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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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伤痕- 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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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人相互看了一眼,不知道怎么回事。
    “有人爬到车顶上了!”坐在前面的司机倒是看见了什么,他冲着透视窗里喊,但声音很小。
    “什么?”孙金刚一惊,不由得掏出枪拉开了保险。
    孙金刚这一动,他手下的小弟也纷纷掏出了枪。他们不敢贸然冲出去,现在这样出去无疑就成了车顶上人的枪靶子。
    然而也不等他们想出什么举动,一声震耳的枪响声中,一颗子弹从上而下地打进了司机的头顶。司机的脑袋如同西瓜一样炸裂开了,血雾溅得透视窗一片鲜红。车里的所有人都本能地低下了身子,相邻的一辆车里的人见状便打开车门逃了出去。
    “日!”
    孙金刚骂了一声举起枪向车顶射击,车里的剩下的四个人也开始朝着车顶射击。孙金刚发给小弟的枪里,有三把是标准的五四式手枪,两把则是西北乡下土作坊里生产的制式不标准的手枪。这种手枪口径粗糙,威力也不稳定,根本打不穿车厢。拿这枪的两个人,一个被弹射回来的子弹打穿了肩膀,另一个被子弹砸穿了左眼。
    车顶上第二声枪声响起,一个伏在车上的小弟背后中了一枪,子弹直直地打断了他的脊椎骨,在“喀拉”一声碎骨声里,这个小弟瘫软下去,失去了任何行动力。
    孙金刚和另外两个小弟打光了弹夹里的子弹,在车顶上打出三十个星散的弹孔。弹孔中正透出阴惨的天色,似乎什么也没有打中,也没有人在车顶上了。
    “他跳下来了!”孙金刚喊了一声,立刻向下一伏身子。
    孙金刚话一喊完,便有人在车左侧开了三枪,这三枪里有两枪都打进了一个小弟的肺部,那个小弟被子弹的惯性带得向后一撞。
    “日!”孙金刚躺着不敢起身,掏出一个满弹夹换上了。
    另一个小弟冲着车侧面开了一枪,车侧面又开回来一枪,这一枪掀掉了那小弟的头盖骨,粉红的脑浆涂溅到了车厢侧壁上。
    这下子孙金刚弄明白了这人的战术:他先打死司机,引车里的人开枪,再爬下车通过观察开枪的弹道判断车厢里的人的位置。孙金刚和手下已经打掉了四十发子弹,但似乎根本连那人的毫毛都没伤到。而那人仅仅打出六颗子弹,就已经杀掉了车里除了孙金刚以外的所有人。
    孙金刚这一下学乖了,他没有直接朝外面开枪,而是向前爬了几步,再别过手开枪。
    他这样一开枪,外面的枪手便朝车里开了三枪,但射击的位置却和孙金刚的位置完全相反。孙金刚趁机爬到车门边打开了车门,一个抢背翻身从车门里跳了出来。
    孙金刚一跳出来就回身用枪指着货车,一个身影在货车便一闪而过,孙金刚冲着那身影开两枪,子弹打中货车的车门和货车边上的轿车的车顶,溅出两朵火花,但并没有打到人。那人躲到了货车边轿车的车下,孙金刚接着开枪,把那人压在车下。借着火力的压制,孙金刚跳过身边的轿车绕到了那人后面。
    但这一跳过去孙金刚才发现,车后面的并不是枪手,而是刚刚胸口中弹的小弟的尸体。
    孙金刚意识到被耍了,他回过头正看见身后有人举起了枪。
    危机之中孙金刚的反应也算迅捷,他没有转身,而是抢着这零点几秒的事件直接调转枪头背对这那人开枪射击。那人还没有完全举起枪,孙金刚这样开枪,他只能一闪生再次躲到车后。
    孙金刚回过身朝着那人的方向打完了所有的子弹,又换上了一个弹夹。
    这是他最后一个弹夹,如果他不能打死那人,那情形就很危机了。
    正在这时,借着眼睛的余光,孙金刚看见一个黑影从自己身后闪过,直奔着大桥边去了。
    孙金刚闪过身,什么都没看见,只听见桥下传来一声水响。孙金刚跑到桥边向下看去,正看见一个救生圈漂浮在桥下的水面上。
    “日!”
