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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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搬运工-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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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霄抬起手,示意老翁住口:“最近是不是觉得身体变虚了?”

  “——!”老翁瞳孔一缩,他怎么知道!?

  洛霄将其不语,继续道:“老伯,我认识一个人,是个采花贼,无恶不作,被他祸害了一辈子的姑娘不知多少,前不久,甚至连一个病中妇人都不放过,你说这是不是一个人渣呢?”

  “是是。”老翁连连点头。

  “是不是该死?”

  “是是。”

  “那你自裁吧。”

  “……不可能!”老翁边说边退。

  洛霄点头,自顾自地道:“确实,自裁太便宜你,若是让我来处理你,我会先把你的作案工具切了,再让你活上一段日子。可惜,雇主说要你的人头。”

  对一个管不住下体的采花贼来说,失去作案工具,人间就变成了地狱!

  老翁浑身一颤,忽然笑起来:“嘿嘿,那个小娘子啊,有病的时候才是绝色,绝色在前,你说我怎么能不尝一尝?换做是你,你也会的!”

  毫无疑问,他就是桑光。

  黄昏楼提供的情报里显示,桑光略懂易容术。

  但这种粗糙的易容术,只能蒙骗普通人和普通武者,对真正的高手来说,破绽太多了。

  洛霄道:“别把我跟你这种下体生物相提并论。”

  “哈哈哈,下体生物?我只是遵循本能而已。”

  “本能?连野兽都不只会遵循本能,你,连畜生都不如。”

  和一个采花贼谈这种话题真是恶心,洛霄不想继续这个话题,说完就把桌上的虹光剑拿回来,一脚将桌子掀起来,砸向桑光。

  桑光身上魔力暴出,闪身避开桌子,动作丝毫不停地朝茶馆外跑去。

  ‘愚蠢的杀手,想抓住本大爷,下辈子吧!’他的速度魔法可让他一秒飞跃一百多米,最高甚至可以接近音速,想抓住他,那是几乎不可能的事。

  洛霄面色平静的走出茶馆,正想施展纵地金光追去,但转念一想,他现在扮演的角色是名为“荆轲”的金牌杀手,还是不要暴露那么多技能了。

  于是,他转用飞剑。

  “啊!”

  忽然,一阵撕心裂肺的声音传来。

  是桑光的声音,他这才跑出两秒,洛霄还没出手,难道他撞到树上了?

  洛霄御剑飞过去,就见桑光捂着胳膊跪在地上,他身上的人皮面具破碎得差不多,已经露出了原来的面目。

  “你怎么在这里?”洛霄落在地上,望向距离桑光三米的烟飞雪。

  烟飞雪手里握着一把匕首,想来桑光之所以变成这样,就是因为烟飞雪和她手里的匕首。

  “刚好路过,这是你的任务吧,我要一半酬金。”

  任务酬金是黄昏决赛的成绩积分,有些杀手自知技不如人,就会在关键时刻出来抢人头,运气好的话就能分到一半酬金,相当于取得积分。

  只是以烟飞雪的能力,没必要这么做,估计就像她说的,她真的只是路过,顺便来拿点分数。

  洛霄问:“他怎么了?”

  那桑光不断地翻白眼,就像中毒了一样,显然不是被匕首伤到手臂这么简单。

  烟飞雪扬了扬手里的匕首,道:“我在这把匕首上涂了毒,可以让魔法师失去魔力。”

  让魔法师失去魔力!

  原来是你!

  洛霄平静的眼睛里多了一丝凌厉。


第七十三章,不为红颜折腰

  中了毒的桑光很快就变成了一个废人,现在可没有一个传奇高手来救他,他自知已经走投无路,涕泪纵横的趴在地上求饶,那不作伪的哭声真是让不知情的人闻着伤心见者流泪。

  洛霄未曾理会,一道剑气过去,砍下桑光的脑袋,将其放进一个布袋里。

  委托人的住处刚好就在附近,他便拿着头颅前往那富豪的住处,烟飞雪跟在后面叫了几声,洛霄没有回答,她便咂了咂嘴,默默跟在后面。

  以黄昏楼杀手的身份,顺利见到那个刚死了发妻的富豪,把桑光的头颅摆上去,直言该付剩余的酬金了。

  一个亿!

