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果就太少了,越来越多的快更新,太慢了,却在慢慢地消磨着读者的写作欲望。
这时候,写手的更新速度虽不如黄金时代,但出文的质量却胜之不少。他们开始用心地钻研文笔,提高文章的质量,写作的文风也日渐成熟。
白银时代的时间不会太长,一般在一个月到二个月之间,这时候,初次写作的冲动正在慢慢地消耗。
白银时代和青铜时代的之间的界限是很模糊的,但过程却可以从更新速度上看出来。更新速度由二三日一贴慢慢地变为一星期一贴,甚至更长的时间。
其中的原因很多,归纳一下,共有几点。
1。写作是乏味的,也是非常占时间和精力的。初期的兴奋期过后,写作开始由快乐的事变成痛苦的事。初期写完时写手兴奋的心情,这时也变成了如释重负的解脱感:嗨,总算把今天这一章写完了。
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的,我是个生化危机迷,写龙战士前我买了一片正版的生化危机三代。可是因为写作,这个戏,我花了整整半年的时间才把他玩过一遍,并游不是我技术烂,相反系列化危机我可以说是一个大侠级的高手。整个游戏玩通关我只用了三个小时,真正的原因是我没有时间。
为了写作,写手们牺牲了几乎所有业余的时间,对于一个初写手来说,写一篇四千字的文章,需要花掉他们四个小时的时间,甚至更多。如果再加一其构思组织词语的时间,那就更长了。
试想一下,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扣除吃饭睡觉,又有几个四小时剩下来,他们还要不要上班,上学了?
为了写作,他们连玩的时间都没有了。。。。。。。所以我在网上看到有读者因为作者去玩传奇而不写作就破口大骂。
我真想对他们说:操你妈的!
我绝对不会为这句话而后悔,作者也是人,难道就不能玩?为了写作;作者其实牺牲了很多;连玩和在生活中交友的时间都没有了。
他们写一篇四千字的文章需要花费差不多六个小时的时间和精力,(快的高手也许只要四个小时)而各位看一篇文章却只要五分钟······
扯到这个,就难免提到回复的问题了。缺少高质量的回复,甚至用心的回复,我想这几乎是所有网上写手都遇上的问题吧,这亦是令其心冷退出的重要因素。
敲击键盘,写上几十个字的回复,只需极少的一点时间。
不要用“写不出来”这四个字来回答,那等于是在承认自己是弱智。看了几十篇文章,心里没有半点想法看法和意见,那是不可思议的。大家不是不会回复,而是一个字:懒,懒得动脑,懒得动手。
白银时代的作者,往往都是为了这几句话用心的回复而写作的。至少我就是这样的,我当时就是为了元元几个固定给我写回复的读者而写作的。比如说咬桔子的猪,韩柏这几位朋友。
“可惜这世上只有一个从不乱······”这是某位朋友说过的话。
心中的不满,生活的压力,最终导致了作者写作速度下降。
这时侯,被黄金时代的快速更新抬高了味口的读者开始不满,叫骂了,如某个利嘴的朋友所云:一群流氓读者排着长队,杀到作者家门口,大呼快更新,否则就纵火烧屋,还美其名曰:爱之切而恨之深。
下面会发生什么事,大家自然也猜得出来。作者越写越慢,叫骂之声越来越多,作者情绪越来越坏,越来越不想写,而叫骂声也越来越响,恶性循环。最后,黑铁时代到来,太监文学诞生了······
我只是从回复和写手的心态来讨论太监文学产生的过程,我是作者,我自然是站在作者的立场说话。
或许有人会说作者自私,不为读者找想。那我反问一句:那你为作者做过什么?
这又是老话题了:你为我写过三十个字以上的,有内容,动过脑筋的回复了吗?你为了提过好的建议了吗?你为我指出过文章中的BUG了吗?
