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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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保镖- 第3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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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越同桌的几名体育生立刻跟着站了起来,一行人横眉冷对的望着对面。

    啪!

    在学校嚣张惯了的坦克,哪受得了这种挑衅,他一脚踢飞了餐椅,带着两个小跟班,和体育队的对峙起来。

    “草!老子到要看看,你特码的今天还能翻了天了不成。今天要是你不把老子的嘴撕了,老子就把你整个人活撕了。”刚才和肥b扳手劲,坦克早就憋了一肚子气,这回碰到个往自己枪口上撞的傻b,哪有不发飙的道理。

    场中的气氛一下的变得紧张而凝重。

    周围吃饭的同学,早发现了学校的两个霸王级的问题学生似乎已经双双到了怒气值爆满的时刻,接下来,就要在这个地方,爆发一场旷世大战,于是,同学们一个个扔下饭菜,夹着书包,往一楼溜去,唯恐跑得慢了会殃及到自己。

    【ps:本人更新较慢,非常感谢各位看官的包容理解与支持,陪我一路走过来。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一位叫做138****7766的朋友,谢谢你每天坚持送花,我很感动,由衷拜谢!】

 第七百六十三章 陵园高手

    燕京国际机场。

    一名束着长发,年龄约在二十七八的亚籍男子,他穿着一身宽松而休闲的服装,胸前挂着一枚造型怪异的十字架,手里提着一只16寸的真皮旅行箱,缓缓的从出口处走了出来。

    跟在他身后的,还有四名身穿笔挺西装,带着冷酷墨镜的白人男子紧紧跟随在左右。四名白人男子不停的用警惕的眼神打量着四周,看样子应该是保镖一类的身份。

    亚籍男子的表情冷峻,总是皱着眉头,似乎有什么烦心的事情挥散不去。

    五人刚走出大厅,便有两辆黑色的宝马x6缓缓的开了过来。

    “晓君少爷,欢迎回家。”从第一辆宝马车里下来一位中年男子,他穿着一身价值不菲的中山装,快步的走到亚籍男子身前,微微颔首道。

    “嗯。华叔,有劳了。”亚籍男子点点头,眉间仍是挂着挥之不去的愁云。

    “应该的。应该的。远东和志远两位老总在燕京国际大酒店预订了贵宾包间给您接风,他们已经在那里等着您了。”叫做华叔的中年人恭敬的说道。

    “嗯!”亚籍男子点点头,淡然的说道:“让他们继续等着。你先带我去老爷子的陵园。”

    华叔有些为难道:“吃饭的地方,就在机场到陵园的必经之路上,而且现在刚好也是饭点了。您看,要不然。。。。。。”

    亚籍男子的眉头深深的挑了起来,他看了一眼华叔,一股凌厉的寒意瞬间自他周身散发而出。

    华叔冷不丁的打了个寒颤,马上改口道:“对,先去看看老家主。”

    两辆宝马车呼啸的离开机场,虽然车内空调将温度开的很低,但坐在前排的华叔,背后的汗水却早已打湿了衣服。方才束发男子散发出来的那种令人胆颤的寒意,让他到现在都有些心惊胆战。

    燕京凤山陵园,坐落在燕京东郊的一片郁郁葱葱的山林之中。由于地处燕京地界,这个地方即便是陵园,是阴宅,却仍然是寸土寸金。

    此地是一处标准的园林式墓地,山林,溪水,人工湖,应有尽有,环境比市区内一般的豪华小区都要强上几倍有余。除此之外,还有两尊巨大的龟蛇圣兽的石像,无时无刻的守在墓地大门口。在这里,随便一个巴掌大的墓地,就能卖出燕京三环内一套三居房的价格。

    在这个地方,一般人可死不起。

    长眠在这里的人,几乎都是燕京市的上层名流。这些上流人士们,活着要与普通老百姓划清距离,就算是死了,也要死在上流圈子专用的墓地里,这样就算到了九泉之下,也能拍着胸脯彰显出自己的优越感。

    一处占地面积约有10个平方的豪华墓地前,放着一束黄白相间的花束。墓碑上,赫然写着“刘远林之墓”几个庄重无比的正楷字。

    机场出现的那位束发男子,在墓碑前重重的扣了三个响头之后,缓缓的站起身来,他的眸子有些微红,显然是强忍着不让自己流泪的结果。

    束发男子打开随身携带的旅行箱,里面居然只装了一本厚厚的圣经,和一把成人手掌大小的十字架。不过,这个十字架的造型有点怪异,它通体呈血红色,如果仔细的观察会发现十字架上面竟然雕刻着无数的人类头骨。

