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铁骨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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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铁骨凰后- 第2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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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若星被女人围住,脚步却是巧妙的转换进退,避开一个个女子的身体接触。
  “我只是路过,你们不要挡我的路好么?”他打量着她们,客气的道。
  虽然他什么都不记得,但他还是觉得对无害的姑娘们要客气,要有礼,不可以凶巴巴的。
  众姑娘娇笑:“哎呀,咱们不是要挡您的路,咱们是想请你上门做客,让您享受**的滋味,您若是不领情,咱们姐妹可是要伤心的……”
  “**的滋味?”凤若星疑惑,“怎么个**法?”
  不要怪他问出这样的话。
  他也就是这几年才能行动自如,而在此之前的很多年里,他先是长年昏迷,而后卧病在床,而后行动艰难,既是药罐子,又是魔医的试验品,还与世隔绝十几载,心理已经变得很是单纯。
  可以说,现在的他,脑子就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而且是第一次踏进烟花之地。
  当然,当他回到正常的生活后,也在飞快的学习与进步,只是,这么短的时间,不足以让他的心智跟上他的年纪。
  他的话,令姑娘们笑得花枝乱颤:“想知道的话,跟咱们走就是了,保证您一定会爱上这种感觉……”
  凤若星听后问:“经常有人去你们屋里做客吗?谁都可以去吗?”


376 我叫全失

  他的话令姑娘们笑得花枝乱颤:“想知道的话,跟咱们走就是了,保证您爱死这种感觉……”
  凤若星又好奇的问:“经常有人去你们屋里做客吗?谁都可以去吗?”
  姑娘们齐声答道:“那当然!只要是正常的男人都喜欢去我们家里做客,不喜欢去的绝对不正常!”
  凤若星听了立刻对一个他看得比较顺眼的姑娘道:“那我就去你们家做客吧。”
  他也知道自己与世隔绝太久,又经历了太多不正常的事情,自己因此也变得不太正常,跟普通人很不一样,说不定还是个怪物。
  他不想当怪物。他想成为正常人。他想过正常的生活。所以,凡是正常人都会做的事情,他都要尝试。
  那个打扮得艳而不俗的姑娘立刻去挽他的手臂:“公子,这边请——”
  凤若星皱眉,微微闪开:“我不喜欢别人碰我的身体。”
  在岛上的时候,他只见过魔医、魔医的几个徒弟和魔医的实验品们,就没见过半个正常人。
  踏上陆地以后,他虽然见到了正常人,却很不习惯与陌生人有身体上的碰触。
  那个姑娘娇笑:“正常男人都喜欢被女人这样挽着。”
  “是吗?”凤若星半信半疑,想了想道,“那你挽我的左手吧,我的右手不好使。”
  那个姑娘觉得他相当奇怪,却也不急着追问,转到他的左侧,挽起他的左手,笑吟吟的道:“公子这边请——”
  这条街的竞争很厉害,但是,一旦客人确定了要去哪家消费,别家就绝对不能再出手,这是这条街的铁则,没有人会违背。
  其他姑娘看到凤若星跟着那姑娘走了,挤眼歪嘴的啐了几口,骂凤若星没眼光后,也扭着腰肢拉客去了。
  凤若星跟着那姑娘进了那间挂着“极乐殿”的牌匾的漂亮屋子。
  屋子很漂亮,屋里的姑娘们也很漂亮。
  凤若星打量四周,觉得竟然会有那么多漂亮姑娘住在一起,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
  那姑娘不断往他身上蹭,让他觉得很不舒服。
  姑娘还不断的问他:“奴家合欢,公子如何称呼?”
  凤若星给自己起了一个临时称呼:“全失。”
  “全失?”合欢愣了一下后,嫣然笑道,“好特别的名字,跟公子一样特别呢,奴家啊,最喜欢特别的男人了。”
  “是么?”凤若星眼神有点怪异的瞅着她,“我倒比较喜欢普通的东西。”
  在他仅存的最近几年的记忆里,他的身边全是怪人。
  魔医不能算是人,魔医的徒弟也很怪异,魔医的那些实验品也不太正常——当然,他是回到陆地以后才知道魔鬼岛上的生物都不正常,包括他自己。
  在他现在的认知里,“特别”就是“不正常”,他就不明白了,怎么有人喜欢“特别”的东西?
  合欢:“……”
  这男人怎么不会说话和**呢?他就听不出来她只是在刻意迎合他和讨好他?
