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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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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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云城子民的天只有一个,那就是白云城主。
  和所有皇帝一样,司霄也练成了一个绝技,只听他想听的,叶孤城如此明显的逐客令并没有被他听在耳朵里,而是像耳旁风一样地刮走了,眼见着叶孤城进了院子里,竟然还脚向前一迈,试图跟在他身后。
  朗月像一抹幽灵,灵巧地插入两人中间,以身躯为盾,挡住了小皇帝前进的道理,她以冷冰冰一张脸面对司霄道:“请。”
  态度真是十分地不客气!
  司霄不说话,眼珠子一转,威严的视线又射在婢女身上,护卫从司霄背后匆匆赶来,等看见朗月容貌时心头大骇已是不妥。
  白云城的人形象都是一水地刻出来的,饶是他们性情各有不同,有的严肃有的古灵精怪,但只要有心,谁都能做到了冷冰冰的模样。
  他们就是以这形象作为心中的目标而长大的,虽不如城主浑然天成,也能模仿个三分。
  岚风与朗月模仿得最像,足足有六分。
  这六分放在别人眼中没什么,放在并没有见过太多世面的护卫眼中就像了个十成十,心道坏了,才说叶城主还好是个男人,成不了绝世妖妃,这才一换个地儿,竟然就冒出个红颜祸水。
  从小皇帝对叶城主的特殊程度,有理由相信他最喜欢叶城主这款仙气飘飘的人。
  司霄面无表情:这女人好碍眼。
  朗月:呵,想在我面前和城主亲香,想都别想。
  两人对视,视线中的敌意只有他们本人才知道,空气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中间好像有电石火花闪现,这诡异的气氛被护卫所感知,哪是怕朗月是红颜祸水,她分明就是个红颜祸水,就怕小皇帝突然有了什么奇思妙想,提出他们所不能为之事。
  小皇帝是年轻有手段没错,但小年轻同时也代表着跳脱,别瞧他看上去沉稳,要是真的稳定如老人,就不会有微服私访这回事。
  年轻的皇上是雄主,但这雄的意思还有另外一层。
  熊。
  朗月冷冷道:“城主吩咐带贵客去休息。”话虽这么说,但从语气之中根本感受不到客人有何“贵”。
  司霄沉声道:“我若说不,有何指教。”
  朗月眼神一凛道:“城主所言,不敢不从。”
  这几乎是威胁了,从见到小皇帝时,她便道此人定然怀有不轨之心,否则怎么会三番五次跟块粘糕似的粘上叶城主?
  任何一个看见司霄表情的人都道此人来者不善,更不要说朗月还知道他的另一重身份。
  朗月:想要见城主,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司霄心有不甘,但眼见着被朗月一挡,叶孤城已经走得没了影子,又心道既然是叶城主的婢女,自己总该给两分薄面。
  提前打好关系很重要!
  司霄道:“好。”很是不情不愿,他一甩袖子面无表情道,“带路。”
  并没有看见身后护卫一个个痛心疾首的表情。
  上官飞燕被人以扛麻袋的形式带进了密闭房间。
  即使是一个三进出的小院,也担得上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一评价,该有的什么都有,在地下甚至还有一个地牢。
  在看见那地牢时,哪怕叶孤城都不得不佩服一下白云城子民的脑洞,他看上去就那么像大Boss?连地牢都准备好了。
  明明他治理白云城的手段并不残暴啊!
  审问这种事,是绝对不需要白云城主亲自莅临的,他要做的只是交代好下属要从上官飞燕口中掏出什么,便自有人代劳。
  叶孤城道:“别在她身上留下痕迹。”
  小皇帝还要见人,把她弄得跟破破烂烂的布娃娃一样是怎么回事?
  高高在上的剑仙自然不会有这般恶劣的爱好。
  接手的是一年轻姑娘,看模样比上官飞燕还要小一点,比古灵精怪的三秋大不了几岁,白白净净文文弱弱,一笑起来,脸颊单边会有一若隐若现的小酒窝。
  很清秀的小姑娘,与带侠气的江湖姑奶奶并不一样。
  任何人乍一看见,都倒是那个读书人家的小娘子。
  小娘子温婉一笑道:“是。”
  她身材纤细,说起话来也很是柔弱,看她模样很难想为何叶孤城会将审讯一事情交给她。
  白云城主点头,当时就走了,他日理万机,才不会在上官飞燕身上多耗费时间。
  他前脚才走出门没有多久,在金铭灭当差的伙计便腆着一张脸进来道:“丁独秀,城主让我来搭把手。”
  被称为丁独秀的姑娘还没将温婉的笑容从脸上撤下去便道:“城主?我猜是朗月姑娘或岚风姑娘让你来的。”
  伙计又笑了,没有一丁点儿谎言被戳穿的窘迫,他道:“你知道就行,一会儿场面干净些。”
  原来并不是来帮忙搭把手,而是来帮忙收拾残局的。
  但伙计这句话,却让丁独秀有些不悦,她道:“城主让我不要留下伤痕,场面哪需要你来收拾?”这是对她业务能力的不信任!
