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BOSS,有种和我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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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BOSS,有种和我斗!-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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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ho would you like to follow,miss xin?”(辛小姐,你想跟着谁?)

    一个是禽兽,一个是衣冠禽兽……

    我TM……谁都不想跟!

    “Do I have a choice?I just hope you're a gentleman!”(我有选择吗?我只希望你是个绅士!)

    “Rest assured,I've got the high education!”(放心吧!我受过高等教育!)

    她的身份可疑,是个潜在的危险,可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选择将她带走,因为刚刚她甩开高飞,扑向他,用着只有他们两个知道的语言,向他寻求帮助?

    沈桀紧了紧手中纤细的手腕。

    还是因为她略带质问的语气说,沈先生,你没有来看我!

    “其实,我有去夜上海!过去的一年,我每天都要去夜上海转上一圈,可我没遇到过你,你到底是什么人?这一年,你又在哪里?”

    辛玖玖看着沈桀的背影,他的声音不大,多半被打散在风里,他拉着她,从医馆出来,要去哪里,她不知,但她似乎,打心底里不怕他!

    和高飞独处的时候,她还会担心,掌控不住局面,在自己不情愿的情况下失了身,受了欺辱,可面对他,她不怕,是因为她知道,他们前世便是夫妻,前前世也是夫妻,还是认定了,受过高等教育的男人,真的就变成了绅士?

    “幸好,我们没遇到过,如果我们在夜上海相遇,大概我连和沈少爷说话的机会都没有!过去的一年,我在夜上海后厨,负责砍柴!”

    “砍柴?”

    “对!为保贞洁,自毁形象,不肯侍奉后厨的掌事,罚我夏天烧火冬天劈柴!”

    “……”

    白天她捡帽子,他便看到,她手指冻伤很严重!

    原来……

    不过,他不能理解,特别不能理解,一个小小渔女竟然有这样的骨气!

    “那你的英语呢?怎么学来的?”

    “小时候,有一外国佬,做海鲜生意,在渔村逗留数月,有的孩子,可能天生语言天赋比较好,学新语言学的快!”

    辛玖玖从医馆被质疑开始,就一直在想,最完美的理由,果然,沈桀对她的说辞,半信半疑,信比疑要多!

    “多学一门语言,是让你受益匪浅的经历!还有……女人的身体,就是最锋利的武器!”

    “不是哦!女人的身体,只对对的人用,才能成为有用的武器,给其他人用,那便是糟蹋了!”

    “……”

 第243章 黑道教母(11)

    辛玖玖个人力量,无法与社会抗衡,在这个时代,贫富观念太重,重男轻女,根本没有道理可言!

    夜上海里的男女如此,高飞如此,沈桀亦是如此!

    不过,比起高飞眼中的赤//裸裸,沈桀这个衣冠禽兽,看起来更加顺眼一点!

    熔炉社会,不是为了改变社会,而是为了不被社会改变。

    “沈桀,我不愿意用身体做武器,这是为求自保的下下之策!就算某天,万不得已要出卖自己,我也希望,是我主动找个合适的人卖,而非被强迫!”

    “你……”

    沈桀忽然停下脚步,扭过头来看向辛玖玖。

    从眉眼,到下颌,再到一马平川的……

    他第一次感觉,稚女的身材,竟然也这么诱人!他,审美一向正常的!他和大多数男人一样,喜欢大波,绝对不是喜欢小女孩的变态!

    沈桀撇过头,继续前行。

    “你……还是先加把劲发育自己吧,不然……到时候遇到合适的,当心卖不出去!”

    “……”

    好气哦,但还是要努力保持微笑!

    “你又不是我阿爸,替我着什么急?诶?沈桀,你拉我去哪儿?”

    沈桀满头黑线,在心里默念着:我是受过高等教育的,要绅士,不能和没规矩的粗野丫头一般见识。

    “你该喊我少爷!”

    “喊你少爷的多了,我不想随波逐流!”

    “……”

    她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妄想从称呼上,教会他,何为尊重!

    尊重,可并非是少爷小姐的称呼!

    如果可以,她希望他能称呼她的全名,辛九也好辛玖玖也罢,而非阿猫阿狗一般的唤。

    “辛九是你的真名?”

    “对!但是,是大写的九!”

    “王久?”

    “对!”