  咳,算了,只要他有钱就成。
  她有一下没一下的跟凤若星说话套近乎,然而凤若星的一板一眼令她感到很是无趣。
  走到后院的时候,她终于不耐烦了,直截了当的问:“公子,在我们家做客是要花钱的,您身上带钱吗?”
  凤若星很诚实的回答:“带。带了好多钱。”
  除了那包金子和银子,还有好多银票,锦国的人说这些钱够他舒舒服服的花上很久了,他现在也知道了物价水平,知道自己确实蛮有钱的。
  不过,这些钱都是他跟玉芙蓉借的,将来都要还的。
  合欢立刻喜上眉梢,恨不得整个身体都贴在他的身上:“全公子,你为何要将脸遮起来,可以让奴家看看你的脸么?”
  其实做这种生意,完全不用看脸的,但是她对这男人很好奇,没事找事。
  凤若星沉默了一下后,才道:“如果只是看看脸,那没有问题。”
  说罢他从她的双臂间抽出左手,解开绕了两三圈的面纱,露出完整的脸庞。
  瞬间,十几道惊艳的目光看过来。
  连合欢都呆了一呆。
  好白的脸!好俊俏的脸庞!
  原来他会蒙上面纱,不是因为脸庞不好看或是脸上有问题,而是因为太好看的缘故!
  合欢压下心跳,娇笑:“公子生得这么好看,为何要把脸遮起来?”
  凤若星沉默了一下,才道:“因为我不想让别人认识我和记住我。”
  他不是个正常人。他连自己的“真相”都不知道。所以,他认为自己是没有“真相”的,换种说法,其实他是没有所谓的“脸”的。
  而且,他不愿意认识他的人见到这张脸。
  别人认识他,知道他是谁,他却不认识别人,也不知道自己是谁,别人就算告诉他想知道的一切,他也没有任何感觉,所以,他但愿自己去认识自己,自己去寻找丢失的过去,也不要任何人告诉他他的过去。
  合欢愣了一下后,笑得胸部一阵汹涌澎湃:“公子这张俊脸,凡是见过的人大概都无法忘记呢……”
  她这话是夸张了,但也不是没有道理。
  凤若星的五官算不上特别精致,也就是比较端庄周正,但他的皮肤很白,白到就像这一生都没有晒过太阳,而且白得很好看,没有半丝杂色,也显得很健康。
  所谓一白遮百丑,如此漂亮的白肤,便衬得他的脸庞特别好看。
  凤若星摸摸自己的脸,笑了笑,没有说话。
  这一笑,简直、简直就像初生婴儿的第一个微笑,世界都要为此心动。
  合欢觉得自己就要心动了。
  干她这行的,怎么能对客人心动?
  “救命——救命啊——谁来救救我?”就在这时,前面突然传来一阵凄厉的尖叫声和哭喊声。
  紧接着响起一个男人粗暴的声音:“还想要人救你呢?进了这种地上,上了小爷的床,还想逃走?你想死小爷成全你!”
  然后是一阵隐隐的打人声。
  女孩带着稚气的哭声响彻整个后院:“大爷您放过我吧,只要不让我接客,我为您做牛做马……”
  “小爷的牛和马多的是,不差你这一个!小爷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你还敢嫌弃,还敢逃走,真是给脸不要脸!给我把她的衣服剥光,丢到大街上,看她怎么当烈女立牌坊……”
  女孩的哭声这么凄惨,然而,后院来来往往的人也不少,却没有人受到影响。
  凤若星皱眉:“她们没有听到有人在哭吗?”
  这么大声,就是在地下散步的蚯蚓都能听到,这么多人会没有听到?
  合欢笑道:“听到了,但是听到又如何?这种事咱们见多了,看都不用看。公子,咱们别为此坏了心情,奴家的闺房马上就要到了,奴家给您……”
  在这种地方,最招人讨厌的不是没钱的客人,而是贞节烈女。


377 脑袋被砸了

  在这里,女人可以装贞节烈女,但不能当贞节烈女。
  越是不从的女人,越是遭到所有人的讨厌和打压,而抵死不从的女人,更是所有人都想她死。
  就像这个被打得嗷嗷叫、哭得惊天动地的女孩,她越是凄惨,众人越是开心,越是觉得活该。
  合欢话还没有说完,就觉得手中一空,全公子不见了。
  再一抬头,全公子已经走到了前方。
  凤若星转了个弯,看到几个如狼似虎的男人正在强行剥一个女孩的衣服。
  “住手!”他走过去,严肃的道,“你们不可以这样欺负弱女子,这样做是不对的。”
  在他的记忆里,没有人教过他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但他就是知道这样是错的。
  男人们听到他的话后,就像听到什么天大的笑话一般,哈哈大笑起来。
  “这小子原来是傻的,居然跑到窑子里说教,难怪要把脑袋包起来,这脑袋是空的嘛……”
  “小子,咱们就是要欺负她,你又如何?英雄救美?你救得了吗?”