如果有的话,我会向你道歉说对不起,因为你是我真正的读者,我有负你的期望。
如果没有,请闭嘴!(我这人嘴臭,会“嘴”字前加上一种抬起腿撒尿的动物的名字。另外再竖起一根中指,附上皇太极的四字真言)
以上的内容,完全真实,因为这是我写作时的心理变化历程。我想那些被人指责为太监文学的作者,也都有过和我类似的经历吧。
附:
请不要用“半只青蛙你本来也写过回复和评论吗”这个种问题来反驳我,因为我是常写回复的,由于我和作者大都相识,很多评论建议都是在QQ上聊的,不信可以去问那些作者。
至于我个人的道德问题,我这个道德低下,目标是作个痞子作者。骂我的话就省了吧,说一个流氓是流氓实在很无聊。
我这人很势力;对认真回复的朋友用笑脸;对不回复只会催稿的板着脸;不说话不催稿的不变脸。
本想学某人一样穿上马甲;不过想想还是算了吧;大丈夫敢作敢当;又怕过谁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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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半只青蛙兄真是道尽了网络写手的甘苦,而将作者经历的历程归结为三大时代,实在精准无比。
小弟就此机会大吐一下苦水,同时也向大家解释一些疑惑。
“驭兽斋”是雨魔第三次提笔之作,也放了最多的精力和希望。
“魂游天下”是雨魔的处女之作,也是写的时间最长的一部,拖拖拉拉写了一年之久才完成,其后便签给 华翔;可惜至今一年多了竟然了无音讯,中间也曾发邮件给它,不过如泥牛如海,两个月前突然给我电话,责怪我私自在网上更新,说是马上要给我出书了,令我立即把多更新的内容给删除,我照作后,到现在又没了消息,而华翔的网页现也打不开,个人猜测,不会倒闭吧??汗~~~
“蜘蛛情缘”是第二部,也是我花最少时间的一部书,大概是一个暑假,三十万字,后来年前签约给 龙的天空 ,至今已两月有余,又是没有消息,因为签约的关系,我也不敢在网上更新。郁闷啊~~~
唉~~,说什么呢,倒霉吗,出版的水有多深,只有亲自体会才会感觉出来,我只是很多倒霉写手中的一个罢了。
所以和众多坚持不懈的写手一样,雨魔仍然跳出来写东西,希望大家能够更多的支持和理解。
所以若是不久后,雨魔要出书或者加入VIP,希望大家能够给予理解,因为这次有朋友帮忙,所以要出书或者加入VIP,不会再出现上面的情况,请大家放心。
:)现在进入最后的决定,反是提出雨魔书中的优点或者缺陷,雨魔就会把他加精,每天最多两贴,没有就不加,
至于置顶嘛,当然是雨魔看着顺眼就会置顶,呵呵~~~~,不过置顶的帖子不会超过两天,我就会取消,好了,大家都明白了,想要加精的朋友,把你对“驭兽斋”的看法贴出来吧~~!
复活杀手 第一章 复活 一
第一章 复活
我虚弱的趴躺在简陋的手术台上,精疲力竭!一动不动的任身旁的人施为。冰冷的台面抵不过背部传来炽热的火痛,一波接一波的侵蚀着我的毅力。
肉体上虽然痛却赶不上心中疼的万一,我麻木的趴着,像条死狗,我知道自己现在的模样一定非常吓人,头发蓬乱,脸色青白,双眼无神,背部受的三处枪伤,一定留了很多血。
我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因为我是最狠的,至今为止还没有谁有能力把我弄伤。用道上的那些王八蛋的话说,我是个狠角色,杀人不见血,是个彻底的坏蛋,人见人怕,最难得的是外表英挺,一表人才,但是在羊皮下,却有一副比熊还要强壮的身体和一颗冰冷、嗜血的心!
我一直都这么以为:我—波特!是最强的!
我是个独行的坏蛋,从来没有想过去加入黑道,虽然那样会令我获得更多的力量,但是却失去了自由,上天最是公平,你得到一样东西,就必然会失去一样东西作为代价。我讨厌有人对发号施令,那让我不自在。我就是我没有人可以控制我,就算是警察也不行。
事实证明我有能力得到一切我想得到的,至今三十多岁,我仍然活的好好的,从未被人打败过,也未蹲过牢房,更未加入黑道。
我享受着自己的生活,我有一个女人,事实上她是我的老婆,我们经常一起出去做买卖。当我们用完上一次赚来的钱,我们就会再干一票,然后就停手,直到把所有的钱用光才会再开始我们的买卖。知足者常乐,我并不贪心,显然这个优点让我活的更安全和舒服。
背部突然传来湿润的凉意,是酒精绵压在伤口上。略显苍老的粗犷声音在背后响起:“三颗子弹,最浅的入肉三厘米,失血过多,身体异常虚弱,没死是你好运!”脚步从我身边走远,声音接着飘来“得休养一个月才能恢复,要想恢复你的正常状态,需要半年!”
