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凡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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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保镖-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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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酥皱起眉,说:“你不懂,曹家人历来霸道,我家之所以能起来,除了因为我姐的鱼龙帮是齐海龙头之外,还因为我姐夫的生意与他家没有任何冲突,几十年来,但凡和他家旗下相似的产业都摆脱不了覆灭的命运。”

    曹家是近三十年发展起来的一个家族,族长曹元兴曾经是名,刚刚改革开放时毅然下海经商,先在西北开采出了一个油矿,再用卖油矿的第一桶金买下了东山第一大煤矿,短短十年就积攒了大笔的财富。

    曹元兴是个很有魄力的人,通过煤矿发家之后又毅然将煤矿卖掉,开办了曹氏重工,主营重机械制造,用实业把自己的财富进一步夯实,这些年更是成为了某些军工产品的定点生产企业。

    有了军方这把,他才能在那么多首富锒铛入狱的大潮中,在东山省首富的位子上坐的稳稳当当。

    秦歌看过曹家的资料,但是对他们没什么兴趣,不明白苏酥为什么要特意提及,便道:“你到底想说什么?”

    “哎呀!你怎么这么笨呢?”苏酥有些急,“我是在提醒你,一会儿到了曹家收敛一些,要是惹了这么一个庞然大物,就算你手段再高明也救不了你。”

    秦歌诧异的看她一眼,右手探过去放在苏酥裙摆开叉处露出的大腿上,轻轻摩挲着肉色的丝袜,说:“你在担心我么?”

    苏酥脸一红,没好气地打开他的手,掩上裙子,说:“鬼才会担心你,我是怕你不知轻重,招惹了曹家,害得我童家跟你受连累。”

    秦歌哈哈大笑,没有答话。

    苏酥见他根本就听不进去,不由气结,想了好久,突然说:“我不舒服,今晚不去了,掉头回家。”

    秦歌伸手捏了捏她的脸,说:“好了,不用担心,我知道该怎么做,你不喜欢曹秋辰,今晚正好杜绝了他的念想,省的总纠缠你。”

    苏酥翻个白眼,说:“我喜欢谁不喜欢谁要你管?不过是区区一个保镖而已,口气倒不小。”

    秦歌挑挑眉,不再说话。

    对于曹家的背景,他知道的要比苏酥多得多,曹元兴不但是东山省首富,而且还是京城杨家在几十年前走出的一步闲棋。

    政治动荡期间,杨家撒出去的棋子很多,本来对曹元兴没太多指望,谁料此人竟然十分争气,短短一二十年就打下了一份丰硕的家业,这才在后来把他重新纳归杨家体系。

    说白了,曹家在苏酥眼里是不容侵犯的庞然大物,可在秦歌眼里连屁都不是,如果不惹他还好,要是敢惹他,他不介意在收拾杨家的时候搂草打兔子,让这个东山首富成为历史。

    半个钟头后,两人驱车驶进了曹家大门。

    不愧是豪富之家,整个曹家大院就坐落在海边,占地十数公顷,光私家海岸线就有两千多米,与童家的中式庭院不同,曹家是典型的欧洲宫廷风,喷泉、草坪、花圃、雕像,再加上一座古堡式的建筑,无一处不在宣示着主人的奢华。

    秦歌撇撇嘴,心想要不是有杨家罩着,华夏土地资源这么紧张,曹家光是这么嚣张的院子就够犯忌讳的了。

    汽车在古堡前的台阶下停住,曹秋辰快步走下来为苏酥打开了车门。

    “欢迎你,小酥,今晚你真美。”

    他身穿笔挺的西装,打着领结,头发梳的一丝不苟,看上去温文尔雅,玉树临风。

    苏酥则是一身曳地的露背晚礼裙,天鹅一样优美的颈项间点缀着一串珠链,皮肤虽然不够白皙,但健康的小麦色却为她在典雅中增添了许多活力,只是往那儿一站,就让许多娇娇柔柔的贵妇小姐黯然失色。

    俊男靓女站在一起,怎么看怎么般配,完全称得上赏心悦目。只可惜,秦歌最拿手的就是大煞风景。

    他走过去,一把将曹秋辰正要亲吻的小手抽回来,握在掌心轻轻揉捏着,很土豪的笑着说:“那当然,带马子出门,当然要把她打扮的漂漂亮亮,要不然咱男人的面子从哪儿来?你说是不是,曹先生?”

