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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不再看,折身进了厨房,水池里堆积着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吃完还没有洗的脏碗碟,顾即无奈的叹了口气,家庭的特殊让本该处于无忧无虑年纪的他早已习惯了做这些家务活,他撸起袖子,在闷热的厨房里洗起碗来。
收拾好的时候后背湿了个透,又不得不跑到客厅的落地扇前面站着,风扇像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颤巍巍的转动着,风力很小,根本解决不了此时热得满头大汗的顾即的需求。
顾即想伸手拍拍这台落地扇,又想到家里唯一还会转的的也就只有这个老伙伴,到底没舍得下手。
草草解决了晚饭,顾即兴奋的冲了个凉水澡,浑身舒畅的滚到了床上去,拿着竹扇像在树底下乘凉的那些老人一下一下的扇着。
以他常年观摩老人扇扇子的姿势来看,他已经找到了最佳技巧——扇的时候不能快,用力扇的话不仅手会酸,还会适得其反的出汗,不划算,要用手腕发力,扇的时候要有规律,风不大也没关系,能保持有风就行。
他就这样惬意的躺在床上,想以后长大了或许可以当一个扇子批发商,谁想要扇得好就问他技巧,问一个收费五毛钱,问十个他一天的伙食就有着落了。
天色慢慢暗了下来,外头的楼房都开起了灯,街道上又恢复了热闹,应该是小区里的老人吃饱饭后又出来溜达了。
老旧的路灯投射着幽黄的光,能听见楼下人家打招呼的声音,隔壁应该是开饭了,细听的话能听见张罗加菜的声音,好像是二虎又不肯吃青菜被骂了。
顾即坐起来,半个身子探到窗外去,3栋楼一对年轻夫妻刚刚下班回家,有说有笑的入了楼房。
卡车已经不见了,林家三口也不在了,正是饭点,家家户户都飘着饭香,顾即用力吸了吸鼻子,好像还能闻到炭烧猪肉的味道。
他已经记不清有多长时间没有吃到肉了,借着路灯看着自己的手腕,因为太瘦,手腕的骨头很清晰,不吃肉就长不胖长不高,自己已经十岁了,看起来却和二年级的学生没什么区别。
怎样才能不吃肉就长高长胖点呢?
顾即陷入了沉思,等他再抬起头,3栋楼斜对面一个房间已经亮堂起来,他愣了下,他天天晚上趴在窗前看,从来就没有见过那扇窗户里面的房间亮过。
这让他找到点饭后的乐趣,目光一动不动的粘在那扇窗上,试图想要看清楚窗里面的情况。
等了很久,窗被人从里面打开了,顾即屏息以待,像发现了新大陆一般伸出头去看,先是一台只露出了角的褐色书写桌,桌面上放着一个没有打开的台灯,继而一个少年慢慢的走出来站在窗口前,湿漉漉的发,白色短袖,看起来像是刚洗好澡的样子。
顾即有那么一瞬间以为自己是出现了幻觉,站在窗前的竟然是今天下午才见到的林景衡,他对这个干干净净的男孩子很有好感,因为小区里没有一个男孩子比他好看,也没有一个男孩子比他有礼貌。
顾即想要跟他做朋友。
于是他欣喜极了拼命挥手想要吸引林景衡的注意力,林景衡竟然也慢慢转过头来了,正是往他这个方向,顾即就更是开心,正想喊他的名字,却发现林景衡只是一眼就把目光收回去,林景衡三个字顿时被扼杀在喉咙里。
林景衡只是单纯在打量这个新环境而已,压根就不想理他——顾即气馁的把探出去的半个身子收了回来,这时候他发现他也看不见林景衡了,他的视线被楼房凸出来的一道水泥砌成的阳台挡住了。
林景衡不是不理他,而是看不见他,再说,林景衡也不可能做把身体探出窗户的动作,他看起来家教像是很好的样子,这种行为不应该出现在他身上。
顾即现在只能看到书写桌的一角,也勉勉强强能看见林景衡搭在窗台上的一只小拇指,他兀自傻乐的半天,想这是他一个人的小秘密,林景衡绝对不会知道自己住在这里。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不想让林景衡知道自己住在哪里,又看了一眼自己乱糟糟的家,好像又有点明白了。