声音渐渐远去。
救我命的人是哈维大叔,表面上他是个规矩的兽医,事实上暗地里他经常为道上的兄弟治伤,他对外伤很有一手,只是他索要的费用也价格不菲,可是,当你处于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候,能用钱来换回一条命,不论多么昂贵,你也会觉得很便宜。
哈维大叔也因此赚的个盘满钵满,更在黑白两道都很吃的开。
在几年前,我曾救过他一命,所以他不但为我免费治疗,还经常给我提供一些宝贵的资料,当然这些资料也是道上兄弟们的各种见不的光的买卖,而我最喜欢的买卖就是………黑吃黑。
黑吃黑有两个好处:一,被吃的人由于见不的光,只能忍气吞声不敢找警察;二:利润丰厚!每一笔都够让我舒舒服服的过上很长时间。
而能让我干了这么多年黑吃黑的生意仍能活蹦乱跳的原因也有两个:一,够狠!杀人灭口,决不拖泥带水,我并没有杀人的嗜好,但是当那变成一种需要的时候,我会毫不犹豫,所以很少有人知道黑吃黑的人就是我;二,果断且知足!计划好就马上动手,如果不成功立即有多远走多远,我不会很挑剔,非要是大买卖才动手,只要有足够我快活一段时间的钱我就会出手,事实上小买卖更加安全,背后也不会有太大的势力。
有人说,我能活到今天是运气!
运气是什么?我不知道何谓运气,我只知道让我横行到今天的绝对不是运气,这是我的实力和聪明的头脑。
其实我更注重的则是一个字………勇!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狠!只是狠显得更为狭窄些。
我父亲是黄种人,母亲是白种人,这让我的皮肤特征在黑人群聚的地方更像个白人,在美国,一个失去父母庇护的白人孩子要平安的从贫民窟里长大几乎是不可能的。我却是个例外。
在我未离开那里之前,我就是那里的头,这是全凭我的实力得来的。得罪我的人都不会活过二十四个小时。
我对自己有绝对的自信,但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最亲近的人会背叛我。之所以我现在只剩半条命如同癞皮狗一样躺在这儿,就是因为我老婆背叛了我。
这是一个圈套,可笑我太过信任老婆,没想到她竟然背叛了我,我身后的三颗子弹都是这个狠毒的妇人所赐。
一个月前,魏而找到我,说是要和我合伙赚一笔大的。魏而这个人我并不很熟悉,但是我知道他以前曾是一个黑帮的小头目,为人狠毒、暴戾。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事被黑帮给赶了出来。
他如果想重新加入的话,就得向帮内带去一笔不小的数目………13万美元,因此他找到了我!
所谓的大买卖其实是他早计划好的一个圈套,我很佩服他这么带种竟然敢算计到我头上。不过非常可惜,既然这次我没死,那么他就一定要死,一起抢来的钱其中有一部分是我的,我也会让他乖乖吐出来。
他告诉我说发现一个洗黑钱的地方,我笑着问:“在哪里。”
第二天,他带我来到一个日本人开的花店,店前有几个面色凶狠的壮汉警觉的盯着四周,其中一个显得格外凶狠,灼灼双目肆无忌惮的打量着我,很明显这一伙人应该是打手。
我当然不会把这种人放在眼里,和我比狠他还远远不及,以我的搏击技巧等闲几个大汉休想将我如何。
魏而手中端着一碗快餐面,大口大口的吃着,并不时发出令人不舒服的咀嚼声,让人误以为他只是个一般的小痞子。
事实上,我知道这是他用来使别人产生错觉的一个掩饰而已。我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接着魏而的话,一边若无其事的留意观察