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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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第1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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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怜花看着叶孤城不说话,知道他没有些别的心思,只不过不想理会自己,便叹了一口气道:“都说我有一千张脸,想来就算你的面貌十年二十年不变化所有人也只觉得是驻颜术罢了,何苦因为这样的原因窝在一方小城之中,与世隔绝。”
  叶孤城心道,我又不是故意的,只不过为了巩固虚浮的破碎虚空境界,要闭关多年罢了。
  然后王怜花道:“我准备前往海外,将毕生所学汇成一本《怜花宝鉴》,赠与与你。”
  叶孤城:???
  那玩意不是应该给李寻欢然后被林诗音拿走了?
  等等不对啊,小李探花才考上探花呢。
  叶孤城有些忧郁,他最烦这个,时间线全部打乱。
  要是《小李飞刀》也变成《叶孤城传奇》怎么办?
  王怜花接着道:“我听说最近江湖上有人要开始排名兵器谱,想来你的剑就算排不了第一也能排第一。”
  叶孤城看他,直接说第一不就行了吗?
  但听见王怜花的话他忽然反应过来,有了并不是很好的预感,叶孤城道:“等等,你……”
  王怜花道:“有不少江湖人应该已经准备找过来了,我虽然没有沈浪第一个十年名声叫得响,但好歹也有些影响力。”
  他叫有一点影响力吗?主宰第一个十年的分明就是沈浪与王怜花。
  他现在终于是知道王怜花的打算了,在他看来叶孤城虽然不想出来,不想出名,那就让人上门去找他。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这么执着于让叶孤城在江湖上崭露头角,但既然王怜花想要做,就没有不行动的道理。
  所以他行动了。
  王怜花道:“东西我就留给你了,好好珍惜。”
  说完竟然飘飘欲仙就准备走了。
  叶孤城面无表情。
  啧。
  什么地方都有麻烦人物。
  朗月听了一会儿就知道王怜花到底做了什么,但此时,她还不知道,自己即将被江湖上的流言蜚语给气炸了。
  叶孤城道:“朗月。”
  朗月道:“是。”
  叶孤城叹道:“你去看看,王怜花究竟做了什么。”
  朗月道:“是。”
  天机阁,如此有叶孤城气息的名字一看就是白云城的产业,虽然白云城因为奇门遁甲的缘故在塞北呆的好好的,但是勤劳勇敢的白云城群众显然并不是甘于平庸的人,他们能够发展的方面还有很多,比如说商业情报业等各个产业,江湖上一夜崛起的帮派那么多,为什么不能多一个天机阁?
  朗月的记忆力很强,在江湖上,过目不忘似乎已经成为了很常见的本事,所以她理由当然拥有这一能力。
  但是比起那些过目不忘的人,朗月还要更善于变通,更善于归纳总结,所以她被叶孤城派去管理天机阁的事务实在是再合适不过。
  她本来是高洁如同仙女一般的人物,冷冰冰,不食人间烟火,但是等她看完有关情报,白璧无瑕的脸上竟然飞上两抹绯红的轻云,就好像是画中的人忽然有了生气,更是美艳不可方物。
  但是朗月并不是突然有了神采,她只不过是气炸了。
  这这这这这这……这实在是太侮辱他们的职业素养了!
  不带指甲的手指猛然用力,手上的一叠纸竟然化作齑粉,愤怒之下用内力将纸片震碎成小粉末,这世界上除了习武的高手,还有谁能做到这种事?
  朗月咬牙切齿,恨不得直接把那王怜花给生吞活剥了,管他什么江湖第一个十年,她这样的忠仆,眼中只有叶孤城一个,最重视的就是白云城的信誉,从呱呱落地的那一天起,她就是白云城的人,并且抱着高度的自豪感完成了常人不可完成之事,在她心中,叶城主的下属,他的仆人,不仅不是蔑称,还是尊称,多少人挤破了头想要进入城主府,却没有缘分,如此看来,她和岚风是多么的幸运。
  外面的人不知道,但是城中的人都知道,城主那有什么亲近的护卫,最亲近的两人不就是岚风和朗月,看见这王怜花散步的谣言,就好像在说她背叛了城主一样,怎么能让朗月不气愤?
