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凡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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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保镖- 第2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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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鸟泽衣本来还有些嫉妒秦歌对小白的温柔,闻言立刻拍手道:“好啊好啊!我们一起回去,我介绍我妹妹给你认识啊!她今年刚刚八岁,最符合你这种变态萝莉控的口味了。”

    这话一出来,什么温馨的气氛都没了,秦歌满头黑线的敲了她一下,说:“拜托你不要总秀自己的节操下限好不好?不说话,没人会把你当哑巴,你看小奴多乖。”

    小奴一脸神游的表情,明显还没弄清楚状况,听到秦歌夸奖自己,就自然的露出了微笑。白鸟泽衣看看她的傻样儿,顿时气结,刚要开口,就听小白说:“不用了,小鱼儿的危机还没有解除,小雨也离不开主人您,只有我和泽衣回去就好,您放心,小白很快就会回来的。”

    秦歌也知道自己不可能再像上次去印尼那样离开,那个时候他还没得到昆仑盘,敌人只有神殿一方,逗比三人组完全可以胜任童鱼的保护工作。

    可现在,他拥有昆仑盘的消息已经传出去了,谁知道会不会引来什么恐怖的敌人?不用太强,只要是主神级,就能让逗比三人组歇菜。

    这天晚上,小白和白鸟泽衣都留在秦歌的房间里没有走。小白是因为不舍,白鸟泽衣却是纯粹的凑热闹。

    一夜无眠。

    第二天一早,俩丫头就告别了童家众人,乘坐白鸟家的私人飞机离开了齐海。

    这么长时间的相处下来,家里的丫头们早就结下了深深的情谊,小雨和乔巧都哭成了泪人,就连向来淡定的童鱼也眼眶红红的,只有星星一脸漠然,不过,那也是因为她从来都只有那一副表情。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秦歌都有些闷闷不乐,做什么事都提不起兴趣来。

    他已经习惯了身后总会无声的跟着一个绑着长长马尾辫的女孩儿,甚至有时候会忽略她的存在,但不管怎样,他的心都是安定的,因为只要他唤一声,那个女孩儿就一定会出现在他的面前。

    现在白鸟离开了,虽然用不了多久就会回来,可他还是超级不习惯,总感觉身上什么零件丢了一样,各种不爽。

    家里的主心骨不开心,整个童家立刻就陷入乌云笼罩的状态,童大小姐脸上的表情越发清冷了,佣人们每天都战战兢兢的,生怕做错什么丢了工作,也只有小雨向秦歌施展卖萌大法的时候,他们才会轻松一些。

    不过,就是这样难得松口气的机会他们也没有享受多久,因为在半个月后,京城叶家来人了。

    “叶清霜你什么意思?”秦歌憋了许久的烦躁终于爆发了,对着手机咆哮道,“一走那么多天没有音讯,现在更是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要接走小雨,连人都派来了,你信不信我这就把他们剁碎了喂狗?”


第四百四十六章 有钱就是道德

    电话那边的叶清霜没有想到秦歌会这么生气,有些吱唔道:“我、我也是前两天才得到家里老爷子的信儿,说想见见外孙女的,你怎么了?干嘛这么生气啊!以前不是也很希望小雨能认祖归宗么?”

    秦歌也知道自己脾气发的没道理,闻言深吸口气,放缓声音道:“没什么,这几天心情不好,你别在意。”

    叶清霜笑了笑,说:“以前我还奇怪过,为什么你不开心从来都不会迁怒别人,现在倒好,终于见到了,却是往我头上撒气的时候。”

    秦歌咧了咧嘴,实在没有开玩笑的心情,就直接问道:“你和小雨要在京城呆多久?”

    “老爷子的意思是等过了他六十大寿再说。”

    “你家老爷子什么时候过大寿?”

    “那个……明年一月底。”

    秦歌算了算,顿时瞪眼道:“那岂不是要过了春节才能回来?现在才十一月份,去那么早干嘛?”

    叶清霜为难道:“我也不知道啊!我们家老爷子向来说一不二,做出的决定,没人敢提出异议,他老人家好不容易肯接受小雨了,我哪儿敢去问他什么啊?”

    秦歌没话可说了,小雨能够认祖归宗,无论对她还是对叶清霜都是好事,他不能也没权力阻拦。

    叹了口气,他对叶清霜说:“好了,挂电话吧!我去看看小雨那丫头,这会儿指不定怎么哭呢!”

