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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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第2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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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孤城:……
  他冷冷道:“不需要。”
  你将手松开对我来说就是报答了。
  然而小孩儿却没有get到叶孤城的华点,相反,他以一种特别孺慕的眼神看向叶孤城,眼睛中闪烁着无数的小星星。
  他道:“恩公不就是杀了我大父仇人的那一位,如此,我报答恩公天经地义。”
  叶孤城来了兴趣,他道:“你知我杀人了?”
  小孩儿道:“是。”
  叶孤城道:“你怎么知道的?”
  小孩儿对答如流道:“刚才在奔驰之间,影影约约听见那家有呼喊声以及哭泣之声,如果仅仅是因为獒犬抓了我,大可不必如此,当作是小贼便可,但等过了十几丈远,却发现声势不减,显然有重要之事发生。”
  小孩儿又道:“那贼人逼杀我大父手段下作,想来要他死的应该不止我一个人,又见恩公从天而降,而獒犬不叫,均猜恩公应是来杀贼人的刺客。”
  叶孤城听他侃侃而谈,心中大为惊讶,只道这小孩儿虽然冲动,但头脑却不错,而且聪慧异常,明明只听的只言片语,竟然能将事实还原到这等地步。
  他记得对方刚才好像自称均,这年头名字叫均的能人有谁?
  叶孤城想,算了,他连春秋有多少个国家都不知道,哪里还记得有名人物?他只觉得这孩子还挺有趣,但又猜他是个麻烦人物,便冷冷道:“你既然猜到了我的身份,还不松手?”
  他假意威胁道:“你可知,看见刺客脸的人要死?”
  这小孩儿多聪明啊,听见叶孤城说这句话不仅没有被吓倒,反而笑嘻嘻的,他道:“你不会杀我?”
  叶孤城没有说话。
  小孩儿道:“如果你要杀我,刚才大可不管我,我当时就会死在那里,但你竟然带我逃了出来,可见你是不想我死的。”
  真是鬼精灵鬼精灵的小孩子。
  叶孤城道:“我既然救下了你,你就应该不多做纠缠。”
  他冷冷道:“我身边不需要一个小子拖后腿。”
  然而那小孩儿却道:“我不会拖后腿的,我不仅不会拖后腿,还会给恩公提供很多帮助。”
  他的眼睛十分闪亮,这或许是智慧的光芒。
  叶孤城顿了一下道:“你姓什么?”
  小孩儿道:“姓田。”
  回忆到这里,叶孤城狠狠地叹了一口气。
  田均是第一个,从他之后,自己的运气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在捡人这条神奇的道路上,竟然越走越远。
  田均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小孩子,剩下的都是些青少年,有身负血海深仇叶孤城帮忙报仇的,有明明自己也是刺客却不知道何缘故被叶孤城救下来的,反正原因五花八门,结果是他手下竟然养了七个小子。
  啊,说错了,叶孤城想。
  算上这个也叫自己恩公的,是八个。
  他想,自己做什么刺客啊,最适合他的职业分明是拐卖贩,找鲜嫩可口的男孩子男青年小鲜肉一找一个准,而且明明自己什么都没有做,对方却拼了命地想要跟着他。
  虽然一开始叶孤城也被春秋时代滴水之恩以涌泉相报的朴素民风所感动,但是事情到了这一份上,他不仅不感动想,相反还有点头大。
  讲道理,他其实并不准备养这么多人,而且还是都有一技之长的人。
  然而这世界上的大部分事情,并不是他想要不做就能不做的,比如说人格魅力这种东西,对常人来说就算想要也弄不到,但是对叶孤城来说,就有点让他避之不及了。
  他将小八带进了院子里,这是他租的院子,养了从小一到小七的七个人,要是他没有看错,这群叫他恩公的愣头青之中除了小三应该就是小八最大。
  田均从屋内出来,看见叶孤城身后跟着的黑衣人眼中闪过一丝了然道:“恩公又带人来了。”
  叶孤城点点头道:“这是小八,小一你带他安顿好。”
  被称为小一的田均眼中闪过一丝无奈,但也没有说什么,因为刺客有的没有名字,叶孤城干脆很粗暴地从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挨次排序下去,明明他之前还叫田均田均,现在一说顺口小一就蹦了出来。
  将小八带回了院子,叶孤城又出门,他毕竟是在易所接的工作,就算是拿钱也是要去易所领取的。
  他才进去,就看见了睡着的老汉,还是一如既往地走到老汉面前,伸手在墙壁上敲敲,将他惊醒。
  老汉猛得睁开了眼睛,就算是不睁开眼睛,听见这声音他也知道来的是谁。
  老汉不得不承认,自己怎么着都无法捕捉叶孤城的声音,叶孤城的气,此人的功夫大概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接近于神异之事。
  老汉道:“结束了?”
