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让DM公司郁闷的事情还在后头,那就是当人们惊讶的发现,原来那本近期畅销的来自华国的童话故事合集,居然也是出自这位奇迹之子之手,一下子反而帮唐风把这部作品的销量提升了一大截。
当然了,负面的新闻也不是没有,那就是《名侦探柯南》不仅仅在英联邦被下架,而且,在整个英语区都同时被勒令下架,原因都是一样的,那就是,这部作品以儿童为主角,但是却是一部罪案推理小说,这显然是不可取的。
原本唐风还有些纠结,到底要选哪部小说,现在好了,人家不是说了吗,华国人根本就不懂推理吗?
所以他这次准备推出的侦探小说是柯南?道尔的巨著《福尔摩斯探案集》。
前世说起侦探这个职业人们第一想到的是谁?
还真的不是柯南、也不是什么侦探椅最高神探,而是来自英国的福尔摩斯!
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几乎成为了侦探的代名词,而《福尔摩斯探案集》成为侦探迷必读小说,在前世《福尔摩斯探案集》已经不知道被多少次搬上大荧幕了,关于福尔摩斯的电视剧也是不少。
在前世英国皇室甚至授予了福尔摩斯这个虚构人物爵士爵位,而这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如此就不难想象福尔摩斯在英国的地位了。
虽然有些让人难以理解,但是前世,在英国人心中福尔摩斯已经不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了,而是一个活生生活在英国贝克街221B号的一个真是存在的人。
是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如此的强大,有句话说艺术不分国界,虽然艺术神马的对于唐风而言,都是扯淡,但是推理小说更是不分国界的,这一点从名侦探柯南,从福尔摩斯在华国也能大行其道就可以看出,有些独特的文化,无法共通,但是有些文化却是能够共通的,不过在此之前,唐风还是认真的查阅了一番资料,还好,这个世界英联邦虽然也是推理小说盛行,但是还真的没有福尔摩斯这部作品。
所以,这段时间唐风又开始忙碌起来了,那就是写《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背景在英国,主人公也是英国人,如果这部作品放在华国的话,那么代入感的确是个问题,但是放在英国的话,就不需要担心了。
《福尔摩斯》一共五十六短篇,四大长篇!推理小说与其余的小说不一样,每一个案件分开来都是独立的。
唐风最后选择了《红发会》这个短篇,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中诞生,真正走上世界舞台却是靠的是中长篇《四个签名》!
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红发会》和《四个签名》,《红发会》的故事发生比《四签名》要晚,但是两者之间却有着关联。
如果说《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初试啼声的话,那么,《四签名》可以说是其成功的开始。
要知道当初柯南道尔《血字的研究》在投稿之初可是遭遇了数次的退稿,直到《四签名》的时候才真正的让人认识了福尔摩斯。
之所以不直接拿出《四签名》来,一来是《四签名》虽然精彩,但是却是一个中长篇,如果唐风在英联邦的名气能有在华国的一半的话,那么唐风大可以直接推出《四签名》但是,不得不说的是《福尔摩斯探案集》在唐风看来,中长篇当中,开头的一部分,却实在称不上精彩,因为推理小说,需要做铺垫,真正精彩的是解密的过程。
所以唐风选择了和《四签名》有关联的《红发会》,《红发会》整篇只有两万多字,可以说是短小精悍,但是却绝对精彩和严密,而且《红发会》本身也是唐风比较喜欢的一篇。
特别是其中,福尔摩斯只是几眼就能够从一个人的穿着就看出这个人是干什么的等,当时唐风看了也是倍感吃惊。
《红发会》?当唐风把稿子传过去的时候,看到这个名字,启点的主编显得有些讶然,因为单纯的看名字,这还真的是没有任何的特别。
只是当看完《红发会》,启点这位负责国际站的审稿工作的主编却是惊诧莫名。
因为如果单纯的把这部作品放出来的话,怕是没有人会相信这部作品是出自一个华国人之手,因为这部作品沿用的是第一人称的写法,而且,主角居然不是第一人称,这样的叙事手法,写作手法,从事研究外国文学许久的方少华,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西方人惯用的写作手法,如果放在华国的话,可能很多人看了都会觉得有些奇怪,但是这部作品,本就是主打英语区的,所以,这样写,显然更加适合。
方少华能够被启点委以重任,却是因为方少华有在国外出版社担任过审稿编辑的职位,而且,期间还发掘出好几部表现不俗的作品。
更让方少华吃惊的是,当他尝试着将这部作品翻译成英文版的时候,惊诧的发现,这部小说不但写作手法沿用的是西方作家的习惯,而且,在翻译上,也是极为通畅,这和以往翻译华国的文学作品,可谓是大相径庭。
甚至方少华都有些怀疑,这部作品是不是本就是英文翻译过来的?否则的话,出自一个华国人的手,却是写出了西方的味道?