发现了点小乐趣后,顾即就关了窗不再看,拿着扇子又继续慢腾腾的扇了起来,时间还早,顾即没事情可做,想到明天是星期一得上学,还不错的心情又更明朗了些。
顾即喜欢上学,虽然同学们都不太爱和他玩,但至少热热闹闹的,在家的时候,不是要面对凶狠的男人,就是一个人在房间里发呆,无论哪一个都不好受。
如果他有朋友就好了,其他同学都有朋友,等他成功和新来的林景衡做了朋友后,应该就不会是孤零零一个人了吧。
顾即上学从来不迟到,今天也是一样,他是第二个到教室的,比他先到的是他们班的劳动委员。
二年级的时候,顾即也竞选过小组长,但只有一个新来的外地同学投他一票,那个同学一开始还愿意和他玩,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就不搭理他了。
可能是和当地的孩子玩到一块去了吧,和他一起玩就不能和当地的孩子一起玩,他一个人哪里比得过那么多人,他要是外地同学,也选择当地的孩子。
劳动委员看到他,有点尴尬的样子,左右看没有人,好像在犹豫要不要和他打招呼,顾即心里有点开心,说了声,“早上好。”
顾即清晰的看着劳动委员的嘴巴动了动,他觉得这次很有可能得到一个相等的问候,可劳动委员没那将那句问好说出来,因为此时打扫卫生的两个同学已经到了。
顾即知道今天是听不到问好了,劳动委员紧紧闭了嘴巴不再看他,转向门口的同学,表情有愧疚还是什么的,顾即看不懂。
他走到自己的位子坐下,其实他有一个同桌——勉强算得上是他的朋友。
小孩子总是会莫名其妙对一个人产生敌意,一个接一个,然后抱成团。
顾即知道他们不喜欢自己是因为家里那个男人,而他们不喜欢自己的同桌是因为他的同桌是一个快一百斤的胖姑娘。
没有同学愿意和他们两个坐在一起,老师只能把他们两个安排在课室的最后面,于是两个同样被人嫌弃的人就变成了同桌。
顾即的同桌叫夏夏,是姓也是名,快上课的时候,夏夏才姗姗来迟,她太胖,每次走到学校都是气喘吁吁的,如果天气热,还要加个满头大汗。
夏夏从银河走过来——同学们都管课桌中间的过道叫银河,顾即也觉得名字很好听,但对于夏夏而言却是铁板烧上走路一样,因为通常这个时候,班里的同学就会像躲避瘟疫一样避着她,像是她身上的肉和汗是病毒,他们染上一点就能死了一样。
谁没有肉,谁没有汗啊,顾即站起来给好不容易走到桌位的夏夏让路,夏夏低着头走进去,能听见她急促的喘息声。
两个人都坐好,顾即想了想从书包里抽出手帕,低声对着夏夏说,“擦擦汗吧。”
夏夏吸吸鼻子点头接过,没有说话。
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交流很少,只能在彼此收到一些莫名其妙的恶意之后表示点关怀,顾即还记得,有一次甘小雨无缘无故要打自己的时候,是夏夏站了出来吓退甘小雨。
从此以后,顾即就决定对夏夏好,得人恩果千年记,他一直将去世的母亲教给他的这句话铭记于心。
打过预备铃后,课室慢慢安静下来,第一堂课是班主任语文老师的课,语文老师是一个喜欢穿波点裙的姓云的年轻女人,她打扮时髦,班里的小姑娘总会在下课的时候谈论云老师的穿着。
今天她穿一身橙色的连衣裙,连衣裙从上往下有着大圈的白色波点,与平时不同的是,她今天的笑容似乎要比平时更灿烂些,这让她看起来更加明艳动人。
她站上讲台,满面春光,“同学们,有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今天我们班来了一个新同学。”
班里的同学们顿时像热水一样沸腾开,而顾即听到新同学三个字心里莫名一顿,抬起头来。
“让我们鼓掌欢迎新同学的到来。”
同学们都很捧这个年轻漂亮女老师的场,于是在清脆的掌声里,红褐色教室门口慢慢走进来一个男孩子,男孩子和他们一样穿着黑白相间的崭新校服,干爽的发型下是顾即有过两面之缘的脸。
继而是顾即熟悉的语调,和昨天下午他自报姓名的口气一般,客气有礼貌,“大家好,我是林景衡。”
