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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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侯- 第2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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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组合,使得城池更加容易的守住。

    除非他们用一万人进行攻城。然后派遣另外两万人进行守护。一座座城池,磨下来。

    但是石能知道曹禅拥有十几万的骑兵。这样的办法,也不能抵挡。

    这一刻,拥有数十万骑兵的鲜卑大单于石能,在曹禅布置下的这种防御工事面前有些束手无策。

    两万多人的损失,让石能很是心疼。

    “大哥,要不我们别想什么退路了,从这些城池的缝隙中,绕过去。直接进入别州腹地,抢掠一番,也能彻底的毁掉这别州。”损失也实在是太大了,本科忍不住开口道。

    “然后呢?然后曹禅的骑兵集合,在边界一带这么堵着,我们就是进的去,却回不去。”石能斥道。

    “那怎么办?要不我们从别州退毒,先进攻幽州,帮袁绍攻打公孙瓒。他袁绍可是说过的,只要他能胜利,这河套就是我们大鲜卑人的领地了。”

    本科想了一会,给出了另一种办法。

    这也不失为一个办法。

    袁绍确实与鲜卑人联合了,一方对付公孙瓒,另一方牵制住曹禅的力量。哪一方胜利,就前往支援哪

    事成之后,袁绍据有幽州。鲜卑人据有河套。

    “公孙瓒那人虽然能力不怎么样,但是他经营长城,对北方乌桓的敌视意味浓厚,布置有重兵在长城,我们进不去。”石能摇着头道。

    这个办法他也不是没想过,实在是不太可能。长城的防御能力,也是很强悍的。

    “那怎么办?”左右一丁点办法也没有,本科有些郁闷道。

    “佯作退走,诱使曹禅的骑兵追击。在大草原上,没人是我们大鲜卑的对手。”石能眼中光芒一闪而逝,毫不犹豫道。

    城头上,看着无数的鲜卑骑兵缓缓的退走。

    曹禅有些惊异道,今天发生的事情,有些颠覆了曹禅心中对于草原人的形象。

    鲜卑人强大是没错,但是他们更加擅长千里奔袭,在草原上展开骑兵间的对杀。他们还擅长劫掠边地百姓。

    偶尔攻打城池,大部分都是出其不意的突入城池,劫掠村庄。

    因为大汉的边防线实在是太长,东西数万里。一般情况下,屯扎数十万大军就不错了。难免会有遗漏的地方。

    而现在小小的别州,曹禅就屯扎了二十一万五千的军队。再加上棱堡的杀伤力,防御力,以及庞德骑兵的辅佐。

    鲜卑人的铩羽而归似乎变得有些水到渠成了。

    忽然,曹禅想起了一件事。汉武皇帝的时候,有一次汉武皇帝诱使匈奴人进入马邑,准备进行围杀。

    那时候,匈奴人也应该有二十万铁骑,汉人有三四十万。大多数都是步车,还没有曹禅这样的棱堡。也就是说,在旷野地带。形成合围的局势,匈奴人的二十万铁骑,厮杀不过三四十万的步车。

    来去如风,千里奔袭,出其不意。

    这才是草原人,劫掠中原人的不二法门。

    换而言之,只要曹禅的军队全部龟缩在别州内部,进行防备,一刻不松懈的进行防御,那么鲜卑人真的不是很可怕。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也是鲜卑人的弱点,极大的弱点。步度根在漠北有探子。能够探听到鲜卑人的动向。

    这等于是把鲜卑人的长处,来去如风,千里奔袭给破了。

    大军总是要集结的吧?总是要发布命令的吧?

    在鲜卑人退走后,曹禅笑着靠着女墙道:“现在我可以放心了,等熬到冬天的时候,鲜卑人自然就退走了。我们再出骑兵帮助公孙瓒,与袁绍厮杀。就轻松许多了。”

    鲜卑人带来的牛羊应该很足。但是也经不住几个月的吃喝,这是肯定的。在冬天的时候,更是冰天雪地。

    不可能一直呆在南方的。牧民们必须要回到草场放牧,养肥了牛羊,熬过冬天。

    “大将军现在感到轻松实在是太早了。我看鲜卑人是贼心不死,佯装退走,想要引诱我们追击。既然出了这种计策,就代表他对别州没有死心,各种各样的办法就会来了。”孙坚指着缓缓退走的鲜卑人,笑着道。

