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为一个素不相识的老婆婆出头的小伙子,就算不一定是什么好人,也许也是仗着人多才有胆量,但无论如何总不能算是坏小伙子。
苏阳低声对陆小凤道:“冲过去!”
然后两个人抱着头就从人群里朝外冲。
砰的一下,一条长凳重重的打在苏阳的脊梁上,长凳从中断成了两截;
当的一声,一柄鬼头刀朝陆小凤的胳膊砍下去,砍到一半,那柄刀却不知道怎么的断成了两截;
嗖嗖两声,两颗铁链子直奔苏阳和陆小凤的脚踝,这次打倒是打到了,却像撞上了铁板,弹飞了出去。
两个门板一样的魁梧大汉拦在他们前进的路上,陆小凤和苏阳肩膀稍稍一动,这两条大汉就飞到了一边。
。。。。。。。。。
抱着头冲出了人群,冲出了茶楼后面的门,后门外是条小巷子,他们刚才看见公孙大娘就是从这扇门出去的,但现在小巷子里却只有条野狗蹲在阴沟里啃骨头。公孙大娘已连影子都看不见了。
两个人站在巷子里,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居然同时笑了起来。
“女人最大的本事果然是骗人。”陆小凤道:“今天我算是又学到了一个道理,明白了这个道理,比练一门绝世武功还有用。”
苏阳笑道:“据说越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这么看起来,这位公孙大娘,应该是个绝代佳人喽。”
陆小凤道:“我只是想知道,为什么这位绝代佳人到底是不是欧阳情的接头人?”(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章忽视的关键点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同样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你以前有没有得罪过公孙大娘?”苏阳问陆小凤。
陆小凤苦笑着摇摇头:“不要说得罪公孙大娘,就是她的面,我今天也是第一次见到。所以我根本没有料到她一见面就会下死手。”
苏阳却知道自己和陆小凤以前得罪过这个女人,或者说是得罪过红鞋子组织的人:上官丹凤就是红鞋子的成员。
但这并不足以构成公孙大娘来杀自己和陆小凤的理由,况且如果公孙大娘如果是为了上官丹凤报仇的话,完全可以趁着自己不在的这段时间对陆小凤单独下手,陆小凤的行踪并不难找,而且从今天她的表现看来,她一开始似乎并不知道自己就是苏阳。
“那就奇怪了,无论怎么看她今天去西园,都好像并不是去赴约会,而是专程赶去杀我们的,尤其是你。”
陆小凤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如果她就是绣花大盗的幕后主使,那么她要杀我就并不奇怪,甚至欧阳情那里的信也是她故意留下的,要把我们引去西园然后动手。实际上,如果不是你看出了栗子里有毒,我们已经是死人。”
苏阳沉吟片刻,道:“她的武功你怎么看,似乎不比西门吹雪要弱?”
陆小凤的脸色很沉重,缓缓道:“她和西门吹雪的武功走的不是一条路,但如果真动起手来,两人胜负最多五五之分。”他顿了顿,接着道:“更关键的是,她的武功灵动巧妙,正和绣花大盗是同一类型。”
这下连苏阳都有点拿不定主意了,原剧情里金九龄是绣花大盗,而现在绣花大盗变成了一群人,江重威江轻霞是,金九龄是,连红鞋子里的人都是,剩下的还有几个嫌疑人没有完全查清楚,难不成都干掉?
想了想,道“不管是不是她,我们必须先要找到她。”
陆小凤问:“怎么找?刚才她就在眼前我们都追不上,现在她已经无影无踪了,难道我们反而能找到?”
苏阳指着前面的一条街,道:“你想想,这个城市这么大,她为什么哪里都不去,偏偏往这里跑?”
“你是说她对这里最熟悉?”陆小凤眼睛一亮:“她就住在这附近?”
“就算是在这附近,我们也不可能一家一家的找。”苏阳道。
陆小凤自信道:“只要她在,在这个城市,我就一定能把她找出来!”
“为什么?”
“以为我在这里有个很好的朋友,他在这个城市里还算有些本事。”陆小凤道。
“蛇王?”苏阳问。
陆小凤笑道:“你好像什么都知道。”
“在这里混,不知道蛇王的人恐怕不多。刚才在西园里,还有茶馆的一路上,我至少听到七八个汉子聊天中提起过这个人。”苏阳道。
“据说他那里不仅有两千个能为他卖命的兄弟,还有整个城里最好吃的东西?”
“我保证你一定喜欢。”
“那我们还等什么?”