    曹家正门前可不光只有他们三个人,只是曹秋辰为了讨好苏酥才亲自降阶相迎而已,其他应邀而来的宾客则由侍者从旁边领着往大厅走,秦歌的声音不小,很多人都听见了,不由纷纷朝这边看过来,想知道是哪儿来的暴发户,居然能让曹家大公子亲自迎接。

    苏酥恨不得挖个地缝钻进去,好丢人啊!他怎么什么话都敢说?太粗俗了。

    曹秋辰眼角抽搐半天才干笑道:“是是,秦先生真是风趣,宴会就要开始了,请随我来。”

    跟着他走进大厅,里面已经有了不少客人,许多人凑在一起窃窃私语着,还冲两人指指点点,这下秦歌算是一鸣惊人了。

    苏酥臊的都不敢抬头,等曹秋辰离开后就拉着秦歌来到不引人注意的角落,指尖狠狠拧住他腰间的软肉,怒道:“你瞎说什么呢?什么马子面子的,丢死人了。”

    秦歌嘿嘿一笑,捏捏她的下巴,道:“我没说错啊!你可不就是我的马子么?你这么漂亮,我可不是很有面子么?”

    “放屁!好好的话你不会好好的说啊?非得弄得自己跟个土鳖似的。”

    “这你可说错了,有你这么出色的女人在身边,我就是再土鳖,他们也只能认为我是土豪。知道吗?一个男人成功与否,就看他选择女人的品味,极品女人一般人享受不起,没品的土鳖身边跟着的无论多漂亮,也只是一个空有脸蛋的花瓶而已。”

    不要钱的恭维话不光曹秋辰会说,秦歌也会,而且说的可比他有内涵多了,看苏酥这会儿脸色红红的,就知道这妞儿已经凶多吉少了。

    于是秦歌再接再厉,又道:“你别看他们对咱俩指指点点的,好像没说好话,你仔细瞅瞅就会发现,男人的眼神里大多是羡慕,而女人的眼神里则都是嫉妒,这已经足以证明,阿酥你绝对是今晚宴会上最璀璨的那颗明星。”

    可怜苏酥昨晚刚刚被秦歌连吓带摸的打破了心防,今晚就又遭受了甜言蜜语轰炸,思绪飘飘摇摇,心花怒放,根本没发现秦歌已经转移了话题。

    说了半天,跟粗不粗俗完全没有关系嘛!


第五十一章 贼心不死

    甜言蜜语,苏酥这些年听得太多了,秦歌说的一点都不高明,所以在片刻的失神之后,她的欣喜就变成了错愕。

    我这是怎么了?怎么会因为那混蛋的两句话就晕头转向?这里面有鬼,一定有鬼,说不定就是那家伙对我用了昨晚那种催眠手段。

    昨晚秦歌离开之后,苏酥哭了一会儿就开始上网查询有关点穴的事情,发现武侠小说中说的那种情况纯属无稽之谈,唯一能将全身僵硬和怎么喊都没人听见解释清楚的,只有催眠术。

    而且也只有催眠术能让整个童家人都对他勾引大小姐的行为视而不见,至于什么用雷霆手段解决鱼龙帮危难的事情也很简单——那些大佬被催眠了呗!

    现代的人都是这样,一件事如果无法用科学解释,就会固执的认为它是不存在的;一旦能跟科学扯上关系,那不管它被神话的多么厉害,都有人坚定不移的相信。

    所谓催眠早就被各种表演和影视作品夸大的面目全非,明明神奇的就像魔法似的,可急需心理安慰的苏酥还是相信了。

    既然有迹可循,那就没什么可怕的,这是她探险时的信条。

    于是她重拾信心,准备进行与秦歌的下一场较量,并且坚信已经有了准备的自己将赢得最终的胜利。

    之所以非要拉着秦歌来参加曹家晚宴,就是她的一次尝试。

    她看出来秦歌是个桀骜不驯的家伙,所以在车上故意警告他曹家的厉害之处,激起他的好胜心,这样在面对曹家欺辱时,他才会没有退路可选。

    而且,就算失败了,那些警告也能成为她的护身符——明明都告诉过你了,你不听,怨得谁来?

    再次给自己打完气,抬起头时却发现秦歌不见了,找了一圈才看见那混蛋居然挑了一大堆食物,正坐在犄角旮旯的一张沙发里吃的不亦乐乎。

    土鳖!太土鳖了!全世界最极品的女人站在你的身边都会被你衬托成女土鳖。

    心里狠狠的咒骂完,苏酥正要过去,身后忽然响起曹秋辰那充满磁性的声音。

    “秦先生真是性情中人,小酥你的眼光果然很特别。”

    听听,明明是在骂人,可每一个词都是在赞美,这才是有身份的人应该说的话。

    苏酥转过身,接过曹秋辰递过来的香槟道声谢,苦涩一笑说:“秋辰,连你也要嘲笑我么?”

