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他也想让女儿钓个金龟婿来着。
就这样,安宁公主李媚,被过继到了皇后名下,成了大唐正牌的公主。已经入宫十多天了,李媚看着宫里头那些豪奢的摆设用度,依然有一种做梦的感觉。跟大多数长安女孩儿一样,她从小在青砖红瓦小院里长大,学习女戒,做针线女红。跟父亲的伟大梦想不一样,李媚只想嫁个夫君踏踏实实的过日子。
嫁到草原上做个王妃,真的好吗?皇帝是个伟大的政治家,他生怕李媚因为小女儿心思导致和亲失败。自从李媚入了宫,就遣嬷嬷拿了阿史那云的画像,在李媚耳畔说教。无非是阿史那云年少英俊,出身不凡,身份自然没得说,普天下除了大唐皇帝,就是北方突厥王统领着草原,西域国王统领西域能与之争辉,南方部族还荒蛮着,东南有流寇,都不值一提。
李媚就知道了,她要嫁的这位夫君,是普天下,除了皇帝,最有权势的两个男人之一。天天看着阿史那云的画像,听着嬷嬷讲的传奇故事,李媚觉得,能嫁个这个夫君,真的是自己前世修来的姻缘啊!
而这个夫君,马上就要进入长安城了!
第一百二十九章 敬酒
已经能看到厚实的青砖城墙,古朴典雅的长安城就在面前了。身披贵重的紫貂,阿史那云英俊的脸上隐有风尘之色,终于到长安了。
突厥内部一团乱麻,虽然因新的突厥王即位而有所改善,但是阿史那云留在国内的时间太短了。
只有阿史那云自己知道,他是离开她时间太长了。天启结束后,阿史那云昏睡了一段时间,等他醒来以后,阿史那罗严肃的告诉他,圣女为王天启之后需要休养,甚至弄了一辆空马车,就跟在队伍中。每日派了心腹侍女在车上照料,晚间宿营的时候,阿史那云甚至还能看到一个娇小的身影走出马车。
等回到突厥王庭之后,阿史那云才发现这是一个骗局,始作俑者就是自己的弟弟。阿史那云很想立刻就回大唐去接回阿史那兰,但是突厥儿郎们好不容易迎回了自己的真王,怎么能抛下他们就走呢?
紧那罗这些年留下的烂摊子,阿史那云耐住性子一点一点收拾,才刚见起色,他派去南云的探子回报,阿史那兰去长安了!
这怎么能行?突厥的圣女怎么能离开突厥?就在阿史那云开始愤怒的时候,阿史那罗站出来说,圣女离开的时候有交代,以十年为期,到时候就会回来。
就是现在出发,也追不上阿史那兰了!阿史那云决定先整肃国内,再接回圣女,这样一拖,就到了年底。
大唐礼宾苑的人,早就等候在长安城外,有礼部的官员引领阿史那云入城,城门口鼓乐齐鸣,有爱看热闹的闲人们,早就等在路旁。阿史那云的马队一进入城中,亲王李恪就迎了上来,两人年龄相仿,都是年少英武不凡。
来迎自己入城的是大唐皇子,阿使那云下马步行以示尊重。寒暄过后,李恪陪着阿史那云就往皇城走去。
这两位美少年往长安街上这么一走,围观的长安居民可是大饱眼福了。李恪丰神俊秀,阿史那云器宇轩昂,引得无数少女们芳心暗许,浮想联翩。
长安城一片繁华富足景象,百姓安居乐业,兴致勃勃的对年轻的突厥王和蜀王评头论足。阿史那云也在好奇的打量周遭人群,原来所谓平安喜乐的生活即是如此。怪不得她要到长安来,连年征战,整个突厥部族元气大伤,草场荒芜,哪里能和长安城比?
等入宫觐见了皇帝,宾主尽欢,百官喜乐,这么年轻的突厥王,如果和亲成功,至少可以保证北方边境几十年安全无虞。这个公主嫁的值当!