    今日小胜了一场,还验证了这道防线的防御能力,孙坚的心情也是很不错的。

    “他是佯装退走吗?”曹禅有些兴趣道,他到是没看出来,但是他听说草原人是不会在敌人的眼皮底下驻扎营地的。

    除非有城墙保护。

    如果在空旷的地方扎营,那么汉人是不会放弃这么好的机会。派遣步车进行劫营的。草原人的这种弱点,使得曹禅认为这次石能退走是想找块地方扎营,防备他步率的偷袭。

    “应该是佯装退走,不过如果我们不追击,他就是真正的退走。如果我们追击,他就会发动反攻,杀败我们的骑兵,进而乘势撕裂我们的防御。”这一刻的孙坚,眼中闪烁着是名将的睿智,笑着道。

    “那就死守城池吧,小心无过错。我宁愿做缩头乌龟,也不要让别州这块富饶的土地,随着我冒险。”曹禅换了一个神色,很是肃然的对着孙坚道。

    这边既然出奇的安定,曹禅打算起身返回朔方了。这是他对孙坚的一个重要的指示。宁愿缩起头做乌龟,也不要别州哪怕冒一丁点的险。

    “若是没有九成的把握。末将坚决不让骑兵出阵。”孙坚很严肃的下了保证。

    曹禅笑了笑,他心中对于孙坚的判断能力,以及军事能力,是有信心的但是也怕他头脑发热,勇猛太过了。

    这才适时的说了一句,以遏制住他那容易热血上涌的心脏。

    但曹禅也不至于,让孙坚全力防守,真正的做缩头乌龟。

    “我允许你在八成把握的情况下,领骑兵与鲜卑人厮杀。”曹禅给予了孙坚出阵的权利。

    “诺。”孙坚应声道。

    之后,孙坚命士率们打开了城池,对于各个小城也发布了命令。

    让他们收敛袍泽的尸体。以及鲜卑人的尸体。

    捡起箭矢,兵器等物。

    曹禅在待了一段时间,真正的确认鲜卑人走了之后,起身返回朔方城。

    这场战争,曹禅收获的是对鲜卑人畏惧心大减。也可以腾出手,做更多的一些事情了。

第二百九十一章 前方捷报

    一孙坚在泣里坐镇。想象中鲜卑人大举讲入别州劫掠的情州“从有发生。

    别州立不过二年,当初人口只有十万人,现如个却有了百万。土地富饶,可以养活十万军队。

    商业方面,虽然有些建树,但却被鲜卑人破坏了。不过也没关系,只要打败了鲜卑人,驱逐了鲜卑人。

    别州就又会繁荣起来的。

    带着这样的好心情,曹禅带着雪玉,凝脂,以及护卫们返回了朔方城。

    临走前,曹禅赐了孙坚节,以都督诸军,指挥前方战事。

    有孙坚坐镇,可以说是稳如泰山。

    按理说,曹禅发展别州的大计,已经完成了,超额的完成了。但是曹禅却并没有立刻举家南迁,返回河东,都督对袁绍的战争。

    但是别州实在是倾注了曹禅太多的感情,何况即使他回到了别州,也只是做一个大将军,坐在方寸之地,管管治下州郡,掌掌舵之类的。前线指挥的事情,曹禅不想插手。身边有人才,而不用。非要导手下人抢权,抢功,实在是不智。

    因此,还是呆在别州,看一看这场战争的胜负吧。

    如果能战胜之,并且以孙坚的能力甚至是北入大漠,驱逐鲜卑人,也不是不可能。

    因此回到朔方城内后,曹禅每日除了批复公文,以及听听蔡琰,部氏的琴音,看看招蝉的舞姿,就剩下关注前线的消息了。

    这日,日上三竿起。

    沐浴更衣后,用了早膳,就来到了蔡琰的院子内。

    小姑娘长的已经很是出挑了,十三岁的脸蛋稚嫩中,带着娇柔。此时穿着一身淡粉色的外衣,在亭中抚琴。

    柔指弹奏间,一阵阵美妙的音乐响起。很是能舒展心情。

    家中有琴师,有歌姬。曹禅的这耳朵也是被惯出来了,对音律也有了些造诣,听得出来蔡琰的琴艺,与部氏的差距已经缩小了许多。

    弹奏间,蔡琰一双美丽的眸子时不时的扫过曹禅,见曹禅闭起双目,左手随着音律缓缓的动着。

    神色舒缓。

    小脸上顿时闪过几分开心,弹奏的越发起劲了。

    在别州的这段时间,蔡琰可是很少能与曹禅独处,曹禅不是整天忙的累趴下,就是神色凝重,似乎发生了什么大事。

    每五日见一次曹禅就不错了,而且还是在部氏,招蝉的陪伴下。

    曹禅听琴,部氏弹琴,蔡琰学琴,招蝉起雾。

    但是最近,曹禅似乎是换了一个人了,每日都能见到了。神色舒缓,说不出的快意。蔡琰对军事方面没什么了解,自然是不知道,如今别州坚固,压在曹禅心头上的一块大石。落了下去。

