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为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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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为鬼- 第2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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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因为足够大的诱因伤害你。
  这样的世界太可怕,也太疯狂,更让人感觉太疲惫。你不知道可以相信谁,也许你相信的人,本身就不值得信任;又或者他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变成另外一个人。
  你所经历的一切快乐,都是为了加倍将来要经受的痛苦。而这痛苦,没有尽头。会越来越痛,你越低落,你就会经历更多的背叛离别。
  这样的世界,我想快点离开。那个瞬间,你想成为一个浪子。一个绝世而独立,游走四方哪怕乞讨也愿意的浪子。我以为,这样的心态就是与这个世界隔离,就是离开这世界。
  浪子,永远流浪的孩子,永远向往着自由,永远寻找着自己的世界。他不断地旅行着,没有方向,也不知道终点。他对家乡无比的怀念,却不会被家乡所羁绊。他就那样流浪,对亲人或爱人,无比牵挂,却不会因此而稍作停留。正因为家乡和爱人,他才不会迷失。
  他就那么孤独着,他害怕孤独,却为这份孤独而着迷。他是这个世界的异类,却是最纯洁的精灵。他活在自己的世界,或者,永远追求自己的世界。
  他曾经历所以的爱和忧伤,最后彻悟的放弃一切,永远追寻一种初体验,一种在路上的感觉。这个世界对他来说,有着太多的不公与悲戚,但他都已经看开,都已经不在乎,一切的经历只不过是路上的一道风景,不论是否优美,但都已过去。浪子,很少回头。
  他对那些生命中重要的人依旧是无法割舍的,是那样深切的爱恋,但是,他不会再懦弱,不会再奢求,他会坚强的说“我,是浪子,世界上最最潇洒的,浪子。”但当那些重要的人需要他,无论行程多远,多苦,他多会狂奔的回来,然后,收拾行囊,再次出发,寻找那谁也不知道的天堂。
  浪子喜欢这样的女人:他对女人说,我们去讨饭吧,女人兴奋的随他而去;他对女人说,这小孩太可怜,我们把钱都给他吧,女人会怜悯的掏空钱囊;他对女人说,我们去神农架找野人,女人会快乐的收拾行李。浪子喜欢她,因为她,也是浪子。他们一起流浪,一起忧伤,一起快乐而辛劳的旅行,一起嘴硬而细心的照顾对方,一起做一对快乐的浪子,不受世俗的恣意青春和生命。
  浪子知道,这种女人可能永远不会有,但他也并不在乎,浪子嘛,没有什么奢望,没有的,从不去奢求,有的,从不会放弃。
  但是你尝试这样的状态,你会知道,浪子,只是一种口是心非的假洒脱,是一种自欺欺人的理想状态。你装作看破一切,发现最终只是看瞎了眼睛。
  他们都说我有一颗赤子之心,但是这颗心,让我太累。我只是个普通人,我无法对每个人都赤诚相待;我尝试这么做,但是他们把我当白痴。
  其实我是个有些天真的人,性格中有些固执地保留了可以称为赤子之心也可以成为幼稚的东西。有些可笑的悲天悯人的情怀,明明自己都拯救不了,却想拯救这个世界苍生。偏偏又很容易动感情,还容易非常投入。感情世界,我习惯投入最好的自己,但是每一次,结果都是得到更坏的自己。我很容易把人当成朋友,却发现人心隔着的不止有肚皮,还有面具。人们总说经历多了就麻木了,我却感觉,经历多了,却更痛了。我大概是感情比较浓烈的那种人,狠狠爱,狠狠恨,非黑即白。很容易喜欢一个人,也很容易讨厌一个人。我曾经觉得自己不适合这个时代,让我回到古代,快意江湖,剑斩爱恨,马踏恩仇。人心太多复杂面,我清楚,但是无从改变;但是我做不到接受或同化,结果是我总在自我纠结。
  不要去测试人性丑恶的一面,你会失望。
  我明知道这一点,却总是自寻烦恼的一次又一次失望。
  失望多了,大概就绝望了。
  那一刻,我想放弃周围的一切。我现在只想把灵魂交给吉晨星,让他带我离开娑婆世界,去到弥勒乐土,再也不会来。
  可是那个瞬间,我似乎看到一个人。
