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形不停,闻言哈哈笑道:“他会知道我是谁的!”
排开围观的人群,很快消失在教学楼群中,“我”实则故意从众多教学楼中绕了一圈,然后趁人不注意溜出校园,搭车回到自己的学校。
接下去的几天,我都正常的训练,菁菁也没有打电话给我,她们学校出了这么大的事,她一定知道,不过我没对她说过我现在的变化,已经与以前的我是云壤之别了,因此她还有想到是“我”作的,唉,不管是我做的还是“我”做的,总之都算到了我头上。
语瑶姐看出我这几天有心事,曾问了我一次,我支吾以对没有正面回答,语瑶姐就再也有提及此事。
语瑶姐的善解人意,使我心里舒服了很多,平衡了很多。
不知不觉的又是一个周末了,望着校园内成双成对,自己却形单影只,相比之下更添心中的愁绪,想起那个篮球社长,心下更是忿忿不平,平常身边的女孩这么多,一到周末全不见了,语瑶姐陪他哥哥,而箐箐则去陪本校的篮球部社长过周末了。
顷刻间,冷冷清清的就成了孤家寡人一个。女孩子在心烦的时候多会出去疯狂购物来消散郁闷的心情。
而这一点显然对男孩子也非常有用,虽然男孩子一般不去购物,但是,去酒吧消费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来到校园的提款机,才发现里面钱财一空,“唉,”我叹了口气哀叹道:“真是人倒霉,喝冷水都塞牙缝!”
正好为我出去找个消遣周末的地方找到了充足的借口,怀里揣着银行卡,单身一人便出了校门,
消遣、购物最好的去处就是王府井了,找了一家商业银行提上足够的钱,就开始以寻找酒吧为己任,不多久就让在街内我发现了一家“野玫瑰”酒吧。宽大的横牌高高的悬挂在酒吧的上方,四周缠绕的彩灯扎成一朵朵形态各异的玫瑰,有的娇艳欲滴,有的含羞待放,有的花枝招展,如果是在夜晚,定是绚丽多彩,令人魂为之夺。
坐在吧台前,叫了支鲜奶,开始打量起四周,这个酒吧的生意定是非常红火,还只是下午没到晚上,吧间里已经坐了很多人。
昏暗的屋中,灯火闪烁,背景音乐轻松柔和,让我感到十分的惬意,一个女孩子站在舞台上唱着软绵绵的情歌,意态悠闲,没有一点不适之感。
恐怕是因为还不到晚上的缘故,这里给我一种茶吧的错觉,众人都是窃窃私语,没有高声谈笑,再加上柔和宁静的音乐,人虽多却有一种和谐之感。
一支又一支鲜奶,不知道喝了几支,总之我是喝饱了。人逐渐多了起来,柔和的音乐也变成了有种震撼力的摇滚,安静的空气随即被嘈杂热闹的气氛所代替,而那个唱情歌的女孩也被换成了一个乐队所代替。
“唉,该回去了,”我喃喃自语,结了帐走出酒吧,夏季的天黑的很晚,稀稀朗朗的几颗星挂在半黑的夜空,一支月牙当空而照,淡淡的散发着一种静谧的月光。
“该回去了,再不回去,等晚了,又得磨破嘴皮子,看门的大爷才能让我进去。”顺着街走先去,我记得走到尽头应该有一个地铁站。
望着宽阔的步行街的两边,不论是大商场还是小商店每一家都灯火通明,人流不息。
突然在一个较为偏僻的地势,人头攒动,不但没有因为地势偏僻的关系客人较少,反而较之那些地势不错的店面生意要好。
受到好奇心的驱动,我走过去打算看个究竟,走近一看,才发现客人虽多,却是大人和孩子各占一半,多是一个大人领着一个孩子。
走进去,才知道,原来这个店专门销售和卡通有关的系列东西,东西分门别类应有尽有,从视觉上的VCD,到触觉上的玩具熊;从娱乐性到学习上,铺的、盖的、穿的、用的,只要能和卡通占上边的,在这里都能看到,卡通上的含盖也是非常的广,从国内到国外—葫芦娃兄弟到齐天大圣孙悟空,从圣斗士到机器猫,从花仙子到七龙珠,从超人到蜘蛛侠。
看的我都是眼花缭乱,更是撩起我童年的回忆,这些卡通也曾伴随着我逐渐成长。
“都不许动,这是抢劫,谁要是敢动,我杀了他的孩子。”暴戾的声音如青天霹雳,重重击在每个人的心上。
四个劫匪,鬼魅一般出现在所有人的眼前,没有多余的废话,没有多余的动作,行事十分老练,动作十分迅速,配合非常默契。
一个劫匪守在门口,两个劫匪走到人群中搜刮财物,剩下的那个劫匪走到收银台一边威胁收银员掏出现金,一边监视着人群。
看情形,这是一伙惯犯!
