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第26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专诸道:“可否?”
  叶孤城不置可否道:“我练得剑,是杀人的剑。”
  专诸看向他笑道:“如果我手上有刀,有剑,那也是杀人的刀,杀人的剑。”
  他道:“不若你我都放下武器,以树枝代武器切磋,只要掌握分寸,定然伤不了人。”
  叶孤城看他一眼道:“你要用武器?”
  专诸没有说话。
  叶孤城又道:“我听说你天生神力,有万夫不挡之勇,若以树枝代武器,那枝条定然绷不住你的气劲,反而是弄巧成拙。”
  专诸道:“那你看如何?”
  叶孤城道:“我看不若我们俩赤手空拳,以做比试。”
  专诸道:“赤手空拳?”
  他摇摇头,竟然还不乐意了,他道:“不妥,我见你第一眼,就知道你是一剑客,是要用剑的,我天生大力,用不用武器都无妨,但你如果不用剑,要怎样与我比试?”
  叶孤城淡淡道:“手上无剑,心中有剑。”
  他睁眼,眼中全是光。
  那是剑的利光。
  叶孤城道;“若要比试,赤手空拳便可。”
  专诸看他模样,抚掌大笑道:“罢罢罢,就按你所说!”
  他道:“我竟是小觑你了,原本以为只是一出色剑客,想不到这世界上真的有人到了人剑合一的境界。”
  他是豪侠,剑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只不过是武器罢了。
  对侠来说,最重要的是自身气概。
  叶孤城没有接他的话。
  然而接下来专诸又道:“我原还以为你不会接受切磋。”
  他的表情有些促狭,他道:“你看上去可一点都不像是一个剑客,真要我说,倒是更适合去学宫讲学,恐怕过不了多久就会名震天下。”
  叶孤城道:“可惜我不是士子,只是一个粗人。”
  专诸道:“如果你都是粗人,那我是什么?”
  叶孤城笑道:“你是侠士。”
  他道:“我正也想领教领教,什么叫做万夫不挡之勇。”
  他很好奇,这究竟是夸张,还是真的存在?说到底,他到现在偶没有见识到春秋时代的豪侠动起手来是什么模样,连同着神秘莫测的巫术也不曾见过。
  但多亏了徐福,让他对这遥远的古代还怀揣着敬畏之心,或许在这里能找到让他更上一层楼的方法也说不定。
  不,叶孤城又想到,不是更上一层楼。
  他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回自己的真气。
  如果这是复活的代价,虽然显得代价不是很大,但对他来说也挺不方便的,他现在整个人都处在一种特别玄妙的境界之中,好像是在破碎虚空,又没有迈入先天境后虚无缥缈的实感。
  这种感觉不糟糕,但也不太妙,叶孤城想。
  他毕竟还是希望快点从春秋离开的,他一点都不想变成徐福口中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老妖怪。
  活一千多年,这实在挺恐怖。
  但是,怎么样找回境界?
  在解决掉生计温饱等一系列问题之后,他开始很认真地思考这问题。
  因为默认自己在春秋时代呆不长,叶孤城对温饱问题并不是特别在意,起码他并没有成为名士或者名动天下的大商人的雄心,只要差不多能够过得下去便好。
  他所在乎的,是武学,是找回自己的境界。
  叶孤城想,如果觉得武学上有障碍,这便不是日日练习能够解决的,而他最近也不觉得自己能够获得什么能让境界不断向上增长的顿悟,既然这样,所剩下来的方法只有一个。
  那就是与强者对决。
  除去领兵打仗的才能,春秋时代留下浓重笔墨的人物大多都隐藏在市井之中,某种意义上,无论是豪侠还是刺客都是未来江湖人的鼻祖,至于什么剑法流派武器,这年头绝对没有人专门研究这些东西。
  国家尚未统一,这年头真正在人们心中占据主要地位的,还是母国。
  成为公子的门客,为了国家而奉献,对着豪侠来说才是真正值得追求的。
  叶孤城并不是很能理解,毕竟他所在的年代,国家早已完成统一。
  但这却不妨碍他认识到,这年头,一个人仗剑走天涯是行不通的。
  既然仗剑走天下不行,那就只能从豪侠身上下手了。
  想到这里,叶孤城又看向袒胸露乳的专诸。
  在市井上很有名声的侠客,眼前不就有一个?