如果是唐风知道方少华的想法的话,怕是也会吃惊于方少华的眼光之毒辣,因为这部《红发会》包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原版都是英文,只是因为唐风只看过华文版的,所以哪怕是抄也只能抄出中文版本的。
第八百四十三章华国唐
如果是换做其他任何一个华国人投稿的话,怕是方少华第一个就不相信这篇作品是出自华国人之手,因为这部作品,从里到外,都能看出是一部彻头彻尾的西方文学作品。
方少华也不是一点担心都没有的,对于唐风的身家背景,方少华自然是知道的,这一点在华国也不是什么秘密,唐风的家庭背景一般,本人也更是没有什么留学的背景,照道理说,这样一个人,又怎么可能写出这么原汁原味的西方文学作品?
无论是从名字,还是主角,或者是地方,都像是一个英联邦的人多过像一个华国人,这无法不让人感到奇怪和怀疑!
可是再回头想想,唐风甚至连大学都没有上过,可是他的那些成绩却是实打实的,哪怕是不理解,但是事实却是就摆在眼前。
所以,方少华虽然也有些怀疑,但是很快地就打消了怀疑,因为,如果不是有那么看起来不可思议的成就,唐风也不至于被人称作,奇迹之子了。
不过,方少华虽然相信这应该就是唐风的作品,但是外国人会相信吗?
《红发会》大概的内容是:“1890年秋季,华生医生前往拜访福尔摩斯,从而得悉长了一头红发的当铺商人杰贝兹?威尔逊遇到的奇怪事件。
两个月前杰贝兹当铺的伙计文森特?斯波尔丁告诉他关于红发会的消息,按照文森特的说法,红发会是依照美国一名红发百万富翁的遗嘱设立,用遗产的利息让红头发的男子有个舒适的差事。
所以只要入选,就可以只干很少工作,每周4英镑薪金。然而两个月后,突然得知红发会倒闭,所以向福尔摩斯求助。
福尔摩斯当即怀疑这个只拿半新的伙计有yīn谋。经推理与验证,与当铺附近的银行负责人和苏格兰场警官琼斯,深夜守候在银行中的地下金库中,当文森特(实际上是惯犯约翰?克莱)从当铺到银行的地道里出现之时,抓住了他和他的红头发同伙,即红发会的那位负责人。
福尔摩斯推理红发会的目的只是让老板离开店几个小时,好挖通通向银行地下室的隧道,上午与华生的调查支持了这一推理,于是捉住了罪犯。”
故事新颖,完全摆脱了推理小说只是凶杀案的格局,结局也很巧妙。
刨除其他方面的因素,方少华看完之后,也是兴奋不已,他甚至可以想像这部作品推出之后,那个叫嚣着唐风不懂什么是推理的米罗?马森会是什么表情。
唯一让方少华觉得可惜的是,这篇《红发会》似乎太短了一些。
比起唐风此前的动匝几十万上百万的长篇武侠小说来,这部《红发会》的确有些短了。
不过,这些不是方少华需要想的事情,发生在英联邦的事情,方少华自然知道,对于那个米罗?马森,方少华也很不爽。
对于唐风的新作品,启点方面自然是万分的重视,这不仅仅是因为唐风是启点的股东,更是因为,唐风是奇迹之子,是擅长创造奇迹之人,虽然《名侦探柯南》在英语地区遭受了冷遇,甚至被迫下架,但是唐风的短篇童话故事合集却是备受好评!