    孙金刚知道完了,他还想回头,但是身后响起三声枪响,一枪打中他拿枪的右手,把他的枪打飞到了桥下,另两枪分别打中了他的左右腿。大口径的枪弹把孙金刚的右手打成了两半,孙金刚的两条腿骨也被打碎了。
    孙金刚两腿一麻,大叫着倒在了地上。桥上的人受昨天枪战的惊吓,这时候已经跑光了。孙金刚的惨叫声在空无一人、但满是车辆的大桥上回荡着,显得格外凄厉。
    这时候,那个枪手终于从车堆里走了出来。孙金刚回过头,正看见老谢冷峻的面孔。
    警笛声远远地传来了,这声音此时显得无限苍凉,似乎连阴霾的天空都要被扯破了。
    “你他妈的是谁?”孙金刚看着老谢的面孔,完全想不起来这是什么人,“是罗可派你来的吗?”
    “我叫老谢。”老谢站到孙金刚面前说。
    “你是抢我们盘口的人……”孙金刚反应过来了,“你他妈怎么还没死。”
    “那天我抢劫你们盘口,后来不巧遇上警察,我没有杀你们的人,是警察杀的。这是意外,和我无关。”老谢用枪顶着孙金刚说,“你把我的话传给娃娃脸,记住我叫老谢,你们想要玩,我奉陪。”
    老谢说完,便收起枪向外走去。
    给读者的话:
    新一阶段的故事已然展开,帮派权谋、警匪相杀,危机正在临近
    第六十八章 玩命的活
    
    情节提要:罗可和花钢等人开战,整个旬州局势一片紧张。在这样的当口,所有的帮派都会想方设法来增加自己的人手,因而故事也就这样再次开始……
    旬阳县白桦镇东街市白桦镇最繁荣的地方,整个镇子都以做渔网为生,每年都要卖出大量的渔网,甚至远销的俄罗斯和东南亚。然而这一阵子旬州城打得一塌糊涂,连续十天都出各式各样的暴力事件,不仅海外商人来进货的要少了很多,就连国内的商人也不敢贸然前来,生怕稀里糊涂就成了枪下鬼。
    这一下,原来熙熙攘攘的东街现在一片冷清,一两个想买几张渔网的散客来,也会被街上的渔网铺子老板包围。
    来白桦镇的人一少,街上开始了无生趣起来,一切都变得死沉沉的。
    而街上的混世青年们,此时正聚在镇上倒闭的酒店的台阶边,一人叼着一支烟不知道干什么事情好。这些人绝大都是十八岁不到的小年轻,平时上课时就不干好事,轮到周六、日放假更是四处惹事。
    然而现在白桦镇如此无聊,这些人想要生事打架,也找不到什么由头了,只能无聊的聚在一起抽烟。
    “大洪,你说现在已经无聊成这样了,今天孙墨镜还会不会来了?”一个人问。
    叫大洪的转过头来看向那人,说:“孙墨镜要来,我就去。”
    “可以啊,真的假的!?”另一个人听见大洪这样说,不禁拍了拍他的肩膀,露出羡慕的表情。
    “以前向东镇的大标和大炳两兄弟,他们不就是上车去了旬州城吗,现在他们两个管着整整一条街呢,你说那得赚多少钱啊。”刚刚说话的人又说。
    “我听说,大标和大炳都死了啊……他们杀了花钢的儿子,都被花钢杀了。”有一个人插嘴到,说完又看着大洪说,“你要是上车,得当心啊。”
    “我才不会有事。”大洪笑着摇了摇头。
    每月的这个时候,都会有一个姓孙的戴着墨镜的人开着一辆面包车到白桦镇东街来,他看见混世的青年就停下车,问他们愿不愿意到旬州去混世。但凡是和他的走的,别人就说他是“上车”了,这些人中,有一半以上在一个月之内就重新回到了白桦镇继续自己庸碌无聊的生活。而剩下的人里,有的横死街头,有的身陷囹圄,有的还在刀口上奔命。只有少数人才如大标、大炳一般飞黄腾达,但是如大标、大炳一般的人,有无时无刻不沉在死亡的威胁里。
    但是墨镜孙很会挑人,每次都是问那些十七八岁的愣头青,这些人根本不知道世界的危险,只是期盼着一个富贵荣华的未来而已。
    正当这些小青年聚在一起的瞎吹的时候,一辆面包车开了过来,一个戴墨镜的、约莫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从车的驾驶座下来,看着这些人,带着点南方的口音说道:“小伙仔们,有没有想去干玩命的活的?”
    “墨镜孙,你终于来啦!”有人说。
    “是啊是啊,最近我们需要人手,钱不会少给的,出头机会也多,要不要来?”墨镜孙看着这些坐在台阶上的小年轻问。
    “大洪,你不是要去吗?”又有人看向大洪。
    大洪看了一眼那人,又看了看别人,站起了身,说:“我要去。”
    墨镜孙看了一眼大洪,问:“小伙仔,身板这么结实,你叫大洪,是吗?”
