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人们眼见跑不脱了,簇拥着美女、肩负着金银,离开官道,向左侧山岭上奔逃。
亦思巴奚们的目光全盯着汉人小姐窈窕的身姿,和她仆人们肩上鼓鼓囊囊的包裹,他们毫不犹豫的跳下战马,挥舞着弯刀向山坡上冲去。
赛尔勒心头闪过一丝疑虑:这,会不会是一场埋伏?顿时又释然,附近的抵抗力量都已被唆都元帅的大军清剿,那些愚蠢懦弱的汉人,即使有埋伏,又怎么会是这一百二十名骑士的对手?亦思巴奚是最英勇无畏的战士,他们的勇气和战技继承自“真理和正义”萨拉丁大帝,即使是十倍的汉人,也只会让勇士的弯刀饱饮鲜血!
亦思巴奚们如嗅到了血腥味的狼群,向逃走的汉人百姓紧追不舍。骑士们身穿重达二十五斤的锁子甲,再加上弯刀和盾牌,翻山越岭当然快不起来,奇怪的是那群汉人,男男女女还背着包袱,却跑得比兔子还快,怎么追也追不上。
骑士们累得气喘吁吁,喉咙里像要冒出火来,对金钱、美女的渴望,让他们恨不得把身体里最后一点力气都榨出来,终于,在山腰上一处较为平缓的坡地,接近到那群汉人十多丈的距离。
希望就在眼前了!所有人都加快了脚步。
突然,伴随着一声奇怪的啸音,前方十余丈外的荒草灌木间,呼啦啦站起一群奇怪的士兵,呈圆弧形把亦思巴奚们三面包围。
说他们奇怪,五官面目是汉人,却像畲人一样留着短发;身穿雪亮的铁甲,手持锋利的长矛,比大宋的精锐禁军不遑多让,身上却穿着与朝廷军队截然不同的黑色军服。
管他是谁,都将被我们手中的弯刀劈成碎片!赛尔勒看看对方的人数比自己也多不了多少,便大喝一声,带领同袍们朝前急冲。他们左手持盾,右手挥刀,排着散乱的阵型,向敌人快速逼近——他们坚信,近战中敌人不会有任何盔甲能够抵挡锋利的大马士革弯刀,敌人也很难有什么武器能够破开自己身上坚固的锁子甲。
只见那些不知来历的士兵们,做了个非常奇怪的动作:他们每人拿着一个馒头大的铁疙瘩,用力一扯,便向亦思巴奚战阵中扔来。
扔铁球伤敌?赛尔勒几乎要捧着肚子狂笑起来,古埃及有单人使用的投石带,抛射石块的兵种,但那是两千年前的事情了!对于身穿铁索甲、头戴铁盔的精锐战士,投掷铁块能有多大伤害?
果然,亦思巴奚们用盾牌轻松挡住了扔来的铁块,有人甚至故意用胸口迎接这种袭击,以示武勇。
就在那东西扔来的一刹那,赛尔勒闻到一股淡淡的硝烟,似乎那东西在空中飞过时,拖着一道不易察觉的黄色烟雾……天呐,是震天雷!赛尔勒听说过这种武器,但没想到它能做得这样小!
“卧倒!”他立刻喊出口令,并抱着头就地一滚。
只有一小部分反应快的聪明人执行了这个命令,其他人要么还傻呼呼的朝前冲,要么就原地站着不明白队长发了什么疯。
第一颗手榴弹爆炸了,然后就再没停过。一百五十颗手榴弹,总计四十二千克的黑火药,在纵横十余丈、前后两三秒内同时爆发,瞬间产生两百万公升的气体膨胀,和一千五百万焦耳的能量,把上万枚铸铁预制破片加热到1000度,并纵横交错着射向四面八方,在空中交织成一道密不透风的火网。
震耳欲聋的爆炸声连续不断,让所有亦思巴奚丧失了反应的能力,对于他们来说,这就是古兰经上世界末日降临的流星火雨,这方圆十余丈的缓坡,就是穆圣口中的血火地狱。
坚固的铁锁甲被撕开,高速飞射的预制破片割开皮肤、分裂脂肪、切断肌肉、击碎内脏并震裂骨骼,即使能侥幸躲开这上万枚破片的杀伤,也被紧随其后的爆炸冲击波将全身骨骼震得寸寸碎裂,内脏搅成一团肉泥,大脑组织在剧烈的震动下成为浆糊……
第六十六章 科学VS力量
赛尔勒没有死。在手榴弹从天而降的一刹那,他第一个卧倒在地,并且翻滚中正好有人倒在他身上,帮他挡住了致命的弹片。但身体仍然受到冲击波的严重伤害,耳朵里听不见任何声音,睁开眼看到的一切都是血红——毫无疑问,他的眼睛流着鲜血。