  但是等她气愤完回过神来,却发现所有的情报都成了粉末,虽然心中还是很不愉快,却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她竟然一时气愤下做出了如此不专业的事情,即使脑子已经将情报的内容全部记住,也实在是太不应该。
  朗月想,事已至此,只能将那些情报全部默写一份,然后再呈献给叶城主看。
  朗月道:“拿纸来。”
  让他想不到的是,天机阁的伙计虽然拿了纸来,但是拿来的却不是空白的纸,上面已经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定睛一看,可不与刚才被朗月撕成碎片的情报内容一模一样?
  朗月道:“这……”
  伙计道:“我们总管的已经看过了内容,知道朗月姑娘定然会气急,所以早早就准备了备份。”
  朗月恍然大悟,几番调整至下终于恢复了冰清玉洁的模样,她道:“替我对一块砖道声谢。”
  伙计点头称好。
  不错,天机阁的总管自然就是社会主义的一块砖,无论哪里需要他,他都能立刻填不上,想来这世界上还没有什么工作是他做不了的。
  朗月将重要的情报按照顺序收拾好,又呈献给叶孤城看,这世界上恐怕没有人能够猜到,辐射整个中原的天机阁,真正的中心竟然在塞北,如果被知道了,那些江湖人还不知道要大惊失色成什么样。
  叶孤城一目十行地看完了,并没有觉得惊讶,他猜王怜花就会编一个故事,以王怜花对他的了解,这故事不一定会走心,但叶孤城却没有想到,他竟然如此之敷衍,明明是找事情给叶孤城做,还给故事留下了很多漏洞。
  就好像笃定,他会接受天下人的挑战一样。
  只要是练剑之人,这世界上就没有几个可以将送上门的对手拒之门外,即使被群起而攻之,也是一样。
  叶孤城是顶尖的高手,顶尖高手出世,总是要有不同寻常的动静,不说什么五雷轰顶天降祥瑞,能够震惊武林还是必要的,一如当年他入中原击杀江如画,已经达到了破碎虚空的境界,叶孤城的出场只会变得更加华丽。
  他虽然对此并不是很在乎,但人既然已经要来了,哪有往外推的道理?
  叶孤城道:“这件事,还真是委屈你们了。”
  他是对朗月这么说的,叶孤城虽然看上去不近人情,但是对婢女哪有不关心的,朗月虽然在他面前好像还一切正常,但是叶孤城自然知道,对方心中已经气炸了。
  朗月听见叶孤城的话,眼圈竟然忽然红了,虽然下一秒就憋了回去,但她刚才被感动到了却还是不争的事实。
  朗月道:“只要是为了城主,一切都无妨。”
  语言的苍白无法将她心中的感激体现出十万分之一,很早以前就准备脑肝涂地结草衔环也要报答叶城主的知遇之恩,这下子更是无以为报。
  对白云城的人来说,每和叶孤城的相处增加一日,他们心中澎湃的情感就更加多出一分。
  叶孤城道:“你先去看看,究竟有多少人对《怜花宝鉴》有兴趣。”
  朗月道:“是。”
  叶孤城又道:“岚风。”
  一直在当布景板的婢女忽然有了精神,就连一丝不苟的头上都差一点有呆毛挣脱出来。
  岚风道:“是。”
  叶孤城道:“你去看看奇门遁甲。”
  袖里乾坤这种作弊似的手段不到关键时刻叶孤城才不会使用,更何况,他觉得那些个江湖人根本没有办法闯进白云城,没看见江湖第一个十年才有本事进来,就算是沈浪,对奇门遁甲都无所适从,没有王怜花,他根本没有进来的可能。
  这世界上还有几个王怜花那样的异才,他二十年学的东西,人家几辈子加在一起都学不会。
  但就算并不是很担心,叶孤城到底也是个心思缜密的人,所以他习惯性未雨绸缪,先检查好,以不变应万变,如此才能万无一失。
  岚风道:“是!”
