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王爷转身就走,走到门口又停下来,补充:“办得热闹一些,别委屈了她。”
丁侧妃都不知道自己的声音是怎么冒出来的:“那……巴姑娘算是妻还是妾?”
按理说应该是妾,但王爷要与她拜堂,还要办得热闹一些,那可不是妾的待遇。
巴信不耐烦的道:“总之不比你们的地位低就是了。”
然后王爷就走了,留下丁侧妃一脸木然。
不比她们的地位低?
那至少就是侧妃这个级别了。
敌国将军之女,打入瑶京的敌国奸细,竟然轻轻松松的就当上了隼王的侧妃?
真是滑天下之稽!
偏偏这个主意还是她出的,她还不能打自己的脸。
可是,她的本意只是讨好王爷,哪料到王爷的手脚这么快,还这么上心?
她现在真是心中酸楚,有苦说不出。
但这种情绪只持续了一刻,她便冷静了下来:“去请另外两位侧妃过来,我要跟她们商量王爷与巴姑娘的婚事。”
要难受,就大家一起难受。
反正,刚嫁进来的乙央兰一定比她更难受,想想,王爷都没有跟乙央兰拜过堂呢,乙央兰知道这消息还不得疯了?
所以,收拾凤惊华的重任,就交给乙央兰去办吧。
很快,王爷要与住在其屋里的“巴惊华”拜堂成亲的消息传遍了整个王府。
“你说什么?”沙晋听说以后,惊得跳起来,捧着脑袋狂叫,“这是假的吧?我是在做梦吧?才一觉醒来,怎么就有这么离谱的事情发生?”
亲自来通知他的巴刀平静的道:“千真万确。几位侧夫人已经在准备成亲的事情了。还有,王爷已经撤销不允许巴惊华走出院子的命令,巴惊华现在可以在府里自由行动了。”
他也觉得王爷疯了,但他没有能力说服王爷取消这么疯狂的命令。
“我、我……”沙晋猛然揪住他的衣领,咬牙切齿的道,“你是干什么吃的?为何不阻止王爷?”
巴刀道:“小的没有这个本事,只能来求助四将军了。”
“求助我有个屁用?”沙晋骂道,“我昨天想杀了凤惊华,差点把你家主子给惹毛了。你家主子说了,谁敢诬蔑他私藏敌国奸细,他就宰了谁,你说我还敢太岁头上动土吗?”
巴刀道:“王爷绝对不会杀了四将军。”
“所以我就叫我去虎口拔牙?”沙晋怒道,“你还不知道你的主子是什么人吗?皇上的话他都未必会听,何况是我?你想要我去杀了凤惊华,门都没有!”
他敢杀凤惊华,但他不敢激怒巴信。
巴信现在正在兴头上,怎么说都不会听的,除非等到他对凤惊华失了兴趣再说。
巴刀道:“四将军可以请沙大将军出面,沙大将军一定有办法处理这事。”
“让我爹出面啊?”沙晋斜眼看他,“万一两人打起来怎么办?”
他爹跟巴信可是费国的两大将领,一狼一虎,若是闹起来,必定两败俱伤,渔翁得利,他可不想把事情闹得这么僵。
“四将军放心。”巴刀胸有成竹,“沙大将军这般厉害的人物,绝对不会轻易与王爷起冲突,他一定有办法妥善的处理此事。”
沙晋上下打量他:“你为何这么相信我父亲?”