    心情舒缓之下,不管是神色,还是作风都带了几分如沐春风的感觉。胡思乱想,这琴音就乱了。对于现在已经被惯的很叼的曹禅来说,这一小乱,无异于轰然巨响。

    睁开双目,曹禅看着蔡琰问道:“怎么了。”

    “有些走神了。”在曹禅的注视下,蔡琰略有些慌乱的转过头。小脸上浮现了一层红晕,轻声道。

    看着从蔡琰小脸一直延伸到颈项的红晕,曹禅心下一动,十三岁了,也是大姑娘了。把蔡琰托付给他的蔡琶,最近书信往来也颇为颍繁。

    书信内,就一个意思,为蔡琰找个好的夫婿嫁了。曹禅自然是不舍得,屡屡回绝。但是后果,就是让蔡邑有了些怀疑。

    最近用了略微委婉的话,说派遣仆人把蔡琰接回去。

    老家伙开始怀疑了。

    曹禅自然是舍不得蔡琰走的,好不容易把媳妇养大了,却要嫁给别人,一般都受不了,何况曹禅。

    大将军也做了好几年了,该霸道的时候,也该霸道一下。

    “琰儿也有十三岁了,是到了该嫁人的年纪了,心下可有夫婿的人选?跟我说说,我为琰儿做主。”曹禅笑着轻轻的为蔡琰拨开额头土的几根发丝,道。

    打算探探小姑娘心中的虚实了,若是小姑娘也乐意,那么就取了吧。

    如今别州已立,若是孙坚成功的驱逐了草原人。孙坚,夏侯惇,夏侯渊,曹纯,徐晃,赵云等将固然有功。他这个大将军也更加有功才对。

    坐拥侯位已经多时,是该称公,建立魏国了。以驱逐打败鲜卑人的功劳,把魏国的都城建在翼件信都。

    信度在翼州,在袁绍的治下。但是抢过来就死了。

    到时候,天下纷争暂定。他的地位已经很稳固,不惧怕天下诸侯讨伐了。建立魏国,就是魏君。

    身份在明眼人看来也差不多就是开国之君了,纳了蔡琰,料他蔡笆也不会再说什么。

    白哲的脸蛋更红,散发着醉人的红晕。但是蔡琰这次却强自回过头,认真的看着曹禅。轻声道:“琰儿从小就养在哥哥身边,哥哥忍心把琰儿给嫁了吗?”

    纯净的眸子,闪着让人怜惜的光芒。

    但是曹禅还是从中看到了一丝隐藏极深的狡黠,蔡琰被誉为才女,岂能昏庸?入曹府这些年,全是曹禅在照顾她。

    就算后来曹禅忙了,忙到不常常见到了。但是在她的心中,对曹禅的依恋反而更深了。

    先不说这份依恋吧,论相貌,曹几引哪里也是出挑的。论能力,他出生草根。步步的专到刚。肌位。天下无人小看。论权势,更是赫赫的大将军,大司马。

    别看蔡琰娇羞不已,但是心下却是很独立的性格。在她想来,世间男子即无有能比得上曹禅的,嫁给别人,自然是不若留在曹府内。

    六岁入曹府,早已经习惯了这里的日子。与部氏学琴,与招蝉弹奏,常常去看看曹真,曹颜,也给王燕请安,与曹母说话。

    种种以下,才让蔡琰说出了这份试探的话。

    反将一军。

    “我当然舍不得把琰儿给嫁人了。说了这句话,曹禅厚起面皮,伸手攀上了小姑娘的腰肢。

    虽然才十三岁,但是曹禅心下并没有什么负罪感。

    怕什么,王燕也是十三岁嫁给他的。这时代女子十三岁就成年了。

    曹禅是理所当然,但是蔡琰却是心虚不已,她也没想到曹禅的回答是这般动作。这要是被姓子看到就糟糕了。

    蔡琰心中心虚不已。

    凡事张弛有度,曹禅就只攀着蔡琰的腰,没有做别的。但是这个动作,使得两人都知道,蔡琰这辈子是别想再嫁给别人了。

    曹禅毕竟是大将军,总是有紧急事情发生的。何况曹禅都在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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