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利弗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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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利弗的故事-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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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是很严重的。处理起来恐怕得要好几天工夫,不过运气好些的话我们也许还可以挽回过来。” 

“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吗?” 

“嗯……请你对菲利普解释一下。对他说,我实在太抱歉了。” 

“好吧。不过这话怕不容易说呢。” 

默然片刻。要不是她急着要上飞机,这相对默然的时间一定还要长得多。 

“嗨,听你的口气好像有点恼火了。” 

我说话尽量注意分寸。她手里的事已经够伤脑筋了,我不想再惹她不高兴。 

“不过是觉得有点扫兴呗,玛西。我是说,我们……好了,不提了,不提了。” 

“可千万别泄气,等我到了丹佛我再跟你通电话。事情说来话长呢。” 

“好吧,”我说。 

“请说两句中听的话让我听听吧,奥利弗。” 

“我祝愿你在飞机上能有火鸡吃。” 

一个人陪菲尔享用这一席盛筵,对我倒也不无安慰。 

仿佛又回到了旧时。又是就我们两个人在一起了。 

菜点的味道之美,是没有说的。只是心里思潮起伏,很难排遣。 

菲利普对我极力开解,劝我要想开些。 

“哎呀,”他说,“这种事嘛,做买卖的人是常常会遇到的。做买卖就得到处跑。呃……要做买卖,这是免不了的。” 

“对。” 

“再说,不能回家团聚的人也还有的是呢。比方说当兵的不就都是……” 

这个比方打得妙。 

“既然人家那里少不了她,不用说这也就表示玛西是个要紧人,你说是吧?” 

我没有搭茬儿。 

“她是个什么经理之类吧?” 

“差不多。”, 

“啊,那她真是了不起。是个新派的姑娘。说真的,你应该感到自豪才是。这是个事业有成的姑娘。她还打算争取升级,是吧?” 

“可以这么说。” 

“那就好。有志气!有这样的志气就值得夸耀,奥利弗。” 

我点点头。那不过是为了要证明我没有睡着。 

“在我小时候,”菲尔说,“做大人的说起‘我的孩子有志气’,总是挺得意的。当然他们一般都是说的男孩子。不过这些新派的姑娘,她们是讲平等的,是吧?” 

“很对,”我回答说。 

他见我还是不说不笑,觉得这样说下去根本别想冲淡得了我这懊丧的心情。 

“嗨,”他于是就另辟蹊径,说道:“你跟她结婚以后,就不会再有这样的情况啦。” 

“怎么?”我来个故意装傻,却尽量不露声色。 

“因为女人嘛,终究是女人。嫁了人,就得留在家里,不能撤下丈夫孩子不管。这是天然的道理。—— 

我可不想去反驳他那一套天然的道理。 

“我看这都怪你自己不好,”他说。“如果你索性跟她明公正道结了婚……” 

“菲尔!” 

“有理走遍天下都不怕!”为了替一个还没见过面的人说两句公道话,他嗓门都吊了起来。“那帮妇女解放运动的好汉骂我我也不在乎,反正我知道《圣经》上是怎么说的。人就是应该跟妻子‘连合’成为一体①。我说得对吗?” 

①这“连合”一词,出自《旧约·创世记》2章24节。《新约》中也引用过此词《马太福音》19章5节,《马可福音》10章7节)。 

“对,”我想我这样顺着他的意思说,他总该不言语了吧。他果然不言语了。可是嘴巴只闭了几秒钟。 

“嗨,你倒说说,这‘连合’二字,到底是个什么意思?”他又问我了。 

“就是互不分离,”我答道。 

“她看过《圣经》吗,奥利弗?” 

“总该看过吧。” 

“你给她打个电话。对她说,旅馆里不会没有基甸《圣经》①。” 

①美国有个“基甸社”(现称“基甸国际”),成立于1899年,其宗旨之一就是要在各个旅馆的房间里放上一本《圣经》,人称基甸《圣经》。 

“好,我打,”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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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利弗的故事29


“你的心情怎么样?” 

伦敦医生啊,这一回你可真得救我一救了!你问我的心情么? 