    摊开圣经,手持血色十字架,束发男子开始低声的默念起超度死者的经文来。

    就这样,束发男子足足的念了半个小时的经文,才缓缓的合上经文。在自己的胸口处庄重的划了个十字。

    小心翼翼的将圣经和血色十字架放回旅行箱,束发男子立刻收起方才那一副**而神圣的表情,眉头再次皱了起来。

    “父亲。晓君回来晚了。”束发男子哽咽道。

    “晓君少爷,请节哀。”华叔虽然有些纳闷对方的表情为何能如此的操控自如,但却不敢吱声,他朝着墓碑做了个揖,安慰道。

    束发男子正是刘远林那位一直待在美国的小儿子………………刘晓君。

    “我应该早些回来的。如果不是因为在那个该死的没有半格信号的亚马逊丛林待了大半年,父亲肯定不会遭人毒手。”刘晓君眼中闪烁着浓浓的仇恨和杀意。

    “哎!事情的经过曲折复杂,要不是宗祠的人翻出了陈年老账。。。。。。”华叔摇了摇头,长叹一口气道。

    “没关系,我这次回来,就是为了给我父亲和大哥报仇,不管是谁,外人也好,刘家的人也好,宗祠的人也好,只要是沾染过这件事情的人,我保证会让他们付出血的代价,不死不休。”刘晓君的眸子里闪过一丝摄人心魂的阴狠。

    “远东和志远两位老总,在您回来之前,就暗中联络了不少老家主以前的亲信,相信在他们的助力下,刘家家主的大位必然是您的囊中物。”华叔提醒道。

    “哼!算他们识时务。”刘晓君冷哼一声,说道:“就凭那个孤儿院长大得的野种,也配和我争家主之位。我会让他死得很惨。”

    “那是,那是。晓君少爷,您看时候也不早了。。。。。。”华叔见对方的情绪尚佳,再次提醒道。

    “嗯!”刘晓君点点头,朝着四名保镖挥了挥手,道:“走吧。”

    一行人正要往回走,这时,一名衣着褴褛,头发花白的邋遢老者,摇摇晃晃的朝着这边走了过来。

    人还未靠近,便传来一阵夹杂着酒味的酸臭气息扑鼻而来。令所有人忍不住的皱了皱眉头。

    这里可是一处,豪华陵园,怎么会出现这种臭烘烘的叫花子。

    邋遢老者不闪也不避,跌跌撞撞径直的朝着刘晓君这边冲了过来。

    刘晓君捏着鼻子避到一旁,两名身材魁梧的白人保镖立刻朝着邋遢老者迎了上去。

    “什么人,滚开。”白人保镖毫不客气的挡住了对方的去路,一脸凶神恶煞的恐吓神情。

    虽然白人说的是英文,但只要不是一个傻子就能从对方的肢体动作和语气上猜测出他们要表达的意思。

    “何人敢在林爷面前放肆,给我死开!”

    走到两名白人保镖身前,邋遢老者那原本涣散无神的眸子遽然一亮,一股狂暴的杀气顿时流遍全身。

    嘭!嘭!

    还未等其他人反应过来,两名身高马大的白人保镖竟如破布袋一样倒飞出去,在空中足足的滑行了两三米,才重重的摔在地上。

    一击秒杀!

    刘晓君的瞳孔猛的一缩,他身边的四名保镖可都是他从组织里精挑细选出来的高手,没想到居然一招便被人击飞了。

    陵园出现的邋遢老者居然是一位深藏不露的高手。

 第七百六十四章 悲哀的忠心

    “法克!”

    剩下的两名保镖见状不由大怒,但他们刚刚见识了这位邋遢老者的身手,自然不敢托大,于是双双掏出藏在西装内衬口袋的手枪。

    银白色枪身,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扎眼。没想到两位保镖掏出来的竟然是两把沙漠之鹰。

    咔嚓!

