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应该是像叶孤城、西门吹雪那样的吧?”,韩文接了她的话,见她神情紧张,摆了摆手,道:“每个人都不一样,他们是变态,我不是!陪我喝酒,之后的事情,你也明白!”
绣花鞋岂敢不从?折腾了一晚上,翌日,清晨时分,绣花鞋带着那柄叶孤城的宝剑离开了,步履艰难,走路的姿势都有些变形,本来完成任务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她的心中有的却是羞耻;最古老的三样生意她全做,但一码归一码,她可以卖,但要的是真金白银,可现在却有人拿着一柄剑,抵押给她,告诉她这柄剑价值一万七千五百两银子,要她陪一晚上,可她偏偏不敢拒绝!
很快,绣花鞋找到了那个委托她任务的人,手里拿着剑,道:“十万两银……”
话还没说完,她就看到了一座肉山,或者是肉堆!那是超级杀手大鼓的尸体!也只有他的尸体才会这么壮观!大鼓与她的实力伯仲相间,突然,她有一种很不妙的感觉!
的确很不妙,因为一柄剑已经刺过来了——
第六十章女刺客
西北的边陲小镇,注定着以枯索、荒败为主旋律,西风呼啸,放眼望去尽是黄沙;这里,仿佛永远看不到别的颜色一般,就连天空也是一样,也许能够看到一两点黑色的痕迹,那是盘旋在天空中的食尸鹰;在这个破败到了极点的小镇上过了一夜,韩文洗簌过后,在这个堪称豪华的杂货铺走了两圈儿,没有什么意义,只是单纯的想要走上两圈儿而已;不过,他的出现注定了要伴随着血雨腥风,阴谋与搏杀!因为,他当了别人的财路!至少,那些人是这样认为的!
金九龄背叛了自己,这并不让韩文感到意外,正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金九龄也无非是想通了一些事情而已,这是他最后的机会,如果他相信了韩文的鬼话:什么找到财宝之后进行平分,只怕,那才会死的连骨头渣子都没有;韩文心中早已打定了主意,他对金九龄也无非是利用而已,而他将关于叶孤城的佩剑就是宝藏钥匙的消息透露出去,就是在试探金九龄的反应,说到底,也无非是金九龄是选择早点死,还是晚点死罢了;选择早点死——大概这是韩文自己认为的,至少金九龄认为自己还可以进行最后一搏,他现在已经联络到了不少高手,甚至于不惜重金请了江湖上的两位超级杀手大鼓与绣花鞋来实行第一步计划;不过,事情的经过却不是如他所想的那样。他以为韩文击败叶孤城之后,已然是天下第一剑客的做派了。定然会骄傲自满,自鸣得意,不会把任何人放在眼中,大鼓与绣花鞋的出现无疑会激怒他,到那时,势必是一场血战;金九龄也知道单凭大鼓与绣花鞋的实力并不能杀掉韩文,不过是试探一下而已,天知道这些超级杀手有没有其他的后招。外一他们斗了个两败俱伤呢?可惜,结果并不遂人愿;“剑仙”叶孤城的佩剑对于韩文是有特殊含义的,他将这柄剑暂时的交托绣花鞋送过来,就是告诉金九龄,他已经知道是谁在背后操控着一切的事情了,而那柄剑,他会亲自来取!
这也就意味着。等他来取这柄剑的时候,就是一切事情都了结的时候;可偏偏这柄宝剑还是宝藏的钥匙,金九龄忍不住自己的贪欲,他决定要先把宝藏取出来!
灰蒙蒙的天满是阴霾,韩文负手而立,微微蹙了蹙眉毛。因为外面有二三十道光芒打了进来。在这一瞬间,以韩文的估计,这些寒光最少有二十三道,有三种颜色,一种青、一种紫、一种灿烂如银。
这一次他错了。因为其中还有一种暗器的光芒已经接近透明。透明的就是看不见。从这间屋子三个窗户外打进来的暗器,也不止二十三种。而是二十四种。──因为其中一种是透明的。
韩文已顺手抄起身边的一块木板,以左脚尖点右脚面,身子借力弹起,手里的木板也迎着那一蓬寒光拍了出去。一连串轻响过后,暗器已钉入木板中!
