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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心咖啡馆之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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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本身是很沉闷的;镇子里没有多少东西,只有一家棉纺厂、一些工人住的两间一幢的房子、几株桃树、一座有两扇彩色玻璃窗的教堂,还有一条几百码长不 成模样的大街。每逢星期六,周围农村的佃农进城来,闲聊天,做买卖,度过这一天。除开这时候,小镇是寂寞的,忧郁的,像是一处非常偏僻、与世隔绝的地 方。最近的火车站在社会城,“灵”和“白车”公司的长途汽车都走叉瀑公路,公路离这里有三英里。这儿的冬天短促而阴冷,夏日则是亮得耀眼,热得发烫。
倘若你在八月的一个下午在大街上溜达,你会觉得非常无聊。镇中心全镇最大的一座建筑物上,所有的门窗都钉上了木板,房屋向右倾斜得那么厉害,仿佛每一 分钟都会坍塌。房子非常古老,它身上有一种古怪的、疯疯癫癫的气氛,很叫人捉摸不透是怎么回事,到后来你才恍然大悟,原来很久以前,前面门廊的右半边 和墙的一部分是漆过的——可是并没有漆完,所以房子的一部分比另一部分显得更暗、更脏一些。房子看上去完全荒废了。然而,在二楼上有一扇窗子并没有钉 木板;有时候,在下午热得最让人受不了的时分,会有一只手伸出来慢腾腾地打开百叶窗,会有一张脸探出来俯视小镇。那是一张在噩梦中才会见到的可怖的、 模糊不清的脸——苍白、辨别不清是男还是女,脸上那两只灰色的斗鸡眼挨得那么近,好像是在长时间地交换秘密和忧伤的眼光。那张脸在窗口停留一个钟点左 右,百叶窗又重新关上,整条大街又再也见不到一个人影。在那样的八月下午,你下了班真是没什么可干的;你还不如走到叉瀑公路去听苦役队唱歌呢。
可是,这个镇上是有过一家咖啡馆的。这座钉上木板的旧房子,在方圆若干英里之内也曾是颇不平常的。这里摆过桌子,桌子上铺了桌布,放着纸餐巾,电风扇 前飘舞着彩色的纸带。一到星期六晚上,更是热闹非凡。咖啡馆的主人是爱密利亚依文斯小姐。可是使这家店兴旺发达的却是一个名叫李蒙表哥的驼子。另外, 还有一个人在这段咖啡馆的故事里扮演了一个角色——他是爱密利亚小姐的前夫,这个可怕的人物在监狱里蹲了很久以后回到镇上,把事情搞得一团糟,又一走 了之。咖啡馆早就关闭了,可是它还留存在人们的记忆里。
这地方原先也不一向就是咖啡馆。爱密利亚小姐从她父亲手里继承了这所房子,那时候,这里是一家主要经销饲料、鸟类以及谷物、鼻烟这样的土产的商店。爱 密利亚小姐很有钱。除了这店铺,她在三英里外的沼泽地里还有一家酿酒厂,酿出来的酒在本县要算首屈一指了。她是个黑黑的高大女人,骨骼和肌肉长得都像个男人。她头发剪得很短,平平地往后梳,那张太阳晒黑的脸上有一种严峻、粗犷的神情。即使如此,她 还能算一个好看的女子,倘若不是她稍稍有点斜眼的话。追她的人本来也不见得会少,可是爱密利亚小姐根本不把异性的爱放在心上,她是个生性孤僻的人。她 的婚姻在县里是件奇闻——这次结婚既古怪,又让人提心吊胆,仅仅维持了十天,使全镇的人都莫名其妙,大吃一惊。除开这次结婚,爱密利亚一直是一个人过 日子。她经常在沼泽地她的工棚里呆上一整夜,穿着工裤和长统雨靴,默默地看管蒸馏器底下的文火。
