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鹃如此“独断专行”,是因为她胆大妄为不知理吗?
当然不是。她曾对宝玉有一番剖腹之言:
“你知道,我并不是林家的人,我也和袭人、鸳鸯是一伙的,偏把我给了林姑娘使。偏生他又和我极好,比他苏州带来的还好十倍,一时一刻我们两个离不开。我如今心里却愁,他倘或要去了,我必要跟了他去的。我是合家在这里,我若不去,辜负了我们素日的情常;若去,又弃了本家。所以我疑惑,故设出这谎话来问你,谁知你就傻闹起来。”
这一番话,说得坦荡真诚,不卑不亢。她并不是站在一个陪嫁丫环的立场上,认为自己是奴才,没有自由身,只能随了主子走,而是出于“若不去,辜负了我们素日的情常”的考虑,一切出于本愿,绝无勉强。这是把黛玉当知己,故而替她向宝玉问个准主意的。
而对黛玉,她也有一番剖白:
“我倒是一片真心为姑娘。替你愁了这几年了,无父母无兄弟,谁是知疼着热的人?趁早儿老太太还明白硬朗的时节,作定了大事要紧。俗语说‘老健春寒秋后热’,倘或老太太一时有个好歹,那时虽也完事,只怕耽误了时光,还不得趁心如意呢。公子王孙虽多,那一个不是三房五妾,今儿朝东,明儿朝西?要一个天仙来,也不过三夜五夕,也丢在脖子后头了,甚至于为妾为丫头反目成仇的。若娘家有人有势的还好些,若是姑娘这样的人,有老太太一日还好一日,若没了老太太,也只是凭人去欺负了。所以说,拿主意要紧。姑娘是个明白人,岂不闻俗语说:‘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
这一番话,更是推心置腹,体贴之至,哪是一个丫环能想得到、说得出的?完全是好姐妹在谈心事。“替你愁了这几年了”,是把自己和黛玉当成了一个人,一条心。
张新之曾如此解释紫鹃之名:“鹃鸟善啼,啼至出血。黛玉还泪而来,其婢自应名此。鹃血而紫,血泪殷矣。”
鹃鸟善啼。然而黛玉《葬花词》中却偏偏有“杜鹃无语正黄昏”的句子。倘杜鹃竟然无语,自然是泣下成血,啼至声嘶了。
绛珠下世原是为了“还泪”而来,那么紫鹃,就是绛珠仙子留在人间的一滴眼泪了。
2。第一个出场的贾府丫鬟
在全书中第一个出场的十二钗副册女子,是甄英莲,也就是香菱,居副册之首;
而第一个出场的正册女子,是林黛玉,为正册之冠。
那么,第一个出场的又副册女子又是谁呢?或者说,谁是全书中第一个出名的丫鬟?
原本是娇杏。然而她“偶因一着错,便为人上人”,算不得薄命,进不了薄命司;况且故事在前传中已经记叙完整,与正文全无相关,更重要的是,与宝玉没有任何交集,不曾在石兄处挂号,故而入不得金陵十二钗。
所以,这个丫鬟的人选,应当在贾府中选。
林黛玉进府后,见了无数女子,有老有少,有主有仆。然而但凡丫鬟出来,却都只称“丫鬟”两字,不提名姓,甚至往王夫人房里来传饭的丫头,连穿戴也写清楚了,也还是没名字,只说“一个穿红绫袄、青缎掐牙背心的丫鬟走来”。直到第三回末,贾母替黛玉安排住处、侍者时,才第一次出现了两个丫鬟的名字:雪雁与鹦哥。
“黛玉只带了两个人来:一个是自幼奶娘王嬷嬷,一个是十岁的小丫头,亦是自幼随身的,名唤作雪雁。贾母见雪雁甚小,一团孩气,王嬷嬷又极老,料黛玉皆不遂心省力的,便将自己身边的一个二等丫头,名唤鹦哥者与了黛玉。”
这里雪雁和鹦哥的名字几乎是同时出现的,而提雪雁,正是为了出鹦哥。所以,鹦哥才是全书中第一个隆重出场的丫鬟。这之后,紧随一段袭人小传,接着便是袭人夜访黛玉,与鹦哥有几句对话:
他见里面黛玉和鹦哥犹未安息,他自卸了妆,悄悄进来,笑问:“姑娘怎么还不安息?”黛玉忙让:“姐姐请坐。”袭人在床沿上坐了。鹦哥笑道:“林姑娘正在这里伤心,自己淌眼抹泪的说:‘今儿才来,就惹出你家哥儿的狂病,倘或摔坏了那玉,岂不是因我之过!’因此便伤心,我好容易劝好了。”
这是黛玉见过宝玉的第一次流泪,而其情形由鹦哥口述而出,也由鹦哥“好容易劝好了”。这里面,并没有写雪雁的反应,可见鹦哥一出场,雪雁已经落后了。
书中没有明确提及鹦哥就是紫鹃,然而紫鹃曾对宝玉说过:“你知道,我并不是林家的人,我也和袭人鸳鸯是一伙的,偏把我给了林姑娘使。偏生他又和我极好,比他苏州带来的还好十倍,一时一刻我们两个离不开。”
“和袭人、鸳鸯是一伙的”,也就是说,自己原也是老太太屋里的人,被贾母给了林姑娘使的——除了鹦哥又有谁呢?而“苏州带来的”就是雪雁了。
黛玉来贾府时是六岁,而雪雁已有十岁,贾母嫌其甚小,遂将鹦哥与了黛玉。换言之,紫鹃的年纪至少该超过十岁,比黛玉大个五六岁才是。然而在高鹗的伪续中,居然让黛玉叫紫鹃“妹妹”,说出“我的身子是干净的”这样的蠢话,只这一句,便可看出后四十回非雪芹原笔了。
闲言少叙,且说雪雁是黛玉“自幼随身”的贴身丫鬟,原本该是第一心腹才对。然而正像紫鹃说的,黛玉待她“比苏州带来的还好十倍”,视作知己一般。故而,她才会一心一意为黛玉打算,这才有了第五十七回《慧紫鹃情辞试莽玉》一幕。
这是紫鹃的名字唯一一次出现在回目中,然而戏份却相当之重,是宝、黛情愫的第一次公之于众。而更重要的,是写出了宝玉同紫鹃之间的一点温情。
文中说宝玉在病中“死拉着紫鹃不放”,连太医来诊时也是如此,“那紫鹃少不得低了头”,“贾母王夫人无法,只得命紫鹃守着他,另将琥珀去伏侍黛玉。”“有时宝玉睡去,必从梦中惊醒,不是哭了说黛玉已去,便是有人来接。每一惊时,必得紫鹃安慰一番方罢。”“紫鹃自那日也着实后悔,如今日夜辛苦,并没有怨意。”
而当宝玉病愈,紫鹃告辞离去时,宝玉又有文章:“我看见你文具里头有三两面镜子,你把那面小菱花的给我留下罢。我搁在枕头旁边,睡着好照,明儿出门带着也轻巧。”紫鹃听说,只得与他留下。
这面小镜子,几乎有订情信物的意义了。宝玉自然不缺镜子,特特地向紫鹃讨了来,而紫鹃也答应留给他,是因为此前宝玉给了她“打趸儿的话”——“活着,咱们一处活着;不活着,咱们一处化灰化烟。”
这个“咱们”,不只有宝玉和黛玉,还包括了紫鹃。因为黛玉若嫁了宝玉,紫鹃自然是随嫁的,也就是平儿之于贾琏、熙凤的身份,将是与宝、黛两个终老的,“活着,一处活着;不活着,一处化灰化烟。”
宝玉给了紫鹃这样的许诺,故而紫鹃才会将镜子留与宝玉,也等于是交付了自己的终身。这里,紫鹃不但在宝玉那里实实在在地“挂了号”,而且是“下了订”,自然是有资格列入十二钗又副册的了。
可叹的是,“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那个心事成虚、真情落空的,又岂止是林黛玉呢?紫鹃既然入了“薄命司”,她的命运,也注定只能是夜夜啼血罢了。
3。贾母为何不罚紫鹃
《红楼梦》第五十七回《慧紫鹃情辞试忙玉》是紫鹃在书中的重头戏,也是唯一一次入了回目名的。在这一回中,因她向宝玉说黛玉要回苏州去,惹得宝玉发了魔怔,“发热事犹小可,两个眼珠儿直直的起来,口角边津液流出,皆不知觉。给他个枕头,他便睡下;扶他起来,他便坐着;倒了茶来,他便吃茶。”连李嬷嬷来看了,也捶床倒枕地说:“这可不中用了!我白操了一世心了!”
