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粕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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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粕糖- 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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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界第一萌物的地位。”古意大神嘚瑟地说道。
  “虚空之眼维克兹曾经这样评价过约德尔人,称他们是99%的绒毛、以及1%的喜感。金黄色绒毛覆盖的纳尔亦是如此。大大的眼睛,呼扇的大耳朵,是不是感觉很可爱呢?平时的小纳尔总是睁着大大的眼睛,仰头望着你,是不是没有一种小宠物的感觉?
  纳尔由于被动技能〃狂暴基因〃,当怒气积攒到一定程度时将会自动变身。变身成巨型的纳尔将会获得护甲、生命以及各种回复的加成,这在体型上也一览无余呢。
  当然如果有爱好大嘴克格莫、巨魔特朗德尔的妹子们,巨型纳尔也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呢?无论是袖珍的小萌物,还是巨大的打怪兽,总有一款适合您,纳尔,你值得拥有。”今鱼积极地补充道。
  “不过不同于妹子审美,男性玩家又怎么看呢?我看过一位体验服玩家的视频,他表示,纳尔没变身前有一种想要弄死他的冲动(他对线的恰巧也是纳尔),但是变身之后他则表示萌萌哒。”何纯白目地回答道,心想,“……这位少年,我可以帮你预约眼科。”
  皮肤可是卖萌的一大重要属性。何纯作为一名萌(nv)妹(han)子(zi),也是不禁被英雄联盟的第一大萌物小题莫所倾倒,几乎提莫所有的皮肤都买了。其中,个人最爱的还是冰雪节限定的那款。尤其和冰雪节的小炮站在一起,真是十足十的情侣相。
  纳尔作为一个新英雄,目前只出了一款恐龙的皮肤。小纳尔披上了小恐龙的外套继续卖萌。而这款皮肤的特效,也是十分可爱。在回城时,纳尔将会玩弄他的三个积木,这三个小方块正好是LOL。看到还没上线就已经极具人气的纳尔,相信拳头也是会为这个可爱的约德尔人多推出一些可爱的皮肤。
  而变大后的恐龙纳尔也有了新的特效,平时萌萌的小纳尔这时会吞噬一个飞机再选择回城,这不禁让何纯想起了电影《金刚》。我们见过猩猩打飞机,这次我们又见识了恐龙打飞机。一件恐龙家居服,让人瞬间化身萌物恐龙小纳尔。不过这个cos起来就略复杂了,穿出门也是耻度略高,远不如提莫一顶绿帽子(?)一条红领巾出门的方便啊?!!!
  何纯把电脑的主题更新成了纳尔,屏保便是刚刚完成penta kill的巨型纳尔。
  “……呕喽喽喽喽?!!!”洛雨跑到垃圾桶边呕吐起来,把早上喝的牛奶和面包全吐了。
  “那,你就这点出息啊!肯定是刚吃完就跑了一万米!”何纯抓狂道。 
作者有话要说:  

☆、自习

  学生们正在上自习,忽然黄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一个穿着长袖长裤的秋装的新学生,还有一个小校工,却端着一张大书桌。正在打瞌睡的学生也醒过来了,个个站了起来,仿佛功课受到打扰似的。 
  黄校长做了个手势,要我们坐下,然后转过身去,低声对班主任说: 
  “周先生,我把这个学生交托给你了,让他上三年级吧。要是他的功课和品行都够格的话,再让他升高班,他的岁数已经够大的了。” 
  这个新生坐在门背后的角落里,门一开,谁也看不见他,他是一个纯粹的乡巴佬,大约有二十岁,个子比班上的哪一个都高。他的头发顺着前额剪齐,像乡下教堂里的祭师,看起来又懂事,又不自在。他的肩膀虽然不算宽,可是那件黑纽绿呢小外衣一定穿得太紧,袖口绷开了线缝的地方,露出了晒黑的手腕,一看就知道是卷起袖子干惯了活的。浅黄色的长裤子给背带吊得太高,漏出了穿蓝袜子的小腿。脚上穿了一双不常擦油的皮鞋。 
  大家背起书来。他竖起耳朵来听,专心得好像在教堂里听传道,连腿也不敢跷,胳膊也不敢放在书桌上。两点钟下课铃响的时候,要不是班主任提醒他,他也不知道和学生们一齐排队。 
  电商2班的学生们平时有个习惯,一进教室,就把电脑抛在脑后,学习理论就像是做语文的态度去对待。因此,一跨过门槛,除了洛雨以外,谁都不会带笔记本电脑来上课,谁也不打算认为学电子商务就一定得做一个像京东一样的大网店,这已经成为规矩了。 
  不知道这个新生是不是父亲开着礼帽店,教授在讲台上讲课,他就把鸭舌帽放在膝盖上专心地看。他的帽子像是一盘大杂烩,看不出到底是皮帽、军帽、圆顶帽、尖嘴帽还是睡帽,反正是便宜货,说不出的难看,好像哑巴吃了黄连后的苦脸。帽子是鸡蛋形的,里面用铁丝支撑着,帽口有三道滚边;往上是交错的菱形丝绒和兔皮,中间有条红线隔开;再往上是口袋似的帽筒;帽顶是多边的硬壳纸,纸上蒙着复杂的彩绣,还有一根细长的饰带,末端吊着一个金线结成的小十字架作为坠子。 
  帽子是新的,帽檐还闪光呢? 
