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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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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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水很深,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识白云城主,不识皇帝老儿,形式还真相当严峻。
  不过,形势再严峻,又与他何干?
  手持铁剑,正对浪花,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
  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没有破绽的,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不偏不倚,没有变化,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
  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液体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猫换太子?
  眼中划过一丝冷芒,如同剑的锋芒,锐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
  毕竟,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也非常骄傲的人。


第3章 
  南王府的使者等得不耐烦了。
  他白净的脸无法维持笑眯眯的表情,嘴角向下撇,眉毛隐隐皱成一团,眼底深处混杂着戾气与不悦。
  他也许本并不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但无论是怎样的人,在他位置上坐久了都会变得心高气傲起来。
  南王本就是一个脾气不好的男人,他的仆人,脾气当然也不会太好。
  使者道:“还要等多久。”他的眼角同嘴角一样向下撇,慈眉善目的一张脸变得凶气十足。
  女人没有说话,她垂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忽然她看到了一双套着管靴的脚,比她精致小巧的足大多了,站在面前,听见这双脚的主人大声问道:“我问你还要等多久。”
  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再软的垫子坐得时间一长久也会屁股痛,更不要说,白云城的座位又冷又硬。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道:“还要很久。”
  “很久,很久是多久?”
  “就是很久。”抬头,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能让冰雪消融,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南王的使者,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他的行为被限制了,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小心咯了他的脚。
  突然,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情。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发擦干。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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