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手里不是没有货,J…20就是理想选择。从技术角度讲,J…20至少能够携带两枚战术核弹头,打击两千公里外的战略目标。因为具备强大的隐身能力,所以J…20能够在没有护航的情况下单独作战。
从军事层面上看,J…20也是巴基斯坦空军的理想选择。
别的不说,印度在十年之内,很难获得有效的反隐身手段,防空系统很难对付J…20这类的隐身战斗机。
问题是,巴基斯坦空军买不起J…20。
因为产量有限,J…20的价格一直居高不下,中国空军只计划采购三百二十架,算上海军采购的六十架,以及在东海战争中损失的二十多架,总产量也就四百架出头,所以巴基斯坦空军采购J…20的话,即便不分摊研制经费,单价也在四十亿元以上,相当于FC…30的十一倍。
更重要的是,巴基斯坦空军的采购量也不会大到哪里去,最多二十架。
为了这二十架J…20,巴基斯坦空军还得采购配套的后勤保障设施,并且专门建设两座以上的战略空军基地。
把这些花费算上,巴基斯坦空军得为此投入一千多亿元。
对于每年只有两百亿装备采购费用的巴基斯坦空军来说,J…20不但是买不起的装备,还是用不起的装备。
问题说清楚后,牧浩洋提出了第二个折中方案:J…11C。
到这个时候,穆沙拉夫才表明真实意图,巴基斯坦空军想要得到的,正是这种性能成熟的战斗机,而且最好是二手货。
出售J…11C的问题并不大,海军手里有很多存货。
随着J…20加入海军航空兵,以及J…25开始量产,海军必然裁减岸基航空兵,让J…11C逐步退役。把多余的J…11C卖给巴基斯坦,除了能在出售的时候赚上一笔,还能免去封存战斗机的费用。
要知道,J…11C退役后不会立即销毁,而会封存十年以上。
封存的战斗机,每年都要进行翻修,平均费用在五百万元左右。少封存几十架,每年能节省好几亿。
只是,这个方案也存在问题。
首先是J…11C采用的是俄罗斯的117S发动机,因此在出售给巴基斯坦的时候,必须获得俄罗斯的许可。因为在FC…1与FC…20项目上,俄罗斯已经与中国在发动机的出售许可问题上发生了矛盾,所以俄罗斯不大可能允许中国把自产的117S发动机卖给巴基斯坦,即便答应,也会让巴基斯坦支付巨额的专利使用费。
相对而言,这个问题还比较容易解决。
为J…20研制的WS…15已经量产,性能非常先进,可靠性也大幅度提高,而且J…20最初使用的也是117S发动机。所以只要巴基斯坦愿意多花点钱,就能为J…11C配备WS…15,绕过俄罗斯。
虽然这么做,存在一些技术难题,比如要对J…11C的发动机舱进行修改,甚至得对后机身进行修改,设计与改装费用得由巴基斯坦承担,但是好处也很明显,即配备WS…15之后的J…11C,将在性能上得到大幅度提升。
因为J…11C的性能已经超过了印度空军的Su…30MKI,所以改进之后的J…11C,在印度空军现有战斗机面前具有绝对优势,即便遭遇了缩水后的F…22I,也不会被动挨打,具备放手一搏的资本。
除了发动机,出售J…11C还有一个技术上的问题,即中国得提供火控系统原代码。
原因很简单:J…11C在中国海军中不承担核打击任务,无法使用核武器,而且按照裁军条约,中国也不能向巴基斯坦提供具备战略打击能力的作战平台,只能由巴基斯坦自行开发火控系统。
问题是,巴基斯坦有这个能力吗?