但接下来他又多了句,“双木林,景是风景的景,衡是权衡的衡,很高兴能认识大家。”
顾即看着讲台上那个挺拔如小松柏的男孩子,不由得有点泄气——他昨天并没有这么详细的介绍,更没有说很高兴认识自己。
又想,为什么偏偏要转来他们班读呢,他原先还以为能交到一个朋友,现在看来不过竹篮打水一场空。
可是,林景衡目光扫射教室的时候,在看见他的时候顿了两秒,继而给了他一个浅浅的笑容。
顾即那时候还看不出那个笑容的客气和疏离,他只知道林景衡非但没有假装不认识他,还确确实实是对自己想了,他瞬间又燃起了希望,林景衡和这里的同学都不一样,或许他真的能和自己成为朋友呢。
云老师教过他们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如果他是真心想和林景衡做朋友,林景衡应该也愿意和他成为朋友吧。
第7章 chapter7
在顾即生活的小县城里,到处都是满街乱跑的调皮捣蛋鬼,很少有林景衡这样长相俊秀又谈吐得体的男孩子,是以,林景衡的到来就像是给三年二班丢了一颗小型□□,顿时令整个班级沸沸腾腾起来。
就连只是初次见面的云老师对其也是青睐有加,给他安排的座位是课室里视野最佳的,顾即看着林景衡不急不躁的走到班长滕佳的座位旁,先是和滕佳道了声好,这才拉开椅子坐了下来。
顾即觉得林景衡肯定是从大城市来的孩子,言行举止都和他们不一般,就连平时总是低着头佯装看书的夏夏此时都忍不住抬头看向林景衡,顾即甚至在夏夏脸上看见不知道是因为热的还是什么其他原因而生出的两朵红云。
林景衡无疑是受欢迎的,下课的时候,同学们都对这个新伙伴表示热烈的欢迎,围在他身边叽叽喳喳的问他是哪里人,为什么从来没有见过他,又为什么要转来这个学校。
在课室的一片嘈杂声中,顾即不敢凑过去人堆里,竖着耳朵才听见林景衡耐心的回答一个个问题——原来他的爸爸是教师,被调职到这个学校来教书,是以全家都搬迁到这个小县城。
顾即脑海立即浮现那个带着金丝眼睛斯斯文文的男人,形象倒是很有读书人的味道,和他说话的时候慢条斯理的,令人感觉很舒服。
哪个班被林叔叔带到,肯定很有福气。
他为自己是第一个见到林家三口的人而暗自窃喜。
一整天,三年二班小同学的注意力几乎都放在了林景衡身上,就连小霸王甘小雨都亲口表示自己要罩着这个转学生,这可是难得的事情,能让全班最调皮捣蛋的甘小雨都喜欢的人,顾即掰着手指头都数不出三个来。
很快就到了放学,同学们三三两两的回家,林景衡再受欢迎,但班里已经形成了小集体,一时半会也融不进一个小团队,现在他像是落了单,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出教室门口。
于是同样孤零零的顾即瞅准机会,一拉书包就跟了上去。
可能林景衡发育好,两条腿长得长,顾即追出去的时候林景衡已经甩他一大截,不得已他只得追着林景衡的背影跑了一会,快到校门口的时候,终于只有几步之隔。
顾即眉开眼笑的跑上去,声音很脆的喊了声,“林景衡。”
林景衡脚步一顿,转过头来看他,末了,依旧是那种客客气气的神情和语气,“顾即,有事吗?”
顾即为他记住了自己的名字而感到开心,他扯了扯书包带子,发现带子已经磨破了皮,不好意思的拍拍,假装随意道,“我们是邻居,要不以后我们一起回家吧。”
他的口气很轻松,但只有顾即听到自己心脏噗通噗通的声音,被拒绝过太多次的他,现在还是隐隐希望林景衡能接受他的提议。
林景衡像是思考了几秒,末了道,“行。”
这个字像是给了顾即一颗定心丸似的,他猛烈跳动的心顿时安定下来,眉眼都明朗起来,这让他原先就眉清目秀的脸庞显得更加稚气,像个刚上小学的一年生。
林景衡答应顾即和他一起回家,但一路上几乎都是顾即在说话,他说一句,林景衡就嗯一声,从不多说,于是顾即像是要把这些年堆积在心里的话一股脑吐露给这个新朋友,讲起话来犹如黄河之水天上来滔滔不绝。
“我从小就在这里长大,这里的地区我都很熟悉,你要是有不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