说走就走,陆小凤苏阳三转两转,穿过几条大街,走到一大片看起来很破的民居群里,然而又从一条小路的第三个拐弯口转弯,进人了一条很窄的巷子。
巷子里很阴暗,地上还留着的阴天雨后的泥泞,两旁有各式各样的店铺,门面也都很窄小,进进出出的,好像都是些见不得人的人。这些人偶然会相互交谈几句,说的都粤语。
就在这时,有种无法形容的奇妙香气,随风传了过来。
天底下最好吃的东西,往往不在大酒店里,而是在这种偏僻的小地方,大酒店里卖的是服务和面子,而这种小地方卖的却是特色。
跟着着香味飘来的方向走过去,巷子底有家很小的店铺,门口摆着个大炉子,炉子上炖着一大锅东西,香气就是从锅里发出来的在,走进一看,锅里不知道炖了什么东西,浓浓的汤里正嘟嘟嘟的朝外冒着泡。
店铺里面的地方却很脏,墙壁桌椅,都已被油烟熏得发黑,连招牌上的字都巳被熏得无法辨认。
这地方好像也不买别的,他们刚坐下店里的伙计问也没问,就从锅里勺了两大碗像肉羹一样的东西给他们。肉羹还在冒着热气,不但香,颜色也很好看。
陆小凤递了个汤匙给苏阳,神秘道:“你知不知道这东西是什么做的?”
“蛇王蛇王,他开的店子要是不卖蛇羹,岂不是挂羊头卖狗肉了?”苏阳吃了两口,果然味道鲜美,肉羹里至少有三五种不同的味道糅合在一起。
陆小凤就像感觉不到烫一样,几口就吃掉一碗,又添了一碗,乘着伙计去盛羹的空档,才笑着问:“蛇羹这种菜到处都是有,你知不知道他家的为什么特别好吃?”
苏阳又吃了两口,品了品,道:“三四种最毒的蛇去骨去头去尾切成丝,外加活生生剥皮的果子狸和用水闷死的黑狗肉,用蜈蚣喂大的雄鸡胸脯肉,说不定里面还放了猫肉佐味,这东西若是再不好吃,这世上就没好吃的东西了。”
陆小凤眼睛一亮:“好好好,居然这样都能分出来,了不起。但你还是没吃出来一样东西?”
“什么?”苏阳奇道。
“火候!”陆小凤道。
“火候?”
“不错,火候。”陆小凤指着门外的大锅悠然道:“火候本是吃不出来的。从我第一次来这里到现在已经快有十年了,那口锅十年里从未断过火,加进去的各种骨头都已经被煮的烂烂的成了骨浆,所以就算其他地方知道怎么做,也做不出来。”
苏阳舀一勺子蛇羹,淡淡道:“十年?能在这种龙蛇混在的地方,混上十年,还越混越好,蛇王倒真是个有本事的人。”
一个有本事的人,往往除了自己有超过一般人的实力之外,更重要的,是一座大大的靠山。
“当然。”陆小凤点点头,然后向那伙计做了个很奇怪的手势。
那伙计本来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这种土头土脑的外乡佬,他一向看不顺眼。
可是看到陆小凤的这个手势后,他的态度立刻变了,立刻赔笑,两个人用粤语说了几句之后,伙计立刻转身从后门走出去,不多时又回到店里,恭恭敬敬的朝陆小凤比划了一个请的手势。
后门外是条更窄的小巷子,阴沟里散发着臭气,到处都飞满了苍蝇。巷子尽头,又有扇窄门。
推开门走进去,是个很大的院子,十来条精赤着上身的大汉,正在院子坐赌钱,赌得全身都在冒汗。角落里堆着几十个竹笼子,有的笼户里装着的是毒蛇,金环银环眼镜蛇,有的笼子里关着野猫野狗果子狸,一个人正从笼子里提了条黄狗出来,随手往旁边的一个大水盆里一按,竞活生生的将这条狗淹死了。
这伙计又带着他们走进了个小杂货铺,走上条很窄的楼梯,来到一扇窄门前,然后转身离开。
推门进屋,屋子里和外面竞完全是两个天地。屋子里每样东西,都是价值不菲的精品,喝茶的杯子是用整块白玉雕成的,装果物蜜饯的盘子是波斯来的水晶盘,壁上挂的书画,其中有两幅是吴道子的人物,一幅是韩干的牧马图,还有个条幅居然是大王的真迹。
一个人正靠在张软榻上,大热的天那张躺椅上居然还蒙了一层厚厚的虎皮,只露出了他的脸和手。
这双手上几乎已连一点肉都没有,苍白的脸上几乎也只剩下一层皮包着骨头。
“这位就是蛇王。。。。”陆小凤笑着介绍道,但话才说道一半,他的声音就戛然而止,整个人也愣住了!
