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砚对宝钗和湘云的分别批评还有一句”宝钗为博知所误,湘云为自爱所误“。湘云如此自爱的一个人,倘若死了丈夫,大概是不会另抱琵琶的。要注意在那个年代里,在湘云这样的出身中,改嫁是件很败行的事。湘云未必肯吃宝钗的剩饭,捡了人家的丈夫来嫁。
其实单是想象一下宝玉与湘云重逢的场景,一个鳏夫,一个寡妇,欢天喜地地庆祝第二春,想想都够发冷的。怎么看都不是我们心目中的宝哥哥云妹妹。这只能是现世俗男人的杜撰罢了,再不可能出现在曹雪芹笔下。
况且,这里有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湘云嫁宝玉时,宝钗是活着还是死了?
——如果宝钗还活着,宝玉出家又还俗,却停妻另娶,成何体统?而湘云明知使君有妇,还要雀占鸠巢,且还是她最敬爱的宝姐姐的巢,又情何以堪?
而倘若宝钗已经死了(书中并无宝钗早夭的暗示),那也应该是在”两鬓成霜“之后了。宝钗和湘云都活得挺长,而湘云活得比宝钗更长,一直熬到宝钗老了、死了,她还没死,还有机会在满头白发的时候与宝玉重逢、再婚,玩一把”激情燃烧夕阳红“。可是宝玉是”没有脚的小鸟“,都白发苍苍了,再来个二度春风,未免身心有所不济,所以又跑去出家了。
——红学泰斗周汝昌为首的红学家们,是想演绎这样令人不堪的一段老来佳话吗?
红楼梦里改嫁的女人只有一个,就是尤老娘;尤二姐是不等嫁就悔婚跟了贾琏的,所以才会被人说三道四;而尤三姐更是因为柳湘莲悔婚受辱而刎颈自尽——虽然作者对尤家一门的悲剧是持同情态度的,却并不等于同意她们这样做,并且每有讽刺之语,比如令三姐在报梦时说出”丧伦败行“的忏悔之言来,可见还是深受当时礼教之束缚。如何倒会让”自爱“的史湘云青出于蓝,择夫另嫁呢?
红学家们肯,曹雪芹未必肯;即使曹雪芹肯,恐怕湘云也不肯吧?
2。什么是”湘云为自爱所误“
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结尾,有脂批点明:”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
明明白白写了金麒麟后来归了卫若兰公子,这种写法,便是作者惯用的”草蛇灰线,伏脉千里“,而卫若兰与史湘云结合的故事,提纲已经伏在回目里了。
把回目和脂批一结合,便不难看出,卫若兰,才是史湘云的真正佳偶。
前文我曾猜测”卫若兰射圃“时宝玉也在场,至于具体情节,可以参照宁府斗宴一段:
原来贾珍近因居丧,每不得游顽旷荡,又不得观优闻乐作遣。无聊之极,便生了个破闷之法。日间以习射为由,请了各世家弟兄及诸富贵亲友来较射。因说:”白白的只管乱射,终无裨益,不但不能长进,而且坏了式样,必须立个罚约,赌个利物,大家才有勉力之心。“因此在天香楼下箭道内立了鹄子,皆约定每日早饭后来射鹄子。贾珍不肯出名,便命贾蓉作局家。这些来的皆系世袭公子,人人家道丰富,且都在少年,正是斗鸡走狗,问柳评花的一干游荡纨裤。
大富武荫之家在后院设鹄练艺,原是当朝常情,而卫若兰在全书正文中的唯一一次出名,即在秦可卿出殡时的拜祭名单里,在列完诸公侯之后,附了一句”余者锦乡侯公子韩奇,神威将军公子冯紫英,卫若兰等诸王孙公子,不可枚数。“卫若兰的身份语焉不详,只有”王孙公子“四个字可形容。然而,这已经足够参与宁府射鹄的”世袭公子、家道丰富、都在少年“之列了。
不妨做这样一种猜测,某次射技比赛中,众人相约”赌个利物“,宝玉一时未有准备,便随手以金麒麟为彩头,却输给了卫若兰。而这卫若兰,恰恰便是史湘云订了亲却未见面的夫婿,这便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了。
《红楼十二支曲》中,关于湘云的一首叫做《乐中悲》:
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
前几句说的是湘云的身世,自幼父母双亡,叔婶不知娇养,都很好理解。但接着说她”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就开始有歧义了。
大多数人的分析是,湘云后来嫁了个”才貌仙郎“,但因夫君早亡,未能长久。而周汝昌先生更是以”唯有宝玉配得上才貌仙郎“为由,就此肯定湘云是嫁了宝玉,但宝玉出家了,所以才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
且不说这宝玉自宝钗后娶了湘云又抛弃有多无耻,只就”才貌仙郎“究竟是不是宝玉,湘云到底嫁不嫁得成,也还两说着。因为很明显这是一个假设句,假设湘云嫁了好夫君,白头偕老,也就抵得过幼年所遭的那些苦了。可是偏偏命不好,到底水散云飞一场空。
但是,既然所有人都不否认”地久天长“是奢望,那么又凭什么断定”嫁得个才貌仙郎“就是事实呢?为什么不能两句全都是假设,就是湘云压根儿也没嫁成什么才貌仙郎,整个儿就是一个孤单到老呢?
