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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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枭雄-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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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出塞,并以汉王杨谅为征北大元帅,遥领三军。

这是隋朝建立以来第一次大规模反击突厥,标志着隋朝从被动防御转为主动进攻,拉开了隋朝全面反击突厥的序幕。

这次隋朝动用了二十万大军,十六万匹战马,已是隋王朝两成常备军,都是戍卫在京师的精锐之军。

再加上各种后勤辎重,各郡堆积如山的粮草,征用了不计其数的马车牛车,仅所动员的后勤民夫就达百万之众,平均一名士兵就要有五名民夫来进行后勤援助。

战争拼的是国力,正是隋朝鼎盛之时,各大官仓物资蓄积之丰,是历朝历代所难望其背顶,甚至隋朝灭亡二十多年后,隋王朝积累的物资还没有用完。

西路十万大军在上午辰正出发,以大将周罗睺为前锋率五千精锐骑兵先行,其余大军分为前军、中军、后军,浩浩荡荡向西进发,连同随军的辎重粮草,延绵二十余里。

士兵的妻儿父老纷纷出城相送,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耶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

杨元庆身高已和普通士兵没有区别,在队伍中很难看出他只是一名半大小子,他骑一匹纯白色的高头骏马,起名白云驹。

白云驹是祖父杨素所送,是一匹高昌国进贡的伊犁马,战马浑身雪白,体格健壮,四肢修长而有力,尤其善于长途跋涉,这匹马是杨元庆从一百多匹马中一眼看中。

他完全是杨素亲兵的打扮,身着一身黑色明光铠,头戴鹰棱盔,后背圆盾和一壶羽箭,马鞍上挂着他的一石骑弓,他的左腰挎一把横刀,右腰下却别着一把三尺长的短剑,这是杨坚赠他金麟剑,因剑把是一只金色麒麟而得名,但它绝非装饰,而是一把锋利无比的战剑。

这是杨坚心爱的九剑之一,感杨元庆的救命之恩才赐给他,连他祖父杨素都没有这种荣幸。

杨素的贴身十八亲卫使用制式马槊,其余亲兵使用长矛,而他却是用一口精钢雁翎刀,刀长一丈三尺,重三十斤,是模仿张须陀的长刀打造.

跨马横刀,威风凛凛,杨元庆被封为仁勇校尉,但这只是一种散官,并不是实际军职,他手下并无一兵一卒,而是被编在杨素的亲兵团内,跟随在主帅杨素左右,杨素身边亲卫是四团四千重骑兵,是隋军的最精锐部队,除了护卫杨素本人外,还有长史、司马、录事、功、仓、兵、骑曹参军等等一众文职军官。

隋朝军队平时实行府兵制,而战时重编军队,以军为作战单位,一军一万六千人,其中步兵八千人,以两千人为一团;骑兵四千人,以千人为一团;又有辎重兵四千人,也以千人为一团。

再向下编制是百人为一队,十人为一火,军职从火长、百人长、仪同、偏将、亚将、将军,等级分明。

杨素率十万大军,也就是六军,再加上他自己的四千亲兵,正好十万人。

由于战况紧急,军队行军速度极快,第二天,大军便进入扶风郡境内。

“元庆,心情好点了吗?”

杨素见孙子杨元庆一天沉默,知道是因为昨天送别时,和乳娘、妹妹伤感落泪的缘故,其实不光是杨元庆,几乎有家人前来送行的士兵都沉浸在离别的伤感之中,没有一两天的时间,很难恢复正常。

这样的场景杨素已经司空见惯,他也不关心,只是杨元庆是他的孙子,他才特别关注一点。

他笑着轻轻拍了拍杨元庆的肩膀,“跟斥候团去走走,或许心情会好一点。”

其实杨元庆的心情已经恢复正常,他刚要说自己没关系,可听祖父让他跟斥候营去巡逻,他立刻转了心思,连连点头,“孙儿愿去!”

杨素呵呵笑了起来,他吩咐身边一名亲兵,“带他去第一军第二斥候团,让赵偏将好好教他。”

亲兵点头答应,“小将军,跟我来吧!”