  要交钱的时候,富豪露出了为难之色,一个漂亮女人从后堂走出来,富豪一见,脸色立变,将其呵斥回去。

  又是一出家庭伦理剧。见多识广的洛霄心中一叹,对富豪说黄昏楼稍后会派遣专人来要钱。

  然后在富豪僵硬的笑容中,离开富豪家。

  ……

  烟飞雪叹道:“发妻出了那种事,没几天就找到一个更年轻更漂亮的女人,唉~世间难道没有至死不渝的爱情吗?”

  洛霄静静聆听,没有回答。

  纵然他有千年道行,但至死不渝的爱情他也没经历过,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烟飞雪皱眉道:“你怎么不说话?啊,你从刚才就对我爱答不理的,我惹你了吗?”

  洛霄道:“你确实惹到我了。”

  烟飞雪一怔:“啊?什么时候?”

  洛霄看着周围,道:“换个地方说。”

  “等等,先跟我去一个地方。”烟飞雪抓起洛霄的手,朝东海城外围走去。

  洛霄记得这个方向,是前往万事通书屋的方向。

  果然,烟飞雪的目的地就是万事通书屋。

  “这可是个好地方,这里主人的情报网比黄昏楼还牛!黄昏楼不知道的事情,他都知道!不过就是贵了点,一个问题一万块!”烟飞雪指着书屋说道。

  洛霄道:“那你来这里是为了什么?”

  “当然是问任务情报。”烟飞雪拿出一张任务单,上面的任务是要杀一个人。

  对于这个人,洛霄很熟悉,因为这个人就是他,洛霄!

  烟飞雪接到的任务就是杀洛霄的任务!

  叩叩叩~

  烟飞雪敲门,万事通现身,熟悉的一幕再次出现在洛霄眼前,只是这一次有所不同,他这次是用肉眼直接看到,而且看到的不是人面猫头鹰,而是一个白发白须的老人。

  烟飞雪给了万事通十万块,开门见山的道:“我要阳城洛霄的情报。”

  万事通看了洛霄一眼,道:“阳城洛霄,前十八年是个傻子,在十天前的婚礼上,忽然恢复灵光,后随妻子去了东青学院,在那里住了两天,后被暗杀,事实上他并没有死,几天后,疑似洛霄的人出现在东海城,随行是夏国傅岳,前护国大将军,事实证明这个人是夏国的十二皇子,真正的洛霄曾在东青学院又出现了一次。”

  洛霄望着万事通,心道:‘他知道我的真身是洛霄。’

  他退后一步,在烟飞雪视野死角的位置上开启天眼,棕色虹膜上出现了丝丝金光。

  眼前的白发白须老人已经不见了,只剩下一只高大的人面猫头鹰,还是丹凤眼的。

  万事通瞳孔骤然一缩,但马上就变回常态。

  洛霄见状,嘴角一翘:‘他现在也知道我知道他的真身。’

  两人四目相对,在刹那之间,进行了一番简短的目光交流。

  烟飞雪对两人之间的交流一无所知,她问道:“真正的洛霄现在在哪?”

  万事通低吟一会儿,指着洛霄,道:“你身旁的男人就知道。”

  “他?”

  万事通把门关上。

  “喂,还我八万。”烟飞雪抓住门。

  万事通打了个哈欠:“这笔账我会记得的,以后有机会给你八次免费回答。”说完,啪地一声把门关上。

  烟飞雪转头望向洛霄,道:“你真知道洛霄在哪里?”

  就在你面前。

  洛霄点头道:“很巧,我真的知道。”

  烟飞雪大喜,道:“带我去!这个任务完成了也分给你一半酬金。”

  洛霄沉默了一下,就像在考虑烟飞雪的条件,过了一会儿,他点头应道:“好,跟我来吧。”

  两人随即离开东海城,飞跃大海,回到三天前的小岛上,小岛本是黄昏大赛的场地,黄昏大赛提前结束,负责监控的魔法师也都离开里,如今这小岛里只有几个人留下打理环境,两人避开留守者的视野,来到岛下的岩浆湖。

  岩浆湖不久前被洛霄吸了大量火灵气,导致如今就算站在岩浆湖旁,也不会有多热。

  “洛霄……在这里?”烟飞雪皱眉。

  “确实在这里。”

  “别跟我说你就是。”

  “我确实是。”洛霄点头。

  烟飞雪在来这里的路上,心里已经有些猜测了,但是她想起荆轲的身世,这可是冬族人,怎么可能是什么阳城洛霄!

