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丹迪站起,拉开帐篷向外走。在他跨出帐篷门的那一刻,这位白精灵忽然停住脚步,转头说道:“快点睡吧。明天我们就要解散了。人类的土地,我已经不想再多待一刻。”
帐篷门落下,接着,两名女性精灵从外走进,上前扶起莎莎拉,搀扶着她往她的帐篷走去,安排休息了。
“那么,我也去收拾行李!”得到梦蝶的准许同行,爱德华的精神又来了。他抱着剑就想往外走,但西斯科哪里会允许这位王子就这么轻浮的为了个女人再次踏上旅行?跟着他走出帐篷之后就开始拉着他大肆诉说着国民的思念。可见怎么劝都劝不了之后,就开始拉着爱德华走进旁边的矮人族群,围着篝火大口大口的劝起酒来。
白狼趴在梦蝶的脚旁,轻轻的呜咽了一声。它抬起头,轻轻的舔了一下梦蝶脸。似乎表明,不管去哪里,它都会陪伴到天涯海角。梦蝶轻轻摸了
同伴那漂亮的皮毛,这时,休却拉开帐篷,走了进
么全不在了?我还想进来开开‘脑会议’呢~~!”
梦蝶拿起茶杯,替身上风尘仆仆的休倒了杯热茶跑到哪里去了?自从那次的战役之后就没再见过你,我一时间还以为你战死了呢?”
休猛地露出惊讶的表情,瞪着眼睛,大声道:“哎呀呀!梦蝶小姐,你如果真的以为我战死的话,为什么再次看到我却一点惊讶的眼神都没有?!难道我在你的心目中,是死是活根本就不重要吗?!”
“因为我知道,你的生命力比蟑螂还顽强,一肚子的诡计就连恶魔都对你敬而远之。”梦蝶将茶杯放在休面前,继续说道,“我留下来的记号应该不难认,你却花了足足十五天的时间才找到这里。未免也太慢了吧?你去哪了?”
休嘿嘿一笑,喝口热茶瞒你说,其实我早在十一天前就能找到这里,可在一座树林中夜宿的时候,我似乎看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奇怪的东西?什么?”
难形容。那东西看起像是一头生物,可却又不像是正常的生物。还记得魔奴吗?那东西竟然比魔奴还要高出一倍以上!我刚开始还以为是黑暗中看错了,或是我睡迷糊了产生幻觉。但第二天醒来之后,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休用一种调女孩子的语调向梦蝶说话,但很可惜,他调戏的对象不太对。梦蝶潇洒的坐回自己的椅子,那头长在手指的梳理下轻轻一扬,少女就再也不说话了。
“…………………………好吧好吧,我服了,我说还不成吗?”
梦蝶微微一笑然如此,那就吧。”
“我看到了脚印。巨大的印。其中的一个大拇指就有我们现在的这场长桌那般大!我觉得很奇怪,不死军团不是已经死绝了吗?为什么还会有这种东西出现?而且脚印路过的那条路上到处都是倒塌的树木,树干上留下了十分清晰的爪印。当然,如果那东西是个素食主义,就像梦蝶小姐你一样的话那就算了。可我担心……”
“你心那东西并不是吃素的,对吧。”
休不再话,将思考留给梦蝶。对于那个大家伙,梦蝶倒不是没有相应的人物可以去映照。在盆地中那些魔奴曾经召唤出一头恶魔,大小就很符合休口中所说的怪物。既然阳光无法杀死魔奴,自然也无法杀死比它们更高级的地狱使了。
“梦蝶小姐,你觉得那是什么?”
休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梦蝶摇摇头,虽然有嫌犯,但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那就是那头恶魔。而且根据休口中所说的情况分析,那头大怪物正在往北方的无人区前进。也就是说,它距离人类社会越来越远。不管那是什么,既然是生命,那在对方没有危害人类前,以它的巨大和可怕为理由,进行消灭作业。
“先不说这个了。对了休,你接下来打算去哪?”
接着,梦蝶简单的向休说明了各人接下来的去路。
“我?”