鸿胪寺精心准备了宴会,由皇帝带领百官欢迎突厥王阿史那云。宴会就设在立正殿内,这是皇宫里最大最豪华的一座宫殿。当然,百官只是个笼统的概念。有很多事物繁杂的职能机构,只能派几个代表过来参加。不能因为有了外事访问,就耽误了整个大唐帝国的正常运行。比如兵部,刑部,百骑司,京兆府,户部等等,日常事务本来就很繁杂,最多能来一两位。
倒是李氏皇族的王子公主基本上都来了,这些都是大唐的天潢贵胄,真正的天之骄子,富贵闲人。金城公主牵着安宁公主的手,领着她去看自己未来的夫婿。
安宁虽然现在被安了一个公主的名头,骨子里还是小家碧玉的做派,她何曾参加过这样隆重的宴会?早就觉得手脚没处安放。纵使她衣香鬓影,仪容艳丽,到底摆脱不了骨子里的小家子气。
金城公主强忍住内心对这个花瓶的鄙夷,须知安宁是替自己代嫁的。整个大唐帝国,配得上阿史那云的唯有皇后嫡出的公主,而金城是唯一适龄的一个。奈何皇后视若珍宝,无论如何也不肯让她远嫁。所以皇帝早早就定下了李代桃僵之计,选中了貌若天仙的李媚。
阿史那云是整个宴会的中心,说是万众瞩目也不为过。他自然没有注意到有个小鹿一般的姑娘,正满怀欣喜又小心翼翼的偷看自己。阿史那云现在的注意力都在迎面走来的一个官员身上,这个人他是认识的,他就是曾经的南云县令狄少华。狄少华一身绯红官袍,越发衬得人面如冠玉,再不复当初被贬至南云时的风霜憔悴之色。
“大王一路辛苦,狄某这杯酒,祝大王心想事成!”狄少华笑得很真诚,隐身草莽五年,现在终于一飞冲天,他只敬佩英雄。
阿史那云爽朗一笑,饮尽了杯中酒,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了狄少华,他正好有事相询呢!还没有开口,那个跟在狄少华身后的官员抬起头,一双眼睛笑得月牙一般:“好久不见,大王真的是风采依旧啊!”
此人葱绿官服,腰带饰以银线,唇红齿白,眉目青葱,做男子打扮,不正是自己朝思暮想的阿史那兰吗?阿史那云真的是惊喜莫名,喜自然是相见!惊得是阿史那兰怎么会做唐人官员打扮?
常小溪依旧笑得很甜:“我来到长安以后,有狄大人保举,我就进入大理寺做了一名医官。不知道草原一别,大王过得怎样?”这句话算是把自己的经历交代清楚了。
果然阿史那云神色恢复平静,三人这才寒暄起来。
金城在不远处一直关注着这边的动静,这时候撇嘴道:“常小溪那个贱蹄子,虽然父皇升了她的官,到底也不过七品,还是个芝麻绿豆小官,仍旧这样不知礼,哪里有个清俊男人就跑来献媚!当初就该让母亲打死除了这个祸害!”
金城的话,一点都不符合皇家公主的身份,但是李媚就听到了心里,她生于市井,天天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啊!看着言笑晏晏的常小溪,李媚漂亮的眼睛中闪过一丝怨毒。
阿史那云是她的夫婿,怎么能被这样的狐媚子给勾搭上?李媚的父亲三妻四妾,她的母亲最喜欢教她如何收拾妾氏,免得日后受气,或是有人生出庶长子来影响到自己的地位。阿史那云对待常小溪态度亲切,这一点是个傻子都能看出来。李媚鼓起勇气,拉着金城走上前去。金城开始不明所以,等发现李媚的目标是常小溪以后,心中暗笑。
狄少华从十四岁就开始跟难缠的继母打交道,差点把小命都送在继母手里。他知道安宁就是内定的和亲人选,此刻见到她神色不善的走过来,马上跟阿史那云打个招呼,就带着常小溪离开了。立正殿哪里是说话的场所?阿史那云纵有千般不舍,也只能任常小溪离去。
等金城与安宁两位公主联袂而至,阿史那云俊逸的脸上早堆满了笑容,似是对两位金枝玉叶格外的欢迎。但是这两位女孩就尴尬了,常小溪已经走了,她们这两个想找茬的人,看起来倒像是专门来敬酒的。这个宴会上,几乎人人都知道安宁就是和亲的内定人选,似这般主动过来向未婚夫婿敬酒,就太轻浮了!
第一百三十章 皇宫与青楼
如果有漂亮又身份高贵的女孩主动过来敬酒或者寒暄,还不知道怎么应对的话,那就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了!早有侍卫帮阿史那云把酒杯斟满,他就这么含笑等着两位美丽的公主开口了。
金城是被李媚带过来的,李媚的本意是要警告常小溪,现在常小溪都走远了,她还没有想好要说什么。结果,气势汹汹的找茬行为,就变成了李媚低着头捏着手帕,羞答答的站在阿史那云面前不开口,金城茫然无措。阿史那云笑得脸颊都发酸了,面前的两位贵女也没有表示。
旁边的礼官见不是事,忙带着酒杯赶过来,先是介绍了两位公主高贵的身份,又忖度着安宁公主还是敬一杯酒比较合适,就往李媚手中递过杯子去,可是这时候羞红了脸的李媚,突然抬手打翻了杯子,然后羞臊的说:“我不是来敬酒的!”