一百五十名汉军士兵,在钱小毛、张魁和许铁柱带领下,三队兵分为左中右三路,排成扇形搜索前进。他们长矛斜着朝下,每一个敌人,不管是已经身首异处的,还是有些微一口气的,一律戳上七八矛,更有那些亲人葬身在锦田山下士兵,排在一块的三四个人一起发力,用锋利的长矛把垂死挣扎的敌人,撕得四分五裂。
士兵们像篦子梳理头发,他们踏过的地方,就不再有完整的尸体。
看着麾下勇士的身体,被这群懦弱的汉人肆意羞辱,赛尔勒把牙齿咬得格格直响,魔鬼,他们是会制造火狱的魔鬼!我要为同伴们复仇!他脸朝下,半眯着血红的眼睛,慢慢的、悄无声息的,把腰间无坚不摧的大马士革弯刀抽出了鞘。
终于,汉人的军队平推到近处,长矛刺击着距离赛尔勒只有一两尺远的一具尸体,发出噗噗的利器入肉声。
抓住时机!赛尔勒一跃而起,手中弯刀当头劈下,如同噬人的猛兽,露出了它锋利的爪牙。亦思巴奚为了锻炼臂力,每天都要用单手抡数十斤重的大木槌,而赛尔勒就是他们中最优秀的一个,借助锋利无匹的大马士革弯刀,他能一刀挥断抛上空中的丝绸,又能劈开欧洲骑士坚固的头盔。
这一刀,是他在不留余力的疯狂状态下挥出,刀身划过空气,激起尖锐的啸音,森寒的刀光,就是死神的召唤!
许铁柱被笼罩在这一片刀影之下。敌人看准了他是位军官,所以拼死一搏便直奔他而来,偏偏此时士兵们的长矛都已斜向下刺入地上的尸体,没人能够及时招架,保护他们的长官。
许铁柱只来得及偏了偏身子,那恐怖的一刀就斩在他的胸甲上。锋利的刀锋划过锃亮的钢甲,发出刺耳的金属磨擦声,绽起绚丽的火花。但是,并没有赛尔勒预想中鲜血飞溅,敌人哀嚎着倒下的动人场面。
什么?无坚不摧的大马士革弯刀啊,你为什么不能击碎异教徒的铠甲?赛尔勒震惊之余,至少五支长矛轻易穿透了铁锁甲的保护,刺进了他的胸膛,剧痛让肌肉抽搐,五支长矛同时抽出,将他的生机完全断绝,赛尔勒的身体像堆臭狗屎似的软软瘫倒。
纵横贝都因沙漠,祖上数代与十字军作战,以武勇闻名**的刀术大豪,在锦田山欠下无数汉人百姓血债的伊本。赛尔勒,就这样死在了一群默默无闻的士兵手中,死得很窝囊,连条狗都不如,杀死他的士兵,甚至不屑于发出一声欢呼。
直到生命迹象从身体上完全消失,赛尔勒的眼睛也没有闭上,瞳孔里充满了惊惶和不解,他不明白,为什么整整一百二十名精锐亦思巴奚,一阵爆炸就全部倒下,在他们面前比一群小孩子还要软弱无力?为什么自己劈碎过十字军铠甲的精妙刀术和锋利弯刀,斩不开他们薄薄的胸甲?死不瞑目啊……
仿佛听见了赛尔勒临死的呓语,山坡上的楚风轻轻说了句:你有神功,我有科学。
是的,科学的力量不可战胜。集中使用大批量的手榴弹,在狭小地域内形成地毯式轰炸,即使朝鲜战场上武装到牙齿的联合国军也受不了;而经过综合热处理工艺“调质”的中碳钢装甲,其防护力相当于均质低碳钢板的1。5倍,汉军制式装备的胸甲厚度为1。5毫米,防护力等于2。25毫米均质钢装甲板,即使敌方武器以90度角的法线方向劈砍,击穿它的杀伤动能也要超过250焦耳,而冷兵器时代的打击动能在60-130焦耳范围内,以赛尔勒的武勇,也不会超过200焦耳。
冶金学上的巨大差距,使得个人的武勇,从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砝码,降低到无足轻重的地位。取而代之的是后勤、纪律、配合、组织、装备,这才是近代军队取得胜利的保证。
吕宋岛上被蛇缠,今天又挨刀砍,许铁柱的神经总算坚强的了,拍拍屁股上的土,看看胸口的刀痕,最深处已经切穿,只是整体板甲挡住了刀身,让它不能继续深入。好运气,回琉球要给祖宗们多烧注香,求他们保佑我逢凶化吉、遇难呈祥,许铁柱下定决心,回家就准备黄表纸、香烛和猪头三牲。
楚风身后,扭扭捏捏的黄金彪,用让人想吐出隔夜饭的“娇声”,打断了他的思绪,定睛一看,这家伙还穿着“娇小姐”的衣服,和战友们打打闹闹。
陆猛脸色一沉:“诱敌计划早已完成,你还不把这身衣服脱下来!”