杨元庆心情开始兴奋起来,离别的思愁已被抛在脑后,他狠狠抽战马一鞭,“驾!”跟着亲兵向对方前方奔驰而去。

杨素望着他的背影微微点头,这孩子颇似卫王杨爽,杨爽第一次随军出征,也是十二岁,雄心勃勃,可惜天妒英才,使卫王早逝,但愿他孙子能平安无事,在军中磨练成才。

“杨相国,令孙以少年之身便能跟大军出征,勇气可嘉!”一名三十岁左右,长着一张瘦长脸的军官叹息道。

杨素瞥了一眼身边说话的军官,是宇文述之子宇文化及,宇文化及在左领兵卫出任千牛备身,已是正六品军职,这次宇文化及出征是他父亲宇文述硬塞给杨素。

虽然碍于面子收下,但杨素领兵从来都是毫不含糊,不给宇文化及担任实权军职,而是让他做一名随军参赞,也就是出谋划策之类。

宇文化及也欣然接受这个虚职,他本来赴塞外参战就是为了镀层金,他身娇肉贵,怎能可能真的上战场,宇文述怕他出危险,还特地将自己的宇文十三太保派来保护他。

“宇文将军过奖,他不过就是一个少年,若不是圣上钦准,我是绝不会让他上战场。”

杨素淡淡地笑了笑,目光却瞥向不远处的十三名银甲骑士,那就是宇文述身边赫赫有名的宇文十三太保,是宇文述从手下数万军挑选出的十三名精锐之兵,皆勇烈过人,宇文述收他们为螟蛉义子,按照鲜卑旧俗,全部改姓宇文。

杨素对这十三太保颇感兴趣,无独有偶,杨素也有十八名贴身亲卫,号称铁影十八骑,这十八骑也是杨素从十几万军中挑选出的精锐,每人皆可以一敌百,跟随他多年,对他死心踏地,就像他的影子一样。

杨素一直有一个念头,自己这铁影十八骑和宇文十三太保,到底是谁更厉害一点?能不能比试一番。

他本来今天上午就想提出这个建议,不过当他看到宇文十三太保中的大太保后,他这个念头便打消了,这个宇文大太保只有十八岁,身高六尺五,使一杆一百二十斤重的凤翅鎏金镗,威猛无比,据说此人曾单人匹马力敌陇右上千马贼,杀死三百余人,真不知宇文述从哪里找来这个猛将义子?

宇文化及看一眼天色,又笑道:“杨相国,天色已黄昏,要不我们就驻营吧!”

杨素向周围看了看,微微一笑,“这里地势虽然平坦,但周围森林茂密,容易藏军,不适合在此驻营,再行十里到前方雍县驻营。”

“可是这里是关中,会有敌人吗?”宇文化及愕然。

杨素淡淡一笑,“不管在哪里,驻营的原则都是一样,宇文化及将军,你要向你尊父好好学一学,他可是隋军驻营第一高手。”

宇文化及脸一红,半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干笑两声,调马回去了。

杨素冷冷一笑,随即下令,“再行十里,大军驻营!”

他又忍不住向宇文十三太保望去,却发现那个身材极高的大太保,竟然不在队伍之中,他不由一怔。

(宇文大太保是谁?大家猜一猜!)

卷二百战黄沙穿金甲第二章宇文义子

更新时间:201261410:35:28本章字数:4726

杨素用兵极为看重情报,他在每军之中都会设有两个斥候团,斥候团偏小,只有五百人一团,其中第一军的两个斥候团都是斥候精锐。

作战编制和军府编制中都有团,但两个团的含义完全不同,军府中的团是中低级军官,主将称为团主或者校尉,手下三百人左右。

而作战编制中的团则属于中高级的将领,统帅一千骑兵或者二千步兵,主将称为偏将,手下又有两名副手,称为仪同。

第二斥候团偏将约三十余岁,名叫赵勇,是个很普通的名字,但他在军中名气却很大。

开皇九年,隋军破陈,赵勇随贺若弼从广陵渡江,他是第一个冲上江南土地,又在京口大战中亲手擒住刺史黄恪,大军包围健康,在贺若弼攻打太掖门之际,他便潜入城中。

可论功行赏时,贺若弼恨他没有抢在韩擒虎之前抓住陈后主,便抹杀他一切功劳,至今只是名偏将,这次北征突厥,赵勇也是憋了一股子劲,要再立新功。

今天主帅杨素把孙子杨元庆交给他,使赵勇感到有点受宠若惊,他不敢怠慢,便亲自带领杨元庆去四处巡查。

“小将军,其实斥候之术并没有什么诀窍,关键就是‘敬业’二字,比如说,你率二十人遇到五十敌军在屠杀民众,欺凌妇女,但你不能多管,因为这不是你的任务,你的任务是要找到敌人主力在哪里?他们有多少军?骑兵多少,步兵多少?战斗力如何,这才是你的任务”

赵勇一路上都在给杨元庆讲解一些基本斥候要领,他率领五十骑兵,前去寻找驻营之地。

“需找驻营之地,首先是要找到河,沿水而行,还要分散弟兄去方圆二十里内探查,不能中敌军埋伏,明确无敌军埋伏后,再确定驻营之处,首先是要四面开阔,要有水源,即使没有水源,也要能掘井见水,水是第一重要”

“夜行树林要注意惊鸟,宿鸟惊飞知敌情”

杨元庆一路认真听着,不时问一两句,都问到点子上,开始赵勇还有心奉承,讨杨素之孙喜欢,可渐渐地他发现杨元庆竟能举一反三,让他颇为惊讶,他口中的赞扬便开始变得真诚起来。

“小将军,你怎么知道数灶算士兵之法?”