    小雨还是哭哭啼啼的走了,秦歌不放心,让她最喜欢的宗熊也跟着一块儿去了京城,大家族里龌龊事儿多,有他跟着,想必也没人敢欺负小萝莉。

    平时,家里最爱闹的丫头就是小雨和白鸟泽衣,她俩一走,童家顿时就没了欢声笑语。

    童鱼整天扮成熟扮的自己都信了,眼看着将来铁定会成为一个冰山御姐,高冷的一塌糊涂,当然不会跟秦歌一起嘻嘻哈哈,星星就更不用说了,这丫头会不会说话都一样。只有乔巧想方设法的逗秦歌开心,却也只是杯水车薪。

    最后,苏酥实在看不下去了,这天晚上,一身华丽晚礼服的她就闯进秦歌的房间,胡乱给他套上一身礼服就拽着他出了门。

    “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儿啊?”

    路上,秦歌问依偎在自己怀里的苏酥。今天开车的是童家的司机,所以他总算有幸坐在了后座。

    “东山商会举办的慈善拍卖晚宴,拍品中有一件名贵的翡翠手镯,我好喜欢,你一定要帮我买下来噢!”

    苏酥一脸拜金表情的说着,抬手帮他正了正领结,然后又娇嗔道:“不过,我可警告你,今晚到场的基本都是华北商圈的名流,你可不能再像当初在曹家那样给我丢人。”

    秦歌明白苏酥只是怕他在家闷坏了,想带他出去散散心,便笑了笑,说:“什么镯子能让你这么上心?对了,话说银俊骅是不是还欠咱们一串钻石项链呐?那小子送来了没有?”

    苏酥打了他一下,笑道:“什么钻石项链,那就是个玩笑,你还真管人家要啊?”

    秦歌瞪起眼,“为什么不要?既然他答应了,就得给我送过来,否则看老子不拆了他的长乐观。”

    “好好好,知道你厉害,行了吧?!真是的,这么大的人了,还整天跟个小孩子似的。”

    秦歌嘴角翘起一抹淫荡的坏笑,勾住女人的下巴低声道:“我小不小,难道你还不清楚么?”

    “讨厌!你怎么什么都说啊?这还有外人呢!”苏酥的脸瞬间就红了,偷偷看看前面的司机一眼,小手就掐住了他腰间的软肉。

    秦歌哈哈大笑,心里的郁结总算消去了点儿。

    开心的时候,时间总是会过的快一些,没一会儿,车子就驶进一座占地约有两个球场大小的庭院,停在一栋三层的德式建筑门前。

    有侍者过来帮忙打开车门,秦歌与苏酥携手下车,抬头看看从台阶上一直延伸到脚下的红毯,两人不约而同的都想起了参加曹家宴会的那一幕,相视一笑。

    路上,苏酥已经介绍过这里是一家名叫北宸的高档会所,虽然在级别上跟银俊骅的一笑堂完全没得比,但服务和享受在富商圈子里也算得上一流,门槛也不高,一年交二十万会费就能加入。

    在走上台阶之前,秦歌习惯性的释放出空间触角探查了一下整座院子,发现暗处有不少固定站岗的西装壮汉和流动岗哨,至少也有三四十人,由此可见,这间会所的主人背景也小不到哪儿去。

    走上台阶,可以看到一楼大厅里金碧辉煌,Y字型的楼梯从两边一路延伸而上。大厅里没多少人,显然宴会是在楼上举办。

    踏入大厅,便有礼貌的迎宾进行第二次身分认证,和院子大门口只看邀请函的守卫不同,这里的迎宾竟然手捧着一个花名册来印证来宾姓名。

    这就有点儿过了,干嘛?想通过这种手段表现来宾的尊贵么?一个慈善晚宴还要弄出这种噱头来,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所谓“慈善”二字会有多少含金量。

    来到二楼,大厅里已经有了不少人。男士们大都西装革履,不管是秃顶大爷,还是猥琐大叔,一个个都表现得彬彬有礼,要多绅士有多绅士,而女士们则身着各式晚装,举止优雅,个顶个的淑女漂亮,其中几个一看打扮就知道混过“外围”圈子。

    这些男男女女或低声细语,或浅笑轻谈,即便是活跃一点的,也没有高声喧哗,每个人的笑容都那么矜持,任何人一看就知道这是标准的上流社会派对。

    不过,要是银俊骅来了一定会笑掉大牙。

    他平时招待的都是财富金字塔顶尖的那群人,自然知道真正的有钱人平时都是什么状态,用武侠故事里的说法就是返璞归真,想笑就笑,想叫就叫。只有那些有点钱却还不是超有钱的阶层,才会在公众场合拼命的表现自己高贵的身份,其实大都一肚子男盗女娼。

    “阿酥,你平时结交的都是些什么人啊?”秦歌从侍者托盘里拿下两杯香槟,递给苏酥时鄙视道。

    苏酥不解,问:“有什么问题吗?”