  “站起来。”周老师说。 
  他一起立,鸭舌帽就掉了。
  全班人都笑了起来。 
  他弯下腰去拿帽子。
  旁边一个学生用胳膊捅了他一下,帽子又掉了,他又拣了一回。 
  “不必担心,你的王冠不会摔坏,”周老师很风趣地说。 
  学生们都哈哈大笑起来,可怜的新生更加手足无措,不知道帽子应该拿在手里,还是让它掉在地下,还是把它戴在头上。他到底又坐下了,帽子还是放在膝盖上。 
  “站起来,夏玥。”周老师再说—遍,“你就站着听课好了。” 
  周老师要学生们看□□思想,翻来复去地念,这条可怜虫站在最后一排,与何纯隔了五个座位,猫下腰往桌子下面看。 
  “你找什么?”周老师问道。 
  “我的……”夏玥心神不定,眼睛左右张望,胆小怕事地说。 
  “你们自习这一章!”周班导一声令下,就像海神镇压风浪一般,学生们低头看起书来。 
  “都不许闹!”周老师生气了,一面从裤兜里掏出湿巾来擦满脸的汗水,一面接着说,“至于你呢?新来的学生,你恐怕早就过了得多动症的年龄了。” 
  然后,他用温和一点的声音说: 
  “你的帽子嘛,下课就会找到的,没有人抢你的!” 
  一切恢复平静,头都低下来做练习了。新生端端正正站了四十五分钟,虽然说不定什么时候,不知道什么人的笔尖就会弹出一个小纸团来,或者用抛硬币敲他的头或者背。他只用手擦擦脸,依然一动不动,也不抬头看一眼。
  上晚自习的时候,夏玥从书桌里拿出袖套来,把文具摆得整整齐齐,细心地用尺在纸上划线。何纯看他真用功,个个词都不厌其烦地查词典。当然,他就是靠了他表现的这股劲头,才没有降到低年级去;因为他即使勉强懂得文法规则,但是用词造句并不高明。他的文字是本城基督教堂的神父给他启的蒙,他的父母为了省钱,把他送到了黑主学院当走读生。
  他的父亲夏德,原来是见习军医,在一九九零年左右听从母亲的安排,不得不娶了夏玥的母亲钱雅丽,同时在这时离开部队。他那堂堂一表的人材,屈从了这家衣帽店老板女儿的欢心,一分彩礼不出,店主钱期颐还给了他六万的倒贴。他的长相漂亮,喜欢吹牛,总使他靴子上的马刺铿锵作响,嘴唇上边的胡子和络腮胡子连成一片,手指上戴着那枚紫水晶的戒指,衣服又穿得光彩夺目,外表看起来像个勇士,平易近人像个推销员。
  一结了婚,头两三年他就靠老婆的钱过日子,吃得好,起得晚,用瓷烟斗一大斗、一大斗地吸烟,晚上不看完黄梅戏不回家,还是咖啡馆和同性恋酒吧的常客。岳父死了,没有留下多少财产,他不高兴,要开一家纺织厂,又蚀了本,只好回到乡下,想在那里显显身手。但是,他既不懂得织布,又不懂得种地;他的水牛不是用来耕耘,而是用来当猪宰了过年;他的苹果酒不是一桶一桶卖掉,而是一瓶一瓶喝光;他院子里最好的鸡鸭,都供自己食用;他的猪油也用来擦亮自己游猎时穿的皮鞋;不消多久,他发现自己最好打消一切发财的念头。 
  于是他一年只好拮据到两万元,在黑主学院旁边村子里租了一所半田庄、半住宅的房子,他灰心丧气、怨天尤人,从四十五岁起,就关门闭户,说是厌倦人世,决意只过安静的日子了。 
  他的妻子从前爱他简直着了魔,简直是对他百依百顺;不料她越顺着他,他却越远着她。她本来脾气好,感情外露,爱情专一,后来上了年纪,就像走了气的酒会变酸一样,也变得难相处了,说话唠叨,神经紧张。她吃了多少苦呵!起初看见他追骚逐臭,碰到村里的浪□□人都不放过,夜里醉得人事不省,满身酒气,从多少下流地方给送回家来,她都没有抱怨。后来,她的自尊心受了伤,只好不言不语,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就这样过了一辈子。她还得到处奔波,忙这忙那。她得去见诉讼代理人,去见法庭庭长,记住什么时候期票到期,办理延期付款;在家里,她又得缝缝补补,洗洗烫烫,监督工人,开发工钱,而她的丈夫却什么也不管,从早到晚都昏沉沉、懒洋洋,仿佛在跟人赌气似的,稍微清醒一点就对她说些忘恩负义的话,缩在火炉旁边吸烟,向炉灰里吐痰。 
