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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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鼎记- 第2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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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块石头,绝对值好几万魔玉,够一人富裕快活地生存好几干年!
  在场都是识货之人,见到那块石头,顿时激动起来。
  “看到了吧,这块石头的价值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但这种石头,在那里却比比皆是!”怒火队长是个三十岁模样的中年人,眉目都透着一股子狠辣,绝不会是个多言善语的人,可现在,他却满面激动。
  一句话,引来一整个酒馆的倒吸气声音,大多数人都忍不住心中渴望,天,那可有多少,可值得他们为之拼命。
  一直以来,探险队伍都在捡边角,可这边角都让人为之疯狂,何况是如此极品的宝物。
  原因天国坟墓实在是太大了,而且禁制颇多,危险重重,十万年来,任人怎样探险,牺牲多少探险者,却始终摸索不出最佳路线,进入到天国坟墓中心地带。
  可今天,这种情况将彻底改变,如果怒火队长所说的话是真的,那么这绝对是自由之城探险史上最大的突破。
  这消息太突然了,太震撼,不是所有人都相信他的话。
  “哦?如果你真发现了,会把这种天大的好事宣扬出来,告诉我们?”不远的处,另一个探险队“狐狸”的队长提出疑问,他队长二十七八岁左右,生性多疑,性格谨慎。
  狐狸队长一提出疑问,便立即有许多队长同声附和,同时热切地看着怒火队长,希望他给个合理解释,毕竟,谁都希望怒火队长所言属实。
  怒火队长被顶撞j也是心中微怒,他知道要是不拿出一个令人满意的说法,没人会相信他,当下道:“本来发现宝贝这种事,傻子也不会宣扬出去,谁不想发财,谁不想独吞,我也想!但是——,他左右扫视道:“我没有那个能力。我们一行百人去闯,也是运气好,发现了那条路,但你们可知道除了宝藏,我还发现了什么吗?”他眼中瞬间闪过如同实质般的恐惧:“怪物,无以计数的怪物!满地的财报,我们也只有在匆忙中拿出一颗宝石,而我的兄弟却被杀死了二十人,若不是那群怪物无法走出那个圈子,我们早就企灭了!”
  怒火队长话音落下,整个酒店顿时静下来。
  无尽的财宝是真,但可怕的危险也是真,连怒火这样的队伍,也折损了五分之一的人数,可见其恐怖。
  但财宝的引诱,又那么令人动心。。。。。
  人们不由想起了关于天国坟墓的传说。
  十万年前,所有位面曾经爆发过一场惊天大战.而在那场战斗中许多位面曾不幸被毁,这天国位面就是其中一个。被毁的位面本会化为宇宙中的灰尘,天国位面却有些特殊,它和大宇离得最近,被大战余波波及时,正好掉在了大宇位面上,虽被毁灭了大部分,却依然有小部分遗留下来,成为今日的天国坟墓。
  天国位面发展程度特别高,至今还有人记得到那个位面旅游时所受到的震撼,高楼林立自不必说,他们最大的创举,是将魔幻力发展成为能量,供应整个位面,发展成魔力网络。每一个天国人,都因有滂湃的魔幻力滋润,而个个都有移山填海的能力,而他们也将魔幻力运用于科技,设计了许多机械兽,他们魔法技能武术发展极高程度酬天国位面,本是超级位面,但这样一个强大的位面,却莫名其妙地被完全摧毁,而因其被毁,魔幻力的研究也戛然而止,现在没有哪个位面的发展,能达到天国位面的地步,天国位面许许多多的发明创造,也从此遗光.
  自由之城之所以如此繁荣昌盛,冒险者众多,也是因为有不少位面高价购买天国遗迹中的出品,虽是残破不堪的遗迹,但也是极有研究的价值。
  怒火队长说完话后,酒馆中角落立刻站起两个神色有些呆板的人,在众人的沉默中,匆匆朝外走去。
  而所有人都沉浸在震撼中,没有谁能注意到这小小的怪异之处,除了酒馆角落处的十一个人。
  这十一人长相并不出色.实在很是普通.放在人群就找不到那种.但他们身上的气质,却极为惊人。
  这十一人是最新成立的探险小队,十一人小队,在自由之城,算不得大,却也不算最小。
  小队中还有一只红色狐狸,一只白狼,一只小狗,以及一只蝎子。
  这配备,也不算出色,在高手如云的自由之城,只是当炮灰的货色。
  但酒馆伙计就是不明白,凭他惯看各类高手的毒辣眼睛,却不晓得为什么,每每看到这群人,都觉得深不可测,并且伴着胆战心惊呢。
  他以最快的速度将热酒放在一个女子面前,再飞快退开,不知为什么,每每添酒,他速度慢一点,就会莫名全身血液凝固,忍不住害怕。
  “那个伙计怕我们。”红锦舔舔火红的毛皮,突然调皮地跳到伙计身上,将他吓得将酒摔了一地。
  “幼稚!”银不无鄙视,它关注的可是高深的话题:“主人,你说那两个人有什么问题?”