  “别开玩笑了,你是冬族……”

  洛霄的手在脸上拂过,露出真面目:“冬族和洛霄,并不冲突。”

  烟飞雪话音一滞:“你这是变身魔法吧,这破绽也太少了,呵呵,看来我要更换一下任务了。”

  洛霄摇头:“不用了。”

  烟飞雪好笑道:“你想让我杀了你?”

  “当然不是,而是我要杀你。”

  露出真实身份,荆轲这个被演绎出来的性格,自然也没用了,他收起荆轲的逗比性格,露出原来目空一切,镇定自若的神色,声音也几乎没有情绪起伏,平静得可怕。

  烟飞雪闻言,一时间有些不适应。

  “为什么要杀我?”烟飞雪回想起洛霄之前说过的话,“我什么时候惹到你了?”

  洛霄道:“几天前的晚上,你曾让一个女孩失去魔力。”

  烟飞雪想起那个女孩儿,笑了笑,道:“原来是她啊,你们是什么关系……”

  看向洛霄,她忽然明白了,为了那个女孩而杀我,这也是因为爱情吧,男孩为了女孩而杀人,除了爱,还有别的解释吗。

  洛霄不知道烟飞雪想歪了,他拔出虹光剑,剑尖指向烟飞雪心口。

  “我还以为我们能成为朋友。”烟飞雪低头看着剑尖,脸上出现苦涩的笑。

  让那女孩失去魔力,只是个意外,她只是旅行作为黄昏楼杀手的职责,杀掉企图对黄昏楼不利的人。

  从黄昏楼的角度,她是没错,但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付出代价。

  洛霄漠然道:“下辈子吧。”

  这句话让烟飞雪心中一寒,与此同时,一道无形剑气穿透她的心脏,很快,快得她连看都没看见,更别说躲避,直到感觉到疼痛时,她才知道自己被剑气击穿了。

  ‘好快!这就是他的实力吗?’

  烟飞雪捂着心口,虽然没血流出,心脏却已停止跳动,‘我真的……被杀了?’

  洛霄用虹光剑朝地上横斩,将地面斩断,烟飞雪与一块被斩断的碎石掉入岩浆湖中。

  “你我缘分已尽。”洛霄拿出护身符(烟飞雪送的那个),看也不看就扔进岩浆里。

  随后洛霄离开小岛,回到万事通书屋前。


第七十四章,豪情比天高(本卷完)

  叩叩叩~

  万事通打开门,“谁啊?”

  看到门前的人,他瞳孔一缩,苦笑道:“你果然来了。”

  来人正是洛霄,他现在又变成荆轲的样子,但性格还是洛霄自己的性格,因为万事通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四下无人,所以在万事通面前不需要伪装成逗比性格。

  “那个小姑娘呢?”万事通问道。

  “死了。”洛霄平静地道。

  万事通眼睛一眯,“……可惜了,她人还不错。”就她送来的钱最多。

  洛霄道:“你既然叫万事通,那你知道我为什么来找你吗?”

  万事通眼中精芒一闪,道:“世间之事何止万万,就算我也不是全知的。”

  “我的事,你知道多少?”洛霄道。

  “天生宿慧,媲美通神。”

  短短八个字,已经可以说明一切,除了前世记忆外,今生的大小事件,这个万事通几乎都知道。

  在万事通这种存在面前,常人根本没有秘密可言。

  但凡事有弊有利,在洛霄看来,有万事通的存在并不算坏事,至少结识万事通之后,他的气运涨了许多。

  万事通就像个平台,洛霄的名气会因他变得越来越大,气运也因而增长。

  所以他不再纠结这事,转移话题:“这次祖州黄昏决赛的参赛者,都有哪些人?各在什么地方?”

  “这个问题要一百万。”万事通道。

  “……”

  最终,洛霄付了一百万,取得黄昏决赛所有参赛者的资料以及所在地情报。

  然后他用三天时间,御剑飞遍祖州,逐一击败本届黄昏决赛参赛者,杀了一个独臂的银牌杀手(暗杀洛霄的银牌杀手)。

  强大的力量,精湛的剑法,让祖州的杀手们不得不屈服,也导致黄昏决赛提前结束。

  从此祖州杀手界里,有一个名字变得绚烂无比——

  荆轲,杀手之王!

  ……

  这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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