    “好吧,辛玖,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带着何种目的接近我,但我想告诉你,良禽择木而栖!”

    沈桀停下脚步,指着眼前的豪华别墅,看向辛玖玖。

    “看到了么?这只是我在青帮的别墅!我母亲是沈家最受宠的女人,而我深得父亲喜爱,跟着我,才是最有前途的!你要什么呢?钱?权?不管你要什么,别的大哥能给你的,我也能给你,他们给不了你的,我还是能给你!”

    辛玖玖有些意外,沈桀似乎,很适合做领导人。

    “你在策反我?”

    “对!我爱惜人才!像你这样,有骨气有胆识,又能说会道的女子,正是我在寻找的助力!”

    两双同样明亮的眸映着彼此的脸,沈桀,是谁给你的勇气和自信?倘若我真的是别人手中的棋,又会如何选择栖身的大树?还好,我就是我,倘若还是倘若!

    “我知道,空口无凭,你不会相信,但你要想清楚这其中的利害关系!夜上海是我的管辖地,地契却到了兴和会手里,今天这么巧,周二带了枪,借此起冲突,真正要杀的人……是我!”

    所以,把地契卖给兴和会的人,是幕后黑手!好一招借刀杀人!

    “可我没去!怎知冒出一个你,虽然你杀了周二,确实救了高飞,也能借此潜伏到我身边,但周二是兴和会的二把手,你杀了他,兴和会不会放过你!这一点,你大哥有没有替你考虑过?!”

    “还有……我父亲就这样轻易的把来路不明的你塞给我,可知道是为何?”沈桀不等辛玖玖回答,便自顾自的给出了答案:“为了,等周老虎找我算账的时候,拿你去顶包!你觉得,到时候你大哥会救你么?”

    “……”

 第244章 黑道教母(12)

    夜风撩起了沈桀的发,发尾轻摇,辛玖玖忽然感觉有些冷,夜风冷,面前的人,也很冷!

    她原先,以为他是留学的海归,富家子弟,讲着一口不中不洋的话,之后知道他是黑道大亨家的少爷,便给他从新定义,和她见识过的那些女票客一样,是衣冠禽兽!

    而现在,似乎又要从新定义,他没有不中不洋,说英语的时候一副伦敦腔,说上海话的时候带着浓浓的吴语方言,没有炫耀优越感,而是条理清晰的,一条条罗列,分析利害。

    说的好像,他真的是一个好大哥,只要跟着他,便不用担心被算计被利用,跟着他,便能从此吃香的喝辣的走上人生巅峰!

    可骨子里,却不肯相信任何人,更不肯相信,一个女人,可以在没有后台的情况下,做出任何惊天动地的举动!

    “所以说,你以为,我背后的大哥是谁?”

    辛玖玖抓了抓自己油腻腻的短发,和沈桀干净飘逸的短发形成如此强烈的对比,她挣了一下手腕,轻易的从沈桀手里挣脱,迎上他嫌弃的目光。

    “喂!你多久不洗头发了?”

    “都说了,我就是一砍柴的!你不会以为,我头上抹的是洋人的发油吧?”

    “……”

    沈桀觉得,眼前这女子,着实……算不得女人!如此正经八百的时刻,她怎会有这般怪诞的举动?

    “沈桀!我背后没有大哥,不管你信不信,我都是刚好路过!我不想解释,但我想问,你会把我交出去么?估计这会儿,周老虎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她真聪明,把话语权和抉择权从新扔给他。

    她背后没有大哥,谁能保她,她便跟谁!

    沈桀喜欢识时务的人,至于眼前的女人,值不值得他救,他也不晓得,但大佬心中自有一杆秤,大手一挥,让她暂住豪华别墅,二楼一处不起眼的房间。

    辛玖玖在豪华的浴缸里泡着澡,有多久没有舒舒服服洗过澡了?在她的记忆里,不多不少,刚好一年!

    擦干身体,用宽大的袍子包裹住自己,路过梳妆台,看着自己几乎没有发育的身材,如果再继续抑制它生长,大概真的要留下遗憾了!

    她讪笑,将自己抛到大床上。

    还是当大佬好,有酒喝有肉吃,有美女陪,有大房子睡……

    所谓今朝有酒今朝醉,今朝有床抓紧睡,隔天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要亡命江湖!