爱密利亚小姐靠了自己的一双手,日子过得挺兴旺。她做了大小香肠,拿到附近镇子上去卖。在晴朗的秋日,她碾压芦粟做糖浆,她糖缸里做出来的糖浆发暗金 色,喷鼻香。她只花了两个星期就在店后用砖盖起了一间厕所。她木匠活也很拿得起来。惟独与人,爱密利亚小姐不知怎样相处。人,除非是丧失了意志或是重 病在身,否则你是不能把他们拿来在一夜之间变成有价值、可以赚钱的东西的。在爱密利亚小姐看来,人的唯一用途就是从他们身上榨取出钱来。在这方面她是 成功的。她用庄稼和自己的不动产作抵押,借款买下一家锯木厂,银行里存款日渐增多——她成了方圆几英里内最有钱的女人。她本来会像议员一样富的,可是 她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特别热中于打官司和诉讼。为了一点点屁大的事,她会卷入到漫长而激烈的争讼里去。有人说,要是爱密利亚小姐在路上给石头绊 一下,她也会本能地四下看看,仿佛在找可以对簿公庭的人。除了打官司之外,她的日子过得很平静,每一天都跟上一天差不多。只有那次为期十天的结婚算是 一个例外。除开这件事,她的生活没有什么变化,一直到爱密利亚小姐三十岁的那个春天。
那是四月里一个温暖、安静的夜晚,时间将近午夜。天上是沼泽地鸢尾花的那种蓝色,月光清澈又明亮。那年春天庄稼长势很好。过去几个星期里棉纺厂一直在 加夜班。小河下游那座方方的砖砌的工厂里亮着黄黄的灯光,传来织布机轻轻的无休止的营营声。在这样的一个夜晚,你听到远处越过黑黝黝的田野,传来一个 去求爱的黑人的慢悠悠的歌声,你会觉得蛮有意思。即使是安安静静地坐着,随便拨弄一?吉他,或是独自歇上一会儿,脑子里啥也不想,你也会觉得蛮有滋味。
那天晚上,街上阒寂无人,不过爱密利亚小姐铺子的灯光却亮着,外面前廊上有五个人。其中之一是胖墩麦克非尔,这人是个工头,有一张紫脸和 一双细气的、紫红色的手。坐在最高一级台阶上的是两个穿工裤的小伙子,那是芮内家那对双胞胎——哥儿俩都又高又瘦,动作迟缓,头发泛白,绿眼睛老是似 醒非醒。另一个人是亨利马西,一个羞怯、胆小的人,举止温和,有点神经质,他坐在最低一级台阶的边缘上。爱密利亚小姐自己站着,靠着洞开的门的框上, 她那双穿着大雨靴的脚交叉着,在耐心地解她捡来的一根绳子上的结子。他们好久都没有开口说话了。
双胞胎里的一个一直在望着那条空荡荡的大路,他首先开口了。“我看见有一个东西在走过来,”他说。
“是一只走散的牛犊,”他兄弟说。
走过来的身影仍然太远,看不清楚。月亮给路边那溜开花的桃树投下了朦胧、扭曲的影子。在空中,花香、春草甜美的气息和近处礁湖散发出的暖洋洋、酸溜溜 的气味,混杂在一起。
“不,那是谁家的小孩,”胖墩麦克非尔说。
爱密利亚默不作声地瞅着路上。她撂下绳子,用她那棕色的大骨节的手抚弄工裤的背带。她皱着眉头,一绺黑头发披落在脑门上。他们等待的时候,路上谁家的 狗发狂般嘶哑地吠叫起来,直到有人从屋子里喊了几声,止住了它。五个人直到那身影靠近,走进门廊附近的黄光圈,才看清那是什么。
那是个陌生人,陌生人在这样的时辰徒步走进镇子,这可不是件寻常的事。再说,那人是个驼子,顶多不过四英尺高,穿着一件只盖到膝头的破旧褴褛的外衣。
他那双细细的罗圈腿似乎都难以支撑住他的大鸡胸和肩膀后面那只大驼峰。他脑袋也特别大,上面是一双深陷的蓝眼睛和一张薄薄的小嘴。他的脸既松软又显得 很粗鲁——此刻,他那张苍白的脸由于扑满了尘土变得黄蜡蜡的,眼底下有浅紫色的阴影。他拎着一只用绳子捆起来的歪歪扭扭的旧提箱。
“晚上好,”那罗锅说,他上气不接下气。
爱密利亚小姐和前廊上那几个男人既不打招呼,也不开口。他们仅仅是瞅着他。
“我在找一位爱密利亚依文斯小姐。”
爱密利亚小姐把头发从前额上抹回去,抬起下巴。“怎么回事?”
“因为她是我的亲戚,”罗锅回答。
双胞胎和胖墩麦克非尔抬起头来瞧着爱密利亚小姐。
“我就是,”她说。“你说‘亲戚’,指的是什么?”
