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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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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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很享受被人瞩目的感觉,当有人像他点头致意时,便会颔首回礼,等他走到金铭灭时,怕是已经颔首了几百次,几千次。
  司空摘星假扮的掌柜已经等他多时,当吴三爷迈步进店铺时,他脸上和气的笑容又真诚了三分,这并不夸张,哪怕是死了的掌柜,在见到贵客时,笑容也难免会变得更加热忱。
  这世界上是绝对不会有人讨厌银子的。
  掌柜道:“有一段时间没见着您了,吴三爷。”
  吴三爷笑道:“掌柜可好?”他又说,“最近有什么新奇的货品?”
  掌柜用眼神吩咐伙计将新品放在托盘中呈上来,眼神飞快地在吴三爷腰间一扫。
  不是,司空摘星暗叹一声,他被请来偷的帝王绿翡翠玉饰并没有被带在身上。
  掌柜道:“怎么没见您前些日子才买的玉佩?”
  吴三爷道:“前些日子外出时还一直戴在身上,今天回来,就少不得换一块。”那翡翠,怕是给他放在家里。
  司空摘星眼神一闪,笑得更加真心实意了一些,但没人能看破,他薄薄面具后的笑脸。
  今天晚上,偷王之王司空摘星,怕是少不得要在吴三爷的院子里绕上一圈。
  司空摘星:这世上,还没有什么他偷不到的东西。


第11章 
  陆小凤回到京城,他没有一下船就直奔金铭灭去,反而是找了家店,好好地洗澡,将身上因为来回奔波而染上的尘土洗净,然后换了身衣服。
  陆小凤一直是个很英俊的男人,当他不把自己打理干净时,身上总有一股浪子的不羁劲,但当他将自己打理干净,换上新衣袍时,最苛刻的女人怕都要多看他两眼。
  上德阳楼,点了一盘虎皮肉连几碟小菜,温一壶热酒,日子别提有多惬意。
  朋友来了,是和他打赌的朋友,他看陆小凤,微笑道:“已经解决了?”只要是知道陆小凤传奇经历的朋友,都会对他的智力和体力抱有绝对的信心,因为他是陆小凤!
  陆小凤喝一口酒,把嘴里塞满的肉咽下去道:“还没有。”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他确实有了眉目,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瓶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夺命镖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
  路人脸青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又道:“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
  青年笑道:“那你还真是猜错了,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链子镖已拿在手上,他道:“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你看有没有人相信。”
  语毕,便将手上的链子镖一把扔过去,招式狠辣,来势汹汹。
  都说司空摘星妙手空空,但那都是偷上的功夫,一个将偷当做艺术的人,或许有很好的轻功,很好的易容术,但杀人的功夫却不一样好到哪里去,和他正相反,青衣楼的人,个个都是杀人的行家。
  青年叹了一口气道:“我说我不是司空摘星,你还这么坚持是要吃亏的。”说着灵活一闪身,躲过了链子镖的攻击。
  他的轻功也很好,纵身一跃竟然稳稳地站在还没来及收回的铁链上,当时脚尖几次转换,便跑到夺命镖身前,不由分说洒出一把毒砂。
  暗器,毒药,他练得功夫,指不定比杀人的青衣楼杀手还要阴毒点。
  夺命镖即使退闪,却还难免吸入了一点毒砂,那玩意儿的发作速度相当快,他当时就觉得头晕眼花很不得劲。
  心底的疑惑终于破土而出,虽然听说司空摘星是个比鬼都机灵的人,但还真没听说过他会用暗器毒砂。
  有人无端出现在他身后道:“得手了。”
  能将一个人塞进去的大布口袋从他脑袋上劈头盖脸地一遮,整个人连人全被装进大布袋里。
  朦胧的月光打在房顶上,赫然是刚才还在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吴三爷”的身材很圆润,面容很和善,但那双眼睛此刻却滴溜溜直转,显得古灵精怪,他对对面平凡脸的青年道:“扮作我的感觉可好?”
  那青年也笑嘻嘻的,伸手从脸上一扯,面具便被他撕下来,夺命镖此刻若能看见他的面孔,定然大惊,这不就是被南王收买,几次给他通风报信的伙计吗?
  伙计道:“哪里的话,我怎么敢扮作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他笑嘻嘻道,“毕竟,您可是连人都能偷啊!”
  真正的司空摘星也笑了,将“吴三爷”肥肥的脸挤出了一脸褶子。
  他道:“这世界上,还真没有什么我偷不到的东西。”
  几日之前,司空摘星接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委托,雇主请他偷一个不知姓名不知根底的人,那就是杀了金铭灭掌柜的凶手。
  他觉得很有趣,对方给的钱也很实在,便接下了这则委托。
  司空摘星想,这委托真是好玩极了,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接不到更好玩,更有乐子的委托了。


第12章 
  “猴精!”凭空一声暴呵让伙计浑身一惊,但司空摘星却连眉毛都不跳一下,因为全世界,会叫他猴精的,只有一个人。
  司空摘星回头笑骂道:“陆小鸡!”
  陆小凤从树枝字上一跃而下,没人知道他在这多久,看了多少,但瞧他神采奕奕的眼睛却能猜出此人刚才看了一出好戏。
  陆小凤道:“吴三爷去哪了?”
  司空摘星回道:“自然是在屋子里睡觉。”只不过是换了一间屋子罢了,这对在场人来说都不是难事。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陆小凤,陆大侠?”他肯定是认识陆小凤的,因为陆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伙计都记得,他的脑子很好,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人,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内力有限,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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