“气恼,想发火,按捺不住性子。” 

可还不止如此。 

“心里简直像一团乱麻。说不上是个什么滋味。按我们的情形我们已经快要……我也说不上这算是怎么回事。” 

不,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可就是说不上来。 

“是这样……我们已经快要建立明确的关系了。至少也该说是尽量在作这方面的努力吧。可要是我们根本没有时间在一起过,我们又怎么能知道这种关系到底行得通行不通呢?一定要痛痛快快在一起,可不能只做电话夫妻。我这个人是一点都没有宗教味道的,可要是我们圣诞夜还得天各一方,那我……” 

恐怕非哭不可了吧?说真的,即使是“撕人魔”杰克①吧,到圣诞节那天也是跟朋友一起过的。 

①英国伦敦东区的一个杀人犯。于1888年前后一连杀死七名妓女,并予分尸。这个杀人犯自称“撕人魔”杰克,身份始终不详。 

“跟你说,情况可严重了。是这样:丹佛那边的分店经营上出了大问题。玛西不能不去。去了就走不了了。这种事情又不能委托人家去处理。何况也根本不会有哪个好心人会出来劝她一句。她有什么了不得的原因,非得把事情委托人家去办理?为了要跟我相亲相爱?为了要替我做早饭? 

“别胡扯淡了——是她的份内工作她能不去办吗!我说什么也得‘认’了。我不好说三道四。心里意见当然还是有的。不过这只能说明是我还少小无知。…… 

“可是问题恐怕还不止是如此。我还很自私。不知道体谅人家。玛西是我的……反正我们两个……可以说已经是一对夫妻了吧。她在丹佛遇上了麻烦。这一点不假。尽管她是老板,当地却就有那么一些自以为是的家伙,觉得她手段太辣。所以事情可不是那么好办的。 

“可我却在这儿闲荡,为了一点小事怨天尤人,说真格的,实在我恐怕应该到她那里去,帮她一把才是。可以从个人感情上给她一点支持。哎呀,事情不是明摆着的么,这么一来对我也会有意想不到之功。我要是去了,她就会从心眼儿里体会到……” 

我犹豫了。我这些缺胳膊少腿的话,伦敦医生又能听懂个多少呢? 

“我想我应该马上搭飞机到丹佛去。” 

一时寂无声息。我作出了这个决定,心里很满意。可是再一想,今天已经是星期五了。 

“不过,下星期一我本当出庭,去跟那个地方教育董事会打场官司。我早就巴巴的等着要去把那帮蠢货痛斥一顿了……” 

我停了停,好在心里暗暗合计一下。两件事,可得掂量掂量,奥利弗。 

“好吧,这回就让巴里·波拉克去挑大梁吧。其实他对这个案子研究得比我还透。当然,他年纪是轻了一点。说不定会经不起他们一纠缠,给弄得晕头转向。嗨,不是我吹牛,我要是一出庭,肯定就能把他们一下给镇住。这里边的区别可大着哪!” 

好哇,这一场心理对攻战一来一去打得好激烈。我一个人为双方设辩,自己也听得昏头昏脑了! 

“啐,别胡扯了,这区别再大,可到底不如玛西要紧啊!别看她有多了不起的本事,她可毕竟是孤身一人在外,身边能有个朋友才用得着哩。我说不定还真可以撇开自身的得失,一心一意去为人家谋划谋划哩!好,这辈子就来破例干一次吧!” 

这最后一条理由把我说服了。至少我自己觉得是这样。 

“我就乘飞机去丹佛,好吗?” 

我对医生瞧瞧。伦敦医生考虑了一会儿,答道: 

“不去的话,星期一五点钟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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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利弗的故事30


“奥利弗,你不能走啊——你一走我准垮。” 

“不要着急,包你没事儿。用不到这样紧张嘛。” 

我们坐出租汽车去机场,路上坑坑洼洼,车子颠颠跳跳,一路上我就极力开导巴里·波拉克,好让他把情绪安定下来,准备出庭去亮相。 

“可奥利呀,你为什么要来这一手呢?你为什么要在这个当口突然这样拍拍屁股一走,把事情都撂给我呢?” 

“你于得了。这案子的材料你已经熟得可以倒背如流了。” 

“材料我倒的确很熟。可奥利弗呀,要说当庭辩论,抓住一点由头大加发挥,我比起你来那就差远了。他们会弄得我大出洋相的。叫我去打这场官司我们准输!” 

我就安慰他,还教他一些窍门,如果对方的猛烈攻击不好对付,可以怎样加以回避。记住,说话要口齿清楚,把节奏尽量放慢,可能的话嗓音要不高不低,对一些出庭作证的专家都要以“博士”相称,那才会博得他们的好感。 

“哎呀,我真害怕。你为什么一定要在这个当回到丹佛去呢?” 

