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个钟头,我独自一个人站在上尉面前,安慰他说:“算了,谢拉皮昂·叶果雷奇!这有什么关系呢?钱是完了,可是孩子们都还在嘛。”
“这倒是实话。……钱是身外之物。……孩子们都在。……这话说得对。”
然而,呜呼!一个星期后我遇见格利沙。
“老兄,到您舅舅家里去一趟吧!”我对他说。“为什么您不到他家里去?您把老头子完全丢开了!”
“叫他见鬼去吧!我才不稀罕他呢,老魔鬼!傻瓜!他就不能另找一家银行去存钱!”
“您还是应当去。要知道他是您舅舅嘛!”
“他?哈哈!……您在开玩笑吧?您打哪儿知道他是我舅舅?他是我后妈的表哥!一杆子打不着的亲戚!牛头不对马嘴哟!”
“哎,您至少也该打发您的未婚妻到他那儿去一趟!”
“是啊!必是有魔鬼支使您,您才会在我们举行婚礼前拿出那张报纸来!您就不能等到我们结婚后再宣布您那个新闻啊!……现在她已经扭过脸去,不理我了。要知道,她本来也张大嘴巴等着我舅舅的大白面包哟!这个蠢透了的娘们儿。
……现在她大失所望了。……“
这样,我不是出于本心而破坏了最紧密的三部合唱,……最令人羡慕的三部合唱!
「注释」
①彼得堡的一家私营银行。
②斯科平银行的经理。
③这家银行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倒闭,曾轰动一时——俄文本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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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诃夫1880…1884年作品男爵
小说
男爵
契诃夫
男爵是个矮小精瘦的老头子,年纪在六十上下。他的颈项同脊骨成钝角,而且很快就要变成直角了①。他头大,颧骨高,眼睛无精打采,鼻子象个圆疙瘩,下巴颜色发紫。他整个脸上泛起淡淡的青紫色,这大概是因为柜子里放着烈酒,道具管理员又很少锁上柜子。不过除了喝公家的烈酒外,男爵有的时候也享用香槟酒,那是常常可以在化装室中酒瓶底和酒杯底上找到的。他的脸颊、他眼睛底下的大肉囊耷拉下来,颤动着,象是些小块破布,挂在那儿以便晾干似的。他头戴有护耳罩的皮帽,它那绿色的衬里在他秃顶上留下淡淡的绿色。那顶帽子如果没戴在男爵头上,就总是挂在第三块侧面布景板后面一个用坏了的煤气喷嘴上。他的说话声刺耳,好比煎锅里发出劈劈啪啪的爆响。他的衣服吗?要是您讪笑那身衣服,那就无异于不承认权威,这可是不会给您增添光彩的。他的深棕色上衣已经掉了纽扣,肘部磨亮,衬里不但磨亮,而且变成一条条破布,然而它本来却是一件了不起的上衣呢。如今它穿在男爵两个窄肩膀上,晃里晃荡,如同挂在破衣架上一样,可是……由此应当得出什么结论呢?话说回 来,当初它原是穿在一个最伟大的天才喜剧演员身上的。他那件带天蓝色花纹的丝绒坎肩,如今已经有二十个裂口和多得不计其数的污斑,然而丢掉它却不行,因为它是在威力无穷的萨尔文②住过的房间里找出来的!谁能担保悲剧演员本人没穿过它?它是在伟大的演员走后第二天找出来的,因此可以起誓,它不是假的。男爵脖子上系着的领结,来头也不校虽然从纯粹卫生学观点和美学观点看来,应该另外换个比较结实和油污少一点的领结才对,可是系上那个领结总还是可以夸耀一番的。它原是从一件伟大的旧斗篷上剪下来的,那件斗篷就是艾尔涅斯托·罗西③在《麦克佩斯》④里同女巫谈话的时候披在肩膀上的。
“我的领结上有邓肯国王⑤的血腥气!”男爵常常一面在领结里捉虱子,一面说。
至于男爵所穿的杂色花条长裤,您倒可以爱怎么嘲笑就怎么嘲笑。它以前确实没经权威人物穿过,不过演员们还是开玩笑说,这条长裤是用当初萨拉·贝尔纳尔⑥去美洲乘坐的那只轮船的船帆做的,它是从第十六号验票员的手里买来的。
不论冬夏,男爵老是穿一双大套鞋,为的是保住皮靴不坏,又为了他在提词人小亭的地板上走来走去的时候,他那有风湿病的腿不致被穿堂风吹得受寒。
人们只能在三个地方,也就是售票处、提词人小亭、后台男演员化装室里见到男爵。在这些地点之外他哪儿也不去,很难设想他会在别处出现。晚上他在售票处里过夜,白天他在那儿登记预订包厢票的观众姓名,同售票员下棋。年老而害瘰疬病的售票员,是唯一肯听男爵讲话、回答他问话的人。
在提词人小亭里,男爵执行他的神圣职务。在那儿他给自己挣一小块面包糊口。小亭只有外部粉刷成耀眼的白色,内部狭小的墙壁上却布满蛛网、裂缝、木刺。那里面弥漫着潮气和熏鱼、烈酒的气味。幕间休息的时候,男爵常到男演员化装室里去。凡是新来的人,头一次走进化装室,看见男爵,往往鼓掌大笑。他们以为他是演员呢。
“好哇!好哇!”他们说。“您的扮相可真妙!您那模样多么逗笑!您从哪儿弄来这么一身别致的衣服的?”