  “简单嘛,他们身上有股子混沌者的臭味,你说是不是,小千千?”虽是易容,相貌平凡,但某人眼中的妖娆却分毫不碱,丝毫不因易容而稍有减少,他抓过陆莳千喝过酒杯,就这她喝过的地方,浅饮一口。
  陆莳千真想将那妖孽扯过来抽一顿,这货!
  “看来混沌者这次也要插一杠子,也不知道那天国坟慕中有什么是他们需要的。”离境微微皱眉,虽然易容,但那温柔的气质不曾改变。
  “不管他们有什么目的,我只管破坏就是,对不对?”陆莳千阴险邪恶地一笑。
  白顿时心中一悸:“小笨蛋,你在引诱我吗,嗯?笑得这么可爱。”纵是易容,白那绝代芳华,却怎么也隐不住。
  有些人的气质美好,是从骨子里透出的,遮掩不了,也无从遮掩。
  第七十九章 这里葬送了一个位面(一更
  整个自由之城的热情都被点亮了,当怒火队长保证将那条发财的路线说出来后,所有人都沸腾了。
  危险怕什么,冒险之路本来就是危险的,如果惧怕危险,他们也不配被称为冒险者,还不如回家抱老婆。而有了怒火队长极其队员的捉醒,他们都各自做好准备,该买什么,全部买齐全,看得见的危险还可以预防,而看不见的危险才最可怕。尽管怒火队长警告此去死活不论,他不负责任,并将那处的怪物加以详细描述,但众人依旧兴致高涨,怕什么,怒火小队不也回来八十人了么?!
  在这种热烈气氛的影响下,各种冒险小队纷纷成立,冒险队伍空前强大!
  消息透露,十天之内,不断聚集自由之城的人如同潮涌。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偶然组成的十一人小队,并不引起大家的关注。
  陆莳千在等,天国坟慕苍苍茫茫,极为广阔,若是没有这些经验丰富的冒险者带路,她尽管有大能,也免不了要多多走弯路,她在等冒险者队伍开拔。
  除了她,一支神秘的千人大队伍,也在等。
  那怒火队长最大地放宽了限制,任何人都有资格参加冒险,他需要一支空前的队伍!
  而作为先行者和发现者,自由之城的冒险者现在也愿以他马首是瞻。
  等待的时间无疑是煎熬,好在十天很快就过去,已经到了出发的日子。
  一大早上,便看到人往如织,人们脸上神情兴奋又紧张,行动具是快速,大多数人身上都背着包,包中鼓鼓囊囊,都是必须物品口较为富裕的冒险者会配备价格高昂的储物袋,可储备更多食物和工具,而一般冒险者,却只能配备那种冒险包。也不乏有驾驭魔兽的,诸如此类背负的苦活重活,则由魔兽代劳。
  看到这点,红锦表示很幸福,很高兴,因它的主人,从来也没有让它做这种背负重物的事,它贴着陆莳千的脸颊,亲晒世擦着:“主人,还是你最好了,从来不让我们干这些。”
  水色当即道:“得了吧,就你那小体格,背负得了才怪。”
  十一人边走边笑.不时还有红锦水色善嬉戏打闹.很是轻松自如,和其他人大是不同。
  这般不同也不是没有受到他人的关注,但众人一看陆莳千才中级神一阶,而其余男子皆在中级,其中三人甚至半点神级强者气息也无,纷纷转开了视线,这支队伍,根本就是去送死的料!
  看看他们,什么都不带,实力还低,不是送死又是什么?