    两人同时拉动枪栓,两把黑洞洞的枪口同时锁定了邋遢老者的要害。

    “别。别。别开枪。是自己人,自己人。”华叔看清楚邋遢老者的模样后,慌忙的对着刘晓君摆手。

    “自己人?”刘晓君瞥了两名保镖一眼。

    两人迅速的收回枪,却双眼警惕的盯着邋遢老者,并用自己的身体挡在了刘晓君的面前。

    “是!是自己人。”华叔有些激动,他指了指邋遢老者,对着刘晓君说道:“晓君少爷,你不认识这个人了吗?再仔细看看。”

    刘晓君细细的看了邋遢老者一眼,此人身材高大,四肢健壮有力,一双眸子却显得暗淡无光,花白的胡须和头发几乎遮住了半边脏兮兮的脸庞,来回看了几遍之后,似乎的确有点眼熟。

    “他曾是老家主的贴身保镖,刘蒙啊。”华叔马上说道。

    “影子刀客刘蒙。”刘晓君的眸子骤然一亮,他欣喜的看了邋遢老者一眼,果然是那个从自己记事起,就一直跟随在父亲刘远林身边的高手刘蒙。

    “对。就是他。”华叔应道。

    “蒙叔。原来是你。”刘晓君上下打量着刘蒙。这位影子刀客的厉害,是他从小就听说过的,在整个刘家古武者以下的水平,没人能打得过这位袖中暗藏软剑的男子。

    “对不起,蒙叔。刚才冒犯了。还请蒙叔多多担待。”刘晓君朝着刘蒙屈身抱拳。对于这种武力值极高的人物,自然值得刘晓君如此的礼待。如果这次回来,能够得到刘蒙的帮助,对他来说,将会是非常大的助力。

    “走开。别打扰我家林爷休息。”邋遢老者似乎并不领情,他推开挡在他身前的保镖,走到刘远林的墓碑前一脚踢飞了刘晓君放在这里的花束。

    刘晓君皱了皱眉头,大声道:“蒙叔。我是晓君啊。你忘了我吗?小时候您经常把我顶在头上玩耍的啊,您还给我取外号,叫爱哭的鼻涕虫。”

    邋遢老者却是置若未闻,只见他扑的一下跪倒在地上,用自己的裤子和衣服,将墓碑前的一块水泥地擦的干干净净。行为举止看起来似乎有些疯癫。

    “林爷。林爷。你一般在午后都要吃一些水果点心,才能睡个安稳的午觉。我在林子里给您摘了几枚新鲜的果子。您尝尝看。”邋遢老者嘿嘿一笑,一脸认真的从脏兮兮的口袋里掏出两颗苹果,放在了刘远林的墓碑前。

    “晓君少爷,别叫了。他不可能认出你来了。”华叔长叹一声,惋惜的摇了摇头,说道:“老家主身边,唯有刘蒙是真忠心。”

    “到底怎么回事?”刘晓君忙追问道。

    “他脑部被人重创。现在已经是疯人一个了。”华叔叹息道。

    “蒙叔的功夫这么厉害,谁有本事伤得了他?”刘晓君迷惑道。

    “宗祠的人,据说那人是刘蒙的同父胞兄。我听说,那人原本是要对刘蒙下杀手的,可碍于兄弟之情,最终留了他一命,却一拳震坏了他的部分脑神经,让他成了个彻底的疯傻之人。”华叔解释道。

    原来,刘蒙和刘幸的那一战中,刘幸终究没有对这个胞弟下死手,而是一拳打在他的头部,将他打成了一个傻子。或许,对于刘幸来说,心里总是过不了手足相杀的那道坎。

    “林爷,你为何不吃?这可是我跑了好远,才弄到的。”刘蒙双眼迷蒙的看着墓碑,他抓了抓脑袋,又看了一眼地上的苹果,突然恍然道:“哦,原来是我忘了削皮。抱歉,抱歉。”

    刘蒙呵呵一笑,右手猛的一甩,一把亮闪闪,却有些残缺的软剑瞬间从他的袖间弹了出来。

    刷刷刷。

    剑光挥舞,不到十秒的时间,一枚削好皮的苹果便出现在刘蒙的手里。刘蒙虽然有些疯傻,但手上的功夫却仍然精湛。

    “呵呵。林爷,请慢用。”刘蒙递出苹果。

    “治不好吗?”刘晓君蹙眉道,并指了指脑门。

    “治不好了。”华叔摇头说道:“远东和志远两位老总,曾经请来燕京最好的脑科专家团会诊,都说无能为力。”

    “哎。可惜了,一身好本事。”刘晓君遗憾的摇了摇头。

    “是啊。刘蒙对老家主的忠心,实乃少见啊。即便是疯了傻了,什么都不记得了,却仍然记得给老家主尽忠。”华叔同情的看着刘蒙,他摸了摸口袋,想掏出一些钱塞给刘蒙,却发现身边的刘晓君不知道何时摸出一把亮闪闪的手枪。

    “尽忠,有很多种方法。”刘晓君的脸色恢复了之前的冷傲。他缓缓的将一支消音器旋到手枪上。

    咔嚓。

    刘晓君面无表情的拉栓上膛。一股令人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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