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凡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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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保镖- 第1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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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酥在外人面前表现的乖巧,走路时偎在秦歌身上的样子也很是小鸟依人,但只有秦歌自己才知道,这女人的两根手指正狠狠的掐在他腰间的软肉上。

    来到预订好的包厢,苏酥立马就开始发飙。

    “说!那个女人是谁?”


第三百一十三章 丫鬟卖小姐

    跟初恋或者前女友接触,不管你心里有没有什么想法,对于现任来说都是极其不该和恶劣的错误,所以尽管苏酥并不是秦歌的现任女友,可还是逼着他陪自己逛了半天街、买了几双鞋和一个超级昂贵的包包才放他离开。

    开车回到学校的时候,放学铃声正好刚刚响过,秦歌把车掉过头停在门口没多久,就见童鱼、小雨跟白鸟走了出来。

    只是……白鸟泽衣为什么会跟她们走在一起?还跟小雨有说有笑的。

    眼睁睁看着白鸟泽衣跟在小雨后面上了车,秦歌就不得不开口问了。

    “你上来干嘛?”

    白鸟泽衣翻个白眼:“关你屁事?”

    嘿!这小妮子皮痒痒了吧!

    在童鱼和小雨面前不好施暴,秦歌咬咬牙,问副驾驶上的白鸟:“你让她上来的?”

    白鸟一语不发的摇摇头。

    不是小白,那会是谁?

    秦歌扭头去看童鱼和小雨,终于发现这俩丫头的脸色似乎都不怎么好看,刚要开口问,就听小雨生硬道:“是我邀请泽衣姐姐去家里玩的。”

    “为什么?”

    “不为什么。”

    “你们今天才刚认识的吧?!这就带回家是不是不太好?”

    小雨撅着嘴把脸扭到一边,说:“家是鱼姐姐的,你管不着。”

    秦歌差点被这句话给噎死,目光看向童鱼还没吭声,就见她眉头一皱,喝道:“哪儿这么多废话?赶紧开车,我饿了。”

    出事儿了,一定出事儿了。

    秦歌一边开车,一边小心翼翼的打量后座上一直都黑着脸的两个女孩儿。

    要知道,自从俩人不小心抱着睡了一晚上之后,童鱼对秦歌的态度就好了许多,尽管依然没说过什么好听话,但那是她傲娇的性子使然,秦歌是知道女孩儿已经接受了自己的。

    而小雨更是自始至终都很乖,就算使小性子也是撒娇带卖萌,秦歌今天还是第一次见到她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样子。

    到底怎么了?是我做了什么惹这俩小姑奶奶不开心了么?

    秦歌百思不得其解,眼角撇撇身边的白鸟,决定待会儿找机会要好好问问才行。

    回到家,小雨似乎打定主意要让秦歌郁闷,一手一个拉着小白和白鸟泽衣就回房间了,根本就不给秦歌开口的机会。

    不得不说,童家的佣人都是很有职业素养的,绝对做到了以大小姐为核心,想大小姐所想,爱大小姐所爱,凡是大小姐喜欢的,就是他们拥护的;凡是大小姐讨厌的,就是他们要唾弃的,一个个狗腿子的厉害。

    所以,当童鱼下令晚饭少做一个人的量时,佣人们就知道某人又犯错误了。

    于是,某人在童家再次成为了透明人。

    在厨房偷根黄瓜都遭到了厨子的眼神鄙视,这让秦歌很受伤。

    男人受了委屈,唯一能疗伤的地方就是温柔女人的怀抱,于是他出了厨房直接就去了丁曼和杨娇娇所住的院子。

    院子里只有丁曼一个人,她正在葡萄架下安静的看书,一身素雅的家居服让这个熟透了的女人充满了慵懒和知性的味道。

    偷偷摸摸走到她的身后想要吓她一下,眼角瞥见书的封面,秦歌就十分蛋疼的僵住了。

    知性美女安静看古典文学的画面当然美的冒泡,可《莺莺传》这种书是丁曼能看的吗?

    要知道,《莺莺传》虽然是《西厢记》的原始版本,故事人物也一样,但人物性格和故事发展却截然不同。

    《西厢记》讲的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而《莺莺传》说的却是负心郎的始乱终弃。

    更何况,里面最让人不齿的地方就是:明明是张生抛弃了崔莺莺,还要在外面大肆宣扬“匹夫无罪,怀璧其罪”那一套,说人家是尤物和妖孽,就像褒姒、妲己那样,自己无福消受,这才忍痛割爱。

    就这,元稹还在书里表达了对张生行为的赞扬,可见这个写出“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家伙也不是一般的无耻。

    丁曼作为一个跟秦香莲差不多遭遇的女人,不去看大团圆结局的《西厢记》,偏偏拿着一本《莺莺传》看的津津有味,这不是闲的蛋疼找虐嘛!