“因为我不能不去,巴尔。我不能说得再具体了。” 

我们默默无语,心里都很焦躁,坐在这颠啊颠的车子里,跑了足有里把路。 

“嗨,奥尔?” 

“什么事,巴尔?” 

“要是我猜中了是怎么回事,你就痛痛快快都告诉我,好吗?” 

“好啊,你猜中了再说吧。” 

“是个对象。是个天仙一般的对象。对不对?” 

就在这时机场大楼到了。汽车还没有停妥,我半个身子已经钻出了车门。 

“嗨,我说的可对啊?”巴里问。“是个对象不是?” 

一味傻笑、都快笑成了只笑猫的奥利弗,把手伸进车窗里,跟他的后生同事握手道别。 

“嗨——祝你我大家都马到成功。” 

我一转身,就直奔检票台而去。愿上帝保佑你,巴里——看你都紧张成了这副模样,可你哪里晓得我的心里也在直打鼓啊。 

因为我去找玛西,事先可没有通知她啊。 

班机在“百丈山城”一着陆(那个乐呵呵的飞机驾驶员老是管丹佛叫“百大山城”),我就抓起小提箱,找了一个看上去会开飞车的出租汽车司机,对他说:“去棕宫饭店。请尽量开快。” 

“那就请你把尊帽戴戴牢,老弟,”他回答我说。我果然没有看错人。 

晚上九点(也就是十一分钟以后),车子便到了丹佛的老牌旅馆棕宫饭店。饭店的大厅大极了,透明的半圆形穹顶颇有些“世纪末”的风格。地面呈层层而下的阶梯状,中间是个大花园。抬头望一眼屋顶外空旷的苍穹,连脑袋都会发昏。 

我从她打来的电话里,早就知道了她住的是几号房间。我请服务台把提箱保管一下,就快步直上七楼。我没有先打电话通报上去。 

一到七楼,我稍稍歇了一下,好喘一口气(这里的海拔实在太高了),然后才敲了敲门。 

半晌没有人应声。 

后来总算出来了一位男士。人,倒是长得一表人才。不过却完全是一副“奶油小生”腔。 

“请问有何贵干?” 

这个家伙是什么人?听他的口音不是丹佛的本地人。这种不正宗的英语,倒像是火星大说的。 

我就回答他:“我要找玛西说话。” 

“对不起,她这会儿正忙着。” 

在忙什么?莫非我正好撞上什么丑事儿了?这个家伙的模样也未免大俏了点吧。规规矩矩的人见了这副眉眼,谁都会恨不得给他一拳头。 

“反正她忙我也要见,不忙我更要见,”我说。 

论身材他要比我高出近两寸。一身衣服非常合体,简直就像连根长在他身上似的。 

“?你跟宾宁代尔小姐事先有没有约好?”听他这一声“呣”的口气,竟像大有不惜动武的意思。 

我还没有来得及跟他再动口,更没有来得及跟他动手,从里屋就传来了一个女性的嗓音。 

“什么事啊,杰里米?” 

“没什么,玛西。一点小误会,冒冒失失来了个人。” 

他又回过身来了。 

“杰里米,我可不是冒冒失失来的,”我说。“是我二老双亲要我,我才来到这世界上的。”也不知是我这句俏皮话起了作用呢,还是话里那种威胁的口气镇住了他,总之杰里米往后退了一步,让我进了门。 

进了门是条小走廊,我大步走去,心想玛西见了我也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呢。也不知道她这会儿到底是在干什么呢。 

起居室里是一屋子的人,都是穿灰色法兰绒衣服的人物①。 

①斯隆·威尔逊在1955年出版过一本小说《穿灰色法兰绒衣服的人》。小说中所说的穿灰色法兰绒衣服的人都是公司经理人员或高级职员。 

也就是说,满屋子东一个西一个的,尽是些经理人员,一人一个烟灰缸摆在面前,都在那里心事重重地抽烟,要不就是在那里吃盒装三明治充饥。 

写字台后面坐着一位,既没有在抽烟,也没有在吃东西充饥(更没有像我担心的那样脱光了衣服),那就是玛西·宾宁代尔了。原来她正忙得不可开交,是在那里……办她的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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