巴刀道:“整个费国,能与我家王爷相提并论的,唯沙大将军而已,所以我相信沙大将军。”
沙晋:“……”
半晌他才道:“好吧,我写封秘信给我爹,让他千万不要冲动,务必安静的处理此事。”
巴刀抱拳:“小的谢过四将军。还请四将军立刻办理,我家王爷三日天就要成亲了……”
“知道了知道了。”沙晋坐下来,开始铺纸,“我会飞鸽传书,同时用六百里急报,总之让我爹尽快知晓此事。”
如果飞鸽传书顺利的话,他爹也许真能在三天内赶来,就算赶不来,写信告诉他该怎么办,还是赶得及的。
巴刀道:“我也会想办法拖延时间,绝对不会让王爷与巴惊华拜堂成功。”
说罢他就转身出去。
沙晋写好信以后,把信交给手下,嘱咐一番后,让手下出去了。
而后他就在屋里来回踱步,长吁短叹,不断叨咕着什么:“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没想到王爷也有脑子坏掉的一天……”
“真跟那个女人成了亲,一旦那个女人的身份败露,王爷就真的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怎么可能证明不了那个女人的身份呢?瑶京又不是没有尚国人和去过天洲的人,他们当中总会有人认识凤惊华,又能说得上话,到时可怎么解释才好……”
“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到时万一连凤翔空的事情都捅了出来,两家的麻烦就大了。那可是欺君之罪啊……”
“王爷怎么这么糊涂啊……”
……
这时,他的一名心腹突然道:“少爷,我有一个办法,说不定可以让王爷清醒过来。”
沙晋心烦意乱的道:“说。”
那名心腹道:“少爷,你还记得英雄冢那个玉锦吧?我觉得她应该挺合王爷的胃口,我们把她引荐给王爷,说不定她真的能打动王爷,让王爷忘了那个巴惊华……”
“啊,你说得对!”沙晋不等他说完就拍着大腿叫起来,“我看到凤惊华的时候就隐隐觉得有几分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的样子,原来是跟那下神箭手玉锦有几分相似啊!”
仔细想来,这两个女人都是二十岁左右,身段高挑,双腿修长,看起来结实有力,而她们的脸蛋也都是方圆脸,五官分明,肤白眸黑,虽说长得不是很像,但都属于同类长相的美人。
说到气质仪态,两人都显得极为不俗和不凡,骨子里都散发着一股子浑然天成的傲气和贵气,可以说,两人就连“神”都有四五分相似。
不同的只是,玉锦更亲切温和,优雅从容,凤惊华更孤傲冷漠,霸气淡定。
感觉那个玉锦,并不输给凤惊华啊。
而且,玉锦应该也是隼王所喜欢的那种女人。
心腹道:“少爷,小的也这么想。众所周知,王爷的箭术在军中也是数一数二的,正好可以跟玉锦比上一比,说不定比着比着,王爷就对玉锦来兴致了。您想想,王爷不就是最喜欢这种不太听话又有本事和脑子的美人吗?”
沙晋听得大喜过望,拍了拍这名心腹的肩膀:“你这小子,爷平时没白疼你,你总算出个好主意了。走,咱们立刻去找玉锦。”
550 给她找一个对手
说罢他就带上几个心腹,匆匆跑去英雄冢找玉锦。
玉锦这几天出尽了风头,无数男人纷纷挽着弓箭前来挑战她,想将她的气焰彻底打压下去,再抱得美人归。
来向她进行挑战的,不仅有男人,还有许多习武的女子,一时间她名声大噪,每天都忙着接待挑战者。
粗略算起来,前来挑战她的箭术高手也有几十人了,但无人是她的对手。
众人都道,难道我堂堂费国就没有能治得住她的男人了?
“玉锦姑娘,外面又有人来挑战了。”侍女又来报告。
玉锦享受着侍女的肩膀按摩:“先让他跟我的手下败将比,赢了我再跟他玩。”
射箭很耗费体力和精力,她若是谁来挑战都接受,肩膀可是要废掉的,所以,必须先进行淘汰。
侍女跑出去了。
没过多久,侍女又跑进来:“那人输了,回去了。”
玉锦叹气:“我听说费国多高手,怎么一个比我更强的男人都没有?想想我年纪也不小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嫁得出去……”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一个洪亮的男人声音:“玉锦姑娘也忒瞧不起我费国的男人了!告诉你,费国不是没有比你箭术更高明的男人,只是这些男人忙着干大事,不与玉锦姑娘计较罢了。”
玉锦听了也不介意,笑道:“我也是这么想。真正的英雄,哪里会与我这样的小女子争这种虚名?所以啊,我这不是请四将军帮我介绍合适的好汉吗。不知四将军可有了人选?”
“有,正好有一个最厉害的。”沙晋在她面前坐下,笑道,“我敢保证他比玉锦姑娘要强,不知玉锦姑娘要不要跟我去见识见识?”
玉锦眼睛一亮:“当然要去!四将军现在就带我去如何?”
沙晋真是喜欢她的直爽性儿:“可以是可以,不过这位高手眼光很高,脾气也很嚣张,他就算赢了你,也未必看得上你,不知你可否受得了那样的脾气?”
“没关系。”玉锦斩钉截铁的道,“高手都是这样的,我明白。我若输了,定会愿赌服输,就算这位高手看不上我,我也会努力争取他的好感。”
沙晋笑道:“喜欢高手的女人可多呢,玉锦姑娘争得过吗?”
