸血怒火攻心,怎么说也是一个管理员,不等他开口他手下的骨干就自动组织起来替他报仇。
眼见四五个汉子拎着长金属管奔来,我立即往后门跑,但还是在办公楼下被他们追上,四五个围住我。
我说各位弟兄,这是误会,咱们能不能坐下来好好谈?
黑暗中有个人骂道:“谈尼玛!”舞着金属管朝我脑袋砸来。我不敢大意,用铁锹挡开,反手一铁锹,拍在他脸上,只听见啪的一声,他身子就直挺挺地躺下。
其他几个见状也不敢再攻,成对峙状。
就在我一筹莫展之际,强哥带着保安姗姗来迟。
被我拍中脸的那个人,医生诊断为左耳膜破裂,永久失聪。
我是在凌晨四点知道的这个消息,当时我正在派出所录口供,是警官亲口告诉我的。
然后我就傻了,像无助的小孩,茫然地看着两位警官,呆呆地问,“这结果需要我做什么?”
“赔钱。”左边的警官说。
“赔多少?”
“五到十万。”
我的脑袋嗡的一下,眼泪不由自主的出来。
“还有呢。”右边的警官说,“故意伤人,致残,两到三年。”
他的话像一道闪电掠过,我哭出声来。
“现在哭有什么用呢?你打人的时候怎么不哭呢?”警官怜悯地看了我一眼,“洗干净屁股,准备迎接新的人生吧。”
第十四章 看守所一夜
我哭,不是因为对监狱的恐惧,而是因为我即将蒙受巨额经济损失。我每日生活都在算计,能省则省,不愿意多花一毛钱,马飞就经常骂我是守财奴,可见金钱对我而言有多重要。
现在倒好,我要赔偿别人五到十万,还要坐两三年牢。简单算笔账,三年我至少赚三万,再加上赔偿别人至少五万,加起来八万。
八万啊,在2000的农村老家,足以盖得起一幢漂亮的小洋楼,还是装修完的。
就算不考虑入狱的事,光是眼前赔偿别人五万都可能赔光我家里所有财产,我大会卖掉家里的房子,还要借高利贷。母亲可能会因此病倒,等我出来时,迎接我的会是满头白发的父母和巨额借债。
毕竟,我只是个刚满18的孩子,社会经验少的可怜,心理承受力极差。
凌晨四点以后,我就失去了睡眠的能力,寄希望于马飞身上,这件事是我为他犯的,他肯定会想办法救我。
早上八点警官给我送来早点,四个包子一杯豆浆,我连看都没看。
警官说:“事情已经这样你自责是没用的,该吃就吃该喝就喝,等下去了看守所你想吃都没有。”
我还是无动于衷,我在等马飞,等他带给我希望。
然而,一直到上午十点半,马飞都没出现,我被转往大朗看守所。(事后我才知道,在派出所审讯期间他是不可能见到我的)。
在今天之前,我从来没想过自己有天会进号子,没想到世事会这么无常,才来东莞一个多月,我就成了在押犯。
一同去看守所的还有七个人,分别是抢劫、采花、故意伤人。是车上的警察告诉我们的,他特别介绍了一下采花贼,说那小子很厉害,半夜从自己窗户外面爬过去隔壁第三家,是个惯犯。
抢劫的那位叫阿宾,虽然戴着手铐脚镣却像没事人一样,一口唾沫就喷在强奸犯脸上,他说,“这次进去有好戏看咯。”
看他的样子,似乎对进看守所习以为常。
故意伤人的那个叫阿敏,样子有点像陈小春,留着一个青皮头,脖子上挂着十字架,胳膊上刺了一条蛇,他的目光总是冷冰冰,好像所有人都是敌人。
警察说,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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