可怜的男爵!人们居然不承认他有自己的长相!
在化装室里他津津有味地观察著名的演员,或者,如果没有著名的演员,就大着胆子在别人的谈话里插嘴,说说他的意见,而他的意见是很多的。谁都不听他的意见,因为大家已经听厌,无非是些老生常谈,大家毫不客气,干脆当成耳边风。一般说来,大家对男爵不喜欢以礼相待。要是他在别人鼻子跟前转来转去,碍人的事,人家就对他说:滚开!如果他在亭子里提词的声音太轻或者太响,大家就骂他见鬼,威胁说要罚他的钱或者革他的职。在后台,大多数玩笑话和俏皮话都以他为目标。谁都可以放心大胆地在他身上施展一下耍笑人的本领,反正他是不会还嘴的。
自从人们开玩笑地叫他“男爵”以来,已经过去二十年了,可是这二十年中间他一次也没对这个绰号提出过抗议。
硬叫他抄写台词而又不给他报酬,这也可以办到。样样事都可以办到!人家踩了他的脚,他反而陪笑脸,道歉,很难为情。您当众打他那张布满皱纹的脸,我也敢凭人格向您担保,他不会到调解法官那儿去告状的。您从他那件了不起的、他所热爱的衣服上扯下一小块衬里来,就象不久前jeune premier⑦做过的那样,他也只是眫巴眼睛,涨红脸而已。他忍气吞声的温顺力量就有那么大!谁都不尊敬他。他活着,大家都漫不经心地对待他,等到他死了,就立刻把他忘掉。他是个可怜人!
不过,话说回来,从前有过一个时期他倒几乎成了他崇拜的人们的同事和弟兄,他热爱那些人胜过热爱生命。(他不能不爱有的时候扮演哈姆雷特和弗朗茨·穆尔的人!)他自己也差点做了演员,要不是一件可笑的小事作梗,大概真就做成了。在他身上,才能是很多的,愿望也不少,而且起初甚至有人要提拔他,可是他缺少一点小东西:勇气。他老是认为,如果他胆敢登上舞台,那么他们,挤满上下五层阶梯式座位的看客们,就会哈哈大笑,开始嘘他。临到人家请他登台表演,他就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吓得说不出话来。
“我再略微等一下吧,”他说。
他等来等去,到后来年纪老了,穷愁潦倒,于是经人说项,走进提词人小亭里去了。
他做提词人了,然而这也不坏。如今再也没有人因为他没有戏票而把他从剧院里赶出去:他是有职务的人了。他坐的位子比第一排还靠前,比大家都看得清楚,却不必为他的位子付一个小钱。这很好。他幸福了,满足了。
他出色地执行他的职务。演出前,他总要把剧本通读好几遍,免得出错。等到响起第一遍钟声,他就已经在小亭里坐好,翻开他的小册子。全剧院很难找到比他更热心尽职的人了。
可是后来人们仍然不得不把他从剧院里赶出去。
剧院里是不能容忍混乱的,可是男爵有时候却惹出大乱子来。他总爱闹事。
每逢舞台上演得特别精采,他就眼睛离开小本子,不再小声提词。他常常停住提词,叫起来:好哇!妙极了!而且观众还没鼓掌,他居然鼓起掌来。有一次他甚至嘘演员,几乎为此丢了差事。
总之,您看一看他坐在臭烘烘的小亭里低声提词的那种样子吧!他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指手划脚,提词声响得过火,呼呼地喘气。有的时候,甚至在场外过道上,在存衣处附近验票员打呵欠的地方,都可以听到他的提词声。他甚至敢于在小亭里开口骂人,指点演员该怎样表演。
“把右手举起来!”他常常小声说。“您的道白倒热烈,可是您的脸活象冰!您不配演这个角色!您还是个吃奶的娃娃,演不了这个角色!您应该看一看艾尔涅斯托·罗西是怎样演这个角色的!何必演得这么夸张?嗨,我的上帝啊!他那种小市民的派头把什么都糟蹋了!”