休取过茶壶,自己给自己再倒了一杯。
“我是个漂泊的浮萍,水流向哪里,我就去哪里。不过如果真的没有任何选择的话,我还是想要去一趟精灵族。那里有太多的奇迹等着我去觉。然后,我会去拜访霍蒙老兄的城市,在那里学习更多的高科技。”
说完,休将杯中的茶水一口喝光,然后伸出手,露出微笑
“也就是说,接下来我们还会暂时一起旅行。请多多指教,梦蝶小姐。”
梦蝶笑了一声,伸出手,握住休的手。两人上下摆动了一下之后,互道晚安,休就走了出去,寻找爱德华、霍蒙他们去了。
帐篷内已经没有了其他人。只剩下梦蝶、白狼,还有始终坐在那里的爱娅姐妹了。梦蝶在送出休之后走了回来,坐在爱娅的身旁,看着在姐姐怀中沉睡的尼娅。
自从十五天前的战役之后,尼娅就一直维持着这种沉睡的状态。她看起来似乎好累,仿佛经历了一场常人难以想象的大战。
不仅是她,姐姐爱娅身上的衣服也变得脏兮兮,略有破损。很难想像,一直呆在大后方的两姐妹会经历多么艰巨的战场。
第五节 再临的噩梦
她怎么样了?”
梦蝶将一杯水递给爱娅后,轻声问道。
爱娅笑着,接过水杯:“不用担心,她只是太累了而已。相信这段时间她会一直沉睡……不过相信用不了多久,我妹妹就会醒过来的。”
梦蝶伸出手,在尼娅的鼻息出稍稍试探了一下。她的呼吸很平稳,但面色还是显得不太好。看起来真的是太累了吧。
“爱娅,刚才你也听到了。明天我们就要启程,前往精灵族。你呢?你有什么打算?”
爱娅轻轻的点点头,说道:“我是银月国的骑士团团长。好妹妹,你说我应该去哪里?”
“你……要回银月?”
“嗯。尼娅也需要一个地方好的休息……不,想必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两姐妹都会好好的休息一阵子了。”
看来爱娅已;打定了主意,既然如此,梦蝶也不多说什么了。不过对于这位从以前开始就一直在照顾自己的女孩,她还是有一句话想要说。
“爱娅,这次分别之后。嗯……个……可能你再也见不到……呃……这个样子的我了。所以,我想在我还是这个身体的时候,和你道个别……是永别。”
一怔。想了想后。噗哧一下笑了出来:“怎么?你还在认为自己其实应该是男孩子吗?”
一本正经地道:“不是‘认为’。而是‘确定’。这一次我一定会找到自己原本地身体。可那样地话就意味着这个身体将会被我舍弃。不再使用。所以下次我来找你地时候。希望你不要受惊过度。只要你看到一个和我一样是黑眼睛。黑头发。长地有一米八左右地男孩子来看望你。说他是梦蝶。希望你能够相信。”
爱依旧笑着。从她地表情上来看于梦蝶一本正经地说话显然不太相信。她抚摸了一下妹妹地头发。笑道:“好啊。我会相信地。不过梦蝶妹妹。你地口气似乎不像是在介绍你自己给我倒像是再给我介绍男朋友啊?黑眼睛。黑头发米八地身高。你说说看。那个男孩子帅不帅呢?”
梦蝶脸上一红。被爱娅这样挤兑了一下。她反而说不出话来了。好吧。反正该说地已经都说了。今晚就先道晚安明天再道别吧!
梦蝶走出帐篷。在白狼地陪伴下到距离营地稍稍远一些地一个土丘上。那清明地月色静宜地洒在地上。仿佛半个月前地杀戮与暴雨完全是假地一般。
是啊……那场战斗已经过去了。接下来们将要从这场战役中站起来。重新塑造自己地家园。而她梦蝶要再次踏上旅程。去寻找自己地身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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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分别的队伍就开始一一道别,迈向自己的归程。西斯科和他的那些骑士们含泪目送着爱德华跨上马,向着这位王子再次跪下。霍蒙率领矮人族在向梦蝶等人豪爽的道别之后,也迈上了回家的路途。
“咦?丹迪,你的那些族人呢?”
休环顾营地,却没有看见一名精灵,不仅问道。
“他们已经连夜回去了。毕竟你们的脚程慢,我不能让整支队伍都配合你们的脚步,一点一点的走回去。”
丹迪说完,轻轻拨了一下那许久未拨的琴弦,笑着说道:“不过别担心,我会和你们一起回去的!啊~~!好不容易把仗打完了,回去的路上我会一路歌唱的散步!各位,你们应该感到幸运!因为在接下来的旅程中,你们将不断的欣赏本竖琴演奏家所弹奏的各种乐曲!”
