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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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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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孤城道:“不错。”
  上官金虹道:“《怜花宝鉴》在你手上?”
  叶孤城没有说花,只是从他宽大的袖子中拿出了一本蓝皮书,上有王怜花亲笔题写的怜花宝鉴四个大字,端的是龙飞凤舞,明明千面公子的易容从未有人能够看破,但是看过他真迹的人却从来不会忍不出他以自己惯用字体所写出来的字。
  当王怜花不模仿其他人笔迹时,那蕴藏在字迹中的潇洒以及狂傲,根本不是其他人能够复制的。
  上官金虹自然是看见过王怜花的真迹,所以只看一眼,他就知道叶孤城手中的是真的《怜花宝鉴》。
  叶孤城道:“你是为了这宝鉴而来?”
  上官金虹道:“是。”
  叶孤城道:“如果你的武功能够超过我,那这本《怜花宝鉴》便能给你。”
  这是一开始就说好的。
  江湖传言并没有骗人,无论是《怜花宝鉴》的真实存在也好,城主手上有这本秘籍也好,甚至是沈浪曾经神秘兮兮说出来的“剑仙”也好,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
  但正因为如此,上官金虹这一刻却已经有了另外的打算。
  他道:“我原本是为了取得《怜花宝鉴》而来。”
  叶孤城没有说话,而是静静听他说完,因为他知道,上官金虹接下来要说的话一定很重要。
  果然,上官金虹道:“但是在我看见你的一瞬间却知道,我定然是无法拿走这《怜花宝鉴》。”
  他的话实在是很诚恳,对于一位枭雄来说,能说出这句话,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他的傲慢程度远远在荆无命之上,如果想要让心服口服地说出这句话,他对面的人,无论是武功也好,心智也好,定然是不得不让他承认,比自己高出一大截的存在。
  这世上能有人超过已经近乎是武林巅峰的上官金虹?
  今天之前,除了隐居的沈浪与王怜花之外没有其他人,但是今天之后,却多出了一个。
  他能感觉到,眼前这不似凡人的男人,很强,比自己还要强很多。
  上官金虹的眼神微动,并不是惭愧,或是感觉受到了侮辱,他只不过是以一颗平常人接受了事实。
  都说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他还没有因为杀了天机老人而自我膨胀,在金钱帮还在发展的现在,他走的每一步都如履薄冰。
  所以现在的上官金虹如果说缺少很多东西,缺少仁爱之心,缺少宽广的胸怀,缺少能够成为正派人物的一切,但唯一不缺少的就是身为枭雄的耐心。
  他道:“光凭肉眼看,我就能知道,你的武功很高超,比我要强上很多。”
  他悠悠道:“我原本不相信,这世界上有剑仙的存在,但是看了你,却又知道,这不过是我孤陋寡闻罢了。”
  叶孤城道:“你既然不要《怜花宝鉴》,那你要什么。”
  他知道,虽然眼前此人做出了一副暂时退让的嘴脸,但如果他愿意什么都不得到,什么都不做就回去,这就太不上官金虹了。
  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有自己的目的,对此,叶孤城并不是很在意。
  因为在一切压倒性的,强大的武力之前,所有的小心思,所有的计谋都是不存在的,就如同当年的玉罗刹于他,即使是奋力一搏,即使做出再全面的布置,因为玉罗刹是破碎虚空境界的强者,所以他就能随心所欲。
  现在,他与上官金虹就是出于同样的位置上,他是高深莫测的玉罗刹,而上官金虹就是准备挑战的他。
  当然,上官金虹没有他年轻,没有他长得帅气,也不是用剑的,甚至还不是一个贯彻爱与正义的主角,所以,除了位置之外,两人没有丝毫相似之处。
  上官金虹道:“我只有一个请求,可否与我一战。”
  他竟然用上了敬语,这对上官金虹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一件事,从很久以前起,这世界上好像就没有什么人值得他尊敬,就算是天皇老子也是如此。
  更何况,难道他请求了,叶孤城就要答应?
  白云城的下属在迷雾中看了,各个都以杀必死的眼神看向上官金虹,眼神中的杀气几乎都能把他淹没了。
  他以为自己是哪根葱,竟然敢向城主邀战,而且姿态还如此高高在上,这种人,就应该用狗头铡给铡了!