  他还没有看过专诸出手,所以心中自然是无比好奇。
  豪侠之所以能成为豪侠,是为了什么?
  然而叶孤城却没有想到,还没有到他和专诸约定动手的时间,竟然就看见对方在集市上被其他人找茬。
  豪侠和游侠儿是一类人,也不是一类人。
  相同的应该是讲义气,但真正的豪侠是真的勇武,而游侠儿是自恃勇武。
  因为自恃勇武,轻贱生命,所以他们就会做许多常人不会做的事情。
  比如说,因为专诸的名气而前来挑衅。
  叶孤城还没有走远,忽然听见“哐当——”一声。
  重物落地。
  他原本没有回头,因为集市上会发生各种事情,产生各种声音,然而他忽然听见了“专诸”“专诸”的叫唤声,还有男人的嘶吼声,便停下了脚步。
  叶孤城回头心道,这动静,和专诸有关系?
  他回头,远远地看见专诸把剔骨刀扔在了案板上,自己竟然与两三个游侠儿角力。
  叶孤城又往回走,想看看究竟出了什么事。
  他的样貌出挑,又一身白衣,走在街上就是一道风景。
  路人纷纷给叶孤城让路,过了一会儿竟然已经站在了最佳观景位置。
  叶孤城道:“这是出了什么事?”
  路人回头看叶孤城一眼道:“游侠儿来找麻烦。”
  叶孤城道:“麻烦?”
  路人道:“不外乎是听过专诸名声,想要来比试比试的。”
  叶孤城默了一下道:“听你所言,似乎很经常发生?”
  那人道;“可不是?十天半个月就有一次。”
  平静并没有被打破,相反,周围的人还停下了手上的工作看得津津有味。
  这对他们来说可是少见的娱乐,能够为枯燥的生活添加色彩的那种。
  叶孤城远远看着,发现两方人动手的套路并不是很多,比起后来华丽到让人觉得眼花缭乱的武功路数,他们所使用的应该是更加古老以及朴素的摔跤技巧。
  不过……
  叶孤城眼神一暗。
  虽然很朴素,但却非常实用,在近身缠斗上远远高于大部分武功的套路。
  他想,自己真是想岔了,这里的武功,不,不应该说是武功。
  这里人所使用的技巧,与他曾经学习到的,根本就是两套东西。
  专诸的力气很大,而且身体灵活,即使对方的游侠儿有两到三人,他却游刃有余。
  伸手将扑上来的一人擒住,手正好覆盖对方并不纤细的胳膊,往下猛得一压,发出野兽般的嘶吼。
  “哈!”
  短促而有力。
  竟然将游侠儿如同小鸡仔似的,从半空中甩了出去。
  那声音实在是震撼,浑厚而充满了力量,让人的耳朵中响起一阵又一阵的嗡鸣。
  这真令人惊叹。
  叶孤城放下了捂在耳朵上的手。
  同为武者,他的感官十分微妙,刚才虽然不知道专诸会发出惊天动地的吼声,却也能模模糊糊感觉到,对方要放大招。
  但就算是他也没有想到,这大招竟然会这么大?
  叶孤城想,他甚至能感受到天地旋转,山崩地裂。
  眼前仿佛看见了玉门关,有人在玉门关之外手持利刃,一剑下去,关内的将士全部应声倒地。
  仅仅是一招,却抵得过万马千军。
  从人的声音中,从人的气势中能感觉到他的境界。
  堪为万人敌,这个评价绝对没有说错。
  但说他和叶孤城谁更强?
  不知道。
  叶孤城想,领兵的将领同独行的侠客,谁都不知道哪一个更强一些,正如同他和专诸,只能说两人都并非常人,但是论谁强谁弱,不交手完全得不出结论。
  但是从他身上,叶孤城却看见了某种武侠世界绝对看不见,也绝对无法接触到的东西。
  这大概是另一种境界,另一种气势。
  他还想接着看下去,忽然又从人群之中感觉到了一股视线。
  对方虽然看得隐讳,却黏在自己身上。
  叶孤城想,这不太对。
  虽然之前也有人看着自己,但从专诸出声开始就粘在了他的身上。
  因为人是很容易被震撼的。
  更何况,叶孤城还压低了自己的存在感。
  隐蔽之术虽不能让人凭空消失,但却能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即使站在人群中,容貌又出挑,当你的存在感同路边的小石子没有两样时,也很少会被人注意到。
  人的眼睛,是会被欺骗的。
  想要在叶孤城刻意收敛自身气息后还能一眼发现他,这需要的就是敏锐的观察力。
  世上拥有出色观察力的人有,但绝对不多。
  想到这,叶孤城就抬头,看那视线射来的方向。
  正好与一双鹰隼般的眼相撞。
  他不同于常人的棕色瞳孔中闪过一丝光。
  此人定是个人物!
