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的圣骑士实力同样令人敬畏。
我拿非常喜爱的杀神剑向他炫耀,哪知他神情肃穆地接过剑,然后建议我不要总使用这把剑。他的理由有两条。一是这把剑杀气太重,有伤天和。二是这把剑实在太完美了,拿杀神剑作战实力虽然大增,但是使用者自身的功力却容易停滞不前。他说话时的模样,倒也不象是忌妒。不过武器优秀有什么不好?他自己还不是抱怨卓索图族的兵器不够用。如果使用兵器会使人的格斗技停滞不前,那卓索图族的士兵空手与敌人作战不是更好吗?再说了,兰仆说过凭我的体质不可以掌握终极圣斗气,反正我不可能成为圣骑士,不借助神器的帮助怎么与强者抗衡?!最重要的是:凯森说到圣骑士这个词时,隐隐有一股得意之情浮现在脸上。虽然他并不是故意刺激我,但仍旧让我非常忌妒。
至于说凯森的第三好,那就更离谱了。安丽丝是他平生所见最美丽的佳人。他毫无顾忌地欣赏美女也就罢了,但是我和安丽丝眉来眼去还得躲着凯森。如果被他发现了,得看他的脸色。每当我的手不由自主伸向安丽丝的纤腰时,他总是咳个不停。凯森完全没一点圣骑士的自尊:能够成为圣骑士的人,身体健康状况真有那么差吗?有一回因为触感太佳,那只不听指挥的手实在舍不得缩回来,凯森见咳嗽无效,便贴近我悄悄说:“主人,您这样的形象似乎……有点不太好吧?”
听到这句话后,我足足愣了三分钟才想明白凯森是我的奴仆。哪有奴仆象他这么嚣张的,奴隶凭什么看不惯主人的行为?
作为世袭贵族,我从小就拥有若干奴仆。大多数对我都是既敬且怕,也有少数象阿拉卡这样很会讨人欢心的。虽然兰仆后来也变得不太象一个奴仆,居然还捉弄我,但是至少他在有外人时对我还是毕恭毕敬的。从来就没遇见过象凯森这样没有自觉的奴仆,害得我很不习惯。
凯森会咳嗽,难道我不会咳嗽吗?为了咳出主人的气势,我深深吸一口气。“咳!!!”
这声咳嗽完全咳出了我的气势,声量之大完全可以与平地一声惊雷相比,旁边的马连腿都吓软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咳得太用力,居然呛着了。安丽丝见我涨红了脸,连忙为我抚背。不过她居然躲在我身后吃吃地笑。我都是黄金骑士了,这点小动静想瞒过我吗?
我瞪着凯森怒目而视。他眨了眨单眼皮,居然向我点点头准备扬长而去。
“站住!”
凯森转过身。“主人,你有什么事吗?”
“你是我的仆人,我和老婆亲热你凭什么管?”背部剧痛!客观地说这笔帐也应该算在凯森的身上。
“主人,无论是大陆各地的风俗还是我们草原边缘族的习俗,正直的贵族都不会当着外人面前卿卿我我。我说得对吗?”
别人说就对,可作为一个奴隶这样说就不对。“你是一个奴隶,怎么可以管主人的事?”
凯森又眨眨他的单眼皮,声量居然也放大了。“作为奴隶,我的一切都属于您——除了思想。如果您高兴,可以鞭打我,也可以杀了我!但我觉得应该说的还是要说!”