“好一个韩文,传闻中你的轻功才是天下第一!还真是不可小觑!”,一道声音从外边传来,赫然就是刚刚出手袭击他的人;韩文微微挑眉,对方显然是要将自己置于死地啊!因为,还没等他开口说话,一道刀光,青虹般掠起,凌空一转折,就激箭般向他刺了过来。
这一刀又快又险,一刀就要想把他刺杀于地下,所以这一刀完全没有再留余地。能让韩文退缩的东西很少了,所以并没有退缩闪避,反而迎着刀光飞身扑上去。
刺客显然吃了一惊,刀光一抖,想在半空中反削韩文的咽喉,可是力量已经不够了。
韩文忽然伸出食、中二指,一下子就捏住了刀锋,用力往前面一送,一股真力由刀锋传至刀柄,刺客的虎口立刻被震裂。握刀的手刚松开,刀柄已撞在他的胸口上,“喀”的一声,他的肋骨已经被撞断了两根。
这一着正是陆小凤威震江湖、天下无双的绝技!韩文之所以能够施展出来,也不过是平常看陆小凤用多了,有样学样罢了!实际上是盗版冒牌儿的,绝对比不上正版的“灵犀一指”;这个刺客从半空中跌倒在地上的时候,喉咙里不由自主发出了仿佛野兽垂死时的叹息。他的刀已经到了韩文手里,刀锋已经到了他的咽喉要害上。
其实他的刀法和轻功无疑也是第一流的,只是韩文太强了一些,韩文双眸微冷,他连剑都没有拔出来,缓缓地说道:“是谁派你来的?说,不说,死!”
刺客也没想到自己会败得这么快,惊恐的看着韩文,惊慌的眼神中,瞳孔已收缩。韩文忽然发现他的瞳孔里仿佛有人影一闪和剑光一闪。
他没有看错。他的反应也够快,所以他才没有死在这一剑下。因为他已经拧身挥刀,以刀做剑,与来人对拼了一记,剑光闪动中,他看见了一个满头白发苍苍的紫衣老妪,却没有看清她的脸。
因为在这一刹那间发生的事,根本不容许他观察思索。一剑刺下,韩文反身挥刀,被撞断肋骨的刺客已就地滚了出去。老妪的剑光再一闪,韩文再退,退到一边的木料堆前,站稳身体;他站稳了,那么反击随之也会来了,一柄剑顺着袖子滑了出来,天知道他是从哪里藏的剑,不过,他略一思索,手上那根有如镜慕H词潜皇樟嘶厝ィ戳艘谎凼掷锏牡叮辛诵碌南敕ǎ热谎Я硕拦乱缓椎摹暗督K逼咂咚氖攀健保裁床挥蒙弦挥媚兀�
老妪的眼神中流露出一种失望,因为她知道。一旦这次精心策划的杀局不能立功,那么。接下来等待他的必然不会是什么好事儿,韩文很有可能杀了她!
不过,江湖传言,韩文是从来不杀女人与小孩儿的,她也算是有恃无恐,韩文的确没想杀她,只是拿她当了次陪练,“刀剑双杀七七四十九式”有刀的霸烈狂野。也有剑的灵动轻巧,变幻无常,的确精妙至极;很快,老妪便节节败退,但败而不乱,这也跟韩文没有想杀她有关,好半天。眼看韩文的攻势出现了减缓的情况,她毫不犹豫的递上了一剑,很快,她又后悔了;“‘灵犀一指’?像,却又不是!传闻中那两根手指,就好像有神鬼的符咒附着一样。甚至好像已经和你的心意可以完全相通,只要你的心一动,对方的剑就会被你夹住,因为无论多么快的剑,也不会有你的心动得那么快。可你这个……”
剑客的剑被人捏住,简直就好像他的手脚已经被人绑住了一样。对他心理的打击甚至还更严重。可是这个紫衣老妪。无疑是第一流剑客中的超级高手。
她不但剑法快,反应更快,不但反应快,判断更正确。所以韩文一捏住她的剑,她就立刻说话来吸引韩文的注意,放剑松手,她的人也立刻用一种非常惊人的速度掠了出去。
她当然是向上掠起的,她掠起的角度非常倾斜,为了避免对方的后手,这种角度无疑是最安全的一种。可是她还不放心,她无疑是一个非常谨慎、非常爱惜自己生命的人。
所以她掠起之后,还凌空翻了一个身,改变了另外一个更安全的角度。她穿的是一件紧身的百褶长裙,就像是一道重重的帘幕一样。穿着这样一条长裙,裙里已经不必要穿长裤了。
可是在她凌空翻飞时,她的长腿也翻飞而起,就像是一重重波浪一样翻飞而起。韩文一抬头,就看到了她的腿。那绝不是一双老妪的腿。
这一双腿,雪白修长结实,和她那满头白发、满布皱纹的脸,绝对不像是属于同一个人的。韩文大概也算是个经验丰富的人吧?眼力非常好的人,对女人的脚也特别有兴趣、有研究。
他甚至可以看见这双腿上肌肉的跃动。这么结实、这么长、这么美的腿,甚至连韩文都很少有机会能够看到……但是他突然又想起了一个人,笑了笑,道:“我会去找你的!你等着!”
