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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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枭雄-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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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个时候,正好是观察敌军的良机,“五十人!”尉迟惇低声道,他已经观察五六顶营帐,基本上都是五十人,杨元庆点点头,他也数对了,一队百人住两顶穹帐,那就是说,下面的突厥军队有十五万人左右。

其次是察看敌军装备,这也是斥候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当然,这一点他们已经知道,现在只是要确认。

前晚袭击突厥巡哨时,从巡哨身上就可以看出突厥军的装备,作为突厥军的精锐,巡哨必然是最好的装备。

巡哨穿的都是皮甲,这可以理解,毕竟突厥没有那么强的国力,人人都披铁铠,但穿熟牛皮做成的皮甲却是可以轻易办到,连隋军都不是人人明光铠,起码一半士兵都是用南北朝留下的筒袖铠和两裆铠。

现在杨元庆看到的,基本上都是皮甲,有的粗糙和有细腻,不过也有铁铠,那就是突厥可汗的亲兵,在一顶竖有金色狼头大旗的巨大穹帐四周,分布有数以千计的铁铠士兵,都是清一色的两裆铠。

此时杨元庆的注意力集中到了那顶巨大穹帐之上,那应该就是达头可汗的大帐,和他相距是如此之近,不足三百步,杨元庆扭头看了一眼杨思恩,恰好杨思恩也在看他,两人目光相触,流露出的,都是一种决然的勇气,干掉达头可汗。

但是他们没有机会了,一名身穿金甲的突厥首领从大帐内走出,四周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喊声,他翻身上马,一挥手,数千铁铠骑士护卫着他向大帐深处走去,一路上都是无数士兵的跪拜呼喊,渐渐远去。

杨元庆又看了一眼杨思恩,这时他俩流露出了都是一种苦笑和遗憾,刘简猫腰奔了过来,“火长,可以整理情报了。”

杨元庆点点头,取出一张薄薄的绢纸,用一种特制的芦管细笔,蘸上淡墨,在薄薄的白绢纸写情报,人数、装备、士气、主帅,现在的驻扎地,粮草就不用写了,情报并不是杨元庆一个人看到,需要大家交流,达成共识,如果有分歧,还要继续探查,还好,他们的见解都一样。

杨元庆一挥而就,轻轻将墨水吹干,这火士兵中,只有杨元庆和胖鱼识字,杨思恩也勉强认识几个字。

“火长,你的字好工整!”尉迟惇在身后低声赞道。

杨元庆回头微微一笑,“尉迟,要我教你认字吗?”

尉迟惇表情有些扭捏,他不好意思地笑道:“想是想,只是怕我没有耐心,我听说要背很多书。”

“就简单教你认识几百个字,又不是选你去做县官,背什么书?”

尉迟惇听说不用背书,他立刻欢喜道:“那可以啊!有空教教我,我也可以给爹娘写一封亲笔信。”

“火长!”

刘简在一旁挠挠头咧嘴笑道:“能不能也教教我,我琢磨着将来当团主,要看军令文书之类,不识字怎么行,别被人坑了。”

杨元庆哈哈一笑,“没问题,咱们回军营后,我给大家当先生。”

这时,他的绢纸已经干,他小心地叠好卷起,塞进一个小小的细竹筒,用白蜡封口,递给尉迟惇。

尉迟惇打一个唿哨,头顶猎鹰慢慢盘旋而下,最后停在他肩头,尉迟惇将细竹筒绑在鹰腿上,这时,杨元庆有些奇怪地问:“你怎么让鹰回军营?它不是只认你吗?”

尉迟惇微微笑道:“我的鹰经过专门的训练,我会发出一种信号,它就会向南飞,去寻找鹰塔,鹰塔就在大营内,颜色非常鲜艳,那边有专门接应的人,我爹爹在军府内训练它三年,才终于成功。”

“你爹爹也是府兵吗?”旁边刘简好奇地问。

尉迟惇却没理他,绑好竹筒,他取出一支短小的白色三孔骨笛,他吹奏出三长一短的笛声,反复吹奏三遍,只见他肩头的猎鹰扑翅而起,在空中盘旋几圈,振翅向南冉冉飞去。

杨元庆忽然想起被他射死的那只鹰,心中感到了一丝后悔,射死一只雄鹰,最后只拔一根羽毛,太暴殄天物了。

他们四人返回山洞时已经是下午,喝几口水,吃点干粮,又休息了片刻,该出发归营了,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不需要他们再继续跟踪,他们归心似箭,一时一刻都呆不下去。

“火长,这是张锦缎的骨灰!”