躺在软塌上的蛇王,脖子上系了一条鲜红的‘围巾’,两只眼睛已经凸出眼眶外,看起来极为可笑,像是戏台上的小丑。
他竟然已经被人活活的勒死在软榻上!而在这一路之上,守在外面的几十个兄弟一丁点的察觉都没有!
他的手还有温度,肌肉还没有完全松弛,显然死去并不久。
他的剑已经取出来,却没有出鞘,在不远处的台子上摆着,显然他已经做好了用剑的准备,却根本没有来得及去拔剑。
陆小凤缓缓的解下蛇王脖子上的红色‘围巾’,这是一条长长的绸缎。
陆小凤一字一句道:“公孙大娘的剑上用的就是这种绸缎。”
“你莫要忘了,她的缎子已经被你断了。”苏阳提醒道。
话才说话,苏阳忽然意识道自己陷入了一个误区,原剧情里陆小凤的确就是根据这一点判定杀害蛇王的不是公孙大娘,但公孙大娘用的是双剑!
双剑自然有两条绸带,而陆小凤在西园,只夹断了其中的一条!
看到苏阳忽然不再说话,陆小凤道:“你想必也明白了,她并不止只有一条绸缎!也只有她,才有必要来杀蛇王,她一定能猜到我们会来找蛇王帮忙,查出她的落脚点。”
看着陆小凤手中的绸带,一股凉气猛地爬上心头,忽然想起来在原剧情的最后阶段,金九龄和公孙大娘的一番对话之中,明显可以看出来金九龄对于公孙大娘非常了解,不仅知道她怕蛇,连她的胎记都一清二楚!
一条线在心里渐渐的串联起来,这条线上有老实和尚、金九龄、红鞋子和江重威两人,难道说他们都是青龙会的人,甚至连平南王、叶孤城都和青龙会有说不清的纠葛,再绣花大盗案发之后,这些人为了掩饰和利益分配,展开了内部的火并、清洗?(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一章又见金九龄
陆小凤站着蛇王的尸体边,两条眉毛几乎要搅成了麻花,自责道:“我们不应该在门口吃东西的,如果我们早一刻进来,也许他就不会死。”
苏阳望着房间的一个角落,摇摇头淡淡道:“他今天不死,也许明天也会死,有些事一旦搅进去了,就很难全身而退。”
无论是青龙会、红鞋子组织,还是平南王府,甚至是金九龄,都不是蛇王可以得罪的,他本不该搀和这些事,跟这些得罪不起的人搅在一块的。
“你怎么确定他也搀和进来了?”陆小凤奇道。
“你看那是什么东西!”苏阳指着墙角道。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房间的角落里,居然也有一个小小的佛龛!而佛龛里,同样是一尊赞布禄财神!三首六臂,黄红黑三种颜色。
陆小凤身形一晃已经捧起了那尊小小的财神像,翻来覆去的看了看,忽然一拳砸碎了雕像的脑袋。
雕像依旧是空的,腹部没有纸条之类的东西,但内壁上却有一个小小的白色赞布禄画,画中的赞布禄财神胯下骑着的,正是一条青龙,和在江轻霞那里看到的一模一样!
佛龛前还有一只小小的铜香炉,香炉看起来已经很陈旧,像是用了很多年,里面还有满满的香灰,插了半截已经熄灭的香。
抱着没有头的佛像,望着眼前的佛龛,陆小凤的手微微发抖起来,好像想到了什么。
“你既然和他认识快十年了,是不是早就知道他拜赞布禄财神的?”
“七八年前我来这里就看见过他房里有个佛龛,只不过当时没有留心里面到底是什么神佛,时间一长就渐渐的忘了!”
陆小凤气的一拳打在自己的脑袋上,碰的一下把脑袋打了个大包,咬牙道:“我本该想起来这点的!在第一次在道观里看到佛龛的时候,我就该想起来的!”
他一边说,一边就要用脑袋去撞墙,咚的一声,把墙撞出了一个大洞。
“你就是打破自己的头也没有用,死了就是死了,永远不可能再活过来。”苏阳道。
陆小凤红着眼,像一只受伤的野兽般低吼道:“可是如果我能早一点想起来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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