斯蒂芬是一名英联邦的高中生,酷爱推理小说,其实之前的《名侦探柯南》他也很喜欢,他觉得米罗?马森有些太上纲上线了,他觉得《名侦探柯南》很好看,而且很有代入感,因为,在书中的主角柯南,其实是高中生侦探,这让他很有代入感。
只是可惜的是,这部小说他还没看完就被下架了,现在就算是想看也看不到了,所谓爱屋及乌,因为喜欢这部作品,所以,斯蒂芬也寻找了唐风的其他几部作品来看,结果,让他失望的是,那几部作品特别是据说是华国的奇迹之子的唐成名的作品,但是他却一点也看不下去,或者说看的有些莫名其妙。
至于童话故事合集,那才是小孩子看的东西好吧?
这一天,斯蒂芬习惯性地打开启点文学国际站,结果首页上出现的横幅让斯蒂芬眼睛一亮。
《TheRedHeadedLeague》宣传的标语是打着《名侦探柯南》《短篇童话故事合集》作者唐风的全新推理小说!
“唐的作品?”斯蒂芬眼睛一亮,迅速地点击进去。
“去年秋天的一天,我去拜访我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
我见到他时,他正在和一位身材矮胖、面sè红润、头发火红的老先生深谈。我为自己的唐突表示歉意。
正当我想退出来的时候,福尔摩斯出岂不意地一把将我拽住,把我拉进了房间里,随手把门关上。
他亲切地说:“我亲爱的华生,你这时候来真是再好不过了。”
“我怕你正忙着。”
……”
“OH,MYGOD,这是唐的作品?”斯蒂芬惊呼道,因为这部《红发会》让他有种看英联邦推理名家的作品的感觉。
斯蒂芬继续看下去,越看斯蒂芬越吃惊,因为这部作品,和他之前看的华国唐的作品完全是两种感觉,这部作品,无论是从命名还是从地方,或者是从对话方式,都不像是一个华国人的作品,反而更像是一个英联邦名家的作品。
当看到福尔摩斯一眼从杰贝兹?威尔逊的着装看出了他是干什么的的那一段:“他干过一段时间的体力活,吸鼻烟,是个共济会会员,到过中国,最近写过不少东西。除了这些显而易见的情况以外,我推断不出别的什么。”
杰贝兹?威尔逊先生在他的坐椅上突然挺直了身子,他的食指仍然压着报纸,但眼睛已转过来看着我的同伴。
他问道:“我的老天爷!福尔摩斯先生,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我的事?比如,你怎么知道我干过体力活?那是像福音一样千真万确,我最初就是在船上当木匠的。”
“我亲爱的先生,你看你这双手,你的右手比左手大多了。你用右手干活,所以右手的肌肉比左手发达。”
“唔,那么吸鼻烟和共济会会员呢?”
“我不会告诉你我是怎么看出来的,因为我不愿把你的理解力看低了,何况你还不顾你们的团体的严格规定,带了一个弓形指南针模样的别针呢。”
“噢,是哦,我忘了这个。可是写作呢?”
“还有别的什么更能说明问题吗?那就是:你右手袖子上足有五寸长的地方闪闪发光,而左袖子靠近手腕经常贴在桌面上的地方打了个整洁的补丁。”
“那么,中国又怎么样?”
“你的右手腕上边一点的地方文刺的鱼只能是在中国干的。我对刺花纹作过点研究,甚至还写过这种题材的稿子。用细腻的粉红色给大小不等的鱼着色这种绝技,只有在中国才有。此外,我看见你的表链上还挂着一块中国钱币,那岂不是更加一目了然了吗?”
“wow,socool!”斯蒂芬忍不住拍案叫绝!
原本只是好奇,可是当看下去之后,斯蒂芬就再也停不下来了。
第八百四十四章抄袭?
《红发会》的故事其实很简单,毕竟只有两万多字,但是结局却非常的颠覆,不看到结尾,绝对猜不到,但这却又不是作者为了故弄玄虚,结局虽然出人预料,匪夷所思,但却又合情合理,这点非常不容易。
斯蒂芬看完之后,依然一副意味未尽的模样。
斯蒂芬很快地拿起手机拨打电话,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和好友分享自己的发现。
“嘿,米利托吗?那个华国唐出新作品了!”
“对,就是《名侦探柯南》的那个中国唐!”
“不,不,不,这一次不同,你看了就知道,绝对是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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