  姑娘翻了个白眼,脸颊也鼓鼓的,她真讨厌伙计说的话,难不成自己还会不听城主的话不成?
  伙计笑道:“你这模样,与三秋那个小丫头还真有两分相像。”
  丁独秀道:“三秋是我妹妹,不像我像谁?”
  丁独秀与丁三秋,两人一个文弱一个机灵,但却是实打实的姐妹,有血缘关系的那种。
  虽在与伙计斗嘴,但丁独秀却没有忘记城主交给她的工作,自从被选中与城主一起来江南的那一刻起,丁独秀没有一天不期盼自己的本事能帮到城主,但白云城的能人实在是太多,而她的特长又太偏门,朗月岚风犹豫了好几次要不要将她刷下来,想着想着还是把她留了下来。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是丁独秀的能力起到作用怎么办。
  她的手腕很白,也很细,一个正常男人一手便可以将她两手腕给握住。
  纤细的手腕代表她势必不能用过于沉重的武器,但在精细活计上却可以下点功夫。
  伸手,也不知道从哪掏出一条软鞭,仔细看,竟能从鞭身上看见丝丝寒光。
  这可不是普通的软鞭,核心为上好的牛皮,保证鞭身的柔韧性,但在牛皮绞成的绳索外,竟被钢丝一圈一圈紧紧地缠住,看似薄薄一层,但却没有一丝空隙。
  以肉眼看不见的小铁钩横七竖八地翘起,以特殊手法打在人身上,这些小铁钩便能勾起一块一块的皮肉,虽然伤口面积不大,但人可疼,一鞭子下去简直要死。
  城主吩咐不能在人身上留下伤痕,这条鞭子就不太合适了,但丁独秀有办法,她找了一块很柔软的布,将宝贝鞭子包裹起来,不让哪怕一个小铁钩漏出来,这样,打在人身上,总不会留下痕迹。
  当然,就算是做了这些措施,如果持鞭人的技巧不够高超,还是会留下伤痕,但丁独秀却偏偏是此道的中好手,她妹妹丁三秋的鞭法就是这看似文弱的女子一手指导而成,就算不留下痕迹,她也多的是方法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光是想到城主将重任委托给自己,丁独秀脸上便飞上两朵绯红的轻云,如同怀春少女在想自己的心上人,嘴角的笑容也越发甜蜜。
  看她模样,伙计冷不丁打颤,若是旁人定然会被她的模样迷惑,有谁能够想到丁独秀一拿鞭子就会成为母夜叉。
  见过她动手的男人都会对看似文弱的女子敬而远之,因为视觉冲击太大,甚至能让身经百战的江湖人士找个角落吐上个一时半刻,把胃里的酸水都吐出来。
  白云城的女人,无论老少,没有一个是好惹的。
  丁独秀将软鞭缠好,在空中挥舞几下,发出嗖嗖的破空声,许是在测试缠绕后鞭子的灵活程度,她满意地点点头。
  伙计悄悄把门带上,背过脸去,只用耳朵听,绝对不用眼睛看。
  那画面,就算是他看了,都会胆战心惊。
  上官飞燕的眼被黑布缠住,什么都看不见,她因为身上一阵尖锐的疼痛而猛然惊醒,很难诉说这种感觉,又好像有无数闪着寒光的针刺在身上,越刺越深,越刺越深,全部扎进皮肉,再以缓慢的速度拔出来。
  她哪里遭过这样的罪,当即就惨叫起来,上官飞燕虽然是个很美丽也很聪明的女人,但她忍受疼痛的能力却并不是很强。
  一软软女声道:“醒了?”
  丁独秀对自己的手法很自信,纵使上官飞燕叫得比杀猪还惨,她却一点都不惊讶。
  要的就是这效果,叫得惨,才是正常的。
  等一会,怕是连叫都叫不出来。
  上官飞燕道:“你是谁?这是哪里?你要干什么?”