  说着,那打扮光鲜、满脸嚣张的公子哥儿还重重一脚踩在女孩刚刚发育的胸部上,痛得女孩又是一阵惨叫。
  那女孩不过十三四岁的模样,脸上还带着稚气,这会儿已经是衣不蔽体,鼻青脸肿。
  凤若星蹙眉,很认真的看着那纨绔公子:“你再不放人,我会打你哦。”
  他的表情和口气,就像一个大孩子在教育其他男孩不可以欺负女孩一样。
  这么“纯真”的表情,就连花魁都装不出来的。
  众男俱是哈哈大笑,没把他的话当一回事。
  纨绔公子哥一手往凤若星的脸上摸去,笑得很猥琐:“瞧你这张小白脸也不比女人差嘛,要不你换上女人的衣服代替这贱人侍候小爷,把小爷侍候爽了,小爷就放过这贱人,如何?”
  他刚说完,凤若星就出手如电,抓住他的手腕骨一扳。
  纨绔公子哥发出比那可怜女孩儿还悲惨的尖叫声:“啊——”
  他叫得太凄厉,吓了凤若星一跳。
  凤若星抖了抖肩膀,道:“喂,你是男人,不要叫这么大声啊,天都要塌下来了,这样很没有教养和礼貌的,你知不知道?”
  “你你你你——”纨绔公子哥煞白着脸,痛得双眼含泪,声音发颤,目光和口气却更凶残了,“你你你弄折了我的手还敢嘲笑我!我我我要杀了你——”
  他长这么大,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哪里被如此嘲弄过?
  而且他的手腕被折断了,不知道能不能治好,搞不好以后要成残废了。
  “断了?”凤若星又吓了一跳,“我又不是特别用力,你的手怎么就断了呢?你是男人吧,怎么这么脆弱?”
  他是魔医最喜欢的实验品,魔医说他救了自己,自己就该拿身体作为回报。
  他觉得魔医说得有理,所以,随便魔医怎么折腾他,他都认了。
  魔医经常在他身上进行各种手术实验、药物实验、设备实验等等,有时甚至连麻醉药都不用就直接剖开他的身体,他虽然也感到很疼,却从来没有熬不住的,更不会大喊大叫和掉眼泪。
  像这种手腕被扳了一下的事情,在他看来真不算什么事,眼前这位公子为什么就断手了呢?
  再想想一路以来经常有人欺负他,他只不过是稍加反击,对方就一副痛苦的样子,难道所谓的“正常人”,都是这么脆弱的么?
  “你你你又还敢嘲笑我——”他说得越是真诚,纨绔公子就越是崩溃。
  终于,纨绔公子像只被割喉咙却没割断的公鸡一般尖叫:“给我杀了他——你们统统给我杀了他!他若是不死,你们就死吧——”
  他的手下面面相觑,有些犹豫。
  他们也不是真的不敢杀人,但这里并非隐蔽地点,也不是少爷的地盘,还有那么多目击证人,在这里杀人真的好吗?
  其他人看到要发生凶杀案了,不敢再看戏了,赶紧过来劝纨绔公子。
  然而来一个被踢一个。
  纨绔公子咆哮:“这个人若是不死,极乐殿就别想存在于这世上!你们就得统统被卖去三钱巷当窑姐……”
  三钱巷,南疆最低贱、最廉价、最肮脏的烟花街。
  在那里,甚至只需要几文钱就能玩得尽兴。
  那里的女人死了,尸体也会被拿去卖掉,喂狗也好,做包子也罢,哪怕只能赚一文钱都行。
  没有任何女人会愿意去那种地方。
  听了这话,所有的女人都打寒颤,再也不敢吭声,无声无息的退开,走远,消失。
  只要她们什么都没看见,那么谁死人都与她们无关。
  她们一走,纨绔公子的手下就不再客气了,纷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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