虽然巴基斯坦的软件业很发达,不比印度差多少,但是巴基斯坦的军工企业从来没有设计过战斗机的火控系统。
穆沙拉夫的要求很简单:中国提供技术支持。
向黄峙博请示后,牧浩洋给出了肯定答复:中国可以提供技术支持,但是不向巴基斯坦提供火控系统原代码,而且所有涉及到空投核武器的软件系统,以秘密合作的方式,在中国境内进行。
穆沙拉夫没有反对,因为这个问题太敏感了,而且中国做了最大限度的让步。
达成协议之后,穆沙拉夫当场表示,巴基斯坦空军将采购四十架J…11C,并且在使用之后会考虑再采购四十架。
显然,巴基斯坦空军不会把J…11C当成纯粹的战略打击平台。
如果有必要,也会用J…11C执行常规打击任务,不然没有理由购买这么多。
随后,穆沙拉夫主动提出了一项采购项目,即以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从中国空军与中国海军手里采购针对巴基斯坦空军使用条件进行了现代化改进的J…10系列战斗机,用来取代FC…1战斗机。
对此,牧浩洋自然是求之不得。
虽然空军与海军的J…10系列战斗机还有十年以上的服役寿命,但是在J…22与J…25大批量服役之后,J…10肯定得退役封存。利用这个机会,卖给巴基斯坦,与处理J…11C获得的好处完全一样。
更重要的是,巴基斯坦空军提出了改进要求。
改进的重点不在制空作战能力上,而是在打击能力上。在巴基斯坦空军中,FC…1本来就是多用途战斗机,以对地打击任务为主。采购的J…10,也主要以打击任务为主。因此需要对J…10进行改进。
这样一来,参与合作的飞机制造厂还能大赚一笔。
这些项目完成之后,巴基斯坦空军将获得由J…11C、FC…30与FC…20组成的,高低搭配的全面作战能力。
用穆沙拉夫的话来说,只要这些项目顺利完成,巴基斯坦空军将主宰南亚的天空。
不管这是不是吹牛,只要FC…30顺利交付,巴基斯坦空军将在建国之后,首次获得对印度空军的技术优势。虽然在规模上,巴基斯坦空军的差距依然明显,但是技术优势足以让巴基斯坦不再担心来自空中的威胁。
只是,巴基斯坦空军需要的不仅仅是空中作战平台。
第三十六章 破例
第三十六章 破例
因为没有独立的弹道导弹兵,所以在巴基斯坦军队中,弹道导弹部队隶属于空军。
对巴基斯坦空军来说,最理想的战略威慑手段不是轰炸机、也不是重型战斗机,而是弹道导弹。
第二次朝鲜战争之前,巴基斯坦的导弹技术主要来自朝鲜。
准确的说,是从伊朗获得的朝鲜造的战术弹道导弹。
虽然在巴基斯坦进行核试验之前,中国也提供了一些帮助,但是在此之后,中国不再向巴基斯坦提供导弹技术。根据可靠资料,仅在“九一一事件”之后,即美国发动阿富汗战争之后,中国与巴基斯坦有过短暂的导弹技术合作,用巴基斯坦所需的固体火箭发动机交换了几枚落在巴基斯坦境内的美制巡航导弹。几年之后,中国研制出了数种射程在一千五百公里以上的巡航导弹,巴基斯坦也“研制”出了外形与“战斧”非常相似,射程在七百公里左右的巡航导弹。
第二天的谈判中,穆沙拉夫亲自出面邀请陆雯参加。
不管上将对待女性的态度如何,他都不能否认,陆雯是中国最优秀的导弹专家,而且专攻火箭发动机。
至于陆雯的另外一个身份,显然更加重要。
中国是否向巴基斯坦提供弹道导弹技术,就得看是否涉及到关键技术,而陆雯的工作就是进行技术评估。
说得简单一点,首先就得让陆雯点头答应,巴基斯坦才能获得中国的导弹技术。
在所有关键因素中,是否导致技术泄密最为重要。
虽然在很多方面,中国的导弹技术都不是最先进的。比如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美国研制的“侏儒”洲际弹道导弹就达到了非常高的技术水平,直到三十年后,中国也无法生产类似的弹道导弹,而美国海军的“三叉戟2”型潜射弹道导弹,更是弹道导弹技术的一个新巅峰。即便与俄罗斯相比,差距也非常明显。比如俄罗斯的SS…27已经服役十几年,而中国类似的导弹还在研制之中。但是技术保密,不仅仅因为技术先进,还因为其他国家可以借此机会掌握中国的战略打击能力。比如涉及到弹头突防的技术落入敌国手里,中国战略弹道导弹的打击能力就将大幅度降低。哪怕是一些看上去不太重要的技术,比如火箭发动机,也会对导弹的作战与生存构成威胁。