古代不像现在,电影、电视、网络,信息爆炸,什么减灶之计,什么增灶之计等等都听说过,也都见过,而古代这种知识若没有从军经历,或者是学过兵法,一般人很难知道。

杨元庆笑了笑,“我读孙膑兵法时提到过,但一直都是书上所言,没有亲眼见过,现在把实际看到的和书上写的一结合,我就完全理解了。”

赵勇长长叹息一声,“小将军不愧是大帅之孙,竟然懂兵法,难怪都能说得头头是道,哎!看样子将来我也得叫小将军一声大帅了。”

杨元庆长这么大,很少有人肯拍他马屁,虽然明知是奉承,但也听得心中舒服,难怪人说千穿万穿,唯有马屁不穿。

很快他们便找到了驻兵之地,离雍县约十里,在一条小河边,地势平坦,四周没有森林障眼,赵勇立刻命人插上几杆红旗,表示这里已经被军队临时征用。

就在这时,杨元庆见一只黑影从西急飞而至,从他们头顶上掠过。

“是猎鹰!”

赵勇大喊一声,他和几名士兵纷纷搭箭,而杨元庆的一支箭却如闪电般射去,他早看清这只猎鹰,体格巨大,翅膀展开近三尺,鹰爪上抓着一条挣扎的大蛇才使它无法高飞。

杨元庆打猎两年,却从未射过鹰,当猎鹰从他头顶掠过,他的一支雕翎箭也随鹰而去,尽管杨元庆的箭法已经千锤百炼,但在射中猎鹰的一刹那,猎鹰翅膀一收,急下坠一尺,杨元庆的箭便擦着它的脊背呼啸而过,引来众人一片遗憾的惊叹。

同时也激起了杨元庆的好胜之心,他催马疾驰追去,已经忘了自己是一名临时斥候。

鹰似乎在勾引着它,一直高高低低的飞行,仿佛一箭可中,但又总觉得还差那么一点点。

杨元庆追出两里,前方是一片茂密的森林,河流在这里转弯,眼看猎鹰一转翅膀,向森林深处飞去,杨元庆早已憋足的劲,张弓便是一箭,箭势极快,向鹰腹射去,箭在离鹰腹还有三尺时,另一支箭却后发先至,强劲的力量使它如电光闪过,霎时间超过杨元庆之箭,一箭射穿鹰颈,而杨元庆的箭也在这时射中鹰腹。

猎鹰一声哀鸣,如黑石坠落,‘扑通!’直落进河中,入水又浮起,黑色的翅膀仿佛一只倒伏的船帆在水面上漂浮。

杨元庆一动没有动,直愣愣地望着这只鹰,虽然鹰腹上插着他的箭,但他知道,这只鹰不属于自己,在自己的箭射中它之前,它便失去了生命,他射中的不过是一具鹰尸。

马蹄声响起,一匹浑身乌黑的战马从被森林遮蔽的河流边出现,马上是一名身着银甲的骑士,身上银甲在黑马的映衬下格外鲜亮。

他身材极为魁梧,似乎比张须陀还高一点,一手执弓,另一手提一杆凤翅鎏金镗,胯下战马体格极大,也是一匹伊犁战马,四肢强健,能承受住人和兵器的重量。

杨元庆的眼睛眯了起来,这杆凤翅鎏金镗让他想到了什么?

“少将军,鹰是你的,你为何不取?”宇文大太保微微一笑,眼中带着柔和谦虚的目光,但他头颅却很高傲,始终不因为杨元庆是杨素之孙而低下,他只是一种谦让的姿态,杨元庆的箭也射中鹰腹,虽比他慢半拍,但对方年纪却比他小,他理当让鹰。

杨元庆摇摇头,“只有那支箭是我的,鹰不是我的猎物。”

宇文大太保催动战马到河边,伸出一丈七尺长的凤翅鎏金镗将猎鹰挂上岸,直接扔在杨元庆的马前,他笑了笑,掉转马头便走。

“宇文成都!”

杨元庆忽然一声大喊,将宇文大太保僵停住了,他慢慢转过身,惊讶地看了一眼杨元庆,“你认识我?”

他是梁武帝萧衍的后人,叫萧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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