    “如果你没打算无聊的恶作剧,就不要躲在别人的后面,不知道喘气的声音很影响别人的心情吗?”丁曼忽然开口说话,目光却没离开手里的书本,说话的时候还有功夫掀了一页。

    秦歌干咳一声,半尴不尬的绕到她前面,装作无意的把书抢过来,一边扇风一边幽怨道:“曼姐,什么时候你说话也这么毒舌了?这可不像你的风格啊!”

    丁曼嘴角微翘:“女人从来都没有固定的风格,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吗?”

    秦歌撇撇嘴:“我还是喜欢那个温柔贤淑的曼姐姐……”

    丁曼挑眉抢白道:“好让你在别的女人那里受气之后再跑我这儿来求安慰?你当我什么?出气筒么?”

    “呃……”秦歌张口结舌,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好半天才揉揉头发,泄气的坐下说:“这世上的笨女人都哪儿去了?老子怎么一个都碰不到啊!”

    丁曼笑的花枝乱颤,笑完朝他伸出手道:“好了,想找笨女人出去找,把书还给我,正看到精彩的地方呢!”

    没让人家忘记书的事儿,看来转移话题失败了。

    秦歌眼珠子骨碌碌一转,就摆出一副不屑的表情说:“这书有什么好看的?讲的不就是个春心荡漾的小丫鬟看上了一个汉子,为了把自己成功嫁出去就卖了自家小姐的故事么?曼姐你也太恶趣味了,居然会喜欢这种故事。”

    丁曼听的目瞪口呆,这还是她第一次听人把张生与崔莺莺的爱情故事给解读成这样的。

    “你……你说什么?丫鬟为了男人卖掉自家小姐?你到底知不知道这本书讲的是什么啊?”

    秦歌一脸无辜:“知道啊!不就是张生和崔莺莺的故事嘛!那个小丫鬟就是红娘。”

    丁曼满头黑线,叹息一声说:“不懂就不要瞎说,首先,你手里拿的是《莺莺传》,丫鬟红娘在里面并没有什么存在感,真正让红娘出名的是《西厢记》;其次,两个版本里的张生和崔莺莺起初都是两情相悦,红娘在里面只是牵线搭桥而已,怎么成卖小姐了?”

    “曼姐姐你说的没错,但还是忽略了一件事。”秦歌言之凿凿。

    丁曼问:“什么事?”

    秦歌嘿嘿淫笑一声,说:“在封建社会,丫鬟就是主人的私有财产,主人出嫁,丫鬟是要当嫁妆陪嫁过去的,也就是说,在那个年代,娶个有丫鬟的小姐,就等于一下子至少娶了两个女人,红娘那么热心上赶着把崔莺莺往张生床上忽悠,还在外面把风,心里未必没有打什么小九九吧?!”

    “你……你……”

    丁曼被秦歌一番阴暗的猜测给弄的哭笑不得,葱段似的手指点了他脑门半天才憋出一句话:“你自己心里脏就把别人想的那么龌龊,真是无耻!”

    说完,也不管秦歌要书了,扭头就朝自己的房间走去。

    虽然被骂无耻,但至少成功避免了丁曼的伤心,秦歌还是蛮有成就感的,走向院门的时候,他已经在心里狠狠夸了自己好几遍舍己为人和高风亮节了。

    “秦歌。”

    走到小院门口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丁曼的呼唤,秦歌转回头,就见女人斜依在房门口,面带娴静温馨的笑,夕阳下仿佛已经融入这座古色古香的小院,美的就像一幅画。

    “谢谢你!”她说。


第三百一十四章 36D和34E

    什么叫好男人?

    为了让女人开心,不惜背负骂名,默默在一旁守护的就是标准好男人。

    嗯!就是老子这样的。

    秦歌越想就越觉得自己伟大的不行,嘴角都快咧到耳朵根了,抬头望天一派高人风范,路都不看,像个二傻子似的摇摇晃晃往前院走。

    “你这是吃喜鹊屎了?怎么笑的这么淫荡!”

    身前传来杨娇娇的声音,回过神来的秦歌吓了一跳,只见杨娇娇满头大汗,拎了一大堆东西,两条胳膊都没闲着,跟在她身后的小奴也是大包小包的样子,手里还拎着一个小笼子,里面是一只圆滚滚的仓鼠。

    “你们去打劫商场了?”