  心里想着一定要把城中善于奇门遁甲的人全部找出来,让这座城彻彻底底变成不会展现于人前的迷雾阵才可以。
  她的想法很危险,因为在岚风心中,白云城已经成了移动炮台,已经成了进来就不可能回去的地方,如果再不够,她甚至还要弄出些虫子蛊毒,想来如果江湖人真的能进来,定然是生不如死,就好像进入了活生生的地狱。
  她的想法也实在是非常的危险了。
  两个婢女走了,最后自然只剩下叶孤城一个,他看着被硬生生塞到自己手上的《怜花宝鉴》心情十分复杂。
  交给他,除了让他保管,还有另一重意思,王怜花还是蛮希望叶孤城可以看看自己毕生所学结晶的。
  这自然不是因为希望叶城主当他的传人,真要说起来,不过就是小孩子一般的炫耀,虽然他王怜花没有在武学上大成破碎虚空的境界,但是他聪明,很聪明,非常聪明,就算是达成了破碎虚空的人,知识量也绝对没有他丰富。
  在这点上,他王怜花是胜过了破碎虚空的叶孤城。
  所以他能够洋洋得意。
  叶孤城看着这本册子,几乎看见了王怜花的得意脸,他禁不住哑然失笑。
  这人,怎么还跟个孩子似的。
  所谓的返璞归真赤子心性,是不是能用来形容王怜花?
  叶孤城心道:也罢,既然他这么希望自己知道,那就看看好了。
  他翻开《怜花宝鉴》,一开始就是天文星象,巫术占卜。
  塞外,也就是人口中的塞北,在冬日,是非常寒冷的。
  眼下虽然还没有到冬日,只不过入秋一些日子,风就已经非常凛冽,刮在人的脸上,就好像刀子在人坚硬的皮肤上一刀一刀地割下去。
  这些江湖人,除了以白面书生形象示人的年轻公子哥,又有几个不是饱经风霜,但即便是他们,都似乎有些挡不住塞北的严寒,脸通红,又好像带着紫色。
  柳无涯看见在寒风中还顽强挂在旗杆上的酒旗,立刻对花有际喊道:“快,快去前面,那里有个酒馆!”
  他的声音已经尽量放大,但是风实在是太严酷,再大的嗓门都不得不被风打乱。
  花有际没有听加他的声音,便道:“你——说——什——么——我——听——不——见——”
  每一声都拖长两个节拍。
  柳无涯道,他就知道是这样,只能叹一口气,迎着强风硬生生凑近了花有际再说一遍道:“我说前面有个酒馆。”
  花有际终于听见了,他点头道:“我们快点进去。”
  等两人好不容易在凛冽的秋风之中下马,进入酒馆,才感觉到被风吹到几乎开裂的脸上产生了疼痛。
  但这疼痛不仅不让他们难过,反而十分欣喜。
  因为这是活着的疼痛,只有活着才能感觉到痛,如果脸彻底麻木,才会一点感觉都没有。
  疼,是好的。
  两大男人就挤在长条凳上,柳无涯先从包袱里拿出一个小瓦罐,打开里面是姑娘家的雪花膏,用手抠出一大坨,在脸上擦擦,花有际也是。
  他们俩虽然是从死人身上发财的,但也不仅仅是下墓地,什么楼兰啊,沙漠啊,都去过,那里地尸体都是干的,沙尘暴更是大得吓死人,虽然与塞北的风有点不同,但也能把人的脸吹开裂。
  所以在来之前,他们就做好了准备。
  店小二先不上酒,反而上了两海碗的热水,这水是免费的,只要是能到这家店的人都能得到两碗免费的水。
  两人一起举碗,咕嘟咕嘟热水下肚,才感觉到四肢百骸有传来了热度。
  柳无涯道:“就算是塞北,也没有这么冷的,这还是秋天,雪花都没有飘,实在是古怪。”
  花有际道:“确实,塞北不应该这么冷。”
  那店小二听见他们的对话,嬉皮笑脸地凑上来道:“两位客官是不知道,我们这里比塞北的北还要再北一点儿,一年四季都刮怪风,寻常旅客若不是准备充足的,都走不到这里来。”
  柳无涯眼神闪烁道:“没有旅客,难你们是怎么做生意的?”
  店小二道:“虽然没有寻常旅客,但我们这里有商队经过,做生意就靠他们。”
  连江湖人都很难进入的地方,竟然会有商队?柳无涯与花有际对视一眼,都陷入了深思。
  小二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如果是真话,来往的商队,莫不就是城中的人?
  此刻小酒馆好像只有他们两人,不,还有充满精神的店小二与瞌睡的掌柜,两人看着在外面形成旋的风,都没有了出去的欲望。
  柳无涯道:“小二,有酒吗?”
  店小二道:“我们这里既然挂着酒旗,自然是有酒的。”
  花有际道:“我们要烈酒,比烧刀子还要烈的烈酒。”
  店小二又道:“您还真是选对了,我们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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