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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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驾到- 第2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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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看向白,他的发友,白是商业天才,而他是医术天才,他眼中的意思透漏得很明显,他相信白会看得出。
  事实上,那种深情和势在必得,是傻子都能看出来。
  白淡淡地笑了笑,这个男人,当他笑时,妖娆倾城,那笑中,蕴含着无数智慧,他看向陆莳千,深深宠溺,淡淡无奈,太聪明也不见得是件好事儿,他倒愿意自己也似双如月般醋意横飞,但他既然为小笨蛋撑起一片蓝天,那么,他便会是她永远的靠山,况且从一开始,他便知道,他的小笨蛋不是他一个人的。
  双如月恶狠狠地盯着青龙,放入裤兜中的手里捏着一个威力强横的光球,只要他将这个光球砸向那个男人,他便会从这世界上消失。
  但是,这么一来,那躺在床上的小子就没有救了,那小子死掉,这女人八成要伤心难过,想来想去,纠结万分的双如月还是将手从裤兜里掏出来。
  唉,早知道,他也采用这招好了,以出色的医术趁机向这个女人提要求。
  可惜,杀人的方法他知道千千万,但救人的方法,他确实知之甚少。
  他还想在言语上挤兑下青龙,却受到陆莳千清清淡淡瞟来的一眼,立即听话,乖乖地走出病房。
  接下来,青龙令人将卫暴推进急救室,开始为卫墨保命。
  不得不说,青龙确实是真正的医术天才,手术时,他的手不见一丝一毫的颤动,动作行云流水,井井有条,以最小的创口,做最迅速简洁而有效的治疗,整个过程,宛如艺术。
  这个男人,在他专业领域里,是不折不扣的权威。
  他认真手术时的模样,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那既是济世救人光环普照,也是个人魅力的全力展现,这时候的他,是最迷人的。
  陆莳千这时候才有功大打量他,那种莫名熟悉感,再次涌上心头。
  不同于对白的依恋,不同于对卫墨的濡沫,应该是习惯。
  这个男人,实际上是比任何人都要善良,只是那种善良,往往被他隐藏,需要用心去发握。
  她突然想到神话传说中,青龙是主创造和生长力的,令大地生机勃勃,令万物繁荣昌盛。
  这个男人,对生命,有着深深的爱惜。
  否则,他也不会当医生。
  不知不觉,她想了许多许多,对立面忙碌着的男子,也越来越熟悉起来,似有一幅幅画面在脑海中若隐若现。
  她不由想到,也许在另外一个时空,她同他,有一段深情。
  是的,就算是习惯,也会变成深情。
  手术历时两个小时,卫墨被推出来时,气息已经稳定,没有弱下去的现象,只不过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生机,他的意识暂时处在深眠之中。
  可他的脸上,却依旧带着笑容,似乎正在做着什么美梦。
  卫墨被送进医院最高等的特护病房,而陆莳千也在青龙的示意下,来到他的办公窒。
  双如月想跟上去,被白拦住。
  “让她去吧。”白淡淡地说道。
  “不行,那小子一看就没打什么好主意!”双如月气冲冲地握拳。
  他本就是个邪肆纵横的美男,即便在这里大大地消减了实力和气质,他的出色也一样位于这世界的顶端。
  他和白是两个完全不同类型的美男,两人已经吸引了医院护士、医生、病人、路人一致眼冒红星的注目礼,尤其是他发怒时的邪魅,简直要让人心跳加快,又让人害怕又让人着迷。
  可两人不可攀附的高贵,又让人不敢出现在三米范围内。
  白好笑道:“你又打着什么好主意不成,你要是想留在这里被人观看,我还是不介意的。”
  说着,便向医院天顶的直升飞机走去。
  双如月扫视四周,果然一一
  不过这男人长得如此不凡,说话怎么这么毒,什么叫“观看”,他又不是啥动物园的动物。
  “喂,等等,你一个人走也太不够意思了,带上我啊!”他有直觉,跟着这个男人,那个女人无论如何也逃不掉。
  青龙的办公室,是一间极为私人的办公室。也许应该这么说,他在医院有两个办公室,一间是日常办公,另外一间则是他休息之所。他医术之高,享受这样的待遇也无可厚非,另一个原因便是这家蜚声中外的大医院,本来就是他的。
  青龙在全世界设立的医院,足有三千多家。
  这一日,医院的护士们惊讶外加羡慕嫉妒恨地发现,青龙医生的这间从不接待任何人的私密办公室,第一次迎来了一位客人。
  一位女客人。
  这如何不叫人心碎欲裂,如何不叫人黯然伤神。
  她们天神一样完美的青龙大人。。。。。。
  而作被嫉妒的女主角,打破记录将要污染完美如斯天神大人的犯罪分子陆莳千,却丝毫没有一点喜悦之情。
  “现在你该告诉我哪里有心肌速愈丸了吧?“她问道。
  青龙深深看着她,那眼眸中的情思,几乎让人无法承受。脱掉工作服后,他身着浅色休闲服,更显得气质优雅如仙,他坐在深色沙发上,摘掉眼镜,说道:“推倒我,吻我。”顿顿:“至少十分钟以上。”
  陆莳千有些不敢置信,她本以为所谓的条件,应该是她穷尽智慧和力量才能达到的,可比起这个条件,她倒愿意自己去做那顶难做,顶麻烦的事儿。
  这个要求对她来说,既是简单,又是困难。
  青龙见她犹豫,又是心痛,又是欣慰。他加上一记猛药:“莫非他的性命,还比不过你一个吻吗?”
