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女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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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女医官- 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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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小溪跟阿史那云见过面之后,就把这件事抛到脑后去了。毕竟她不是真正的阿史那兰,无法跟阿史那云产生的共鸣。虽然皇帝升了她的官职,但是并没有给她增加一两个可用之人,毕竟领着朝廷的俸禄,大理寺的这些杂事就够她忙的了。
  自从走失了大盗冯经纬之后,大理寺联合刑部发下海捕文书去,在城门还有闹市都贴上冯经纬的画像。常小溪也看到过,对于这种单线条的画风,常小溪持保留态度。但是官府附上的悬赏一千两银子可是真的。有很多人为了这银子兴冲冲而来,又灰溜溜而去。
  因为冯经纬牵扯到宝藏的线索,所以朝廷对这件事很重视,人虽然是从大理寺天牢跑掉的,却是由刑部与大理寺联合缉拿,兵部和京兆府协同,目的就是要把长安城扎成一个口袋,让冯经纬逃不出去,最终来个瓮中捉鳖。
  今早来的这个举报者,跟以往的都不一样。是个二十多岁的俏丽女人,穿着廉价而又艳丽的衣服,面上虽然用了脂粉,还是难掩憔悴之色。
  狄少华并没有因为这女人的外貌而轻视她,温和的问道:“你有什么线索只管说来,若是说错也无妨。”
  那个俏丽女人,没有想到锦衣玉带的官老爷说话竟是如此温和,胆子略大了些:“奴家沈氏,就住在城西枣园,平素不怎么出门,都是家中嬷嬷料理琐事,所以今日才看到官府的海捕文书。”
  狄少华示意书吏记录,有很多线人,其实早就知道逃犯的线索,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选择第一时间举发,这些人又想领赏银,又害怕官府揪自己知情不报的后账。狄少华微微一笑:“这却是无妨的,只要能抓住人犯,大嫂还是有银子可以领的。”人性如此,何况是一个弱女子来举发?
  那沈氏才放心,羞答答的说出了自己的职业。原来像倚云阁这种高档的**一掷千金,不是什么人都能消费得起。似一般贩夫走卒,也是肉长的身子,保暖之后难免要想女人。这种人寻欢作乐,只好去找那些收几文钱的便宜货色。这沈氏就是从事这一行业的。


第一百三十三章 黄雀在后
  沈氏说了一个日子,正是冯经纬从天牢逃脱的时间。原来她是个半掩门儿的寡妇,一般只做熟客的生意。但是那天来的那个汉子,是自己一个相好的领过来的。想起自己曾经向这相好的抱怨过生意不好,这汉子应该是他领来关照自己生意的。于是沈氏就留那汉子住下,日常起居,就如同夫妻一般。好在那汉子出手大方,前前后后也给了自己好几两银子。
  沈氏做这门生意,自然不可能只接这一个客人。只是这汉子住在家中,有些熟客相招,她就得出去。本来像官府发的那些海捕文书什么的,沈氏一向都不看,第一她不识字,第二在她的认知中,官府的差官比平常打交道的混混可怕多了。
  但是她昨日去接了一个熟客,那客人说有一桩大钱,只是不知道怎样拿到。她凑趣多问几句,这才知道原来官府缉拿一个越狱的大盗,悬赏一千两。只要提供线索就有一千两银子拿?俗话说财帛动人心,沈氏就上了心。详细问了之后,沈氏不由得心惊肉跳,原来那个江洋大盗的特征,与自己家的那个汉子完全吻合。回去的路上,她又特地去看了城墙上贴的海捕文书,越看越觉得就是一个人。
  思忖了一夜,沈氏终于下定决心,要来官府出首,拿到那一千两,自己下半生就不用再做这皮肉生意了。一大早,她先温言抚慰了恩客,说自己娘家有事。恩客倒是通情达理,毕竟两个人朝夕相处了这么些个日子,而且马上就要过年了,回家看看亲人也是合适的。
  狄少华沉吟一下,想起常小溪跟自己提过的一件事:“你与那人相处,有没有发现他身体上有什么特征?”
  沈氏与那汉子朝夕相处,他身上有什么特征,自然是一清二楚,但是这个问题由面前这个修眉俊目的官员问出来,她还是有点害羞:“他身上伤疤很多,尤其是右腿膝盖那里,有一道很长的伤疤。”
  这就对上了,狄少华马上把姚立叫过来,命他火速调遣几名高手。又叫了京兆府出外勤的差官,换上便装,布置妥当,这才转向沈氏:“你如平常一样归家,现在就布置抓捕。”
  沈氏迟疑:“老爷,那举发的银子怎么办?”