    杨娇娇白了他一眼,说:“这算什么?因为担心我们两个拿不动,有好多东西我都没买呢!”

    秦歌有些好笑的摇摇头,女人爱逛街这是众所周知的,只是他没想到一向热血的杨娇娇居然会是个购物狂。

    伸出手去,他说:“看你们一身汗的样子,拿来我帮你们拎吧!真是的,家里那么多佣人都不知道叫一个来帮忙,我都懒得骂你蠢了。”

    杨娇娇看样子是真的累坏了,被骂愚蠢也不回嘴,可爱的吐吐舌头就要把手里的东西交给他,忽然想起什么又把手缩了回去,俏脸也变得红扑扑的。

    秦歌莫名其妙:“干嘛?拿来呀!”

    “不、不用,话说……你还没有回答为什么笑的那么淫荡呢!”

    杨娇娇顾左右而言他,东西里面不少内衣,可不能让眼前这个色狼看见。正说着,忽然想起这是自己和曼姐所住小院到前院的必经之路,顿时惊叫一声:“啊!你、你、你不会是把曼姐姐给……”

    “想什么呢?”秦歌卷起手里的书就给了杨娇娇脑门一下,没好气道:“像小爷这种纯洁、高洁、保洁的男人,怎么会干那种事?女孩子家家的胡思乱想不学好,小爷这种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还是离你远一点好,东西你们自己拎吧!拜拜!”

    说完他转身就走,本以为杨娇娇会在后面跳脚大骂,半天没听到动静,转头再看,人家已经没了踪影。

    “鬼鬼祟祟的,准没干好事儿。”

    嘟囔一句,秦歌继续往前走,可走着走着,他就觉得哪里不对,琢磨了好半天才突然反应过来:明明守着一整院子的女人和女孩儿,老子是怎么过成孤家寡人的样子的?

    难不成,三个和尚没水喝的故事是在暗喻“一夫一妻制”的伟大?

    虽然厨房没做咱的晚饭,但咱可以抢啊!抢那几个丫头的不舍得,抢那些佣人的又太丢人,于是逗比三人组就倒了霉。

    众目睽睽之下,秦歌闯进餐厅,无视童鱼的咬牙切齿,拿着个大托盘,在玄月和绯燕的幽怨目光中,将他俩的饭菜一点不剩的给端走了,一旁的宗熊咧着大嘴幸灾乐祸的笑。

    他的饭量太大,一顿饭赶秦歌一天吃的,玄月和绯燕俩人整好够秦歌一顿。

    刚要走出餐厅,秦歌忽然想起外面还有个跟踪自己的小警察,就又折回来把宗熊的菜全都拿走了,就给他剩了一大盆白米饭。

    童府大门不远的路边,薛笛正坐在车里啃面包。

    现实中的刑警其实一点都不像影视剧里所刻画的那么刺激,大多数时候,他们要做的工作就是枯燥无聊又费神的跟踪和蹲点,有时候一天到晚连口热水都没有,就更不用想热乎饭菜了。

    薛笛虽然年轻,但早已习惯了这种生活,干巴巴的面包就像是什么大餐似的,她吃的很专注,每一口都细嚼慢咽,时不时拿起一旁的矿泉水来喝一口。

    “咚咚咚!”

    车窗忽然被敲响,吓得她手一哆嗦,半瓶子矿泉水全倒在了身上,扭头看去,就见自己的跟踪对象秦歌正端着一个托盘站在外面,托盘上是几盘菜和两碗米饭。

    自己的视线明明一直都没离开过童府大门,他是什么时候出来的?这是要给我送饭?哼!发现了我的跟踪,就用这种方式来示威么?来吧!老娘才不会怕你。

    薛笛咽下嘴里的面包,瞪着秦歌就摁下了车窗按钮,然后她就发现秦歌像个痴呆儿一样,眼珠子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的……胸部!

    虽然天气早已立秋,但现在正是秋老虎肆虐的时候,薛笛执行跟踪任务当然穿的是便衣,也就是一件T恤而已,刚才被敲窗声吓的把水倒在了前胸上,薄薄的T恤立马就成了透明的,雪白丰满的乳肉跟无痕胸罩一览无余。

    “闭上你的狗眼,不准看!”薛笛面红耳赤的捂着胸部,恶狠狠的斥喝道。

    秦歌嘟囔着抬头看天,薛笛赶紧趁这功夫把副驾驶上的一个薄外套套在身上,回过头见秦歌的嘴巴一直在动,好奇的凑过去一听,脸蛋儿顿时就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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