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一会回去我就给我家婶子打电话。”
菲琳洗漱完,明明看见二姨进屋了,怎么转眼工夫跟妈这两人跑哪去了?
“妈,二姨你们俩嘀咕什么呢?嗨!怎么还关门了哈!说什么悄悄话呢?”
说着寻到妈妈卧室门口推门往里看,卧室内姐两个不再往下言语,二姨笑了笑,打趣道:“这不有人托我给你保媒来了吗,一家女百家求,怕你妈不乐意我这不偷偷的跟她先说一下,要你妈不反对再跟你讲。”
“得,这都什么年代了还保媒,以为您年轻那会呢,人现在流行自由恋爱行不行啊!”
知道二姨打趣她,菲琳所幸陪二姨贫起嘴来。
菲琳闹着饿了,妈妈赶紧出来把弄好的早饭端到餐桌上。
又是小米稀饭,咸鸭蛋,还有妈妈蒸的花卷,凉拌了个黄瓜,还有一碟酱牛肉。
菲琳看着吃的是食欲大增,老爸老妈的手艺那绝对是一流的。
“二姨再吃点吧。”说话间菲琳顺手打开了电视,边吃边看电视。电视里的小品逗得菲琳又多吃了好几个花卷,幸好妈妈知道她现在胃口很好,食欲很旺,什么都是准备的富富裕裕的。
“我在家吃了,你自已赶紧吃吧。”
“二姨父呢?怎么没跟您一起过来?”
“出去挣钱了呗,傻丫头不能都呆着坐口山空啊。”
说会话,二姨借口说要回家给二姨父做午饭,就走了,菲琳妈送到楼下,两个人在楼下又嘀咕了好一会。
菲琳就觉得今天妈妈跟二姨都怪怪的,以前也没见妈送二姨到楼下,都是送到门口就行了,今天还非跟了下去,也不知道两人在搞什么。
吃完早饭,菲琳又开始倒腾她的电话。微信啊、qq啊,号码在妈妈的好友里倒腾出来,可是登录密码她是不知道的,所有的生前记忆都随着她的一缕香魂烟消云散,虽然肉体还在,但已物是人非。
洛尼雅在另一个世界那是数学天才,到了千年前的世界倒腾这点密码根本就不叫事,再何况她在部队学的就是现代信息,破解敌方密码那是基础课。
比较苦恼的就是电话号码本,却找不回来了,虽然在这方面无法获得菲琳生前的社交情况,好在这也不是什么人事,大不了她不找别人就是,等着别人找自己就好了。
窗外阳光明媚,知了不知疲倦的叫声此起彼伏。菲琳站在窗前伸了个懒腰,阳光照在她长长的黑发上,连头发都有了光亮,窈窕的背影在光晕中显得圣洁而灵动,美的不可方物,让人窒息。
舒展了下四肢,菲琳洗过碗筷,收拾好厨房,就回到自己卧室把弄她的新手机。
找开微信,更新定格在了今年的x月xx日,再往前翻看,菲琳生前的生活状况一览无余。在她们的世界里没有微信、没有qq、通信工具也不叫电话,人与人之间也没有这么多理不完的情感。各自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就好了。但在二十一世纪再用她以前的生活模式显然是行不通的,那样还不被看成怪物呀。所以她得尽快补,尽快了解菲琳生前的一切,好让自己代夫菲琳好好的过这一世。
菲琳的喜好还可以稍后一点了解,她的社交人群要尽快知道,要不见了以前的熟人她现在一个都不认识了,那肯定会露馅的。虽然可以装失忆,但不能总来这一手。
x月x日,菲琳与一个胖胖的女孩子的合影映入眼帘,看题记,与媛媛小妞。照片中的菲琳安静而乖巧,一脸的淑女范,而这个叫媛媛的女孩子一看就是个率真没心机的人。照片中两个人一人一只手组成了一个心型,笑容灿烂。
媛媛,这个名字好熟,在哪听过呢?洛尼雅陷入沉思中。
x月x日初中同学聚会。一群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各种搞怪,女生围着餐桌一次而坐,男生则都站在女生后面,给她们竖起两只兔子耳朵。菲琳坐在左侧靠边一点,再仔细看看,哈米娜,原来在这里又看到了,菲琳不禁笑了起来,这不是昨天帮她抢回包的那个女孩吗?