  叶孤城道:“结束了。”
  老汉道:“你下次来,要不然在门口敲门,给我一个缓冲的时间?”
  每次一睁眼睛就看见叶孤城冰块脸盯着自己,而且不知道看了多久,就算是他这样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怪物也觉得挺尴尬了。
  然而面对老汉真心实意地请求,叶孤城只是冷冷道:“不可。”
  拒绝得也是十分干脆了。
  老汉叹了一口气,他自然知道对方不会答应,但就不死心地想要问问,他看着叶孤城,忽然想到了对方前几次的奇遇,以调笑的口吻道:“这次有没有遇见不该遇见的人?”
  叶孤城想了一下道:“没有。”
  老汉松了一口气,刚想恭喜他,就听见叶孤城又道:“没有遇见不该遇见的人,但却遇到了小八。”
  老汉的表情好像吃了几斤黄连。
  叶孤城又道:“我将他安置在院子里了,那地方才租的时候觉得大小适中,但是现在看来,竟然是小了。”
  老汉一针见血道:“那是因为你一直往破屋子里塞人。”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向老汉。
  他的眼神很有力量,只要盯着一个人几分钟,对方什么知道的都会说出来。
  老汉道:“我还是头一次看见你这样的刺客。”
  他好奇道:“你接下来想要做什么?”
  叶孤城道:“钱,已经够了。”
  不仅仅是钱够了,人也够了,他都养了多少个人,以那些人的性格来看,如果真用起来,定然是死士类的人物,随时随愿意为了他自杀的呢类型。
  叶孤城想,谁知道呢,他一点都不希望养这么多死士。
  他顿了一下道:“我应该会换种营生做做,毕竟现在手上有了不少人。”
  老汉道:“你是准备从商?”
  叶孤城道:“不。”
  他道:“我没有那么多钱进货物,也没有时间跑到别的流域。”
  他道:“我所要做的事情,不过说就是保护保护那些小商人的货物罢了。”
  老汉听在耳朵中,哪里能不知道叶孤城在说些什么,想了一下,直抚掌道:“妙啊!”
  他走南闯北多年,见过很多人,也见过很多事,所以一下子便看出来,叶孤城这么做应该是可以挣不少钱的。
  这两年战争不断,在商人没有被几大国之间完全抑制的现在,越是混乱的时候,商人的生意就越好,无论是以物易物,还是被的什么,只要换地地方,那一定能迅速地卖光。
  但现在困扰着小商人们的还有一个问题,像大商人都有自己的车队,手下养着一批死士,等到出远门的时候自然要让死士持刀跟随,要不然被抢了怎么办?
  但是那些个小商人就不一样了,不说他们并没有钱养人护送货物,而且经常落单的他们反而更加容易成为众人垂涎的目标。
  现在各地都不太平,尤其是附近的楚国,因为楚平王的关系,最近可是有不少乞丐流民从楚国里出来。
  这些成分微妙的乞丐难民,有的时候则会为了活下去,爆发出相当程度的战斗力。
  老汉大为惊奇道:“这法子是你想的?”
  叶孤城淡定地摇摇头道:“并不。”
  以他在春秋时代呆不了很久的状态,叶孤城事绝对不想这么标新立异的,他本来就非此时代的人,又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破碎虚空离开,哪要干这些事情?
  要他说,就带些钱,周游列国,等到周游完了,或许就能调动真气离开了。
  老汉试探道:“那是……”
  谁还没有出来,叶孤城就回答了他的问题。
  他道:“是小一。”
  老汉还是不解。
  叶孤城道:“年纪最小的那个。”
  老汉听了更加惊讶,毕竟那小孩儿的年纪实在是太小了,竟然想出这方法的挣钱方式,脑袋绝对灵活。
  叶孤城听他夸赞,虽然嘴上不说的,但还有点与有荣焉的味道。
  他道:“小一祖上是田武子,能想到这些也是常事。”
  虽然他做的事情,与他们家一点用处都没有。
  然而田武子这名字不仅没有让对方有印象,相反还一头雾水。
  听着很像是一个了不得的人,但他为什么没有听说过?