  狄少华微笑:“如果是我们要缉拿的人,一定不会少了你的钱,本官可以作保。”
  沈氏何曾接触过狄少华这样的青年俊彦,一时看他的温言笑语呆住,被旁边的差官戳了两次,这才脸红回神。
  片刻后沈氏从大理寺后堂离开,身后旋即尾随上很多剽悍的身影。
  狄少华是一线指挥,当初劫持那冯经纬的人有弓弩,不知在长安还潜藏几何,所以他不但把自己的人派了上去,还请求羽林军派兵增援。大理寺卿居中指挥,蹙着眉头等着结果。
  沈氏看着羸弱,却着实能走,大概也有舍不得花钱坐车的缘故。从繁华的朱雀大街一路向西,没了朱门碧瓦,到处都是低矮破旧的小巷子,沈氏足足走了一个多时辰,才来到她居住的西城宁安巷。
  这里是长安城贫民聚集地,到处都是像沈氏这种半掩门子昌记,赌坊,小偷,还有一些生计无着的贫民,在街上游荡着,看看有什么来钱的门道。
  几个有经验的老捕头尾随着沈氏进了宁安巷,狄少华换上了一身深蓝棉袍,装扮成一个落魄书生。姚立带着几个刑部的高手,也悄悄潜入了宁安巷占领制高点。片刻后,传出消息,沈氏家中正常,有人给沈氏开了门。
  狄少华身边的羽林军统领下令,开始封锁宁安巷。羽林军速度很快,没有多长时间,就把宁安巷封成了铁桶一个。
  狄少华来到宁安巷沈氏家门口的时候,沈氏家的左邻右舍都被办案的差役占据,弓弩已经被架上了墙头。看看布置得如同天网一般,狄少华才点头命令收网。
  就在狄少华下令收网的那一刻,守在宁安巷北口的羽林军被一伙胡人冲散,这些人是走街串巷的流浪歌手艺人,一般都在繁华的长安街上成群结队的出现,很少来这种偏僻陋巷。但是今天宁安巷不但来了胡人歌手,而且数目不小,至少有数百人,宁安巷这边的街道本来就狭窄,现在一下子就被堵得严严实实。
  带队的羽林军头领喝令这些人后退,有几个波斯舞女露着腰,也不知道是听不懂还是什么原因,竟然边舞边走上来,速度奇快,转瞬就来到这头领身旁。这个羽林军一时被舞女白花花的肚皮迷花了眼,当他疑心舞女怎么这么快的时候,已经有一把短刀自他的小腹穿出。那个动手的舞女,就跟没事人一样,边笑边舞,已经朝着另外一个羽林军校尉那里去了。
  宁安巷很短,城西的房子都是这种格局,没有像样的规划,杂而乱。沈氏家门被踹飞,公门高手蜂拥而入,屋中人几乎没有怎么反抗,就被捆得粽子一般带了出来,果然是不久前越狱的冯经纬。沈氏尾随在后,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
  这时宁安巷北面出现了很嘈杂的声音,人喊马嘶,狄少华和御林军统领都是脸色一变,明摆着,这是有人要跟大理寺抢人哪!
  墙上的弓弩手已经调转方向,开始朝向北面发射弩箭,狄少华蹙起眉头,看样子,这些人已经把北面的守卫给解决了?否则御林军怎么会发射弩箭?
  所有的人都是心头一凛,几乎是簇拥着冯经纬就往巷子外跑去。毕竟这里太窄小,不利于官军作战。姚立与几个刑部高手迎了上去,一声呼哨传来,狄少华身边的人都簇拥到了冯经纬身边,这呼哨表示对方有高手,这是示警的声音。
  漫天箭雨之中,却有几个黑影破空而来,他们逆着箭雨从容而行,仿佛扑面而来的不是箭,而是煦丽的春风。在巷子口接应的狄少华与羽林军统领顿时明白,来的人中定然有武道强者,这种人不是一般的捕快差役兵卒能够阻挡的。可能战阵之中,千军万马对他们有效,但是这宁安巷这样窄小,数骑并进都不可能,哪里能容纳太多的官军?
  电光火石之间,那些黑衣人已经杀到了冯经纬的身旁,普通人的阻拦对他们毫无用处,这些人就如同砍瓜切菜一样收割着生命。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宁安巷外响起了得得的马蹄声,如果此刻宁安巷外还有居民的话,他一定能看到,骑手全身铁甲,马匹也戴甲的重甲玄骑出动了,就在胡人舞者杀进宁安巷的地方,形成了一个更大的包围圈。这支部队不是谁都能够调动的,它是属于皇帝亲卫中战斗力最强的一支。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场围捕,谁是赢家?


