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凡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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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保镖- 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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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听雨跑了过来,秦歌感动的都快哭了,刚想夸一句还是徒弟知道疼师父,就见小丫头从身后拿出一个扫把,说:“坏师父,用这个当浆,你可以划着过去,不过要快哦!饭菜凉了,鱼姐姐会吃坏肚子的。”

    划、划着过去?还要快?

    秦歌拿着扫把,45°仰望夜空,悲伤逆流成河。

    转着轮椅轱辘,艰难的来到童鱼的小楼前,看看二楼卧室的灯光,秦歌叹了口气,四下瞅瞅没人,瞬间移动到了二楼。

    童鱼正趴在床上生闷气,对着一个布娃娃拳打脚踢,嘴里还骂着:“混蛋!!不要脸的臭流氓,就知道调戏女孩子,就会惹我生气,这么多天了都不来跟我道歉,今天居然还拿一条鱼跟我邀功,我打死你……打死你……打死……”

    秦歌悄悄探头看了看那个可怜的布娃娃,乱糟糟地黑头发,古铜色皮肤,身穿花衬衫花短裤,显然是个夏威夷风的布偶,记得两人第一次见面时,他就是这个样子的。

    “要想出气,还是打真人的好,娃娃打坏了还得心疼。”他说。

    “啊!”童鱼吓了一跳,转过身来看到秦歌,顿时怒道:“谁让你进我房间的?出去!”

    秦歌把托盘放在桌子上,转着轮椅来到床边,看着她不说话,目光深邃。

    他的眼睛漆黑如墨,亮的就像星星一样,里面的含义很复杂,童鱼看不懂,甚至连直视都没有坚持多少时间就移开了目光,色厉内荏道:“你……你看什么?我让你出去听到没有!”

    秦歌又严肃的看了一会儿,直到看得童鱼脸色发烫、浑身发毛才开口说:“你居然没有戴胸罩,这样不好,很影响发育……”

    夏威夷布偶砸到了他的脸上,把下面要说的话给砸了下去。

    童鱼气的牙根痒痒,见这个混蛋居然还拿着布偶冲她贱笑,嗷的一嗓子就扑过去,趴在肩膀上张嘴就咬。

    咬了一会儿,嘴里都开始有些咸涩的味道了,童鱼却发现好像哪里不对劲,仔细想了想才惊讶的松开口——这次秦歌居然没有喊痛。

    抬起头,就见秦歌正微微笑着看她,目光里的宠溺就像父亲或哥哥一样,童鱼心里一颤,低下头就要从他身上下来。

    秦歌抱起她横放在自己膝盖上,说:“气消了没有?要是没消,就再咬两下,反正前几次你咬我之后,我都打了狂犬疫苗,没关系的。”

    “讨厌!你才是狗!”

    童鱼脸红红的,努力想让自己看上去凶恶一些,还呲了呲牙,更像小狗了。

    秦歌笑笑,说:“现在你已经知道了‘神裔’的存在,以后或许就不能再单纯的像个普通人一样生活了,而我不可能在你身边一辈子,龙星星就是我给你找来的一张永久护身符,小鱼儿乖,别闹脾气,要待她像妹妹一样,知道吗?”

    龙神想把秦歌拉进龙隐,这是秦歌第一眼见到星星时就猜到的,而他心甘情愿钻入圈套的真正目的,恐怕龙神也很清楚。

    秦歌的那句“我会像对妹妹一样待她的”,就等于是明确地告诉龙神:我可以加入龙隐,但你也要保证像妹妹一样对待星星的那个人的安全。

    所谓“不能强迫别人牺牲”,所谓“祖孙舔犊之情”,只不过是一场交易而已。

    不管阴谋阳谋被隐藏在怎样温情的表面之下,都不会改变它功利的本质。


第七十二章 屎色儿的超跑

    星星的身体第二天一早就恢复了,秦歌觉得很神奇,问她濒死的伤势要多久才能恢复,星星翻着日历告诉他需要半年到一年不等,秦歌当即决定,以后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再让星星使用能力。