  虽然白云城众一直不认同小皇帝的粉籍,但也不承认,他祖宗弄出来的那狗头铡砍人可爽。
  小皇帝:铡!铡!铡!
  所有对叶城主不敬的人,通通都铡了!
  然而,虽然白云城的粉头们碰上有关叶孤城的事都没有什么理智,但是身为爱豆,叶城主还是非常有理智的,与上官金虹决斗看上去是没有什么好处,但是对他来说,却是一个很好的扬名机会。
  之前是为了巩固破碎虚空的境界一直呆在塞北,甚至都不出白云城半步,但在境界已经得到巩固的现在,难不成他还天天窝在白云城里?
  就算叶孤城想,小李飞刀的世界都不会放过他。
  既然一定要出城进入中原,还有什么好机会,比踩着上官金虹的名声上位来得更快?至于上官金虹等人并不会帮他宣言自己头儿被打败的事?
  这有什么关系,要知道天机阁是叶孤城的,全天下最大的情报组织是他家的,想要自炒还不容易,只要存在既定事实,以上官金虹的脸皮,也绝对不会否认,就算是他是一个不择手段的枭雄,唯独不能否定的就是自己被打败了自己的武功没有别人高强这件事。
  这样想想,简直就是送上门的金字招牌。
  叶孤城都在心底感谢王怜花的好意了。
  叶孤城冷冷道:“既要对决,何不报上自己的名字?”
  上官金虹道:“我是上官金虹。”
  说完,已经拿出了自己的龙凤环。
  叶孤城缓缓拔剑道:“我是白云城主,叶孤城。”
  风微动,迷雾被吹散,塞北光秃秃的土地暴露在人的眼中。
  大漠,孤烟,飞沙,走石。
  还有白到炫目的剑刃。
  这是叶孤城的剑。
  叶孤城道:“既要对决,何不现在动手?”
  上官金虹道:“好。”
  剑光一闪而过。
  一招,只有一招!
  “哐当——”
  有什么金属掉地了,但这声音,绝对不是剑,海外精铁所制的剑很沉重,也绝对不会发出幽长的声响。
  所以落到地上的只可能是上官金虹的龙凤环。
  荆无命的眼睛睁得很大,他还是第一次露出像人一样,有光彩的眼神,也不知道让他以如此眼光看的,究竟是上官金虹无悬念的落败,还是叶孤城那不属于凡尘的剑法。
  应该是后者,荆无命痛苦地想到,他是荆无命,是上官金虹的剑,是他的左膀右臂,但正因为他是一把剑,一把杀人的剑,所以才更加不能忽视,叶孤城青天白日下一闪而过的白光,不能忽视他的剑。
  这是,什么剑?
  叶孤城道:“天外飞仙。”
  原来,不知什么时候,竟然有人喃喃自语说出了自己的问题,而叶孤城,他并不吝啬于说出自己的剑招名称。
  阿飞道:“天外飞仙?”
  他在白雾之中,也不知道是因为何种缘故,他竟然也被叶孤城带了出来。
  或许就是为了让他看这划破天际的一剑?
  他忽然想到了西门吹雪,想到了西门吹雪离开时的画面。
  那也是一个雪天,一个并不明亮的雪天,已经到了半夜,天上没有星光,皑皑的白雪上有月光挥洒,但在这样冰冷的夜,就算是月光,都显得格外肃杀。
  西门吹雪道:“你跟着我,是为什么?”
  阿飞已经跟了西门吹雪很久,他的足迹在雪地上形成了一道没有尽头的曲线,但即使是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他也没有停下的意思。
  阿飞甚至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他只有一个信念,就是跟紧,跟紧这个男人。
  阿飞道:“因为你用剑。”
  西门吹雪道:“难道你会跟着每一个用剑的人?”
  阿飞道:“不,因为你是我见过最会用剑的人。”
  这是一种直觉,天生剑心者的直觉。
  西门吹雪道:“那是因为,你没有见过世上最会用剑的人。”
  阿飞道:“世上最会用剑的人?”