    曹秋辰一愣,赶紧说:“怎么会?就算全世界的人嘲笑你,我也会站在你身边的。”

    苏酥强忍着心里的恶心,眼中适时的闪过一丝感动,随即又被无奈代替,回身看着大吃大喝的秦歌幽幽的说:“以前我也觉得他是性情中人,也正是因为这种坦率让我迷上了他,现在想想,真是幼稚的可笑,两个根本不在一个世界中的人,怎么可能生活在一起?”

    曹秋辰的眼睛亮起来,他可不是不懂女人的穷屌丝,秦歌的身份已经打听清楚了,就是童家的一个保镖而已,虽然震慑鱼龙帮大佬的手段狠辣,勉强称得上是个枭雄,可这种所谓枭雄在曹家面前就狗屁不是了。

    童话和言情小说里,那些公主与穷小子轰轰烈烈的爱情,现实中或许会存在,但公主与穷小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这种事就是天方夜谭了,但凡成熟点的白富美都懂得这个道理。

    不是同一个世界的、没有共同语言的两个人,能够相爱,却绝对做不到相守,这就是现实。

    所以当曹秋辰听到苏酥说出这么一句话时,就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他说:“两个人的相爱相守,就是一个不断改变和迎合对方的过程,苦中作乐才是幸福,如果苦不堪言,那在一起就是一场笑话。”

    “苦中作乐才是幸福……”苏酥喃喃重复着这句话,不知不觉已经湿了眼眶,“两个人一起苦,不孤单就是快乐,可如果只有一个人一味的去迎合对方,这种痛苦又如何作乐?”

    曹秋辰摇摇头,上前拉住她的小手,深情地说:“如果能够迎合你一辈子,那将是我最大的快乐和幸福。”

    苏酥的脸一下子就红了,眼神躲闪着不敢去看他,抽回手紧张道:“秋辰,别这样,我不能对不起秦歌。”

    曹秋辰在心里得意大笑,当女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就等于已经开始做对不起人的心理准备了,于是他再接再厉,很洒脱的笑笑说:“没关系,我可以等。”

    “秋辰,你……”

    苏酥的眼眶越来越红,下面的话没有说出口,沉默片刻后摇摇头,说:“你让我静一下,现在我的心好乱。”

    说完,她就转身向后院的草坪走去。

    曹秋辰看着她如人鱼般优美的背影离开,心中一片火热,相信只要自己再加把劲,说不定今晚就能把这个极品的女人抱到床上。

    哼哼!你不喜欢秦歌粗俗,那我就如你所愿,让他粗俗个够。

    想到这里,他转身想要召唤手下,无意中看见几名年轻男女正嬉笑着朝树林走去,其中一人正是他的亲弟弟曹义松。

    这个白痴,今晚的宴会如此重要,他竟然还敢带不三不四的同学来,那些看到咱家大门就恨不得往你床上爬的女屌丝有什么意思?没出息。

    正想着,他忽然眼前一亮,想起一个主意,开口把弟弟喊了过来。

    苏酥端着酒杯坐在阴影中的一架秋千上面,远远的看见曹秋辰正在跟弟弟曹义松说着什么,性感的唇角不由微微翘起。

    臭男人果然都是愚蠢的啊!什么曹家二代精英,我呸!还不是要喝老娘的洗脚水?

    秦歌啊秦歌,本来你不觊觎我家财产,我是没什么理由对付你的,只可惜你昨晚的行为太可耻了,老娘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屈辱?不狠狠的收拾你一顿,难消老娘心头之恨。

    正在宴会厅里大吃大喝的秦歌忽然打了个喷嚏,揉揉鼻子抬头找了一圈,发现没了苏酥的身影,嘿嘿一笑,低头继续对付眼前的大龙虾。

    苏酥那小娘皮贼心不死啊!欲擒故纵的手段都用上了,看来还得继续调教才行,惹急了老子就把你办了,看你到时候找谁哭去。

    “先生,你一个人吗?”

    正吃着,身旁忽然传来一道甜腻腻的声音,秦歌一愣,心想来参加宴会的不是所谓的上流社会吗?怎么说话口气跟夜店里的小姐没啥两样!


第五十二章 谁脱谁衣服

    秦歌扭过头,就看见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儿坐在身边,穿了件半肩的黑色小礼服,看长相卸了妆以后绝对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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