  他是佛,自觉、觉他、觉行圆满的佛。
  他是王子,他从母亲的右肋出生,他出生时东南西北各走八步,高呼,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他拥有适合不同季节居住的三座宫殿,有冬天御寒的,夏天避暑的,雨季防潮的;衣著华贵,饮食丰盛;歌舞于庭,极尽享受之乐。
  他看到弱肉强食,生老病死,爱恨离愁,想要破开这无尽轮回。
  他吃够苦难,拜访名师,走遍名山大川,但是一无所获,多少次濒临死亡。
  菩提树下,他铺上吉祥草,向著东方盘腿坐著,发誓:‘我今如不证到无上大觉,宁可让此身粉碎,终不起此座。’终于在一个夜里,战胜了最后的烦恼魔障,获得了彻底觉悟而成了佛陀。
  于是他开启了无边的大智慧,拥有了无尽的大力量,成为了佛。
  世界上所有众生,本来都具有与佛一样的智慧德相。但是众生有妄想心,有执着心,迷了真心,生起妄心,却把这虚幻妄心当作真如妙心,所以才有种种妄想执着。这妄想心,执着心,也就是我们的烦恼。世界上众生,都不觉悟。
  他拥有过你所不能有,他忍受你所不能忍。他能成佛,但你我不能。一时顿悟,也总是被横祸瞬间击垮。总是在一帆风顺时假装是修行的人,陷入困境就想做普通人。
  那个瞬间,我似乎释然了。
  这是一种难以用语言描述的境界,但我知道,这是我这些年来寻求的大智慧,大突破以达到的境界。
  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分享,简单说,现在的我,是这些年,最好的我,最开心的我,最坚定的我。
  这很像禅宗,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见性成佛。
  也许,我们只是别人小说里的角色,我们的喜怒哀乐,生老病死,早就是被作者注定了,也许我们的小说里,也已经形成了一个热闹纷繁的世界。
  这其实就是所谓大千世界,芥子须弥。
  也许,我们这个世界的一个分子,上面也会自成一个我们无法认识到的世界,也许我们所处的星系,只是另一个世界的分子单位。
  所以,我们太渺小。
  人这一生,也许要处理三种关系:和自己的内心,和其他人,和天地。
  一直以来,对我来说,难度按次序依次减小,我能听到自然所表达的所有情绪,我也能很快取信于人,但是我始终过不了我自己这一关。
  我习惯于加强自己与他人的羁绊,或者又刻意回避一些必然的因果。
  其实一切,都没有必要,我们要该做的就是简单的四个字,顺其自然。
  也就是道家说的,无欲,守静,任自然。到了这个境界,也就真的八风吹不动,心也坚不可摧了,因为你已经没有了心,或者,你的心,就是一切。
  这是一种庄周般自由的境界,也是佛陀般超脱的境界。
  不要有太大的欲望——包括追求无欲的境界,这本身也是一种欲望,于是就不会有太多的羁绊锁住你。
  听你的心给你的答案,在不伤害别人的前提下,或急或徐,按自己最喜欢的节奏,践行这答案。
  不要有太大的恐惧,恐惧其实只是因为未知,用已知揣度未知,永远不会得到确切答案,所以等到那未知自己到来,露出面目。
  不要有太多的愤怒和绝望,很多事,发生就发生了,由它过去,过不去的,交给时间。
  我们的每一个念头,每一句话,都是上一个因的果,也是下一个果的因。
  人,终究是跳不出因果的,但是却该自如的面对因果。
  我还是觉得自己没有说明白这种状态,也许有一天,你会突然理解我,并会和我殊途同归。
  也许摔个跟头就能让我把这种淡定都摔掉,但哪怕只拥有一瞬,也是值得的。
  一切按照自己内心最深处的声音去行动,想喝酒去就醉,想淋雨就把伞扔掉。做过之后,哈哈一笑,全都忘掉,继续向着目标前行。所有的伤与痛,一笑了之。这或许是浪子,或许是佛陀,管他是什么呢,反正我喜欢。
  感觉现在的自己,就像一支羽毛,生活的狂风暴雨,我抵挡不了,但是我顺着风翱翔,却有着说不出的清爽。
  “你总算醒了,可是,已经晚了。”一个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突然响起。


  情人节了,发点小故事
  我和胖子
  胖子的婚礼上,神父问他,你今生最爱的人是谁,胖子看看新娘又看看我,说“小雪和阿来。”
  在场一片哄笑,我捶了胖子一拳,笑骂道,“别胡说,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取向不正常,我还怎么钓马子?”