  叶孤城心想,我知道就行了,你们要知道些什么?
  毕竟,孙子兵法现在还没有同后世一样有名。
  鬼精灵的田均有一个过几年就牛逼哄哄的家谱。
  他往上几代的祖宗田武子田明,往下几代因为伐齐有功被大王赐姓孙,他们家应该是田武子那一支错来了,所以连形式都不一样。
  孙家并没有出现什么特别厉害的人,只有一个人写了一部著作而名垂青史,那就是孙武。
  孙子兵法。
  叶孤城问过田均,知不知道孙武?
  田均并没有多想,他还以为孙武和叶孤城就是不错的朋友,所以对方能叫出他的名字。
  他道,确实认识孙武,也是关系不算远的亲戚,但感情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反正就是认识的亲戚罢了。
  他如是说了,却没有想到叶孤城的表情并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讲他抱在怀里转了几圈。
  怎么说,那可是孙子的血统啊。
  叶孤城想,简直就是活动的名人,他不太了解孙子现在怎么样,却知道这小子除了骨精灵多,身体有多么一塌胡涂。
  所以被叶孤城拍了下桌子,竟然就差不多觉得自己能多听听田均的意见了,对方虽然是个小孩子,但绝对是个很聪明的小孩子。
  而且,他本人也有私心啊,叶孤城想。
  他虽然对赚钱挺有兴趣,但是更有兴趣的是出了吴国以外广阔的世界。
  他想看看,这里与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究竟有什么不一样的。
  老汉突然道:“对了。”
  他道:“最近在这附近小心一点。”
  叶孤城还没有问为何,就听见老汉道:“最近楚国过来的逃犯还挺多,即使爱惜自身,不要被缠上了。”
  叶孤城点点头。
  然而他却没有想到的是,明明自己还在这里听着,但他为数不多的豪侠朋友却遇见了从楚国逃进吴的人。
  伍子胥看着专诸有万夫不挡之勇,心想对方或许就是他在寻找的刺客。
  不,他对自己道。
  再等等吧,搞不好有更好的选择也说不定。
  伍子胥想。
  他所要寻找的,是能够帮他完成复仇大计的人,常人不可。
  作者有话要说:  叶孤城:我是幸运A来着。


第137章 
  专诸是叶孤城在春秋第一个认识的侠士,人都有稚鸟情节,更不要说专诸本人也豪爽而值得信任,叶孤城对他的好感度挺高,偶有时间,两人便会小聚。
  有时是在他的店铺前,有时是在专诸的家里。
  叶孤城已经换上了吴国的衣服,但是下半身装束却有点不同,用了胡服那里便于在马上征战的穿衣方式,以长裤代替裾。
  看上去虽然与传统装束有些不同,但也称不上是不伦不类,说到底只有贵族阶级才会很注意穿衣的礼制,市井中怎么穿都没问题。
  专诸本人就是如此,不仅穿胡裤,上半身还经常袒胸露乳,挥舞着剔骨刀,很有莽汉的风范。
  喜欢穿白衣一身庄重的叶孤城与他根本就不是一个画风的。
  他是下午去找专诸的,倒不如说是专诸与他约定好下午相见,那人早知道他会武,而且应该练得还不错。
  这从叶孤城的手就能看出来。
  豪侠与豪侠之间有共性,一是他们都很喜欢与别人结识,很喜欢交朋友,二就是都挺喜欢逞凶斗狠的,男人与男人之间一言不合就能上手。
  别人叶孤城不知道怎么样,但是专诸确实是很容易上手的类型。
  他想,真是无愧于专诸的莽汉外表。
  他与叶孤城无冤无仇,又没有挑衅一说,自然不可能大打出手,但是专诸一看叶孤城就知道他是个武功高超的,想想就心痒痒,就提出来两人找个机会比划比划。
  叶孤城眉头一抬道:“你要同我比试?”
  专诸道:“可否?”
  叶孤城不置可否道:“我练得剑,是杀人的剑。”
  专诸看向他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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