    在告诉童鱼星星的真实情况之后,接下来的十几天里,小姑娘都会坚持每天和星星在一起,带她逛街,和她游戏,甚至跟她一起看卡通片,没有一点不耐烦。

    秦歌在仔细观察几天之后,发现童鱼对星星确实是真心的,没有掺杂功利心在里面,便放任不管了。

    这一天,终于到了开学的日子,假装残废的秦歌也在前一天摆脱了石膏的束缚。

    一大早,睡的正香的他被咋咋呼呼的小雨从被窝里脱出来,早饭都来不及吃,就开着车载着四个女孩儿去学校。

    白鸟和星星的学籍已经办好,就和童鱼一个班,她俩虽然跟正常人不一样,但在知识方面,区区高三的程度还难不倒她们。

    物以稀为贵,车也一样,越是高级的车,里面能装的人就越少。因为上学的人多,于是秦歌就从车库里开出一辆奔驰G55来,方方正正的跟个小坦克似的,虽然只有五个座,但装下四个女孩儿加一个他还是绰绰有余。

    至于方小路,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中学里到处都是水灵灵的妹子啊!还都穿着校服,海风吹来,满眼一片裙摆飞扬,带着她去就太煞风景了。

    开车上路,白鸟安静地坐在副驾驶,叶听雨坐在后座中间,左边是童鱼,右边是星星,小手一边抓一个,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跟一般的孩子不一样,她看上去很喜欢去学校。

    对于她这种记忆力超群的天才少女来说,上学确实是一件惬意的事情。

    秦歌想:如果学习很简单,恐怕世界上很少会有孩子不喜欢学校。

    “对了,坏师父。”

    正说着的小雨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站起来趴到前坐中间问秦歌:“我们上课的时候,你去哪儿?”

    没等秦歌回答,童鱼就把她拉回去,说:“坐好,他的事不用你操心,学校门口每天停那么多车,人家的司机都会乖乖等着,他也一样。”

    “诶?那坏师父岂不是会很无聊?好可怜。”小雨皱着眉头说。

    如果是以往,秦歌这会儿一定会生出有徒如此夫复何求的感慨,但多次残酷的事实证明,叶听雨这丫头就是一个小魔鬼。

    果然,小萝莉很快接着说:“坏师父,要不我们给你找点事做吧,这样你就不无聊了,我第一堂课之后总是会饿,很想吃丰源记的桂花糕,还想吃约瑟芬的提拉米苏,鱼姐姐,你想吃什么?”

    童鱼眨眨眼,嘴角翘起一个狡黠的弧度,说:“我呢!倒是很久没有吃到盛德号的状元酥了。”

    小雨眼睛一亮,附和道:“就是就是,我也要。”

    说着又转头问:“星星姐,你想吃什么?”

    星星歪了歪脑袋,似乎在思索,好一会儿才用两只手比划了一个乒乓球大小的圆。

    “这是什么,丸子吗?”小雨挠着脑袋满脸问号。

    她比较笨,从来就没弄明白过星星的意思,可她偏偏总爱找星星说话,乐此不疲。

    童鱼虽然比她强些,但十次里最多能弄懂三四次,剩下的就靠瞎猜了,因此她很嫉妒秦歌,因为不知为何,秦歌和星星之间就没有一点沟通障碍,哪怕只是一个简单地眼神,他都能瞬间明白。

    秦歌从后视镜里看了看星星比划的圆圈,苦笑着说:“你们仨累傻小子呢?学校在西城,星星想吃的小海圣蟹黄包在南城,小鱼儿所说的盛德号在北城,小雨最过分,一个南城一个东城。一堂课只有45分钟,你们当我会飞啊?”

    “你不是有车么?”小雨反驳道。

    秦歌道:“小姑奶奶,这是车,不是飞机,那点儿时间就是直升机绕城一周都够呛,就别说还要排长队买点心了,想让我帮忙买东西不是不可以,但你们最好商量出一个地方来,否则我宁愿在车里睡大觉。”

    “只有一个地方啊?”小雨很不满,做了个鬼脸,道:“坏师父就是小气!”

    三个女孩儿凑一块儿商量半天,最后童鱼拍板,满足星星和小雨,让秦歌去南城的约瑟芬和小海圣买提拉米苏跟蟹黄包。

    秦歌想了想,南城的约瑟芬西餐厅好像就是许梦菡现在的鱼龙帮总部,今天起来的早,肚子还饿着,正好去她那里混顿早餐,说不定还能吃点豆腐什么的。

    想起那个火辣辣的黑寡妇,秦歌就觉得心有些发热,车也开快了许多。

    童鱼她们就读的学校是一所私立中学,名叫德英学院,建在西城的一座矮山上,其前身是半殖民时期的洋人子弟学校,解放后被某神秘人士建成了度假山庄,十几年前,叶清霜把它卖下,又重新改成了学校。