赵明胜将一只陶罐递给他,杨元庆默默点头,接过陶罐,杨素治军极严,却不乏恩情,所有阵亡将士的尸骨都要送回家乡,文职官员须撰写事迹,若有懈怠,皆斩,而且微功必录,所以将士们也愿意为他效死命。

杨元庆将陶罐放进自己马袋,又对粟特人康巴斯笑道:“你跟我一起回大营,我免除你战俘的身份。”

康巴斯大喜,成为隋军战俘,他不知会有什么结果,免除战俘,就意味着他可以回家乡了,他跪下给杨元庆磕了个头,翻身上马,杨元庆却把张锦缎的盔甲和兵器给他,“穿上吧!我正好少一个手下,就由你来补充。”

康巴斯愣住了,闹半天,他还回不了家乡。

隋军斥候一路南行,黄昏时分,他们走出了森林,前方是莽莽草原,但事情往往不会那么一番风顺,就在他们刚刚走出森林,一支鸣镝从他们头顶掠过,发出尖利的啸声,‘咻——’

“鸣镝!”

斥候们勃然变色,他们被藏在树上的突厥暗哨发现了,他们调转马头便向森林奔逃,但是已经来不及,两支各百人的突厥骑兵从南北夹击杀来,其中一支分兵五十人冲入森林,截断了他们逃回森林的后路。

达头可汗的侄子阿史那伯力迟迟没有归营,引起达头的担忧,他怀疑附近有隋军斥候,便派出二十队数千骑兵出来四下寻找,隋军斥候们便遭遇到其中两支百人队。

“大家跟我来!”

杨元庆见已经难逃,他勒住马头,对手下喝道:“向南面突围!”

现在他们唯一的机会就是在两支队伍没有汇合之前突围过去,他一策战马,战马斜刺里猛冲,他张弓便是一箭,箭去如闪电,百步外,一名为首奔来的百夫长惨叫一声,翻身落马,随即左面又是一箭,将另一名十夫长射倒。

手下纷纷放箭,隋军的弓箭射程要超过突厥军一倍,优势明显,眨眼功夫,便射倒了十余人,但突厥人速度极快,刹那间便包围而上,一名头戴银盔的突厥军官在大声叫喊。

“那人是什么职位,在说什么?”杨元庆回头问。

“他是千夫长,他说抓活的!”

杨思恩大吼一声,舞动马槊,向银盔千夫长冲过去,“擒贼先擒王,让老子干掉他!”

杨元庆喊之不及,他们是要从最薄弱处冲出包围,那名千夫长身边人太多,他们要吃大亏,他也大喊一声,“弟兄们,跟我从这边突围!”

他挥舞大刀,向一处最薄弱处猛冲而去,战马冲进敌群,长刀劈过,将一名突厥士兵劈成两断,刀势未尽,又劈飞一颗人头,在生死关头,他也豁出去了,将他的勇猛和刀法发挥得淋漓尽致,俨如猛虎下山,霎时间砍死七八名突厥士兵,眼角余光扫过,手下们都跟着他,紧跟他身后便是尉迟惇。

就在这时,只见一声惨叫,“火长!”

杨元庆一扭头,只见赵明胜被一根长矛戳穿了肚子,将他挑翻在地,突厥士兵一拥而上,赵明胜悲喊一声,“火长,兄弟先走了!”

他反手一刀插入自己胸膛,气绝身亡。

杨元庆眼睛红了,嘴唇都咬出血来,发疯似地舞动大刀,将突厥军杀得血肉横飞,尸横累累,他已经前后砍死了二十余人,浑身浴血,此时又听见身后一声长长的惨叫,另一名武艺稍弱的斥候贺六被绳索套住脖子落马,他拼命杀死一人,突厥军大怒,将他乱刀砍死。

这时,杨思恩也杀透重围汇合上来,两人皆武艺高强,互相配合,竟然渐渐杀出一条血路。

他们的突围只是短短片刻时间,两支突厥军开始合拢,为首的银盔军官从侧面杀来,他大声叫喊,指挥军队包围隋军,他是一名千夫长,地位颇高,知道抓住隋军斥候意义重大。

就在这时,尉迟惇瞅准一个空,拉弓一箭射去,千夫长躲闪不及,竟被一箭射中面门,惨叫落马,突厥士兵见首领落马,皆一阵慌乱,纷纷上前救助,阵型中出现一个裂口。

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被杨元庆抓住了,他大吼一声,连劈死四五人,和杨思恩一冲,竟然杀开一条血路,众人冲出重围,向南方狂奔而去,这时,突厥士兵见活捉无望,一齐放箭,乱箭齐发,奔在最后的王三郎和刘简同时惨叫一声,中箭落马,王三郎被乱箭射穿脖颈,倒地而死。

刘简的战马中箭,他本人也被射中肩部和大腿,他踉跄奔跑两步,一头栽倒在地,悲声大喊:“火长,救我!”

