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丈高楼平地起,洛霄先把自己这个羸弱的身体调整到正常水准,然后疏通经脉,完成筑基,再然后吸纳天地灵气、月之精、星之灵,强化身躯,提升修为。
寻常人需要用水磨工夫一点一点地累积,循序渐进,断然不可能在一夜之内完成筑基,甚至还开始修炼。
但洛霄不一样,他有在仙界世界里千千万万年岁月的累积,现在他只是重修,寻常人需要顾及的事,他不需要。
他只需要不断地尝试、修正、进步,在目前真灵能承受的范围内,他能做任何事。
很快,他体表出现了些恶臭之物,这是第一步脱胎换骨,将体内杂质排除,这些东西黏在身上很不舒服,他仅是心念一动,恶臭之物便随着清风化为尘埃而去,然后继续吐呐修行。
忽的,他睁开眼睛。
只见一大汉出现在他身旁,正是洛家家主洛大河,也是此身之父。
“父亲……,有何贵干?”
洛霄看向洛大河问道,语气有些生疏。
这没办法,上辈子,当他进入仙界时,就是天生地养无父无母,故而对于父亲这个词,他已有千年没念了,难免有些生疏,念在此身确实流着洛大河的血,他才开口叫一声父亲。
“霄儿,十八年了啊,你终于恢复了。”
洛大河先是严肃且目光复杂的看了一眼洛霄,随即神色缓和,露出一抹欣慰之意,感慨地说了一句,语气中透露出一股沧桑,说完也在洛霄旁找了块地坐下。
洛大河目光温柔地看着儿子的侧脸,静静地等着儿子说话。
相反,洛霄却转头仰望星空,一时间他也不知该说什么,是像前前世小说里的穿越者那样伪装自己就是个恢复智商的傻子,还是开诚布公地把真相说出来呢?
最终,他还是选择第二种:“你认为一个傻子会……换个说法,人非生而知之者,就算傻子变成高智商天才,也要从头学起,所以说我……”
洛大河却打断洛霄的话,说道:“我知道,你有宿慧。”
所谓宿慧,就是从前世而来的智慧,有宿慧的人就是记得部分前世记忆的转生之人。
闻言,洛霄惊奇的看向洛大河。
后者也抬头看向天空,长吁一口气,道:“其实在你出生的时候,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知道你不是一般人,我永远记得那对眼睛,那不是婴儿该有的眼睛,更像是……神!”
说完,他好像回味起什么,时而微笑,时而严肃。
洛霄望着他:“你见过神?”
洛大河很是实在地摇了摇头:“虽然我没见过神,但是传说世间本来是有神的,而神已经沉睡了三千多年了。哎呀你不要打断我的话。”他忽然话锋一转。
洛霄眼角一抽,语气敷衍的道:“好好好,你继续。”
洛大河恢复严肃,继续道:“我当初觉得你至少是个天才,但是,一天后,你给我的感觉却变了,从神突然变回了凡人!……我想啊也无所谓,不是天才没关系,平凡过完一生也挺好的,只是你长大后傻里傻气的是我没想到的,我琢磨着这样的你找不到媳妇儿,就收养了一个孤儿给你当童养媳,然后你们慢慢的就长大了,从这么高长到这么高……”
他一边说,一边手舞足蹈的比划着。
洛霄静静聆听,一开始只当自己是一个旁观者,可随着洛大河的话,他脑海里相关的记忆一遍一遍闪过,忽然觉得一阵鼻酸。
“唔……”
洛大河哽咽了一下,粗糙的大手拍在洛霄大腿上:“你长大了,芷云也长得亭亭玉立,而且天赋卓越,将来说不定是个传奇魔法师。我都觉得你配不上她,幸亏芷云这丫头性格好,善解人意,她说不放心你,非要照顾你,多好的姑娘啊!然后你俩成亲了,沈浪来捣乱是我没想到的,沈浪家背景大,你爹我不争气啊,不敢把他轰出去,但没想到沈浪这么一闹,没闹出事,倒是把你送回来了,我真正的儿子回来了,看那个沈浪黑着脸的样子我就高兴哈哈哈!”