众人哭天抢地,贾母更是五内俱焚,然而见了紫鹃,其表现却极为特别——
谁知贾母王夫人等已都在那里了。贾母一见了紫鹃,眼内出火,骂道:“你这小蹄子,和他说了什么?”紫鹃忙道:“并没说什么,不过说几句顽话。”谁知宝玉见了紫鹃,方“嗳呀”了一声,哭出来了。众人一见,方都放下心来。贾母便拉住紫鹃,只当他得罪了宝玉,所以拉紫鹃命他打。谁知宝玉一把拉住紫鹃,死也不放,说:“要去连我也带了去。”众人不解,细问起来,方知紫鹃说“要回苏州去”一句顽话引出来的。贾母流泪道:“我当有什么要紧大事,原来是这句顽话。”又向紫鹃道:“你这孩子素日最是个伶俐聪敏的,你又知道他有个呆根子,平白的哄他作什么?”薛姨妈劝道:“宝玉本来心实,可巧林姑娘又是从小儿来的,他姊妹两个一处长了这么大,比别的姊妹更不同。这会子热剌剌的说一个去,别说他是个实心的傻孩子,便是冷心肠的大人也要伤心。这并不是什么大病,老太太和姨太太只管万安,吃一两剂药就好了。”
这里贾母的情绪一波三折,起先是“眼内出火”、“骂道”,及见宝玉哭了出来,又拉紫鹃给他打,让他出气,这都非常合理。然而问明缘故后,却只说了句:“你这孩子素日最是个伶俐聪敏的,你又知道他有个呆根子,平白的哄他作什么?”其后,又因宝玉始终拉着紫鹃不放,便命她留下伏侍,还细心地唯恐黛玉那里不便,拨了自己的丫头琥珀去潇湘馆听差。可见无论是对紫鹃,还是对黛玉,都没有任何不满。
从前金钏不过和宝玉说了一句顽话,便被王夫人逼得跳了井;而这紫鹃的玩笑比天大,几乎要了宝玉的命去,还闹得天翻地覆,阖府不安,照说就是打死也不冤,换作别的丫头,怕不早已撵出去八回了。为何偏偏对紫鹃,别说罚,就连重话也没一句,便轻轻放过了呢?
唯一的解释就是:紫鹃的作为,正投了老太太的缘,合了老太太的意。故而,才会非但不罚,反而得了一句“最是伶俐聪敏”的考语,简直是赞许有嘉的。
紫鹃原是老太太身边的人,对老太太的意思是心领神会的,如今又一心一意替宝、黛两个筹划,因摸不准宝玉的心思,故意的拿话激他,使矛盾浮出水面,逼出个青天白日来。而宝玉的大吵大闹,让阖府的人都知道了他的心意,宝黛姻缘呼之欲出,是瞒也瞒不住的了,而这正中了贾母的下怀,故而紫鹃虽闯了弥天大祸,贾母却毫无愠色,反而有些鼓励的意思。
贾母的形象在高鹗的伪续里弄得不伦不类,扰乱视听,也使很多读者误解了她,以为她也喜钗厌黛。实际上,黛玉是贾母的亲外孙女儿,又是自小接来身边养大的,若将她嫁了宝玉,一个孙子,一个外孙女儿,天长地久地守着自己,正是遂心如意的事情,又这件事不知在她心里盘桓了多久,但因为有个王夫人,有个薛姨妈,便一直不好宣诸于口。如今紫鹃这一闹,错有错着地将事情通了天,也给众人点了个醒儿:宝玉喜欢的人是黛玉,别人可是没指望的。
而薛姨妈是最不愿意接受这警告的,故而睁着眼说瞎话,自欺欺人地说了些姊妹情深的废话,揣着明白装糊涂,看见也当看不见。
但是从这以后,薛姨妈的态度是多少有些改变了,不但突然对黛玉亲热起来,认了她做义女,还主动提出“四角俱全”的话来。
但是,究竟是怎么一个“四角俱全”呢?这在《红楼十二钗》一书中早有讨论,属于正册话题,此处便不复赘述了。
☆、四、天机烧破鸳鸯锦——金鸳鸯
1。是金子还得金子换
金鸳鸯姓金,自然是金派人物。
书中为了强调这一点,多次照应她的姓氏,不但在回目里大书明书《金鸳鸯三宣牙牌令》,且借邢夫人之口劝她:“俗语说的,‘金子终得金子换’,谁知竟被老爷看重了你。”明白提醒:这是个真真正正的“金子”。
媳妇们奉贾母之命给鸳鸯、袭人送赏,说道:“是老太太赏金、花二位姑娘吃的。”秋纹笑道:“外头唱的是《八义》,没唱《混元盒》,那里又跑出‘金花娘娘’来了。”不提名而提姓,是再次强调
“金”字。
而金鸳鸯与花袭人,乃至与袭人同姓、又名“金星玻璃”的芳官,都是金派。
胡兰成曾盛赞鸳鸯,说:“大观园里的人,黛玉、宝钗、凤姐、晴雯、袭人她们单举出一人都只能代表大观园的生活气象的一部分,只有鸳鸯,从她身上使人感觉出大观园的生活气象的全部。她有黛玉、晴雯的深情,却没有黛玉的缠绵悱恻、晴雯的盛气凌人。有凤姐的干练,没有凤姐的辣手;和凤姐一般的明快,但她更蕴藉。她和袭人一般的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