他只顾小声说这类话,却忘记应该按着小册子提词了。他们不该容忍这个怪人。要是早点把他赶走,观众也就不至于看到前些日子闹出的一场乱子了。
那场乱子是这样的。
当时正上演《哈姆雷特》。剧院里满座。在我们这个时代,莎士比亚的戏仍然象一百年前那样受欢迎。剧院里一演莎士比亚的戏,男爵总是心情极其激动。他喝很多酒,说很多话,不住用拳头揉鬓角。他那两个鬓角之间正展开一场剧烈的活动。他那老年人的头脑里激荡着疯狂的嫉妒、绝望、憎恨、渴望。……应该由他自己来扮演哈姆雷特才对,虽然哈姆雷特跟驼背,跟道具管理员忘记藏好的烈酒是格格不入的。应该由他来演,不应该让那些今天演听差,明天演拉皮条的,后天演哈姆雷特的无聊家伙来演!四十年来他一直在研究这个丹麦王子,一切正派的演员都渴望扮演他,他不仅仅把桂冠给了莎士比亚一个人。四十年来他研究,痛苦,被渴望煎熬着。……如今死亡已经不是隔着万水千山。死亡不久就会光临,把他从剧院里带走,从此再也回不来了。……但愿他一 生中哪怕只交一次好运,穿上王子的短装走过舞台,来到海洋旁边,在一片荒地当中,靠近巉岩。
无论谁到这样的地方,
瞧着下面千仞的峭壁,
听着远处的惊涛骇浪,
即使没有别的原因,
也会吓得魂飞天外。
如果渴望甚至能使人不是在几天之内,而是在几个小时之内熔化,那么秃顶的男爵的渴望一旦成为现实,就会有什么样的烈火来把他烧为灰烬!
在上述那天傍晚,他心里又嫉妒,又怨恨,恨不得把全世界的人都吞下肚去才好。哈姆雷特已经交给一个小孩子去扮演,他说话用微弱的男高音,特别是生着火红的头发。难道哈姆雷特会生着火红的头发?
男爵坐在小亭里就跟坐在灼热的煤块上一样。哈姆雷特还没出场,他倒比较沉稳,可是等到台上响起那个红头发的微弱的男高音,他就转来转去,坐立不安,长吁短叹。他的低语声,与其说象提词,还不如说象呻吟。他的手颤抖,胡乱翻动书页,时而把烛台拉近点,时而又推远点。……他盯紧哈姆雷特的脸,不再小声提词了。……他一心想把那个红脑袋上的头发统统拔光,一根也不剩。叫哈姆雷特生着红头发,还不如叫他索性秃头的好!他演得夸张,太夸张了,见他的鬼!
到第二幕,他根本不再提词,光是忿忿不平地冷笑,骂街,嘘演员。幸好演员们记住了台词,没有发觉他的沉默。
“这个哈姆雷特可真好!”他骂道。“没说的!哈哈!这些士官生先生自不量力!他们应该去追逐女缝工,不该跑到舞台上来演戏。要是哈姆雷特生着那么愚蠢的脸,莎士比亚就未必会写出这个悲剧!”
等到他骂得腻烦,就开始教导红头发的演员。他比划手势,做怪相,念台词,用拳头捶他的小册子,硬要演员照他的主意表演。他要挽救莎士比亚,不让他挨骂。为了莎士比亚,他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即使闹出十万个乱子来也不去管它!
红头发的哈姆雷特一开口跟别的演员对话,就糟糕透了。
他装腔作势,就象“身强力壮、头发很长的大汉”一样,关于那种大汉,哈姆雷特自己就说过:“这样的演员我恨不得拿起鞭子抽一顿。”临到他开始朗诵大段台词,男爵就受不住了。
他呼呼地喘气,秃顶不住撞响小亭的顶板,把左手按在胸口上,举起右手比划着。苍老而痛苦的说话声响起来,打断红头发演员的朗诵,逼得他扭回头来看小亭一眼:他冒着火焰的熏炙象恶魔一样,身上粘满凝结的血浆,圆睁着血红的双眼。
来往寻找普里阿摩斯老王。
男爵从小亭里探出半个身子,对主要演员点一下头,然后不再用朗诵的声调,而是用漫不经心、有气无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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