  西门吹雪道:“不错。”
  他久久地沉默了。
  阿飞是一个并不很会说话的人,但是他却永远无法忘记,当时那人眼中的痛苦,挣扎,以及无懈可击的坚韧。
  就如同一把剑,经过高温火炼,经过无数次打磨,终于焕发出光彩。
  西门吹雪道:“去找他吧,如果你的运气足够好。”
  阿飞道:“他是谁。”
  “叶城主。”
  他道:“你只要知道,他是叶城主就够了。”
  雪还在下,但是不断前行的足迹只剩下一个。
  他要走到什么时候,他要去哪里?
  这一切,阿飞都不知道。
  但他知道,这世界上最会用剑的人,是叶城主,他也知道,有一名剑客,即使是在风雪之中都在不断地寻找,不断地寻找前进,或者回归的路。
  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


第100章 
  一位大侠的保质期是很短暂的。
  江湖上,每天都有许许多多的人生,每天又有许许多多的人死,有人练成了绝世武功,又有人因为仇恨被一夕之间屠戮殆尽,朝生夕灭,如同涨潮一般,无论是名声也好,寿命也好,都像流星一般,一闪而过。
  在江湖上,只有一种侠客的保质期很长,那就是真正很有实力的人,比如说天机老人,比如说上官金虹,又比如说已经成为传奇的沈浪与王怜花。
  甚至还有小李探花,他成名好像已经有几年,但竟然还在成名着,虽然是朝廷命官,也算是一半的侠客,少年时奇遇导致从小习得一身天下无双的好武功,无论是谁找上门来,竟然都没有死。
  死的,只有找上门来的仇人。
  想来如果他再多活几年,多杀几个仇人,便能成为上官金虹一样,保质期被延长的江湖人。
  既然保质期短暂,在江湖上一夜爆红也是可行的,如果能够在初入江湖时打败江湖有名望的大侠,立刻就能踩着大侠的名声上位。
  但这虽然是可行的,却很少有人这么做,因为初入江湖的人武功一百个有九十九个都是不行的,即便他们杀了什么人物,对方在江湖上都十分名不见经传,久而久之,这种一夜爆红的操作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了,真的想要红,还不如与江湖上数一数二的美人谈恋爱,或者说是散尽万贯家财就为天下苍生,做一个豪爽又四海为家的浪子。
  沈浪走的就是最后一种操作方式,当然他的武功与侠义也是天下无双。
  但江湖人却没有想到,在沉寂了这么多年之后,真的有人能够通过踩着江湖有名前辈的名声上位,达成一夜爆红成就,而且那被踩着上位的还不是什么侠义无双的名大侠,而是恶名远扬,又非常小气的上官金虹。
  上官金虹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一切对金钱帮不利的人都要死,一切抹黑他的人都要死。
  没有人知道这条消息是什么时候传出来的,当时,明明江湖上一半以上的人都对《怜花宝鉴》感兴趣,都往塞北马不停蹄地赶路,但在半路上也不知为什么得到了这一条消息,上官金虹带着他的金钱帮,已经到塞北了。
  当这则消息入了人耳朵时,他们并不是很震惊,而是有一种意料之中的沮丧,甚至连赶路的速度都慢了下来。
  也是,上官金虹这么会放弃如此珍贵的机会,但既然他都出手了,剩下的小喽啰们就一点成功的可能都没有了。
  江湖上的人都惧怕上官金虹。
  但还没有等他们打道回府,又得知了下一条消息。
  上官金虹从塞北回去了,而且两手空空。
  这下子江湖人就来劲了,上官金虹怎么会两手空空地回去,难不成他是把《怜花宝鉴》藏起来了?
  毕竟谁来这里的目的都是为了王怜花的传世宝。
  又有消息灵通者神秘兮兮道:“不是,不是把《怜花宝鉴》藏起来的,是他武功不敌城主,所以被打回来了。”
  听见这句话的人表情惊讶到错愕,他道:“上官金虹的实力江湖人有目共睹,还有人能够将他灰溜溜地打回来?”
  那人道:“千真万确。”
  他挤挤眼睛又道:“我还去天机阁核实消息了。”
  天机阁会贩卖不入流的小道消息?
  那人脸都松开了。
  还真的会,他们好像就无处不在似的,好像只要你有钱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就像是衣食住行都被人密切监视着,那人就住在他的脑子里。
  一开始有人觉得恐怖,但所有向天机阁打听秘密的人,问得都是问题,都是别人的秘密,知晓这些秘密可以让他们的行动变得更加顺利,所以即使心存“天机阁会不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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