    秦歌用下巴示意一下场间的人们,说:“你看看,这里的男人平均年龄至少三十五岁,而女人却顶多二十出头,很明显,这儿就没有一个是带着老婆来的,就连那几个胖的像米其林一样的女人,身边都依偎的是小鲜肉。

    一个个道德败坏到家了都,却假惺惺的举办什么慈善晚宴,要不要脸啊?!”

    苏酥看着他眨了眨眼,忽然一笑,说:“你也不是我的丈夫啊!”

    秦歌顿时噎住,却听苏酥又叹了口气,接着说道:“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哦,叫‘有钱就是道德’,没办法,这就是现实。”


第四百四十七章 再遇安彤甄

    有钱就有道德。

    这句话好像是某位经济学者说的,不过这人比较没水平,因为市面上喜欢找骂的经济学家很多,该说的缺德话也都被说的差不多了,他原创不出精彩的句子来,只好使用了“拿来主义”技能。

    因为还有句古话叫“穷生奸计,富长良心”。

    秦歌不知道这句话的出处是哪儿,但他记得黄世仁的狗腿子穆仁智说过。

    作为一个还算是有钱的人,他没资格和立场评判这两句话的对错,自然也就不能仅凭人家不带老婆出门就说人家没有爱心,再说下去,他连自个儿都得骂进去,因为他也有情人,还不少。

    所谓的慈善晚宴,本质上跟一般的社交聚会也没什么区别,就是大家找个由头聚在一起见见面而已。苏酥知道秦歌不喜欢应酬,陪着他在休息区坐了一会儿,就起身走进场间交际去了。

    秦歌独自坐在沙发上喝酒喝的百无聊赖,正四处打量着看能不能发现什么有意思的事情,目光刚转到楼梯口,眼睛立马就直了。

    一个绝美的女人走了上来。

    她身穿一袭宝石蓝的鱼尾裙,长长的裙摆水银一样的铺展在红地毯上,上身有些丰腴,但腰线却收的极细,束腰上勾勒着银白色的花纹,带着中世纪欧洲宫廷的韵味,走起路来腰背笔直,远看就像是一个细颈的青花瓷瓶。

    这个女人很美,美的让人无法猜测出她的年龄,但绝不会有人把她跟场间那些二十出头的姑娘相提并论,因为她身上那种岁月烘托而出的成熟风韵,绝不是小丫头片子减减肥化化妆就能拥有的。

    当然,秦歌眼睛看直了并不完全是因为这个女人很漂亮,而是因为他认识。

    那赫然就是与他有过一夕情缘却只留下一张纸条和一部手机就翩然而去的安彤甄。

    安彤甄似乎在等什么人,上来之后并没有去场间应酬,而是看了看腕表,然后就从手包里掏出手机走到角落里打起了电话。

    “美丽的女士,请问我能有幸知道你的电话吗?”

    安彤甄刚收起手机,身后就响起了一道很讨厌的声音,不由皱了皱眉,可当她转过身来,立刻就惊呆了,红艳艳的小嘴都张成了O型。

    秦歌坏笑着走上前,伸出手指抚摸了一下她的唇线,轻声道:“上次你走的太匆忙,我都没有来得及发现,原来你的唇这么美。”

    安彤甄终于醒过神来,退后一步,正色道:“你怎么……还没有出国?”

    她本来想问的是“你怎么在这里”,可不知怎地,话到嘴边就变了样。

    秦歌脸上的笑越发灿烂了,说:“一见面就担心我的安危,你果然很惦记我,那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呢?”

    说着,他掏出安彤甄留下的那部手机,又道:“我每天都会给它充电,也每天都会带在身上,可它从来都没有响过,这让我很不开心。”

    见秦歌随手就拿出了自己留下的手机,安彤甄心里涌上一点异样的情绪,但这并不影响她做出冷漠的表情。

    “秦先生,我给你电话,是不想因为一场错误而伤害一条性命,并不是要跟你保持联系,你开不开心与我无关,请你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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