玉锦道:“争不争得过,这得先努力去争,才能知道结果是不是?”
“好,你能这么想很好。”沙晋拍桌子,“走,我现在就带你去见那个高手,让你知道什么叫山外有山,天外有天。”
玉锦也不含糊,立刻带上弓箭,与沙晋离开。
此时的隼王府,凤惊华第一次走出沙晋的院子,在王府里闲逛。
无数双或好奇或妒忌或敌视的目光,从四面八方投到她身上。
她不以为意,一派悠然。
这种天气,到处一片萧瑟,实在没有什么风景可看,不过,还是比天天被关在围墙和屋里要好得多。
这时,一条人影婷婷袅袅的朝她走来,冲她行了一礼后,恭敬的道:“巴姑娘,我是乙夫人的丫环胡儿,乙夫人请您过去挑选嫁衣。”
胡儿?她居然还在王府里?
凤惊华隐隐一惊,她还以为胡儿那天晚上已经趁夜和趁乱逃走了,原来没逃走啊。
但她并没有表现出与胡儿有过接触的迹象,微笑:“那就请胡儿姑娘带路吧。”
胡儿带着凤惊华来到乙央兰的屋子里。
三位侧妃都在,每位侧妃的面前都有一个精致的托盘,托盘上各摆着一套折叠好的大红嫁衣和凤冠霞帔。
丁侧妃一看到凤惊华就走上前来,拉住她的手:“巴姑娘,因为时间仓促,我们无论如何都来不及请人为你缝制嫁衣了,所以我们三人商量了一下,决定拿出我们当年嫁给王爷时所穿的嫁衣,请你从中挑选一件,然后再重新洗过熨过和绣过,给你当嫁衣,还请你莫要嫌弃。”
凤惊华笑:“不嫌弃,我一点都不嫌弃。”
说罢他就自顾自的拿起托盘里的嫁衣,展开,一一看过以后,想都没想就指着一件道:“我就要这件吧。”
这是丁侧妃的嫁衣。
丁侧妃有些意外:“这件嫁衣是我十一年前嫁给王爷时所穿,好看当然也是好看的,但可能老式了一些,巴姑娘会喜欢?”
凤惊华笑道:“老式是老式,但庄重大方,符合时宜,适合拜堂所穿,就这件了。”
丁侧妃觉得她很有眼光,便笑道:“那好,我现在就让下人拿下去重新绣花和熨洗,保证崭新如故。”
而后,她就拉着凤惊华聊起家常来,十分有正室的范儿。
乙央兰在旁边,冷眼看着另外两个侧室巴结凤惊华,心里十分的厌恶。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她的嫁衣最华丽最精美,所有的针脚与图案都是用金线所绣,款式和绣工都是出自瑶京名师之手,比丁侧妃的那套不知好上多少倍。
这么华丽的嫁衣,她当然舍不得送给凤惊华穿,但凤惊华居然看不上这套嫁衣,还说丁侧妃的那套“庄重大方,符合时宜”,是在指桑骂槐,说她“不庄重,不大方,不合时宜”吗?
真是可恶的凤惊华!
迟早要灭了她!
闲聊了一阵后,凤惊华左右看看:“我想上茅厕,不知谁带我去?”
众人面面相觑,都不想干这事。
胡儿站起来:“巴姑娘这边请——”
凤惊华要上茅厕,侍女们总不能也跟着去是不是?
终于,凤惊华与胡儿能够单独相处了。
凤惊华问胡儿:“你那天晚上哪里去了?我还以为你撇下我逃走了。”
说到这事,她一点都不怪胡儿临阵逃脱,反而有点欣赏胡儿的审时度势与应变能力。
她与胡儿本来就没有交情,只是临时所需,暂时结盟罢了,完全谈不上什么互相信任与依赖,自然是大难临头各自飞,否则就真是太幼稚了。
胡儿道:“我确实很想逃走,但我一个人逃不了。”
说罢,她猛然扯下衣领,露出左肩上的烙印。
“这是乙家的家奴标志,逃走的奴隶在这个国家人人得而诛之,我带着这样的烙印,哪里都去不了。所以,我除了躲起来,避过风头之后再悄悄回来,无路可走。”
她相信她有独自谋生的能力,但不会有人给她这个机会。
她去找活干,别人问起她的来历,她没有任何证明和证人,雇主一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