我不能真的鞭打或杀掉他,鞭打或是杀掉一个圣骑士的想法太疯狂。但凯森的脾气也太暴烈了,再怎么说他也是我的奴隶,太不给主人面子了。仔细想想,他说的也没有错。以我的身分地位,这些细节还是注意一点好。没办法,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将身为族长的凯森调到前军负责探路等事情,我躲在中军,免得受这个性烈如火的圣骑士的批评。
就这样,我们一行四千余人的队伍经过十多天的长途跋涉终于进入了塞斯。一路上我们小心翼翼躲避着英格兰尼人。从被抓获的俘虏口中,我确信这次潜行是成功的,英格兰尼人并不知道我们的行踪。
离卡敖奇越来越近了,我的心情也激动起来。如果此时卡敖奇还未被攻克,那么塞斯大军肯定在城郊附近与英格兰尼军队作战。塞斯大军中,必定有一位貌美如花的女公爵。我吩咐军队加快速度,然后也来到前军。凯森性格虽然暴烈,不过却很直爽。当初我将他调到前军时,他自然也明白我的意图,因而脸色不怎么好。不过当天晚上和我吃过安丽丝的美食,品了点好酒后,他便勾起我的肩对我表达他的忌妒之情。凯森这种人不擅于拍马屁,因而更哄得我开心。投桃报李,我也赞扬他的武技高强、治军有方。总而言之,那顿饭之后凯森除了是我的奴隶外,也成了我的朋友。
虽然从来没去过卡敖奇,但它是我的采邑,因而用归心似箭这个词似乎也没错。“凯森,我们加快行军速度吧。”
凯森点点头。“也行。反正我们卓索图族每个战士都有两到三匹马,只要斥候侦察得力,战前换马也不至于吃亏。”
凯森的性格暴烈如火,但是事关战斗时,却又心细如发。想到马上就可以重见伊莉,我高兴地虚打了一马鞭。坐骑是凯森为我挑选的宝马。虽然比起闪电来似乎略逊一筹,不过速度的确很快。这一加速,除了骑术精良同时自己也骑着好马的凯森、凯迪,只有骑着独角兽的安丽丝能够与我并肩了。
心情正激动时,斥候来报。“报,前面大约二十公里的地方塞斯军正在与英格兰尼军大战!”
我目视凯森,想听听他有什么意见。
凯森捋捋他的胡子,问那个斥候。“战况如何?”
“我离开之前,塞斯军从左翼发动了突然袭击,英格兰尼大军的左翼开始动摇。英格兰尼本阵上还有将近两个兵团的后备兵力,不过闻名天下的黑衣众还未出动。”
凯森沉吟了一会儿,他吩咐斥候:“再探!”
这时凯森转过头看着我。“主人,有法兰西斯第一智者参谋,又有黑衣众这支强力的部队助阵,看来塞斯将要取胜了。”
我有些失落。此役在阿朗佐的帮助下,塞斯离复国更近了一步。这样一来,伊莉岂不是真要嫁给那家伙?
“凯森,你说英格兰尼军还有没有取胜的机会?”
凯森一脸诧异。我回过神来,脸红了红。“我是说,有没有万一?”
凯森迷惑地眨着单眼皮,似乎仍旧不太明白我的想法。不过出于礼貌,他回答:“这个,战场形势瞬息万变,我也说不准。”
“那我们是否应该加快速度去参加战斗呢?此役就算塞斯取胜,应该也不过是战胜。加上我们,就可以围歼那些英格兰尼军。不管怎么说,至少可以抓一些俘虏。”
凯森是个深受大陆制度影响的人。听到俘虏这个词,他的眼中显出了金币的影子。
“时间就是金钱。主人,我们加快速度急行军吧!”
第三部 第三部第二十四章
想要成为优秀的家臣,未必一定要将主公的命令放在第一位,但必须要将主公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摘自《哈伯家族家训》
在使用魔法时,如果施法者进行不同系之间的魔法转变,那么施展出第二个魔法所需要的时间会比平时多出至少一倍的时间。对于这种魔法现象,正规的魔法学名称之为异系壁垒。也有人将之称为魔法停滞。
《魔法常识》第十一章——异系壁垒
在山坡高处,我骑着白雪深深吸了一口气。
十分钟前斥候报告说战局突变,关心则乱,我急忙与安丽丝换了坐骑向前狂飙。到了距离战场大约一公里左右的高坡时,我已经将身后的部队扔下了至少五公里的路程。
吸气、呼气。我试图用深呼吸平静自己:塞斯联军的溃败就在眼前了。而卓索图的战士还要再过几分钟才能到这里。一个人冲进战场,对战局起不了什么作用。现在的我,已经不象以前那么不成熟了。
公爵的大旗摇摆不定,然后倾倒,旋即又被竖起来。掌心一阵剧痛,回过神来一看,原来指甲已经刺进入了掌心。我仍然没动,阿朗佐亲王的战旗已经向公爵大旗那边移去。
我仔细观察战局。黑衣众被英格兰尼第三兵团缠住了,塞斯方中央已被突破,两翼也开始出现崩溃的征兆。
“主人,我们出击吧!”
我回过头,凯森已经到了。此时的凯森,神情冷峻,全身散发出一股强烈的战意。我满意地点点头,这才象个圣骑士。后面的战士们正陆续赶来。在一旁观察着战局的战士们越看越兴奋,一个战士突然“哧”地撕了袍子,刹紧裤带。这时他的声音坚定而响亮。“主人,您下令吧!”