别传蜘蛛 第十四章 横空出世
更新时间:2008…9…7 23:51:43 本章字数:6718
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人群,愣了片刻,突然发出呼天抢地的声音,孩子们叫喊的声音哭成一片。
没有威胁没有劝戒,只是轻轻的一枪,站在最前面的一个男人作了倒霉鬼,“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抱着流血的大腿,不断的哀号。
开枪者是那个站在收银台旁的家伙,带着面具,露出的一双眼睛,在这一刻有种说不出的恐怖,望了一眼倒在地板上的那个男人,眼中没有丝毫怜惜,好像刚刚打伤的只是一只蝼蚁,没有感情的双眼只是来回扫了人群一眼,淡淡的道:“再说话的人,就不会像他这么幸运了。”
人群顿时鸦雀无声,心惊胆战的望着他,惟恐下一个倒霉的人就是自己。
我心中惊骇不已,这群匪徒不仅手段残忍,而且单这个开枪的人来说,他们拥有很高的智慧,应该受过高等教育。面对骚乱的人群,没有随便打人,更没有杀人,如果这么作,只会引来更大的混乱和人们的反抗,轻描淡写的打伤一个人,轻松的话语反而更具有震慑力。
从外面根本看不出店内的异样,等着有人来救,这个想法十分不现实。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一个匪徒沙哑的嗓音回荡在店内,“老大,已经过了一分钟。”
那个开枪的人点了点头,显然他是这伙匪徒的头儿,他伸起手指比划了一下,我看的非常清楚,他的手上戴着手套,举起一根手指,向说话的那个匪徒示意了一下,那个匪徒下意识的看了看表。
我立刻醒悟过来,他举起一根手指定是跟时间有关,“是一分钟,还是十分钟,还是一刻钟?”我不敢确定,但是最有可能是一分钟,从他们的行事风格来看,迅速、果断、狠辣。
打劫之前定是有周密的计划,根据王府井的警力部署做过相对应的严谨的部署。不但如此,怕是连逃跑路线都已经设定好了。
装满了一个包的钱被匪首拿在手里,收银员开始往另外一个包里装钱,忽然店内人群的一角,发出一个老年妇人哭天抢地的声音:“求求你,求求你,你就把戒指给我留下吧,这是我老伴死后唯一给我留下的东西,你就行行好吧,我把钱都给你。”
“奶奶,奶奶,不要打我奶奶。”一个女孩稚嫩的声音夹杂在其中。
“老东西,再不放手,老子就宰了你。”
从匪首微有怒色的眼神中,看的出他对老妇人的反抗十分反感,冲把住门口的那个匪徒挥了挥手。
那个匪徒十分有默契,闻弦知意,提着手中的枪,径直向那个在人群中勒索的匪徒走过去。
我不忍看老妇人的惨像,又无能为力,下意识的闭上眼睛。
“啪!”一个响亮的耳光震慑全场,“你他妈的没出息,老大平时怎么教育你的,不成器的东西。”
先前的那个匪徒挨了一把掌后,唯唯诺诺的道:“对不起,老大,一定不会有下一次了。”
后去的那个匪徒将先前那个匪徒抢来的戒指又还给了那个老太太,老太太欣喜若狂,赶紧收起戒指,同时把身上所有的钱递给那个匪徒,口中感激的道:“谢谢,谢谢,好人啊。”
“唉,”我叹了一声气,苦笑不得,别人抢走了你身上所有的钱,你还感谢别人。
我从人群中望向那个匪首,普通的身高,普通的样貌,普通的衣服一切都显得很普通,任何一点不平凡之处都看不出来,把这种人丢在街上,没有一个人会注意到他。
不过,这种人绝对不能小看,从他手下从进来到刚刚的表现,都充分说明这个人绝对不是个普通的人。
不论是哪种犯罪,最怕的就是有人反抗,使人们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中华民族的人民就是这样,凡事都委曲求全,但骨子中都有铮铮傲骨,这从中国五千年文化中,不断涌现的铁骨铮铮的民族英雄就可略知一二。一旦有一个人出来反抗,不管这个第一个站出来的人的结果是怎样的,最终都以恶势力的惨败而告终。