他涕泪横流的大笑起来。
笑得像个小孩子。
洛霄看着这爽朗的笑容,联系脑海深处的记忆,他顿时明白了。
他其实在十八年前就转世到此世此身,只是当时他的元神经过天地破碎受到重创,且不适应这方天地的法则,很快就陷入沉睡,用十八年时间才堪堪恢复,并适应了这片天地的法则,又恰巧在婚礼上苏醒,故而才有了这十八年来的种种事情。
其实和沈浪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也罢,既然‘道’让我转生为洛霄,从此我便是洛霄了。”
凝视星空,洛霄豁然开朗,对洛大河说:“屋顶寒风大,你先回去休息吧。”
“诶,嗯?那你呢,芷云还等着你洞房呢。”
“一会儿就去。”
“别让人家等久!”
洛大河又催促几句,才离开屋顶。
洛霄苦恼的摇了摇头,随后将其抛之脑后,而后重新盘膝而坐,五心朝天,静心绝虑,让自己的精神渗透到周遭的空间中,去看去听去感知,星罗棋布、风云变化、鸟语花香,每个事物都有其存在的道理,而所谓天地大道,就在其中。
道,不是藏于九天之上,道就在脚下,就在眼前,就在最近、最平凡的地方。
三千世界,大道如一。
第三章,暗潮涌动
圆月悬空,清冷的月光落在地上,落在阳城南屋顶上一少年身上。
他仿佛与周围融为一体,一举一动都与天地运转契合。
恰在此时,一道黑影的出现打破了这片平静,他灵活的在房屋间飞跃,动作飞快且无声无息,很快就落在洛霄不远处的屋顶上,露出一张帅气却又带着邪意的脸,眼窝深邃,目光不正。
来者低声道:“春宵一刻值千金,洛大少爷这大晚上不在新房里陪伴美人,却独自在此静坐,莫非是那方面能力不行,无福消受美人恩?嘿嘿嘿。”
洛霄眉头微皱,暂停了体内的灵气流动,缓缓张开双目。
“哪来的鼠辈,也敢在本座面前撒野。”他张口道,依旧漠然。
黑影轻轻一笑,摇头道:“我可不是什么鼠辈,在下姓桑名光,路过阳城,听闻公子今日大婚,妻子更是世间少有的美人,让在下甚是心动,不知可否让在下先品尝一口呢?”
洛霄瞳孔骤然一缩,凌厉如刀,千万年来,没人可以在“大魔头元霄”面前出此狂言!
前世在仙界时,世人称他为魔头,因为他不顾仙界守则,肆无忌惮用造化神术复活上古神兽,引得三界大乱!他做事从来不受约束,随本心行事,若是有人惹了他,必然被他打入地狱,不得超脱,万劫不复,直到魂飞魄散。
洛霄抬眼看向那采花贼,桑光的双目也迎上了洛霄双目,不到一个呼吸,桑光脸色骤然一变,回过神来时,他背上已大汗淋漓。
那是一双什么眼睛?
漆黑!漆黑得如同深渊!
更可怕的是那眼睛里的东西,纯粹的杀意,凝如实质,一瞬间形成了幻境,在杀意幻境里,他无法反抗,就像滂沱大雨下的一只蝼蚁,被吞噬、碾碎。
洛霄上辈子身为大魔头,触犯天地禁忌,被追杀数百年,挥手间便是亿万生灵的毁灭,千年杀伐所积累出来的杀意,现在因为元神弱小而不能完全发挥出来,但哪怕只露出一丝,也是滔天杀意!
相比之下,桑光?
太渺小了!
“噗……”
桑光嘴角淌出一道鲜血,眼里都是惊慌,身体每一寸血肉都在尖叫、恐惧,都在警告他快点离开,面前这东西根本不是人,是魔鬼!除此之外,还有什么人能拥有如此可怕的杀意呢?
“在我的杀意里还能站着,不错!”
“但既然来了,就不要走了。”
一句淡淡的话飘到桑光耳中,顿时让他面如死灰。
会死!会死!会死!会死!
跑!
再不跑就来不及了!
世间还有无数美女等他临幸,决不能栽在这里!
桑光神经绷得都快断了,他发挥出平生最快的速度急速退去,速度直追音速,如同一道黑色闪电,比魔兽界以速度出名的追风豹还要快上一筹,他正是依仗着这种加速魔法,所以出道十多年犯案无数,却还在人世间逍遥快活。
“从来没有人可以逃出本座的手掌心。”
看着瞬间消失在视野里的身影,洛霄根本没有追击的打算,他可是仙界的元霄老魔,杀人手段数不胜数,要杀一个人何须追击?