  想到这里,很多人便暗暗地同陆莳千保持了距离。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适当同弱者保持距离,是明智的选择。
  很快,陆莳千等人前面,便只剩下一支队伍,那支神秘的千人团队。
  说他们神秘,是因为他们少言寡语,神情僵硬,面无表情,长相虽同常人无异,气息也差不多,却始终有种怪异感。
  陆莳千小走几步,突然快如闪电地踢飞一粒石子。
  石子力度不大,却也不小,突然出击,并没有引起任何注意。
  那神秘队伍后面最后一人闻风而动,猛地将袭来的石子踏入地下.一双无情的眼眸,向身后看去。
  只不过他还没有探到有谁对他不利,便赫然有道素白的身影,以快不可档的速度,猛地朝他刺去!
  “哗!”却听得短暂的金戈交击声,那素白身影以不可思议的角度,猛地刺向那人后心。
  素白身影本身实力不过是神王,但他刺杀的技巧,却高超至极。
  若不是陆莳千提出石子,无意破坏了他的伏击,否则此人定能格杀那神秘人。
  两者实力虽大大的不对等,但只因那素白身影太过灵活,反而在技巧上大大超越对方,造成暂时打成平局的结果。
  陆莳千看得真切,那人素白衣衫,长眉长眼,拥有幽兰发色,以及透明皮肤,神情冷淡,不是梦珑是谁?
  自西城一别,已有三年余,却不想在这里碰到他,只是不知,他和这些神秘人有什么仇怨。
  那神情呆板的人见到梦珑,猛地咋喝一声:“又是你?”呆板的神情中居然猛地透出一股怒意。
  而其余人则快速地分散开来,围住梦珑,截断他的去路。
  “切,以多欺少!”红锦不屑道,同时摇着陆莳千的手,意思很明显,救梦珑。
  陆莳千眼眸微眯,她看得出来,这些人实力都堪比神君,虽是混沌者傀儡,实力却颇为不俗。
  混沌者向来做事张扬霸道,在大宇呼风唤雨,何曾这样小心翼翼,这其中,必定有猫腻。
  此刻,她并不想暴露自己的行踪,也不愿在此地和混沌者正面交手。
  当然,救梦珑,那是一定!
  “小笨蛋,让我来,嗯?”白微微伏下身.在陆莳千耳边道。
  他是何等地睿智聪明,任何蛛丝马迹都不会逃过他的眼睛,他只需一眼,便判断此人和他的小笨蛋有交情,只要稍一思索,便知道那素白衣衫的男子是谁。
  他绝不会让那男子承小笨蛋的情,而小笨蛋也对他没有想法,既然如此,便让这他永远地止步朋友关系好了。
  他远远地高估了自己的大度,他原本以为,只要小笨蛋喜欢,他可以放开心胸接纳任何男人,但事实上,这十个,已经是极限,如果小笨蛋确实喜欢,他不会干涉,但他承认,他吃醋了。
  他真的吃醋了。
  纵如他这般天人般的男子.只要爱上了她,便会吃醋。
  陆莳千甜甜一笑,这样的白,她更爱。
  也不见白怎样的动作,整个自由之城,顿起大风,大风刮着沙子,铺天盖地,迷人眼,阻人视线。
  这风着实来得急,来得怪,自由之城上万年来,从不见这这样奇怪的大风。
  待到风停止,街道上又哪里有那素白的身影,连带着,连那十一人的小田队也消失不见。
  那千人团队自是气极,可也毫无办法,心中恨不得将梦珑碎尸万段,但他既然已经逃离,便只等干瞪眼。
  却说陆莳千和梦珑在片刻后,出现在另一条街道。
  梦珑冷眼打量十一人,虽是被他们所救,但杀手的的谨慎却让他不能相信任何人,尤其是现在这种情况下。
  可是眼前的这个相貌平凡的女子,却让他有种奇异的熟悉感,仿佛在什么地方见过,那是种亲切而信任的感觉。
  当他眼神扫到银和红锦时,眼中顿时浮现不可置信的喜悦神情,即便是他这般冷酷的杀手.也会因他的发现而激动起来.他想起了他和她并肩作战的默契,那种由衷的信任,那种无意间得到的温暖,是他人生中为数不多的珍藏,他的声音有瞬间的凝固:“陆莳千?”
  陆莳千微微笑道:“不错,是我。这几年你过得好吗?”
  梦珑身子颤了几颤,三年了,自从那件事发生后,他便再也没有听到有人问他过得好不好。
  陆莳千见他面色有异,试探性地问道:“你,为什么要杀那些人?”
  梦珑仔细地看着陆莳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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