    因为做过度假山庄,学校内部的硬件十分奢华,且开设了高尔夫、马术和击剑等课程,师资力量雄厚,每年光学费最低都要三十多万,堪称名符其实的贵族学校。

    能进入这所学校就读的学生,家境状况可想而知,学校甚至直接将大门前的广场开辟成了停车场,专供学生以及他们的司机停车,除了寒暑假,这里就像永远都在开办车展一样。

    没一会儿,秦歌就开到了校门前,见没地儿停车,就打算在路中间把四个女孩儿放下,刚好前面一辆车挪开,一脚油门正要拐进去,却不料旁边陡然响起一声嚣张的轰鸣,一个浅绿色的影子穿插过来挤进了那个空位,要不是秦歌及时打方向盘刹车,非剐蹭上不可。

    靠!就讨厌这种不要命也要加塞儿的货,更何况这里就没烂车,你开辆兰博基尼了不起啊?绿了吧唧的色儿,说好听的是鸭蛋绿,说不好听的就是屎色儿,有种跟爷儿的越野比划比划,要能撞上都算看得起你,爷儿直接从你头顶碾过去都不带刮掉漆的。

    秦歌正在心里腹诽着,就见那辆兰博基尼的车门打开,还是改装过的剪刀门,里面的人一出来,他就乐了,还是老熟人——曹义松。

    这小子还是这么嚣张嘛!

    “就在这儿下吧!”

    说着,秦歌停了车率先走了下去,从后备箱拎出一根撬棍,径直走到那辆价值四百多万的超跑前,呲了呲牙,手臂抡圆了,一棍子砸在顶棚上。


第七十三章 原来还能这么欺负人

    砰!

    原本喧闹的校门前瞬间安静下来,无论是学生、司机还是送孩子的家长,都目瞪口呆的看着正在砸车的秦歌,心说这位的脾气够火爆的,几百万的东西说砸就砸,难道不用赔么?

    “卧槽!住手!你妈……”

    原本曹义松搂着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孩儿已经快走进校门了,猛地听见一声巨响,回头一看差点气疯了。

    自己昨天刚刚从港口提来的爱车,牌照还没上呢就让人给砸了,砸一下还不过瘾,看样子还想继续砸,赶紧跑过去阻止,谁知越走近就越觉得人眼熟,定睛一看,还没完全康复的肋骨立刻就开始隐隐作痛,脏话刚出口半句就被吓了回去。

    这个混蛋怎么会在这里?

    这是曹义松看到秦歌时心里涌出的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这个混蛋是上天专门派来跟我作对的吗?第三个问题还没来得及窜出来,他就想起了那次晚宴之后父亲对他说的话。

    在家里找到新的供奉之前,见到秦歌要躲着走。

    也是在那次晚宴之后,一向目中无人的曹义松才真正明白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意义。

    原来世界上真的有神秘势力的存在。

    他们依附于世俗,却又超脱世俗,虽然不能凌驾于世俗律法之上,但他们也同样拥有特权,这种特权可不是有几个臭钱能够买到的。

    别说小小的东山首富,就是世界首富,惹急了这些人,也是说杀就杀的,在这些人面前,什么特种兵王都是战五渣。

    父亲告诉他,供奉唐老来自一个叫化骨门的古武门派,听上去像是武侠小说中不入流的派,但事实上化骨门却是从先秦时期流传下来的,属于鸡鸣狗盗之术的分支,其底蕴已经不可小觑,而秦歌能够凭借一块玉牌就让唐老挂冠而去,显然他的背景更加的深厚可怕。

    对于这样的人,虽然不见得怕了他,但是能不招惹就不招惹,只要不危及生命,碰上了能忍就忍。

    所以,曹义松看着自己的爱车,虽然心在滴血,但他准备忍。

    秦歌扛着撬棍,冲他咧嘴笑了笑,露出一口森森大白牙,说:“骂啊!接着骂!看你中气十足的样子,伤好的挺快嘛!你继续骂,这样我待会儿再断你几根骨头的时候也就不算欺负你了。”

    “姓秦的,你不要欺人太甚!”曹义松吼道。

    他这句话一出口,周围的学生和家属们顿时大哗。

    东山首富家的二公子谁不认识?在齐海这一亩三分地上,不应该是他欺别人太甚么?而且他以前也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啊!什么时候他也会说这四个字了,什么时候他也能让别人欺负的只能说这句话了?

    太解气了。

    不管跟曹家有仇没仇,几乎所有人都是这样的想法,因为仇富的心理不光穷人有,富人也同样仇视比自己有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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