x月x日在姥姥家,照片中两位老人慈祥的坐在中间,这个是二姨,这个是老姨,看来这个穿军装的是二姨家表弟了,跟老姨一起的就是老姨家表弟了,两个姨父自不必说都已见过。
再往前翻看,一张年轻人的照片映入眼底,洛尼雅一愣。。。。。。。
正文 第三十四章 无语凝噎
现在占了菲琳身份的洛尼雅,在菲琳的微信朋友圈中看到了一张年轻而英俊的脸,而这张脸她是那么的熟悉,以致于让她产生了一种错觉,她是真的来到了二十一世纪,还是只做了一个梦而已。
看着这张照片,洛尼雅不禁泪流满面。那个高挑清秀的男生,在别人面前霸道异常,可是只要见到她就温柔象个孩子一样。
菲琳并没有给这张照片配上题记,洛尼雅想象不出这个男孩跟菲琳是个什么关系。他为什么和她一样来到了二十一世纪,本以为前世的一切都已远离,为什么在这里又见昔日故人的照片?
这张面孔对于洛尼雅来讲,却是刻骨铭心的记忆。暗恋了她许久的战友,她从来没有给他表现这份感情的机会,虽然自己心中百转千回万般动容,却因为自己心中藏了别人而没有珍惜过他。
在她战机坠毁的前几秒她的爱慕者替她挡了对手的攻击,她眼看着他坠落却无能为力,而她终没能躲过那一劫。坠落的那一刻,她很后悔,遗憾自己拥有时为什么那么的不珍惜,而失去的那一刻,心中却如千虫腐骨般的痛,心脏在那一瞬被掏空,她甚至来不急掉一滴眼泪,两个人便已永别。
此刻这张照片勾起了她前世最痛的回忆,只有生死关头人才会明白在爱情的世界里,最最重要的不是你的所爱是否已经拥有,而是爱你的人在生死关头可否舍命护你。
泪已模糊了双眼,娇美的容颜令人动容。若可以重来,她一定会珍惜这个用生命爱自己的人。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差别吧,她爱的男生她无法感动他,而爱她的男生却用生命的代价融化了她,可惜明白时一切都已成为过往,成为一段痛徹肺腑的回忆。
他为什么会在菲琳的生活中闪现?难道他比她还早的来到了二十一世纪?不可能啊,她跟他相继坠落也只差了几秒钟而已。时间的长河这么久,他们两个这么巧都跑到了这里?难道是上天为了让她完成遗憾?要不还奇怪呢怎么这么多的人她就与菲琳相遇了呢?还合二为一了呢?原来这一切都不是无缘无故发生的?
一口气向前倒了三年的微信朋友圈,看过之后对菲琳的生活经历,人际关系,思想动态等有了个初步的了解,这样在以后的生活中就不至于老是因为失忆症而吓到身边的人了。
菲琳爱听什么许崇啊、王杰啊、魏晨啊、萌萌哒天团、许巍一些人的歌曲,洛尼雅一个都不认识。
想想以后难免要跟菲琳的亲朋友们打交道,自己不能一点不了解菲琳的喜好,对于音乐,还得赶快补下现在的流行音乐,面对这些歌曲乐曲她还真的是有点晕。
对于洛尼雅来讲,二十一世纪的人们可都是她的老老老祖先了,这个时代的主流音乐她有待了解。
各方面的不适应也只能偷偷的叹息,就说这个电话吧,这么大个家伙整天抱在手里怪碍事的,哪跟她们的世界里,民用通信设备不过就是一个小小的装饰物而已,可是它却涵盖了现在移动电话的所有功能,要看媒体视频的时候,红外十六维屏幕让每一位使用者随时拥有更大更便捷全方位的立体视觉享受,最主要的还是方便啊,只要对着设备语音说出你的意图,通讯设备会通过电子屏查出n多方案供你选择。
再看看握在手里的这个新买的电话,呆、土、傻,使用起来一点也不方便,还叫智能机,这样的设备也叫智能的话,她不知道这里的人们见识了真正的智能会叫出什么名字来。
虽然科技落后了点,环境还是满怡人的,虽然她前世的世界环境也很不错,终究没有这里养人。
菲琳的摄影技术还是满好的,她的朋友圈里贴的照片是最多的,虽然都是随手拍的日出、日落、花草、树木、大海、蓝天,虽然不是上乘作品,却也灵秀绚丽。由其各种花朵,她怎么这么爱花啊,洛尼雅军人出身,没有太多的时候去做些小女生的心态,什么化妆啊、打扮呀、小资啊,她不是不行,实在是没有时间,重生在这里看来以后得好好学习一下这里的文化,安心做个乖孩子。
菲琳跟她也不是没有共同点,尤其对美食的爱好,这一点令洛尼雅非常满意,没想到小龙虾这么古老的生物在这里还没有灭绝,而且正流行,哪天要不要出去吃一顿尝尝呢?辣椒是这个时候主流的调味品,虽然做为菲琳的洛尼雅还没有真正的尝下当今正宗的麻辣风味,但看着油亮艳丽的红色就叫人心驰神往。
二姑包子,洛尼雅看到包子就想笑,想起那天在医院她偷吃了好多的包子把众人吓了一跳的情景都觉得有趣。估计不是她自己馋,实在是原主菲琳自己也好这一口,她替她而已。
火锅,这什么呀,又是鲜红的辣椒,一堆菜放在那里干什么呀?这个菲琳秀这么多好吃的不是让她洛尼雅羡慕嫉妒恨吗?