  等到她生了夏玥这个男孩,因为生产时大出血,导致产后虚弱、没有母乳,不得不交给奶妈喂养,断奶回家后,又把他惯得专会一点不顺心就哭闹。母亲喂他果酱,父亲不准,必须继续喝牛奶,还让小男孩光着脚丫子满地跑。夏德冒充哲学家,说什么小畜牲□□,才能活得更好。父母对孩子的想法背道而驰,父亲头脑里有男人的理想,他要按照军人的魔鬼方式严格训练儿子,好让他有强健的体格。他要儿子冬天睡觉不生火,教他大口喝纯牛奶,看见穿漂亮裙子的小女孩就说粗话。可是小孩子天性顽劣,辜负了父亲的苦心,枉费了他的精力,总是失控地追在邻居小姐妹的后面。母亲总把儿子带在身边,为他剪硬纸板,给他讲故事,没完没了地自言自语,快乐中有几分忧郁,亲热得又过于罗唆。她的日子过得孤寂,就把支离破碎的幻想全都寄托在孩子身上。她梦想着高官厚禄,仿佛看见他已经长大成人,漂亮,聪明,不管是修筑桥梁公路也好,做官执法也好,都有所成就了。她教他认字,甚至做梦希望小男孩去弹一架很久了的旧电子琴,教他唱两三支童谣。但是对于上学的事情,保守偏激的夏德先生却说是太划不来了,给孩子上学费最便宜的公立学校走读生就可以省下很多游猎的钱。
  夏玥在母亲的庇护下无忧无虑的时候,在爷爷家长大的洛雨已经跟在庄稼汉后面,用土块打得乌鸦东飞西跑,他爬上树摘核桃吃,手里拿根钓鱼竿,在池塘旁边一坐就是半天;到了收获季节他就翻晒谷子,在树林里东奔西跑;下雨天他在成捆的柴火旁边的地上画方格,玩跳房子的游戏,碰到节日他就到村上的祠堂里敲钟,好把身子吊在粗绳上,绳子来回摆动,他就觉得在随风飞舞。因此,他长得像一棵硬木树,手臂结实,肤色像可可豆一样地暗黄。
  十二岁上,他开始爱上学习,他崇拜的老师是基督教堂的李神父。不过上课的时间太短,又不固定,起不了多大作用。功课都是忙里偷闲教的,刚刚行过洗礼,又要举行葬礼,中间有点闲暇,就站在圣器室里,匆匆忙忙讲上一课;或者是在晚祷之后,神父不出门了,又叫人去把学生找来。他们两人上得楼来,走进他的房间,于是各就各位,苍蝇和蚊子也围着蜡烛飞舞。天气一热,孩子就打瞌睡;神父双手压在肚皮上,昏昏沉沉,不消多久,也就张嘴打起鼾来。有时,神父给附近的病人行过临终圣礼回家,看见夏尔在玉米田里顽皮捣乱,就把他喊住,训了他几句,并且利用机会,叫他在树底下背四句的七律诗。但不是天下雨,就是过路的熟人,把他们的功课打断了。尽管如此,神父对他一直表示满意,甚至还说:“小伙子记性挺好。”洛雨行过第一次圣体瞻礼,半年一晃就过去了,第二年十月底,洛雨进了南岸第六中学,还是过夏至节期间,他父亲来赶热闹时,亲自把他带来的。 
  时过境迁,现在谁也不记得他的事了,只知道他脾气好,玩的时候玩,读书的时候读书,在教室里听讲,在寝室里睡觉,在食堂里就餐。他还在是广厦街一家五金批发店的孙老板的学徒,每天课余的时候就去,打扫卫生、照看店面、把每天的顾客数和买卖明细记载日记账上交给孙老板看。洛雨那时节总是在星期天铺子关门之后,他到码头去逛逛,看看船来船往,怀恋在鱼塘钓鱼的日子。每个月的末尾,他都要给母亲写一封长信,用的是蓝墨水,满是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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