金城已经在心里把李媚骂了个死,你不敬酒过来做什么?她毕竟是正牌公主,只好说了几句祝福的话,又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看看李媚还低着头在一旁绞手帕,金城只觉得平生之丢人,莫过于此。忙尴尬的笑笑,拉着李媚离开了。
礼官一向主持对外邦交往来,还没有碰到如此情况。若是两位公主大大方方来敬酒,也不失为一桩美谈。谁能料到堂堂公主竟然会当众打翻酒杯?阿史那云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他的随扈已经露出不虞之色,在草原上打翻酒杯,就代表赤裸裸的挑衅。辛亏李媚是个美娇娘,若是个男人在突厥王面前打翻杯子,这些侍卫就要拔刀相向了。
礼官赶紧说了几句场面话,自己偷偷跑到一旁擦汗去了。这种国宴,凡是前来与突厥王搭话敬酒的,其实都要在鸿胪寺报备,否则的话,堂堂一个突厥王被大家灌醉,或者独酌没有人搭理,都是非常失礼的事情。偶尔有皇亲国戚一时兴起,过来与阿史那云寒暄几句,也是非常得体,谁会料到李媚闹这一处?
立正殿的座位环形排列,阿史那云自然在第一排,仅次于皇帝的座位上。刚才那一幕,所有人都看在眼中。看到归座后,仍然嘤嘤哭泣的李媚,大唐君臣都觉得甚为丢脸。酒已经敬不下去了,在皇帝的示意下,在大殿上开了歌舞,一时鼓乐齐鸣,舞姬们姣若惊鸿,飘然若仙,大殿内气氛才重新活跃起来。
看着皇帝向自己投来质询的目光,金城公主也很无奈,她怎么知道李媚这是闹的哪一出啊?李媚坐在自己的那一几上,直到宴会结束都再没有抬头。
常小溪坐在大殿的后排,刚好错过这一幕没有看到。不得不说,在某些问题上,常小溪总是比别人更加迟钝。狄少华注意到了这一幕,心中暗自庆幸,看来自己躲开那个安宁公主李媚是正确的。
接下来的几天,按照皇帝的意思,由李恪并几个宗室弟子陪着阿史那云,饮宴游园,走马围猎,游玩的同时,也有让阿史那云见识长安城富庶繁华的意思。舒白作为李恪府上的食客,于诗词歌赋,吃喝玩乐上极有天赋,于是也作为舒先生而成了陪客之一。
李恪是个极有分寸的人,走马章台这种事,他可不敢带着阿史那云去。最多是宴饮闲谈时,唤几个清官人来弹唱。
仅仅是这样,似乎并不能让年轻的突厥王满意,一个月黑风高之夜,阿史那云带着两个贴身侍卫去了倚云阁。倚云阁是长安数一数二的**。很多当红的姑娘都在那里,诗词歌赋,琴棋书画都很有一套。是年少多金的公子哥最喜去的一个地方。
倚云阁的跑堂眼光很准,一眼就看出了阿史那云身上的裘服价值不菲,就连两个护卫腰刀上镶着的,都是真正的宝石。这样的人,最然要请最红的姑娘。
如烟是个丰润的姑娘,皮肤白如脂,胸前尤其饱满,但是脸蛋却格外清纯,一双眼睛能滴出水来。因为天使的长相,魔鬼身材,使得如烟的生意格外好。她把玩着手中粉红色的披帛,一双媚眼看似无心,其实已经把阿史那云从头到尾都看遍了。阿史那云是异族人长相,彼时长安多胡人,这也没有什么奇怪的,阿史那云不但俊美,而且身形彪悍,腰健腿长,这样的男人,想必床底之间,表现也颇为不俗吧?
就在如烟姑娘欲拒还羞的时候,阿史那云的侍卫丢过来两个金锞子。如烟姑娘睁大了眼睛,这是渡夜资吗?这男人得有多急色?
似乎是看出了如烟在想什么,阿史那云微笑着说:“去叫云嬷嬷来,这是你的辛苦费。”
如烟心中惊愕,看了看阿史那云笔挺的腰身,又有些不舍,这么完美的男人,竟然好这一口。云嬷嬷执掌倚云阁,不过她当红还是二十年前的事情。纵有不甘,如烟还是给阿史那云抛了个媚眼,娇柔应道:“是,若觉着婢子还好,公子下次来找我。”有机会做这年轻人的生意就好。
云嬷嬷身材丰腴,腰间却依旧芊芊一束,风韵犹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