  胖子的眼圈红红的,紧紧抱着我,说,“阿来,你也不小了,别再闹了,三年之内赶紧结婚吧,生个小阿来。”
  我大概是被他箍的难受,眼圈也有点红,我说,“小雪都让你娶了,我还和谁结婚?”
  新娘小雪啐了一口,在我耳边嘀咕了一句,“再没正经,来我家不给你饭吃。”说着说着,她也擦了擦眼睛。
  这大概是难得一见的奇景吧,婚礼现场,新郎新娘还有伴郎抱在一起,笑着流眼泪。
  每个人生活的圈子里,大概都有个胖子,这个胖子长得憨厚,做人也憨厚,话不多,但是总能成为笑点,平时看着糊里糊涂,但是又总能说出如哲人般直指人心的话语。你很难在开心时候想起他,却总在难过时给他打电话。而他似乎也从来没有情绪,总是随叫随到。当你回首往事的时候,这个胖子总是不声不响的站在某个角落,不痒不痛,却又从未离开。
  我和胖子认识的时候只有5岁,胖子4岁。因为父亲工作的原因,我在小学前的生活总是处于移动中,在一个地方呆不了多久,就会搬家。小孩子的世界单纯到不需要理由,一切情绪都来自于最原始想法。在原始人时代,人类和其他动物一样,领域意识很强,至于是否是靠尿液区分地盘,就要交由科学家考证了。这种血液里遗留的原始情绪,体现在小孩子身上就是——排外。所以最开始我总是被欺负,因为我总是那个外来户,区别是欺负我的人每隔一段时间就不一样了。有些人天生性子里就有抗争精神,大概这就是陈胜能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呼吁”,而吴广总是跟着起哄的原因。被欺负多了,我也慢慢摸清了套路,学会了欺负人。后来每一次搬家,我就知道,又有一批陌生的孩子的童年将留下一些并不怎么美好的回忆。
  见到胖子时,我已经在这个巷子当了孩子王,他大概很少出门,以至于他是我的邻居我都不知道。见到他的第一眼,他流着鼻涕,手上捧着不知道哪来的一只脏狗,正不明所以的傻笑。我也很好奇,凑过去了,问他在干嘛。
  他说,我在给它体检,它肚子好大,估计是肚子里有小狗,但是出不来。
  我仔细看了看,说,这好像是一条公狗!
  胖子甩了甩鼻涕,公狗就不能生了?
  我说,对啊,男的不能生,公的也不能生。
  胖子似乎很不服,说,那为什么我爸老说,他怎么生了我这么一个笨蛋。
  当时的我明显无法解答这么复杂的问题,但是我很聪明的掩饰了这一点,说,原来你是笨蛋啊,笨蛋,以后你跟我玩吧,我是老大。
  胖子摸了摸狗,抬头翻了翻白眼,鼻涕似乎已经过河了,一咧嘴说,是的,老大。
  没想到的是,这是我漂泊的童年的最后一站,我在这里上了小学,胖子和我一个班。虽然他小我一岁,但是个子已经比寻常孩子高了一头。每天早上我们一起去上学,他妈妈都在他的书包里塞两个鸡蛋,嘱咐他给我拿一个。但是我一直没机会和他妈说,这货半个也没给我,都偷偷拿去喂野猫野狗了。胖子还有一个神奇的能力,每天早上,他妈妈都把他打理的整整齐齐,但是到了晚上,他总能把自己弄得他妈都认不出来回家。出于这个原因,那时我不是很愿意和他呆在一起,他总是成为被嘲笑的焦点,而他似乎从不知道那些笑声是嘲笑,还总跟着一起笑。这个时候我总是气不打一处来,他每次看到我生气,也就不笑了。
  一天上课,老师问,这世界上最贵的蛋是什么蛋?
  一个叫豪仔的孩子举手说,老师,我知道,是金蛋。我心里很不喜欢阿豪,但是也没什么理由,大概是老师总说我们俩是班里最聪明的孩子,但是我不喜欢最聪明的孩子有两个,只有我一个就够了;大概是豪仔也是这么想,所以我们谁也不喜欢谁。
  老师笑了笑,问,还有谁有答案?
  我也赶紧举手说,老师我知道,是炸弹!炸弹一炸,金蛋也碎了!
  我正想看看豪仔的脸色,就听到有人说,老师,我知道什么蛋最贵!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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