  是龙是虫,从眼神中便可看出一二。
  那人见自己被叶孤城发现,也不慌张,再看了一眼就将视线移开,粘在了专诸身上。
  就如同在场大部分人一样。
  叶孤城看了一眼,是个中年男人,又或者更年轻一些。
  他有一双锐利过分的眼睛,人看上去有点干瘦,显得颇有些落魄。
  应该不是个小人物,叶孤城想,如果是小人物的话,不会有刀剑一般锐利的眼神。
  但他这人对别人向来没有什么过分窥伺的好奇心,更不要说今天的主角是专诸,他停下来就是为了看专诸与游侠儿角力,所以仅仅是想了一会儿,他就扭头向专诸看去。
  伍子胥混在人群中。
  这恐怕是他一生中几乎最落魄的几个时间段之一,从楚国逃到吴国,好不容易暂时摆脱了楚国士兵的追击,潜逃入吴国集市。
  终于安全了。
  他原本只是在大街小巷中漫无目的地行走,想着要不去见见公子光,要不找关系直接拜见吴王僚,街市上的一切与他并没有太大的干系,也无法吸引他的目光。
  直到听见专诸震天吼声的那一刻开始。
  他是一个聪明并且有志向的人,现在心中虽然满是复仇的野望,但也能够暂时蛰伏,这样的人就算有千万个缺点,总是有一个常人难以企及的优点。
  那就是他非常会看人。
  在春秋,识人之能往往代表着你能做到怎样的大事,因为个人的力量都是渺小的,但如果能养许多有能力的门客,或者与其结识,对方就能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成为自己的力量。
  从专诸的声音中,他能听出一股力量,一股只属于勇士的力量。
  伍子胥顺着声音走,不出意外看见了拥挤的人群,好不容易挤到最中心,对身边人问道:“里面的人是谁?”
  旁人没有看他便道:“是专诸与游侠儿。”
  专诸?
  伍子胥微微一点头,他在楚国时便听说过此人的名字,据说是吴国远近闻名的豪侠,以勇武著称。
  他原本想着来到吴国一定要拜访这位豪侠,却没想到竟然有这一出,让他能够亲眼所见对方的英姿。
  其怒有万人之气,甚不可当。
  他心中忽然冒出了这句话。
  没错,光是听专诸的吼声,他就好像看见了千军万马!
  伍子胥眼前一亮,如此看来,这人确实没有辜负他的名声。
  与专诸相结识,对伍子胥来说从一个不一定出现的选项,变成了必须完成的任务。
  但就算伍子胥都没有想到,明明他只是抬头准备更加仔细地看专诸比斗的场景,却发现了另一个让他无法忽视的人。
  那人的存在感很低,一开始伍子胥能够发现对方的存在,靠的是他敏锐过分的直觉。
  嗯?
  眼神被莫名的力量吸引,明明是朝着专诸看过去的眼神,却在冥冥之中拐了一个弯,投射到别人身上。
  然而方才定神,他竟然发现自己的视线竟然从那人身上离不开了!
  明明不是送别之时,却穿着庄重的白衣,仔细看来,是吴国的款式。
  那一抹白色很是刺眼,竟然让他感觉到了难以言喻的光,但等到真正看见人的脸,却几乎是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这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人物?
  伍子胥不同于别人,他看过不少王公贵族,就算是楚王那也是看过的。
  黑色才是真正高贵而庄重的颜色,冕上的九根珠帘挡在诸侯的面孔前,为王增添了一丝神秘的色彩。
  但就算是充耳与珠帘的组合,也比不上不远处青年简单的束发,仿佛看见对方脸的一瞬间,就能做出判断,他定然拥有高贵的血统!伍子胥不由自主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