只见他抬手一指,不远处屋顶上飞来一片瓦片,瓦片上有一点血迹,正是桑光被他的吓出的一滴血。世间万物皆有因果,这滴血与桑光之间的因果,除非桑光转世,否则是绝对切不断这血之因果。
“……只是以我现在的这一丝法力,还不足以用因果杀人,但你,也没有好日子了。”
他只炼出一丝法力,要通过因果直接杀死桑光还是远远不够的,如退求其次,借用因果折磨桑光还是绰绰有余的。
几个呼吸之后,已然逃离阳城的桑光以为自己逃出生天了,“那到底是什么怪物,真是太恐怖了!世界上怎么会有那种……杀意!”刚松了一口气,却不知,他的五脏六腑渐渐开始衰竭,距离死亡越来越近了。
这场战斗无声无息的开始,无声无息的结束,没有打扰到任何人,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洛霄又吸入一口紫气,在体内运行一个周天,将之彻底吸收后,才缓缓睁开眼睛。
凡事过犹不及,需张弛有度。
尽管他还能练,但这里不是仙界那个任你练多久都没人管你的地方,这里是人群密集的城市里,夜里还好,白天太过嘈杂,烟斜雾横,不利修行。
清晨一过,他就停止修炼,跳下屋顶。
回头一看,只见一个清雅美人正望着他。
林芷云。
……
洛家大婚,新郎没去洞房,而是爬上洛家屋顶仰望星空,让新娘在新房里干等了一夜。
同样的天空,不一样的地方。
一个黑衣男子恭敬地向一个青年人说道:“少主,洛家那个洛霄似乎变成正常人,还一手击退了阳城北沈家的老二。”
那个看似二十出头的青年,修长的身体,一表人才,道:“阳城南洛家的洛霄?我那个小姑姑的儿子么,哼,一个傻子,却偏偏在这个关头变成正常人,太巧了、太巧了!巧得就像刻意安排的一样!”
若真是从一个傻子变回来的正常人,又怎么可能一招打退沈家那个二少爷,那个沈浪虽然实力不济,但也是修炼魔法的超凡存在,绝不是一般人可以对付的,更何况连一般人都不如的傻子。
除非……
所谓“傻子”只是表象,骗局!
黑衣男子眼睛一转,猜测道:“少主,他会不会一直都很正常,常年以来只是装傻欺骗外人而已。”
青年道:“想来就是如此,如若不然,他住在族外怎么能活到今日?他在这种日子‘变回’正常人,定然是为了十年一度冬日大比。爷爷向来宠爱小姑姑,得知小姑姑的儿子是正常人,必然会将其召回族内,若是美言几句,说不得还能得到冬日大比的资格,哼,这洛霄心机真深!”
“少主,那我们该怎么办…?”
“找个杀手摆平他,我不想冬日大比上出现任何意外。”青年沉声说道,就像在说一件平淡无奇的事物。
第四章,传奇魔法师
阳城南洛家,望着眼前这位拥有倾国倾城之容的美人,洛霄平静的道:“何事?”
林芷云没有在意洛霄的语气,道:“听说,你已经恢复了。”
“是恢复了。”洛霄淡淡点头。
林芷云露出美好的笑颜:“那太好了,父亲一定会很高兴的。”
说到父亲这个词的时候,她脸色变红,因为这意味着她已经承认了自己是洛霄的妻子这个身份。
想起昨夜洛大河哈哈大笑的样子,洛霄难得一笑,道:“他确实很高兴。”
这时,洛大河那粗犷的声音传来:“儿子、芷云,吃饭啦。”
洛家宅子挺大,地皮面积大概十亩,住房、大院、库房一应俱全,可是这佣人却屈指可数,多数房子都处于荒废状态。
原因是洛大河想为了给洛霄办这场婚礼,可财力不够,这地皮是祖传的,总不能拿去卖,所以他就把大部分佣人的卖身契都卖出去,这才凑够钱办了这么一场婚礼。
在多数人看来,洛大河此举是把自己的基业给败了,就为了那一场充面子用的婚礼,愚蠢至极,然而洛大河不这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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