第一百三十四章 血战宁安巷
  重甲玄骑的战士们,除了近战者手持长枪,其他人都携带着小型的弓弩,这种弓弩杀伤力极强,一般都用在战阵之中。追捕一个大盗,使用这种武器不免有小题大做之嫌。
  大盗什么的,沙麒麟是不管的,他骑着翠羽,正与身边一位彪悍的将军关注着战局。大理寺刑部那些人能有什么样的战斗力,他心里很清楚,今天带着重甲玄骑堵在这里,免不了有抢功的嫌疑。可若是不来,就凭那些人平时抓毛贼的半吊子功夫,能留下那几个黑衣人?
  阿史那云来长安已经七天了,沙麒麟一直没有与此人照面,但是把他的行踪掌握得清清楚楚。除了与王孙公子打交道,阿史那云最可疑的就是倚云阁之行。紧接着阿史那云装病,沙麒麟到没有查出什么来,因为出诊的医官是常小溪,所谓关心则乱,涉及到常小溪的事情,沙麒麟一般都是糊涂的。
  但是盯着倚云阁不放,就被沙麒麟发现了一些疑问。这家**由一个胡姬打理,这并不奇怪,长安城教坊兴盛,大家为了争抢生意,什么落魄贵女,波斯或者其他异族女子都会网罗一些。重点是这家**的老板,竟然是太子。
  李成乾会开**,也不奇怪,王孙公子开销大,平素自然是什么生意来钱,就做什么生意。奇怪的是这家**,竟然是在李成乾五岁的时候,就归在他的名下了。这就奇怪了,五岁的太子,还没有离开宫闱,怎么会想起来这个捞偏门的办法?
  再查查看,沙麒麟更加心惊,倚云阁虽然是太子的产业,但是太子并没有收取倚云阁的好处费。养只猪竟然不杀?那是为了什么?时间太短了,沙麒麟正准备排查倚云阁的老鸨和如烟,百骑司的人截获了一只倚云阁的信鸽。
  信鸽脚上带着密信,没人看得懂,这没关系,沙麒麟命人把密信的内容誊抄下来,依旧把信鸽放了出去。只是这信鸽放出去时,已经被抹上了百骑司用于追踪的药物。
  沙麒麟,刘冰蝉,亲自带着细犬全城搜寻,最后发现信鸽竟然是飞到礼宾苑的。这个突厥王一点都不安分啊!沙麒麟站在礼宾苑的院外琢磨了一会,才带着人马离开。
  倚云阁的客人如流水,沙麒麟就把监控重点放到了礼宾苑。年轻的突厥王阿史那云是一只伺机而动的猎豹,但是显然他没想到在长安等着他的是什么。
  那几个杀入重围的黑衣人武功很高,须臾就抢了人返回。正好与守株待兔的沙麒麟对上。
  为首的黑衣人显然没想到黄雀在后这招又被用在了自己身上。与装备着小型弓弩的重甲玄骑正面对上,并非一个明智之举。他却对自己很有信心,直奔着重甲玄骑而去,重甲玄骑的前身,是跟着皇帝闯过玄武门的骑兵队伍。
  这样一支强大的骑兵队伍,就像他们身上黑色的铁甲一样,闪动着冰冷而嗜血的光芒。骑士们冷冷的扣动弓弩,却发现密集的箭雨,对这个闯阵的年轻人没什么用处。他轻易的来到一骑前面,一刀就砍下了那个骑士的手臂。
  这个黑衣人深谙战阵之道,果然断臂骑士因为疼痛和恐惧自乱阵脚,他座下的战马面对黑衣人凛凛而来的杀意,恐惧的后退,踢到了自己的同伴,而引起了更大的恐慌。
  为首的黑衣人,仅凭自己就轻易的将重甲玄骑撕开了一个口子。那些胡人歌舞者,一点都没有犹豫,向黑衣人撕开的这个口子涌去。
  沙麒麟已经看得明白了,为首的黑衣人武功最高。紧随其后的几个黑衣人,都是女人,功夫也不差。他对身边的玄骑首领王飞耀说:“那几个女人留给你,我要那个带头的。”
  王飞耀狞笑着抽出双刀:“沙将军这样分配正合王某的心愿。”
  两人说笑间,黑衣人已经扑到面前。沙麒麟这才抽出兵器迎敌,原来他使用一柄厚重的方天画戟。这个画戟,没有几百斤力气是抡不起来的。
  黑衣人被方天画戟的劲风所阻,去势停住。他抽出弯刀对敌,紧接着沙麒麟当胸刺下,黑衣人用刀尖在他画戟上一点,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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