众人立刻汗颜……
尼娅睡在一辆马车内,爱娅走出马车,和梦蝶进行着最后的道别。梦蝶想到下一次和这个女孩见面时自己已经面目全非,不由得有些紧张,又有点兴奋。所以在道别的时候并没有多少的伤感,说了声再见,就转身跳上白狼的背部,准备出发。
“梦蝶妹妹,等一下!”
爱娅突然的开口,让梦蝶回过头。
“怎么了?”
“那个……”这位照顾了梦蝶太多次的女孩在这时却沉默了。她低下头,似乎在强忍着心中的伤感,许久之后,她才抬起头,看着梦蝶——
“再见了。
真的是……再见了。”
说着,她的眼中流下泪来……
看到对方为自己的分别如此伤感,梦蝶也有些感动。她点点头,再次向那位女性道了声别之后,驾着白狼,第一个踏上了前往精灵族的旅程。
(再
梦蝶妹妹。如果有可能的话,我真的希望能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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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精灵族的道路显得非常好走。没有了不死族的侵扰,一路之上显得十分的太平,太平的让人慵懒。暖暖的阳光洒在身上,驱赶走暴雨所带来的寒冷,树木郁郁葱葱,鸟兽也在草丛间来回奔走。一切,都显得如此的生机盎然。
有了丹迪这位优秀精灵的带路,梦蝶一行人才知道一条不需要前往不归瀑布等危险地带的小路通往精灵族。一路之上众人相互诉说着那场亡灵战役,休则是拿出笔,不断的记录着个人口中所述的故事。
他说他今后要把这些故事编成诗歌,让吟游诗人到处传唱。
爱德华抚摸着他父王留下来的挂饰,看起来他已经完全从父亲死亡的阴影中走了出来。丹迪由于即将和自己的孙女回到自己的家园,也显得高采烈,寻思着在抵达精灵族之后怎么和莎莎拉好好的说说自己和她的关系,然后慢慢的将她从父亲的死这一点中拉出来。莎莎拉一直躺在马车内,不过丹迪经常带进车内的鲜花所散发的芬芳让她的心情看起来好了许多。
她已经不再流了,或许,时间真的是治疗伤口最好的良药。她以为自己已经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可不久以后,丹迪就会告诉她她还有外公,还有外婆,还有许许多多的亲人。相信到时候,她就会真正的康复吧。
不过美中不足的是……
“今天真是个好天气!来!魔学徒!把你做的歌曲给我,我来唱唱看!”
“好嘞!丹迪老,给!这是我昨晚一个晚上没睡想出来的诗歌,由你来唱,一定会非常的动听的!”
如果没有一路上丹迪停地散发噪音污染的话,这种日子恐怕会更加舒心……
“咕……我……我说……”
那狂风暴雨般的歌声之中,爱德华已经有些忍受不了了。前几天他还能尝试着把耳朵堵住不去听,可今天,休所制作的这首诗歌实在是太过狗屁不通了!里面融汇了通用语、精灵语、矮人语、人鱼语等诸多乱七八糟的语言。这家伙竟然还美其名曰“汇聚所有语言中最美丽的部分”!
“能能……别唱了?!我的耳朵……我的耳朵……!!!”
可惜,在琉璃响弦那如同重金属音乐般的弹奏声中,爱德华的呻吟显的是如此的无力。他还真是奇怪,为什么一把竖琴竟然能散发出这么破烂的嘶哑声音?简直就和它的实力成反比!
梦蝶聪明,当她看到休将诗歌递给丹迪的时候,立刻借口带着莎莎拉去散步!白狼心领神会,立刻冲进马车驮起莎莎拉,和梦蝶一起飞也似的溜走了,只剩下爱德华一个人在那里享受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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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好了好了!真是的,那种声音再多听一会儿,真的会短命的。我还真佩服休那家伙,竟然像个没事人似的一直听下去?莎莎拉,你说呢?”
梦蝶牵着莎莎拉的手,陪着她走到一道小溪边。叮叮咚咚的流水从两名少女的脚边滑过,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