在两国关系亲密无间的情况下,中国仍然没有向巴基斯坦提供导弹技术,主要就是存在技术泄密的风险。
要知道,在美国从阿富汗撤军之前,与巴基斯坦的关系非常密切。
虽然巴基斯坦的国防政策一直侧重依赖中国,但是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巴基斯坦奉行的是多边外交。
说得简单一点,就是两面逢缘,争取利益最大化。
这种政策,一直维持到第二次朝鲜战争结束。
因为在朝鲜半岛战败,美国开始全面调整战略部署,加强了在南亚的投入,印度成为美国的首选盟友,美巴关系急剧降温,特别是在美国答应向印度出售F…22I与F…35I之后,美巴彻底决裂,所以巴基斯坦迅速修正了国防政策,不再利用美国来制约中国,也不再把美国当成可以依靠的对象。
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巴基斯坦准备淘汰装备不到十年的F…16C/D战斗机。
按理说,这批战斗机至少也要服役到二零四零年左右,即便巴基斯坦采购FC…30,也应该用来替代更加老旧的战斗机。淘汰F…16C/D,一是避免在政治与技术上受制于人,二是与中国搞好关系。
谁都不能否认,军售本身就与政治挂钩。
现在,巴基斯坦提出从中国获取弹道导弹技术,甚至愿意购买一批战术弹道导弹,让牧浩洋很为难,让黄峙博也很为难。
十月六日,牧浩洋来到伊斯兰堡的第四天。
经黄峙博同意后,牧浩洋做出了明确答复,中国愿意提供弹道导弹技术,并且出售一批射程为四百五十公里的战术弹道导弹,但是所有配备了中国产弹道导弹、以及采用了中国导弹技术的导弹部队,都得有中国的技术专家,并且由中国技术专家掌握核心技术,巴基斯坦空军只是使用者。
毫无疑问,这是非常严厉的限制。
说得直接一点,只要中国愿意,随时可以让这些导弹部队瘫痪。
穆沙拉夫显然无法接受这样的提议,只是牧浩洋同时提出了一条补充协议,即在巴基斯坦开放导弹技术之后,中国可以提供技术方面的建议,以派遣技术人员的方式,帮助巴基斯坦完善导弹技术。
因为以巴基斯坦现有导弹技术为基础,所以巴基斯坦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
也就是说,巴基斯坦可以自由利用改进后的导弹技术。
在此基础上,穆沙拉夫才接受了牧浩洋的提议,并且在随后提出了明确要求:巴基斯坦空军将采购DF11M型战术弹道导弹。
这下,问题由出来了。
虽然DF11型弹道导弹不算先进,其前身就是名满天下的“飞毛腿”C型,而且技术来源很有可能与伊朗有关。CIA早就宣称,中国最初获得的“飞毛腿”C型导弹来自伊朗,而且通过技术交易获取。但是DF11M与DF11的早期型号有天壤之别,除了共用机动式发射平台之外,其他方面完全不一样。
即便以二十一世纪的标准衡量,DF11M也算得上是非常先进的战术弹道导弹。
在采用七百五十公斤战斗部的时候,DF11M的最大射程达到八百公里,只有采用一千公斤战斗部,最大射程才缩减到五百公里以内。采用卫星制导系统的话,圆规误差不到十五米,即便采用全程捷联惯性制导,圆规误差也只有五十米。因为采用了弹头分离技术,所以DF11M的末端突防速度接近二十马赫,超过了现有任何一种战术与战区反导系统的最大拦截范围。
在中国军队中,DF11M承担的正是最重要的战役突击任务。
有趣的是,中国二炮仅采购了四套DF11M。一是这种全新的弹道导弹过于昂贵,二是可以对已有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三是中国正在调整军事结构。结果就是,DF11M更多的是一种象征性力量。
穆沙拉夫提出购买DF11M,正是冲着这种导弹的名声而来。
按照穆沙拉夫的提议,巴基斯坦将采购装备两个独立导弹旅的DF11M,也就是十八到二十四套。按照每套配备三辆导弹发射车与六枚导弹计算,总共需要五十四到七十二辆导弹发射车、以及一百零八到一百四十四枚导弹。
显然,这不是一笔小买卖。
关键不是巴基斯坦空军得花多少钱,而是具有多大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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