  软软的女声又道:“我要干什么,取决于你配不配合。”
  她又是一鞭子抽到上官飞燕身上,这回,女人实在全清醒的状态下承受她的一边,简直要被疼痛逼疯。
  上官飞燕连连哀叫,急忙道:“我配合,我配合!”心中却捏了一把汗,莫非是为了金鹏王朝的财宝?
  她在疼痛中逐渐回想起自己昏迷前的状况,这究竟是叶孤城的地盘,还是抓到她的神秘年轻人的地盘?
  又是一鞭子,但这回不仅是难耐的疼痛,还有无法遏制的恐惧。
  差一点,差一点就打到她如花似玉的脸上了!
  她是真怕了,对上官飞燕来说,世界上只有一样东西能比财宝更加重要,那就是她的脸!
  对一个很美的女人来说,有一张漂亮的脸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但等到她面临毁容的恐惧,脸孔的种种重要性便再次在她脑海中复苏。
  她为什么会嫉妒心强,为什么能骗各种各样的男人,为什么霍天青会对她死心塌地,都是因为她有一张十分漂亮的脸。
  只有花满楼不是因为容貌而被她欺骗,但上官飞燕本来就没有将一个瞎子放在心上,花满楼不是因为上官飞燕的容貌而喜欢她,这理由显得多么微不足道。
  不行不行不行不行,就算金鹏王朝的钱没了,她也不能没有漂亮的脸!
  她不敢耍一点小心思,就怕下一秒疼痛就出现在自己脸上,忙道:“你问,只要是我知道的我都说!”
  实在是很急切呢!
  软软的女声再一次响起,那其实是很讨人喜欢的一种声音,但在上官飞燕听来无异于厉鬼索命!
  丁独秀道:“你与公孙兰是什么关系?”
  外人都不知道熊姥姥是公孙兰,但看过原著的叶孤城知道,既然他知道,白云城的人就知道,他的迷弟迷妹们从来不会怀疑城主的话。
  上官飞燕:“哈?”
  万万没想到问得竟然是公孙兰。
  然而她的反应被丁独秀误解,当时就一鞭子抽了下来,又离她的脸只有一点点距离,上官飞燕顾不得疑惑,连连呼痛道:“我说我说我说。”
  招得十分之痛快。
  丁独秀默默地叹了一口气,怎么这么快就招了,她的能力还没有发挥哪怕十分之一,这也实在是太不尽兴了。
  听懂她话中意犹未尽的伙计面对墙壁瑟瑟发抖。
  叶城主又在后院练剑。
  这是他长久以来养成的习惯,无论事情再多,再忙碌,每天要练剑两个时辰。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勤耕不缀,他的剑术才能十分高超。练剑对他来说,已不是必须完成的任务,而是一种习惯,一种可以调整心态,平和情绪的习惯。
  最后一招收势,他缓缓吐出一口浊气,就算他这样的高手,连续练一个时辰都是会疲劳的,雪白的里衣早就被汗水润湿,但即便如此,他身上也没有一点汗味。
  因为叶孤城身上很干净,比黄金还要贵重点的香胰子要多少有多少,他洗澡的频率恐怕比宫中的嫔妃还要高。
  白云城主,是非常爱干净的人。
  无论有什么事,都不能在叶城主练完剑后的一小段时间内打扰他,他要沐浴,要更衣,就算天皇老子来了都不能打扰他。
  司霄坐在会客间内,也坐立不安,理论上,按照白云城的待客之道,客人来了怎么都是不能拘着他们的,确实也这样没错,并没有人像看管犯人一样不让司霄进出,但只要他一起身,身后的一种护卫也会紧张兮兮的起身,朗月对小皇帝的感官很差,自己也吩咐其他人多注意点,哪怕他起来放个屁都有不知道多少双招子黏在司霄身上。
  小皇帝怎么可能这么一点点视线而屈服呢?每天朝会时看他的人比现在多多了,站前排的基本都是些胡子一大把的老臣,笏板挡在脸前都遮不住他们的眼睛。
  等了几盏茶的功夫,小皇帝终于忍不住了,随便面上还严肃,但屁股上就好像长了钉子,怎么着都无法做下去,腾地一声站起来,搞得他身后的护卫们也一同起立,因为动作太迅猛,差点把桌子都掀翻了,发出一记沉重的响声。
  司霄沉声道:“我到处走走,你们别跟着。”他又道,“叶城主这里很安全。”
  都帮他挡了不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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