“那是因为……”那罗锅开始说了。他显得忸怩不安,仿佛都快哭出来了。他把提箱搁在最低一级台阶上,手却没有从把手上松开。“我妈叫芬尼杰苏泼,她老 家就在奇霍。大约三十年前她第一回出嫁的时候离开了奇霍。我记得她说起过,她有个叫玛莎的同父异母姐妹。今儿个在奇霍,人家告诉我那就是您的母亲。”
爱密利亚小姐听着,脑袋稍稍歪向一边。她一向是一个人吃星期天的晚餐,从来没有一大帮亲戚在她家里进进出出,她可算是六亲不认。她倒是有过一个姑奶奶,在奇霍开了家马车行,可是这老太太已经死了。除此以外,只有一个姨表姐妹住在二十英里外的一个镇上,可是此人与爱密利亚小姐关系不好,偶尔面对面碰上,彼此都要往路边啐一口痰。不止一次,有人想方设法要和爱密利亚小姐攀上些曲里拐弯的亲戚关系,然而都是枉费心机。
那罗锅背起一部又臭又长的家谱来,提到一些仿佛离题十万八千里的人名地名,都是前廊那些听众闻所未闻的。“这样一来,芬尼和玛莎杰苏泼就成了同父异母姐妹。而我又是芬尼第三个丈夫的儿子。因此上你和我就算是……”他弯下身去解提箱上的绳子。那两只手像鸟爪,在不住地颤抖。箱子里装满了各种各样的破烂——破旧不堪的衣服和古里古怪的废物,有点像缝纫机的零件,或是什么同样毫无用处的东西。罗锅在里面掏了半天,找出来一张旧相片。“这是一张我妈妈和她的同父异母姐妹的合影。”
爱密利亚小姐没有开腔。她把下颚从这一侧移到那一侧。你从她脸上可以看出她在想什么。胖墩麦克非尔接过相片,凑到灯光底下去瞧。相片上是两个两三岁的苍白、干瘪的小孩。两张脸仅仅是两个模糊不清的白团团,你说它是从哪一家的照相本上撕下来的都成。
胖墩麦克非尔把相片递了回去,没有表态。“你从哪儿来?”他问。
那罗锅的声音迟迟疑疑的。“我是在到处转悠呢。”
爱密利亚小姐仍然没有开口。她仅仅是靠在门边上,低下头去看看罗锅。亨利马西神经质地眨巴着眼,两只手搓来搓去。接着他一声不吭地离开最低一级台阶,走了。他是个软心肠的人,小罗锅的处境很使他同情,因此他不想等在这儿亲眼目睹爱密利亚小姐把新来的人从她产业上赶出去,从镇上赶出去。小罗锅站着,提箱在最低一级台阶上敞着口;他吸了吸鼻子,他的嘴嗫动着。也许他开始感到自己的处境不妙了吧。也许他明白作为一个陌生人,提了一箱子破烂到镇上来和爱密利亚小姐攀亲戚是件多么不妙的事了吧。总之,他一屁股坐在台阶上,突然间号啕大哭起来。
一个素不相识的小罗锅半夜时分走到店前来,然后又坐下来哭,这可不是一件寻常的事。爱密利亚小姐把前额上那绺头发往后一抹,那几个男人 不安地对看一眼。整个镇子一点声音也没有。
最后,双胞胎里的一个说道:“他要不是真正的莫里斯范因斯坦,那才怪哩。”
每个人都点点头,表示同意,因为这是一个含有特殊意义的说法。可是罗锅哭得更响了,因为他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莫里斯范因斯坦是多年前住在镇上的一 个人。其实他只不过是个动作迅速、蹦蹦跳跳的小犹太人,他每天都吃发得很松的面包和罐头鲑鱼,你只要一说是他杀了基督,他就要哭。后来他碰到了一件倒 霉的事,搬到社会城去了。可是自此以后,只要有人缺少男子气概,哭哭啼啼,人们就说他是莫里斯范因斯坦。
“唔,他很苦恼,”矮胖子麦克非尔说。“这总有个什么原因。”
爱密利亚小姐迈了两下她那迟缓、笨拙的步子,跨过前廊,下了台阶,站在那里若有所思地端详那陌生人。她小心翼翼地伸出一根长长的、棕黄色的食指,去戳 戳他背上的驼峰。罗锅仍然在哭,可是已经安静些了。夜晚很寂静,月亮的光辉依旧很柔和,很明澈——天气有点转凉。这时候爱密利亚小姐做了一件希罕的 事;她从后裤兜掏出一只瓶子,用掌心把瓶盖拧开,递给罗锅让他喝。爱密利亚小姐是不轻易赊酒给人的,在她来说,即使请人白喝一滴酒也几乎是件史无前例 的事。
“喝吧,”她说,“能让你开胃的。”
罗锅停止了啜泣,把嘴巴周围的泪水舔干净,照别人的吩咐做了。他喝完后,爱密利亚小姐慢慢地啜饮了一口,用这口酒暖暖她的嘴,漱漱口,然后吐掉。接着 她也喝起酒来。双胞胎和工头有自己花钱买来的酒。
“这酒真醇,”胖墩麦克非尔说。“爱密利亚小姐,你酿酒还从来没酿坏过。”
那天晚上他们喝酒(两大瓶威士忌)这件事很重要。否则,很难想象以后会发生什么事。也许没有这点酒就压根儿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