    “嗯。”大洪点了点头。
    “今年多大?”
    “二十一岁。”
    “好,大洪,上车。”
    墨镜孙说着便拉开了面包车的门,车里已经坐了另外四个人了,都是和大洪一/般年纪的。
    “还有没有人要上车的?”墨镜孙又看看身后的人,“很有前途的!”
    坐在台阶上的人相互看看,都摇了摇头。
    有人向大洪喊了一句,说:“大洪,等你有钱了,我们给你做小弟。”
    大洪回头看了一眼,说:“你们等着。”
    说完大洪就上了车,墨镜孙也没有多和其他人纠缠,就走进驾驶座发动了汽车。
    大洪看了一眼身边的四个人,这四人的眼神比他还要迷茫,似乎根本都不明白自己坐上这辆车意味着什么。
    “今天就到这里啦,我们回去啦,准备好见老大啊。”墨镜孙把车开出了白桦镇。
    “我饿了,我要吃饭。”坐在大洪身边的人喊道。
    墨镜孙有点不耐烦,回头说:“这才几点啊就要吃饭。”
    “我早饭都没吃呢。”
    “饭都不吃就来干活!你们这些小伙仔啊……”墨镜孙摇摇头,“行啦行啦,你要吃什么?”
    “烤羊腿。”
    “我操!”墨镜孙骂了一句,“你这个小伙仔说话怎么这么不靠谱啦!烤羊腿我多少钱我请你吃,我自己一年还吃不到一次烤羊腿啦。”
    “那你也要管我这一顿饭。”
    “行行行,”墨镜孙没有办法,“下车一人一碗蛋炒饭好啦,不准再说这些啦。你们这些小伙仔!以后等你们飞黄腾达了,你们还能想起来请我墨镜孙吃一碗蛋炒饭啦?”墨镜孙说完做了个“算了吧”的手势。
    大洪看着周围的人,有点心慌,这车里坐的都是周围几个镇上真正穷凶极恶的人,有一个人身上已经背了一宗命案了。
    但现在车已经开出去十几分钟,不要说让墨镜孙掉头,就是半路停车墨镜孙也未必答应。
    正在大洪满腹心思的时候,突然间传来一声爆响,车两块前窗玻璃都碎了。
    “操!”有人骂了一句,“怎么回事?”
    坐在前面的墨镜孙歪着头没有说话,几人伸头向前看去,发现墨镜孙的上半边头都裂开,血流了一身,驾驶座上也到处都是血。墨镜孙方才还在说话,一瞬间就变成了少了半边头颅的死尸,恍如做梦一样。
    墨镜孙的手脚失去了对车的控制力,车失控一样地左右徘徊着,慢慢停下了。
    车里的几人都吓呆了,完全想不到这是有人用大口径步枪或者狙击枪从车侧面射击的结果。大洪想打开车门下车,正看见从地上滚来一个圆滚滚的小东西。大洪虽然也没弄明白墨镜孙是怎么死的,但他认识这滚过来的东西,他在电视上见过。他冲着身后的人大吼了一声:“手雷!”随后便向车另一侧躲去。
    手雷滚到车门那一侧底下就炸开了,车的被爆炸掀了起来。滚到了路边的草丛里,车里的人都惊恐地爬了出来。
    又响起一串枪声,刚从车里跑出来的这些人都在子弹的扫射中被打倒了。有的人倒在地上还在抽搐,又中了一枪才彻底死去。
    每两秒钟过去,墨镜孙的面包车也爆炸了。
    为了躲避警察追查、或者被其他帮派发现,墨镜孙走的是近乎野路的小路,方圆几百米一片荒芜,连车爆炸了也不会被人发现。
    开枪的几个人从草丛里走出来,他们见爬出来的人都被打死,连面包车也爆炸了,便回身开出藏在草木丛中的吉普车扬长而去了。
    这些人一走,大洪就从从草地里探出头来。
    方才在那些人逃跑的时候,他是唯一一个没有顺着本能往路上跑的人,而是爬进了草丛,这才躲过了一劫。当然也幸亏其他人都从另一个方向逃走被打死了,否则枪手们四处搜索的话,也难保不找到他。
    但这样一来,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他是应该报警,还是直接就回到镇上去?会不会有人来镇上找他的麻烦呢?
    他坐在地上,大口地喘着气,他觉得自己的嗓音嘶哑异常,爆炸的黑烟让他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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