杨元庆的白云驹飞驰而过,单手舞动大刀拨打箭矢,数十名突厥士兵追上,杨思恩大吼一声,冲上前拦住了突厥士兵。

“快带他走!”

杨元庆一探身,抓起刘简的后心便调转马头疾奔,刘简太重,战马有些负担不起,杨元庆索性扔掉大刀,跑出数十步,他将刘简扔上另一匹马,众人狂奔而去

当夜幕降临,漫天繁星挂满天穹,在一条玉带般的小河边,逃脱大难的斥候们终于筋疲力尽从马上摔下,他们挣扎着爬向小河,将头埋进河中大口喝着河水,每个人的身上都被血染成了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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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战黄沙穿金甲第十三章胜利逃亡

更新时间:201261410:35:35本章字数:4535

赵明胜阵亡、贺六阵亡、王三郎阵亡,再加上最先死的张锦缎,一共阵亡四人,刘简和马勺受伤,这就叫抽中死签,他们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有杨元庆和杨思恩两名武艺高强之人,否则他们将全军覆没,一个也活不了。

杨元庆跪在地上,向北方叩拜,为三名阵亡的兄弟送行,他无法拿回他们尸首,甚至不知道他们的遗愿。

“我杨元庆在此发誓,一定会去看望你们的父母妻儿,三位弟兄,请安息吧!”

他叩了三个头,慢慢站起身,这时他忽然感觉身后有一点火光,心中一惊,急忙回头望去,是康巴斯。

粟特人康巴斯非常幸运,他没有受伤,也突围成功,他和尉迟惇一左一右跟在杨元庆身后,虽然没有武艺,却逃脱了大难。

康巴斯点燃了一块布,他跪在地上念念有词,向火焰叩拜祈祷,他是祆教徒,信奉光明神阿胡拉马兹达,他在感谢主神保佑他逃脱了大难。

草原中不准点火,但杨元庆见火苗很小,转瞬即灭,没有管康巴斯,他走到马勺身旁,用自己的丹药给他治了伤,马勺只是皮肉之伤,问题不大,杨元庆安慰他几句,又向刘简走来。

刘简身着三箭,好在他筋骨强壮,没有伤到要害,也活下来了,只是流血过多,显得非常虚弱,杨思恩跪在一旁帮他包扎伤口。

“他怎么样?”杨元庆低声问。

刘简慢慢睁开眼睛,虚弱地咧嘴笑道:“火长,回京后我请你去百妙楼,那个花锦玉的**真的是粉红色。”

“看样子不错,死不了!”

杨元庆笑着取出一丸丹药,塞进他嘴里,用酒给他灌下去,又拿出一丸递给杨思恩,“这个用酒调匀了,给他敷外伤,效果很好。”

杨思恩接过丹药,低声对杨元庆道:“你去看看尉迟,他好像也受伤了。”

杨元庆一惊,他站起身向四周望去,只见二十几步外,一个黑影正蹲在河边,杨元庆便慢慢走过去。

“是谁?”黑暗中传来尉迟惇警惕的喝声,鹰已经不在他身边,他格外小心。

“是我,元庆。”

杨元庆走上前,见他已经脱下铁甲,露出一截雪白的膀子,正在给自己包扎,见杨元庆过来,他慌忙拾起铠甲遮住身体。

杨元庆在他面前蹲下,笑了笑,“我来帮你吧!你不方便。”

“不!你别碰我。”

尉迟惇向后退一步,重心不稳,坐倒在地上,他眼睛里异常惊恐。

杨元庆暗暗叹息一声,只得低声道:“尉迟,我先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还比你小五岁。”

“你才”尉迟惇惊讶地看着他,半晌,她的脸红了,低下头,小声说:“你已经知道了?”

“我今天上午看见了你耳朵上的耳洞,放心吧!我什么都不会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不是吗?”

尉迟惇想着他还是个少年,心中的紧张也放松了,她咬了一下嘴唇,“你可千万不能说,我会被他们害死的。”

其实她不知道,在军营里,像她这种类型的士兵,有点女人女气的伪娘和女人一样危险,若不是她有鹰,她早就被粗暴的士兵们侵犯了,她从军的时日不长,已经露出很多破绽。

“放心,我不会说,我给你治伤!”

杨元庆取出一丸丹药,用酒调匀,把她身上的盔甲拿开,她中了一箭,箭头已拔掉,伤口也已经洗干净,但还没有来得及包扎,伤口在她右臂上方的后肩窝处,血肉模糊,尽管她知道杨元庆是少年,但毕竟和成年人长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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