而这也正是我不敢小觑这个匪首的原因,他也深悉人心,不为一点小利而引起看似懦弱的人群的反抗。
一滴水是那样的渺小,但是汇合成一条江,一条海,谁敢轻视它,“洪水猛兽”自古就被视之为世界上最恐怖的事物。洪水发威足可捣毁房屋,冲毁良田,非人力能抗之。
而人民的力量亦是如此,一个人的力量看起来是异常的渺小,足可以忽略不计,但是一群人的力量就不可等闲视之。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多次发动人民战争,高呼口号,要敌人陷进人民抗战的海洋中,真是非常的有道理。
这个匪首真的非同一般,不过有利有弊,我们注定要被抢,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匪徒们不愿多生事端,也注定我们不会受伤,更不会有生命危险。
“唉,”我不由的叹了一口气,这个人狠辣的行事风格到是和另一个我很像的,我真的有种冲动,想把沉睡在我身体中的另一个我唤醒,让他俩人对决一番,看是孰高孰低。
那天大闹菁菁学校后,另一个我就消失不见了,也感应不他了,不同往日练功的时候,总是会不时的感应到他,虽然感应不到他,但是我还是感觉的到,他不会离我而去的,他定是还沉睡在我体内某个地方。
自从另一个“我”经过上次的大闹之后,虽然消失不见了,我却意外的得到了些好处。
对格斗技能的领悟提高了不少,“我”当时施展的一些异能我也能作到略窥一二,那些格斗技巧我更是迅速掌握,就好像练了很多年般的那么熟练,
从拳击部到柔道部以及跆拳道和空手道,我都一一的做了研究,对他们的各种普通格斗技巧也是烂熟于心。
即便如此,格斗技巧再厉害,对上子弹也是有败无胜。败局已定,即使我有很强的争胜心,也是难以站出来一呼百应。
脑中闪过,电影蜘蛛人中,蜘蛛人对付恶势力的情景,惊人的速度,超越人体极限的弹跳力和攀爬力,再加上蜘蛛丝助阵,以此对付眼前这帮劫匪定能作到出人意料,一举击溃这帮匪徒。
可是令我为难的是,难道我就这副面孔出现吗,坏蛋死在狱中,我则死在科学研究所中,然后落下一个“为科学献身”的美誉。
这不是我想得到的,也就注定我只能眼看着这群混蛋逃跑了。
我沮丧的高举双手,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刚提出的两百块钱就要被抢走,忽然有人高呼:“救命啊,抢劫啊,快来人呐,有人抢劫。”
街上行走的人群立即炸了锅一般,哭爹喊娘四处逃窜。
“砰!”
一声枪响,那人倒在血泊中,再也发不出声音,开枪的还是老大,杀了那人后,若无其事的吹了一口枪口中冒出的硝烟。
眼神如同鹰隼恶狠狠的盯着一群瑟瑟发抖的兔子,口气还是那样的轻,没有一点发怒的意思,“是你们逼我的。”
平静的眼神,镇定的让人心寒。
原来刚刚那个人趁着守门的那个劫匪去调理那个老太太的事的时候,突然的奔出店门,边跑边喊。
匪首一看,反正也暴露了,杀不杀人都一样,抬手一枪将跑出去的那人给一枪毙命,动作干净利索,没有一丝犹豫。
我不禁有些头皮发麻,此人究竟是何来路,杀人如同儿戏,眼也不眨,枪法奇准无比。
望着倒在血泊中的那人,我忽然升起一个奇怪的念头—笨蛋死了吧,死了还要连累我们。
心中突然惊醒,这不是“我”的一惯想法吗。我怎么会有他的这种念头,别人已经死了,我不但没有同情,还幸灾乐祸。
我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