凯森成为我的奴隶后,他的所有财产都属于我。看来这个兴奋的战士是凯森的奴隶,因此他也喊我主人。我满意地看着这些卓索图战士,这些虎狼之士都紧握着兵器跃跃欲试。“大丈夫立功厮杀正是时候!凯森,你率三个联队上吧。打不乱敌人主阵阵型不要回来!最好夺取英格兰尼大军的帅旗!你明白吗?”
凯森狞笑一声。“孩子们,狩猎的时候到了!”说完,他带领着一彪人马如同一阵狂风般向英格兰尼主阵的背部攻去。
凯森办事我放心。剩下的事,例如英雄救美,该轮到我上场了。
正准备率着亲卫和剩下的一个联队向伊莉那儿冲去,却突然发现马迪尔身边只剩下几个人,被托蒂率着大群士兵包围着。突然犹豫起来:伊莉有阿朗佐亲王保护,一时三刻应该不会有危险。马迪尔为我拼死拼活,就算是重色轻友,也应该有个限度。
正好看见凯迪也目露凶光跃跃欲试,遂道:“你也去。带上那个联队去救塞斯公爵——战场上那个最美丽的女子——除了我老婆以外的那个!”凯迪兴奋得鼻翼都在翕张,呼哧呼哧直喘粗气,却道:“我哥说,战场上要敢离开主人一步,回去打折我的脊梁骨。”我大声命令:“你哥也得听我的——去,杀!”凯迪座下的骏马一个人立,“轮到咱们露脸了!大家冲啊。”
这时,安丽丝过来握住我的手,微微一笑。她的目光清澈,似乎明白我的想法。
我轻拍她滑嫩的脸旦。“老婆,留在这儿看我杀敌!乘。”
平时我叫安丽丝老婆,她不是拧就是掐,这也是安丽丝唯一与卡特琳娜的野蛮有得一拼的地方。其实我一直很不明白为什么安丽丝称呼我为夫君,却不允许我称她为老婆。
安丽丝文静地摇摇头。“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也不愿意与你分开。你命令凯迪去救伊莉公爵,不正是认为有阿朗佐亲王的保护,伊莉公爵暂时不会有太大的危险吗?难道你自认比不上阿朗佐亲王?”
我哈哈大笑,拔出杀神剑,一股凛然的杀气向四处弥漫。
大地在我脚下,利剑在我手中。此时的感觉似乎天下也尽在我的掌握之中,怎么会连一个女人也保护不了?!
一把抱过安丽丝,将她放在身后坐下。“跟我来!”
我骑着独角兽一跃而出,身为近卫副首领的夏默。格里恩慌忙率着近卫跟上。我一声长啸,啸声连绵不绝。仅仅凭借着斗气,这声啸声也可以传遍整个战场。但我仍然不满意,还加上了拟音术。整个战场上响辙我的啸声,如龙吟,如雷鸣。
英格兰尼的士兵开始颤抖了。而塞斯人则高兴地欢呼:“神魔大人来了!神魔大人回来了!!神魔大人回来救我们了!!!”士气大涨的塞斯士兵突然平添了许多力气,他们不要命地反扑。
控制着与卓索图战士差不多的速度,我们如同利刃般插入托蒂兵团的背部。战斗的大忌便是腹背受敌。虽然我的近卫只有一个大队,却全是强悍的精锐骑兵。托蒂的部队已经打了半天,如何是这些虎狼之士的对手?托蒂的部队遭此意外攻击后,开始混乱。
凯森还说什么不要经常使用杀神剑。完全是鬼话!没有杀神剑,我现在能够这么爽吗?轻轻松松为亲卫队施展了狂暴术,然后率着这群疯狂的屠夫冲进敌群之中。杀神剑增强了我的魔法力,那些需要魔法力不太多的四级魔法我现在也可以瞬间施展了。毫无疑问,连锁闪电和地狱烈火是战场上大面积杀伤敌人最好用的魔法。虽然我瞬间施展的连锁闪电和地狱烈火效果差了点,范围小了点,但还是比三级魔法的威力大得多。聊胜于无嘛。在圣华学校读书时学过,魔法存在异系壁垒。兰仆对我的解释是:施展不同系的魔法需要重要聚集不同的魔法元素。除了魔控力极高的魔导士和魔导师外,魔法元素的纯度如果没有达到97%以上,轻则导致施展魔法失败,重则引发魔法反噬。因此普通的魔法师必须等待上次所施展的残余魔法元素消失后,才能施展另一系的魔法。不过我的魔控力本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