这位陆师的领军大人可不好开玩笑,黄金彪赶紧从把头顶披着的马鬃扯下,从胸口取出两只大馒头,再把衣服脱下来小心的叠好,这衣服是借的吴家嫂子压箱底的嫁衣,弄皱了要挨擀面杖的。
不知道变成鬼的亦思巴奚们,看到自己像发情的公羊一般追了小半天,最终害自己丢掉性命的“娇小姐”,是黄金彪这么一个满脸麻子的大男人,他们会不会气得吐血?
确认再没有活着的敌人,一百五十名老兵退出战场,轮到五十名新兵打扫战场了。他们要剥下每具尸体上值钱的东西,再切下头颅,用石灰和盐巴腌制后带回琉球。琉球并不以人头计算军功,但楚风下令任何战斗只要有可能,就要尽量带回敌人的头颅,堆成新的京观。
现在的战场,简直就是个屠宰场、不、是血池地狱!人体器官、断裂的肢体、红色黄色的血水,冲击着新兵的视觉神经;浓烈的血腥味、开膛破肚后的污浊臭味,直往鼻孔里钻,怎么扇也挥之不去。
新兵陈茂进发现了一柄弯刀,柄上镶着大块的黄金、宝石,但它的刀身被压在一具俯卧的尸体下面。颤抖着想去捡,又害怕得不敢靠近,“啪啪”,钱小毛毫不客气的甩响了鞭子,催逼着他用长矛翻开了那具尸体。
胸腹间,被爆炸的弹片划开了一个大口子,花花绿绿的东西,流淌一地,被这一翻,拉拉扯扯的跟着滚动,陈茂进强迫着自己不去看,努力转动僵硬的脖子,将视线向上挪,妈呀,尸体惨白的头颅,两个巨大的血窟窿,露出灰白色的脑浆,眼珠被炸了出来,血糊糊的耷拉到脸上……
“哇呕~~”陈茂进再也忍不住了,一口吐了出来。
李家福本来就觉得胃部抽搐着难受,用意志强行告诉自己:“都是猪肠子、牛脑花,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各种奇怪的颜色和味道,一再冲击着他的大脑,喉咙口老像是有什么东西噎住了。旁边的陈茂进一吐,他简直感觉是有人在自己胃上打了一拳,无论如何也忍不住了,跟着大吐特吐。
呕吐,是具有传染效应的,所有的五十个新兵,都吐了出来。
吐吧,吐吧,吐啊吐的也就习惯了,楚风在山坡上,捂着鼻子贼笑,他知道,现在这群新兵虽然还没在战场上真刀真枪杀过人,但心理素质和浴血沙场的老兵,已经区别不大了。
确实,经历了这等残酷折磨的士兵们,出了一身冷汗,全身虚脱,直叫晚上睡觉要做恶梦。他们提着敌人还在滴血和黄水的头颅,装进盛着石灰的袋子里,纷纷抱怨说宁愿下次打头阵,和元鞑子、大食海獠们真刀真枪干一场,也不愿承担相对安全的打扫战场任务了,简直是受活罪嘛!
第六十七章 少林,少林
楚风带着汉军走下山坡,官道上,还有一群马等着接收呢。这群阿拉伯马训练得非常好,一里外的山坡上炸成火海了,它们还在官道上傻傻的站着,等着自己的主人凯旋归来,等到的却是一群陌生人。
楚风早盯上那匹最高大漂亮的白色马儿,它特别雄壮,马背鬐甲处和楚风的下巴一样高,有着美丽、精致的头,前额稍短而宽、成楔型,眼睛特别地大而且突起,乌溜溜的特别有神,两只小尖耳朵不停的前后摇晃,看上去非常机灵,真是匹让人一眼就喜欢的好马。
嗯,骑着它去泡美眉,嘴上再含朵玫瑰花,倍儿有面子,白马王子嘛!他伸手就去摸马儿的头,那白马“灰儿灰儿~”打着响鼻躲开了。
又不是要杀了你吃肉,躲啥呢?楚风伸手摸马的额头,嘴里念念叨叨:“马儿马儿,老实点跟我走,今后请你喝红酒吃法国大餐,不吃荤?哦,那请你吃功德林素菜馆……”
也不知是马儿听懂了他的话,还是被人类手掌心的汗水咸味吸引,竟然伸出舌头,呼呼的舔着楚风的手掌,让他觉得既痒痒,又热乎乎、湿漉漉的。
事实上,阿拉伯马温和、聪明、容易驯服而且脾气非常亲近人类,初学者和小孩子都可以很容易的乘骑它们,而不会遇到撅蹄子撒野的对待。汉军士兵们围上来牵住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