十二钗里已经有了一明一暗两个寡妇,明的是李纨,暗的是宝钗。湘云很可能是第三个,但是她的命运会重复前两人吗?
如果说她嫁了才貌仙郎,却因为对方早夭而守寡,那么她的命运就与李纨是完全重合的了,曹雪芹会这么做吗?
又如果说她改嫁了宝玉,但宝玉却再次抛弃了她,使得她最终跟宝钗两个同病相怜、抱头痛哭去了,那就更加无稽了。稍加猜想也知道作者不可能这样处理一个含蓄典雅的史诗性小说结局的。
那么,便还有第三种可能,就是湘云虽跟卫若兰订了婚,但还没来得及举行婚礼,至少是没来得及洞房,那若兰便夭亡或失踪了。于是,湘云守了”望门寡“。
这样,她的命运就与李纨、宝钗两人”特犯不犯“了,正是曹氏一惯笔法。那时正是战乱时机,卫若兰想来同宝玉等一样,都在”武荫之属“,或者会奉命入伍,失踪或战死的可能性都很大。因此这种猜测是可以成立的。
这时候,湘云是有选择权的,就是她可以像尤二姐那样悔婚另嫁。但这不符合湘云刚烈的个性,不符合那个时代的最高道德标准,更不符合她创建菊谱,”宁可抱香枝上老,不随黄叶舞秋风“的菊花精神。因此,她宁可终身不嫁,永远等候卫若兰或者一直守节,也不愿改弦易章。
只有这样,才合得上湘云自题”花因喜洁难寻偶,人为悲秋易断魂“的素志,也才会有脂砚斋对她的命运的定评:”湘云为自爱所误。“
而如果是这样,那么”白首双星“一词也有了更合理的解释,就是并非所有红学家所认作的”牛郎织女“,而可能是”参商二星“。想证明这一点,只要看看原着里用过多少个”参商“,就知道曹雪芹对此二星的偏爱了。
况且,若说不是如此,而一定要成亲才称得上是”双星“的话,那么不论湘云嫁了谁,也都没机会白头偕老,”白首双星“岂不怎么算都是一个谬论了?
因此我断定,”双星“非牛女,而指的是湘云与卫若兰未等成婚或者新婚燕尔之时便分开,直到白首不能团聚,正如参商二星,永不相见。这样的结局,虽然残酷,却符合湘云自爱而豪壮的个性,总比她窝窝囊囊地死了丈夫又嫁给宝玉,嫁了宝玉后又再度守寡来得干脆利落吧?