  话还未说完,便见得一道身影掠来,随之而来的,便是一阵香风。
  他觉得自己被猛推到沙发上,两片富有弹性的柔唇已经吻上了他。
  那女子压在他身上,神情里有丝凶狠,亲吻都是用咬的,唇都被咬破了。
  但她的舌,却并没有进入他的口腔中,他伸出舌头,她便躲躲闪闪。
  青龙于是很不满,翻转身来,压在她身上,以手扣住她的后脑,强势地开启她的牙齿,挤了进去。
  舌同舌相触一霎那,双方都止不住地颤了颤。
  青龙眼眸一深,更深切地吻下去。
  十分钟的时问,说快也不快,说慢也不慢,对陆莳千来说,是度秒如年,对青龙来说,是飞驹过隙,转瞬即逝。
  青龙虽是恋恋不舍,但他毕竟是守信用的人,虽然很想再继续,可也不乐意做那毁约之事。
  他平复了下激荡的心情,微砌也褪下了脸上的红潮,望着虽是保持镇定,却被两抹嫣红出卖的陆莳千,心情大好,看来她对他,有感觉。
  “这世界,只有一人拥有那种神药。。。。。。”青龙娓娓道来,他说话时,她全神贯注地听他说,让认真的模样,让他止不住地冲动着,想将她推倒。
  从青龙那里出来,陆莳千便驱车往沛中心驶去。
  青龙所说那人,神秘无比,神龙见首不见尾,可谓诡秘。而这样一个人,又拥有极为辉煌的战役记录,震慑着黑暗地下世界,乃是那世界当之无愧的王者。
  一九八三年夏,此人第一次现身,竞选黑风堂堂主,以无名之姿,连败二十个竞争对手,无人能过其手中一招;同年,他计策高明地端掉五个敌对势力老巢,更让平素对他不满十多人在役中损失惨重,他奠定自己地位;同年九月,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统领江湖帮,成为帮主,期间对他不服者,第二日全部无故失踪,他正式成为沛黑帮之主;一九八四年初,江湖帮同肺青云帮火拼,在疑似中计被围的情况下,连杀青云高层四十数人,惊天大逆转,斩杀青云帮帮主于城郊,从此青云成为江湖帮的依附帮派;一九八四年秋,人省的独角帮不服,联g省的飞鹰帮共同陷害此人,欲除之而后快,但江湖帮更甚一筹,早就布下重重陷阱,先除独角,再灭飞鹰,而其间,那人甚至没有露面,此一役后,江湖帮统领全国,改名为莳。。。。。。随后六年内,此人势力延伸到世界,成为黑社会国王,黑道教父,被誉为神话。
  要找这样一人,无疑大海捞针。
  更何况,从来也没人见过他的真面目。
  不过这人貌似有个爱好,喜欢a市最高的摩天大楼顶部眺望月亮,或许,去那里看看,会有收获。
  她开车较快,在一个转弯处,不慎同一辆奔驰相撞。
  车追尾,黑色的奔驰被刮出几条刮痕,车尾的车牌也被撞得四下去。
  陆莳千所开车辆,是白特意留下来的,外表不起眼,但质量比一般车好了好几个档次,这轻轻一撞,便有了这么个结果。
  “谁他妈这么不长眼,连我的车也敢撞!”一个年轻的公子哥暴跳如雷地下车来,那人穿着打扮上可看出,非富即贵。
  陆莳千赶着去办要事儿,确实不想和这些人纠缠上,故而沉声问道:,多少,我赔给你。”
  那公子哥儿正送一位大有前途的政要回家,他小心翼翼地伺候着那尊大佛,万万不敢有差池,此刻却被一个女子撞了车,怎叫他不怒?再定睛一看,那女子居然绝美如斯,坏心眼当即便转起来,他拿腔拿调道:“你赔?你赔得起吗?刮坏我的车,没有两千万你还想过关?”说着,便用一双色迷迷的小眼睛盯着陆莳千看。
  陆莳千眸色一沉,这人分明就是坐地起价,一指那车,冷笑道:“连它带你卖了,两百万顶顶了。哦,也许有你在,太脏,还不值一块钱呢。”陆莳千轻飘飘地往口袋里掏,掏出个十块的:“多余的九块,就当赏你了。”