    她累极,沾床就着,只是睡的一点都不安稳,梦里周二脖子突突的喷着血,喷了她一脸,她伸手一抹,整张脸都变成了血色,她猛然睁开眼,外边刚刚蒙蒙亮,而她出了一身汗。

    该死的生物钟,该死的本能,有丝绸一般的被子盖,竟然热出一身汗!有柔软的大床睡,竟然还想着不能起晚!

    一双大眼,盯着天花板,今日的虹口又将发生怎样的惊天动地?

    沈桀私人公寓·书房

    高飞将结果带到。

    “J哥,一年前,我将辛九从渔村买出,之后卖到夜上海,小金凤嫌她是大脚,送到了后厨,颇受排挤,夏天烧火冬天砍柴,无一日休息……后厨管事看的严,明令禁止她外出、更不许她在客人面前露面……所以,她没有机会结识外人!”

 第245章 黑道教母(13)

    沈桀站起身,身上披着一个深灰色中式披风,看起来十分保暖,他抬眼看向高飞。

    “禁止她外出、更不许她在客人面前露面……可昨天,我在虹口遇到过她!”

    辛九和沈桀遇到过?

    高飞眼珠子一转,从裤兜里掏出一物,摊开手掌,把一个小铁盒子递到沈桀手里。

    “冻疮药膏,昨天下午买的,她出去过!是一个后厨的丫头帮她望风的!据了解,她确实,极少出去。”

    冻疮药膏……

    沈桀托着那小铁盒子,拧开盖子,确认是普通药膏无疑。

    “这药膏,还蛮好闻的!”

    和昨日大街上相遇时的味道一样!当时应该是刚刚涂上没多久!

    高飞看着沈桀猛虎嗅蔷薇的表情,不知怎么的,感觉浑身不舒坦。

    “昨日,她叽里咕噜说的一堆,是洋文?”

    “那叫英语!”

    “她会?!”高飞语气中透着惊讶,“难以想象,一个15,额不……今年该是16岁,这样一个小笃(小女孩)是如何抡起斧头劈柴的……又如何学会的洋文!”

    “嗯……确实难以想象!”

    沈桀自行脑补了一个挂着两条鼻涕虫,抡起斧子劈柴的小人儿,感觉没什么不可能的,她本来就不是正常女人!

    “难怪敢举刀砍人,估计她是闭着眼睛把脖子当柴火劈了!”

    高飞语气里带着的酸,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说完自个儿都愣住了,怕沈桀瞧出端倪,连忙岔开话题。

    “J哥,周老虎那边没动静!倒是……沈岸那边……听说沈岸一晚上没睡!抽了一晚上大烟!”

    “哼,抽呗,趁早成大哥那样!省得我动手!”沈桀顿了顿,看向高飞,“你伤怎么样?”

    “好多了……这手枪,真厉害!”高飞抚了抚受伤的位置,感慨,“当时,砰砰砰,这么几下,被打中就是血花四溅!真TM疼!那玩意儿比弓箭好使!咱们什么时候能用上这种好东西?”

    “阿飞你别羡慕他们……我正在找路子,我们不买仿制品,直接从外国人手里交易……”

    打发走了高飞,沈桀从西服的兜里拿出烟盒,他不抽大烟,不抽土烟,他比较喜欢洋烟,比大烟好抽!而且对人伤害小!

    “枪……”

    男人站在窗边,吹着初春的风,吞云吐雾,他双眸深远,带着一股子沧桑,有人敲门,是熟悉的女性声音,他连忙把烟头按灭在烟灰缸里,关上了窗。

    “请进!”

    “阿桀,干嘛让我找你小时候的衣服?”

    卓玲玉是典型的上海女人,裹着小脚,穿着满族的便袍,年轻时候也是十里八乡一枝花,怎奈何被黑帮大亨看上,强行娶回了家,刚开始也抗争过,不过很快就怀了孩子,想要抗争的念头,被孩子牵住了脚。

    那个时代的女人,活的没有一点人权,以夫为天,以孩子为全部,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但这并不妨碍多年娇养出的金贵。

    她身后跟着一个小丫鬟,提着小皮箱,恭敬的放到书桌旁。

    沈桀打开皮箱看了一眼,挑了一身。

    “拿一身就好,您怎么都拿来了?”

    卓玲玉委屈:“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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