刺客来得快,去得也快,只留下了这地上的狼藉一片,韩文冷哼一声,低着头思虑了一番,好一会儿,披上了黑色的狐裘大氅,几个闪闪落落便离开了这里;黄石镇是一座非常荒凉偏僻的小镇,自从它附近藏金的传说,被证实为只不过是一种谣言之后,连经过的行旅客商都绝迹了,因为这里根本就不在通商大道上。
这里的居民,都是数代以前就已经在这里生根落籍的,都已经习惯了这种贫穷但却安定的生活,也已经不能再去适应外界那种繁华世界中的竞争与忙碌。
在小镇上,王大眼的杂货铺就是最富有的地方,但在镇子外还有一个庄园,那才是一个真正的土财主,黄石镇上的好田好地都是他的,连几个甜水井也都是他的,他叫——沙大户!
沙大户的名字当然不叫大户,只不过他确实姓沙,他的父亲、祖父、曾祖、玄祖都姓沙,而且都叫做沙大户。
对他们家的人说来,除了“大户”这两个字之外,几乎已经没有更适当的称呼了。因为他的玄祖沙曼阁被朝廷遣放到这里来之后,就成了这里最有权势的人。
沙曼阁,字观云,好学道,十三岁入庠,十七岁中举,十八岁即高中,点翰林、人情流,少年清贵,想不风流也不可能了。
可是风流也要付出代价的。风流轻狂,风流环薄,风流清贫,风流早死。为什么一个才情绝代的词人要忍心把他的浮名──把他不是浮名的浮名换作浅酌低唱?那只不过是风流而已。
风流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得又如何?失又如何?生又如何?死又如何?一芥子即一世界,一刹那即一永恒。沙曼阁的风流。换来的结果,就是要他们沙家的人一辈子都要发配到边疆去做流民。
可是他们沙家的流民。在黄石镇上,过的却是非常贵族化的生活。因为沙曼阁是个读书人,到了黄石镇之后还不到一年,就在附近一个山坑里挖掘到黄金。
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比金子更实在、更宝贵的?贩夫走卒、妇孺幼童、蛮汉村夫,他们也许不知道珍珠玛瑙翡翠碧玉书帖名画汉玉古碑细瓷,可是黄金呢?
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人不知道黄金的价值,那才真的是怪事了。自从沙家暴富后,黄石镇附近就开始有了一阵寻金的热潮。想发财的人从四面八方拥集而来,黄石镇就在一夜之间忽然繁荣了起来。
只可惜这阵繁荣并没有维持多久,因为除了沙大户之外,能找到黄金的人实在少得可怜。大多数人都失望的走了,只有沙大户依旧是沙大户,黄石镇也依旧萧条如故。
正午时分,沙大户正在喝他这一天的第一杯酒。中午这一餐,他喝的通常都是比较软一点的酒,这天他喝的是特地从绍兴捎来的善酿。
这种酒极易入口,后劲却极大,陪他喝酒的是他身边最接近的一位清客孙先生,据说是从知县任上致仕的。着起来文质彬彬的,儒雅温和。
进来禀报有客来访的是,这一天在门房里当值的护院杨五。
沙大户一只手拿着酒杯,一只手拿着筷子,眼睛看看一碟凤鸡里的一个鸡脚。冷冷的问杨五:“你知不知道我在吃饭的时候,是从来不见外客的?”
杨五面上略带难色。道:“我知道。”
“那你为什么还不叫外面那个人滚蛋?”,沙大户冷哼一声,他这个人……说得粗俗些就是太肥了,满肚子的大便,可惜的是,他除了这一肚子的大便,还有无数的金银珠宝;有很多人就好像苍蝇一样,一看见大便就会不要命的飞过来,而他们的大便就是金银珠宝,强盗、逃犯、凶手、恶棍、采花贼和一些出卖了朋友的畜生,他们被人逼得无路可走的时候,就会变成苍蝇,就会嗡嗡嗡的飞到一堆大便上去,这些大便当然是愈远愈好——无疑,沙大户就是这其中最远的一个;“我本来不但想要他滚蛋,还想拎住他的脖子把他扔出去。”,杨五叹了口气,道;沙大户眉毛一挑,道:“你为啥没有这么做?”
“因为这个人我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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