3。脂砚斋是个什么人物
关于脂砚斋的身份,向来众说纷纭,至今未有定断。以前的版本中多说他是雪芹的长辈、叔叔之类;近来则忽然兴说”脂砚是女人“的论调来,以为是曹雪芹的红颜知己,周汝昌更加断定脂砚就是史湘云。
或许是曹雪芹的身世生平太可怜了,因此读者们都希望给他的生命添一抹亮色,比如”红袖添香夜读书“什么的,于是很愿意相信脂砚斋是女人,而且是个才貌双全的美女,不然就不配称”红颜知己“了。
这猜想虽然看上去挺美,然而我认为却是绝不可能的。
且看第二回在封肃领了贾雨村二两银子的公案后,脂砚斋批了一小段话:
”余阅此书,偶有所得,即笔录之。非从首至尾阅过复从首加批者,故偶有复处。且诸公之批,自是诸公眼界;脂斋之批,亦有脂斋取乐处。后每一阅,亦必有一语半言,重加批评于侧,故又有于前后照应之说等批。“
这是脂砚斋在解释自己边看边批,后来二次看的时候又加了一些批,所以常常前矛后盾,比如第一回在贾雨村出场时写了满纸”写雨村豁达气象不俗“、”写雨村真是个英雄“等溢美之词;但同时又有”今古穷酸,色心最重“、”是莽操遗容“等贬语;明显是在初看稿时,并不了解曹雪芹塑造贾雨村这个人物的本意,当成一般的状元落魄后花园的才子佳人书了,后来看毕全书才发现自己谬误大矣,于是重加批注。
由此可见,这脂砚斋与诸公一样,也只是读者之一,最多是与曹雪芹接触较多、对《石头记》的整理工作贡献最大的读者,但其境界与雪芹相距甚远,更谈不上有多么知己,更更不可能是《红楼梦》的共同创作者,因为他在读书时,甚至连人物小传都不清楚。
雪芹描写人物惯用白描,常常明褒实贬,而脂砚对雪芹的用意常常弄不清楚。甚至在看到贾雨村拿了钱就跑,都不与甄士隐道别这样的行径之后,也昧着良心没话找话地赞美:”写雨村真令人爽快!“后来看了《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这才知道雪芹”指东说西“,那贾雨村其实是天字第一号大坏蛋。于是脂砚斋倒过笔来诛之伐之,写了不下十来个”奸雄“咒骂他。
且不说脂砚斋是不是有点没脑筋,重点是他在前面那段话里说诸公之批是诸公的理解,我的批语是我的乐子,显然批这书的不只有脂砚斋一人,而是许多人在传阅过程中各加批语,脂砚只是批书人中的一个,也是最啰唆、最多情、最娘娘腔的那个。但这并不等于说,脂砚就是女人。
我们得把视角立足于清朝那个特有的时间环境中去,那时候可不讲究女权主义、个性解放这些,一个女人在男人的书里随意加批,并且跟别的男人斗嘴饶舌,搁在现在那是娇俏,可在那个林黛玉因为闺阁笔墨外传而大发娇嗔、每逢”敏“字便要减一笔并且念作”密“的时代,则未免有失端庄了。
又说脂砚斋就是湘云,又将他形容得如此不自爱,岂非自相矛盾?
第三回中,林黛玉进贾府,拜见贾赦,贾赦避而不见,却说:”连日身上不好,见了姑娘倒彼此伤心,暂且不忍相见。“甲戌本于此朱笔眉批:”余久不作此语矣,见此语未免一醒。“意思是说我以前也常这样打官腔说套话,现在看到这一句,不觉一震。这明明白白是个半老头子的口吻。
又如第十七回贾政带领众清客游园,至稻香村时,清客打诨凑趣,墨笔夹批一句:”客不可不养。“这样的话,也不像是一个女人说的——难道女子也讲究养清客的不成?那成了什么了?
雪芹生平至友明义有外甥爱新觉罗裕瑞,曾在《枣窗闲笔》中说”前辈姻戚中有与之(指雪芹)交好者“(指明义),又说”曾见抄本(指《石头记》)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斋之批语“。这里写明脂砚斋乃是曹雪芹之叔,纵然传言有误,把两个人的亲戚关系弄错,但也不至于离谱到男女都颠倒吧?倘如雪芹有个红颜知己名脂砚,还每天在书上批语同诸公饶舌,明义等必引为佳话,再不至于跟外甥把其人是男是女也说错吧?
虽然有这样明确的证据,然而认定脂砚是女子的红学家们认为明义出生时雪芹已死了七八年,所言不足信——他们更相信比雪芹之死晚了三四百年的自己的臆断。而臆断的一大力证是抓住了”老货“二字不放。源于二十六回的一句脂批:
”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
红学家们的理由是”老货“专指年老妇人,可见脂砚是女子。然而不必远征博引,就是《红楼梦》原书第五十三回,贾珍就曾指着老庄头乌进孝道:”我才看那单子上,今年你这老货又来打擂台来了。“难道乌进孝这老头子也变了女人不成?
至于”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则更不足为证了。那贾宝玉还把晴雯比孔子、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