  她素来人敬她一尺,她还人一丈,人若欺她,压她,不好意思,她势必不会让那人好过。
  那公子哥儿哪里听得人对他这么说话,都是嚣张跋扈惯了的,听得陆莳干如此贬低他,当下恼怒起来:“你他妈是个什么东西,老子不揍死你!”
  女人可以用来疼爱,可以做许多愉快的事,但对他来说,再怎么漂亮的女人,功能也就那么点儿,他绝不会允许女人爬到他的头上来。
  他朝陆莳千走去,便要给这个女人一点终生难忘的教训。
  打女人这种事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精神负担,这种事,他干过不止一次两次,再多干几次,也没事。
  打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有时候更有种难言的快感。
  “你这个臭娘们!”掌扬起,落下。
  似他这种公子哥儿,哪个没有点武艺防身,哪怕花拳绣腿,打在常人身上,也是重击。
  他要的就是眼前女人流血,那楚楚可怜的委屈样子,势必会激起他的冲动,给他带来许多惊喜。
  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事,让他没有喜,惊倒是足足的。
  在他的掌还没落下去之前,那女子如同虚影般地掠到他身后,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一脚踢上他的后背心,力气之大,直接扑了个狗吃屎。
  动作,竟是快极!
  这个路段虽然人比较少,但也不是没有人,这公子哥儿这么一扑,当真什么形象也没有了。
  陆莳千面无表情,走到奔驰前,抬腿,前踢。
  碰一一
  在路人见鬼的眼神下,那奔驰硬是被踢四了好大一块,估计没有报废,也离残废不远了。
  自然,踢废人家车子,陆莳千也没有压力。
  那公子哥儿抬头,面皮破了大块,满脸鲜血,已是怒极攻心,他怒喝道:“混蛋,你知不知道我老爸是李刚?”
  他确实有些来头,老爸为沛公安局长,典型的官二代,在官道上混,甚少有人不给面子,尤其是在报出父亲的名号后。
  尤其是他车上还坐着那人,那集权一手的新权贵,让他看到自己这副丢人样子,更是羞怒不已,这不仅仅关系到他的面子,更关系到他的仕途。
  陆莳千看都不看他一眼,径直回自己小车,她只有五天时间,可不想浪费在这些毫不相关的人和事上。
  “请等一等!”却在她将要开车时,一个修长的身影,档在了她的车前。
  那人有着一头火红的长发,在人群中显得格外惹眼,那样的头发,是极为夺人视线的,往往会将人显丑,但看这男子的眉眼,却只觉和这一头长发极为般配。飞扬的剑眉,内敛的星眼,如同石膏般高挺的鼻梁,性感的嘴唇,整个线条流畅而完美,且因太过精致,而产生不可抵档的贵气。
  他约为二十四岁左右,上身着白色t恤,下着蓝色牛仔,很大众的穿着,却依然贵气逼人。
  他,才是真正的公子。
  他按住陆莳千的车盖,那双平素不露破绽的眼眸,此刻却有各种情绪酝酿,激动、兴奋、疑惑、爱恋,种种不一而足。
  那浓烈而灼人的情感,是那么深,那么沉,看得陆莳千心头一跳。
  在此之前,她不记得自己和这样的人有交集,但奇怪的是,她觉得自己认识他。
  真是太奇怪了,这一天遇到了太多的人和事,比以往二十年加起来还要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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