x年x月x日,路上遇一讨饭的老奶奶,一头的白发在风中凌乱,看上去有八十来岁了吧,应该比我奶奶年纪还要大,我问她没有儿女吗?这么大年纪了为什么还出来讨饭啊?老奶奶一脸的慈祥,告诉我说她因为自己不能生养,四十多岁的时候和老伴抱养了一个儿子。儿子小的时候她过于宠爱,宠的儿子脾气好大,有一天儿子与村里人口角一时气愤杀了人逃跑了,出事后媳妇也走了,留下两个孩子,一个七岁一个六个月,她和老伴年纪都大了,干不动活了,为了孙子孙女,只好到城市里来讨口饭吃。听得我心里很难过,给了老奶奶一百块钱,叫她回去给孙子孙女买点吃的吧。
翻看着菲琳的生活历程,看得出这个女孩子内心善良,性格乖巧,生活安逸,这个时代的中国虽然屹立于世界之林,繁荣昌盛的一隅依然还有在痛苦中挣扎着生存的人们。
洛尼雅不禁陷入深思之中。突然响起的电话铃声,让人吓了一跳。
正文 第三十五章 感谢
“菲琳,晚上我请客,你一起来吧?”
“菲琳是你叫的吗?没大没小的,说,都有谁?要是有不喜欢的人我可不去。”
电话是小志打来的,一如往昔的嬉皮笑脸,这姐弟两人是亲人,也像朋友。
“主要是感谢中心医院的文文,你的事情多亏了人家帮忙,你这不没事了吗,咱谢谢人家总是应当的。要别的事我也不拉着你了,我想你也应该当面谢谢文文,正好她今天早班,下午没事。”
听得出电话那头提起文文这个名字语气都变得温柔了许多,菲琳带着坏坏的语气调侃:“李云志,你不是喜欢上人家了吧?是谢人家还是你要追人家?老实交待。”
“她那么丑我看不上,我找媳妇怎么也得比你漂亮百倍才行对不对,否则不被你笑话死。”
是真心话吗,连人家什么班都门清,还说没动邪念?”菲琳是没事成挤兑小志,逗她弟玩。
“李菲琳你长没长脑啊,我不问人家上什么班怎么请人吃饭啊!”
小志这几天跟文文聊的不错,他是真心喜欢这个热情单纯的姑娘,不象身边的女孩子一样矫情。
要说小志个人条件不错,那张帅气的脸棱角分明,世俗的话说一看就是个男人样儿,胖瘦适中的身材,一米七八的身高,加上人品又正,喜欢他的姑娘一大把。对于找女朋友这件事小志有自己的主张。
首先说小志是个务实的年轻人,做事稳重思虑周密。现在的社会浮华的背后潜藏着危机,身边的朋友你刚参加完他的婚礼,半年后再见时,也许他都离完了,结婚离婚如同儿戏。以各种条件为前提的婚姻分分合合也很正常,他可不想媳妇娶到家没几天觉得两人不合适再去离婚。
身边的女孩子娇惯的不成样子,二十几岁了还不能独立,甚至自己连袜子都不洗。要娶回个这样的日子怎么过?总不能自己娶个媳妇让老妈给洗衣做饭吧?
更有甚者,有了孩子后两个人因为谁给孩子换尿布也能导致离婚,一句话,个性都太强,不懂得相互包容,都在强调自己的个性。
自己是个男人,势必会在外拼搏事业,照顾家的事情肯定会交给媳妇,虽然现在社会提倡男女平等,他还是觉得男人应支撑起养家的责任,至于媳妇能够料理好家务,外边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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